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纸上人-第8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一经穿越,主人公要凭借自身的先进知识和对历史的把握改变命运,达到平步青云的地步,在除掉大小BOSS,走向人生巅峰期间,还要有不少于两位的红粉知己相伴左右。
说起来简单,写好了却很难。当然也可以纯粹苏,这样虽然爽,却很不真实,读者难以买账。所以如何站在苏的角度往真实靠拢,这就考验作者的功底了。
如今穿越小说还没有后世那样烂大街,随便作者怎么创新。雪兰贸然动笔,不能写得过于夸张,要被当今的人们接受,雪兰认为首先应当贴近历史,不改变历史分毫,主人公融入其中,参与所有重大的历史事件,甚至主导历史事件,却丝毫没有违和感,仿佛历史上真的有这样一个人存在。甚至产生一种感觉,因为有了他的存在,今天的历史才会这样书写。
雪兰决定穿越秦朝,刷秦始皇。
一个考古系的大学生,在跟随导师挖掘一座秦墓的时候,发现了一枚琉璃珠子,那珠子流光溢彩、摄人心魂,主角韩海龙被珠子迷惑,一碰之下却昏了过去,再睁开眼睛的时候,就来到一千多年前的战国时代。
中规中矩吗?
雪兰还怕写的太随意呢,这年头的人很注重文学性和美学,你看他们写个黄色小说都写的那么华丽,遣词用句十分斟酌。所以雪兰特意去买了几本书,专门研究小篆的,来学习那个年代的语言特色,谨防历史人物走形。又把《战国策》和《左传》上的相关篇章按照时间和地域一一列出,主要人物也列出来做了标注。
这年代的读书人不是后世那么好糊弄,人家从小学习的就是传统文学,四书五经和史书经典都学得精通,雪兰要是写出个秦兵挥舞‘铁剑’砍人之类的,一定会被笑破肚皮。
考虑到如此,雪兰整整筹备了一个多月,这才开始动笔。
☆、第 14 章
李氏这些日子过得不错。
她跟周遭邻里结交,只说自己男人死了,带着两个女儿闭门过活。邻里都是善心人,怜她不容易,平日经常帮衬。那些小媳妇经常串门聊天,也会介绍些缝缝补补的活给她。所以她虽然累,但心里踏实。
小女儿最近在用功读书,早上很早就起床,几本书全瘫在桌上,她在纸上写写画画,忙得头也不抬。有时候弄到深夜,还要点灯熬油。
她笑她说:“你这是要考状元吗?没得熬坏了身子。”
女儿却说:“我要写本书,所以要看许多材料。”
“写书?”李氏觉得惊讶,这在她看来似乎是秀才老爷们才能干的事。
“我想写点东西,再赚些钱。”女儿说,“不能让你太操劳。”
李氏心里感动,与她说:“你能挣钱帮衬家里,娘很高兴。但挣不到也没事,你才这么丁点大,又生过大病,不要累着自己。实在不行,咱们再搬家,找个便宜的住处。”
女儿答应得好好的,转头又看书去了。
李氏想,读书识字就是好啊,看她的女儿,才十三岁就能养家了。她家老爷是不知道女儿的能耐,若是知道,一定不会这么作践她们。
三姐从外头回来了,她穿着厚厚的棉衣,却冷得直打哆嗦,一进门就长叹了口气:“还是没找到工作,工厂里只要男工人。”
李氏安慰她说:“不用急,早晚能找到,不然你也学你妹妹写文章,你也会写字不是?”
三姐却笑道:“我可写不出来,过去在学校里老师叫我写文章时,我就头疼,半张纸能写一个时辰,写的文章也狗屁不通,还是别为难自己了。五姐就是有这份才气,她才读了几年书啊,写出来的东西像个大人似的。可见她人虽然小,心却不小,我瞧她读的那些书,许多连我都不懂。”
李氏听了,心中更是欣喜,叹小女儿聪明。
“五姐呢?还在屋里闷着?”三姐问。
“是啊,这都一个多月了,也不出门,看着人倒是长胖了不少。”
娘俩对视一眼,笑了起来。
这时,门帘晃动了一下,小姑娘拿着一个信封走出来。
“三姐,等会儿你出去的时候,帮我把这封信寄出去。”
三姐接过来一看说:“咦?这不是寄去《小说周刊》的。”
“这是寄去一家报社的。”
“哪一家?我瞧瞧……《京郊晚报》……”三姐的脸色就变了,“这……这报纸我看过,不是什么好报纸,你怎么往这里寄!”
“怎么?有什么不好?”李氏忙问。
三姐站起来,戳了妹妹的头一下说:“人家《小说周刊》给你一千字两个大洋,你不好好写文章,报答人家慧眼识‘英雄’,反而往这些乱糟糟的报纸寄。”
雪兰却摇摇头说:“姐姐只管打开来读,我写的东西绝不下作,只是这种文章不好往《小说周刊》发表,我寄过去人家也不要。”
三姐瞪了雪兰一眼,就打开来读了。几页纸之后,她整个人似被迷住了,坐在凳子上一语不发,直到李氏喊她吃饭,她还一声不吭,看完之后,她着急地看向雪兰:“后面怎么了?这韩海龙竟然因为一颗珠子就去了战国,你是怎么想到这种剧情的,好巧的心思。”
雪兰想,这得问第一个发明穿越的人,她不过仿造罢了。
三姐对这文章爱不释手,连饭都不吃了,又读了一遍后,围上围巾就要出门。
李氏问她:“你这是要去哪儿?”
三姐边走边说:“给妹妹寄信去。”
雪兰的这部小说取名为《燃秦》,她写了前三章寄出去,内容是用钢笔一笔一画写的,修改了许多遍。这钢笔花了雪兰一个大洋呢,她毛笔字没救了,钢笔字还凑合能看。
她还为自己取了个笔名,《妻妾成群》的落款就是刘五姐,但《燃秦》是写给大老爷们看的,怕男读者不能接受女作者写的文章,所以才取了笔名。
她本想起个笔名叫“霸气侧漏”的,但考虑到太调侃了,有耍宝之嫌,最后定了个中规中矩、十分低调的名字——雪后山岚。
‘雪岚’二字取自她前世的名字‘雪兰’,‘雪后山岚’有风雪之后,山岚被白雪覆盖之意,颇有壮阔静谧的美感。
前世,她父亲还没有去世前,有一次带着妈妈和她一起上山玩,结果忽然下起了大雪,他们困在山间的宾馆里,不能出门。
可是那天,父亲一手抱着她,一手搂着妈妈,一同遥望窗外雪后美丽的山峦,雪兰当时虽小,却记得父亲的感叹。
他说,真美啊!
许多年后,这一幕也深深印在雪兰的脑海之中,他们一家的幸福就在其中了。
所以这个笔名,也有雪兰对前世那个世界深深的怀念之情。
雪兰和李氏正在吃饭的时候,却听到有人敲门。
“这么快就回来了。”李氏以为是三姐,急忙去开门,谁知门口站着一位邮递员。
《小说周刊》又寄了信来,原来雪兰收到了读者来信。
一个叫李琳的女学生给她写了封信,她自称是北平女子师范学校的学生,希望能得到雪兰的首肯,允许她们把《妻妾成群》改变成一部话剧,她们准备在校庆活动里演出。还说如果可以,希望她本人能来观看。
雪兰觉得这是好事,想到那所学校离这里也不远,就写信去答应了。
此时,北平女子师范学校的戏剧社里,几个女孩子正凑在一起讨论。
“你们不知道,我第一次读这篇文章的时候,都有点浑身发麻的感觉,写的太好了,我当时就想一定要改编成话剧,剧本我心里都有数了。”李琳说。
她是二年级的学生,父母都是教师,作为一个喜欢看电影和小说的女孩,她是话剧社里的活跃成员。
社长程美筝有点犹豫,女孩带着一个白发箍,乌黑笔直的长发落在身后,她说:“原作好是好,不过这故事太阴暗了,不少情节有些变态,排成话剧真的好吗?”
“戏剧就是有其夸张的艺术形式,而且这样的故事不正说明了那些陈旧腐朽势力的可怕吗?女主角采薇为了在这样可怕的环境中活下来,学会了心机和城府,学会了阴险和狡诈,她和几个妻妾明争暗斗,手上也染满了鲜血,表面上看她成功了,她在沈府落地生根,成了这家庭的一员,实则这不过是多了一个死去的灵魂。富贵安逸只是表象,其实暗藏了灭亡,直到她的两个女儿相继死去,她才知道这一切不过虚妄。人性的贪婪、狠毒,母亲的勇敢、坚强,对女儿的爱和保护,这些杂糅在这个女人身上,让她变得十分鲜活,仿佛跃然纸上。所以作者是可怜这个女人的,她对这个女人存着深深的怜惜,她不是天生这样,只是万般无奈才有这种结果。”李琳激动的说,“所以我相信,这会是一部好戏。”
“没错。”组员范晓微也说,“这篇文章有很深的批判意义,不但深刻地揭露了旧时代的腐朽,还写出了在这种变态的环境下人性的丑恶,所以才震撼人心。我认为那些可怕的情节不但要有,还要重重的描写,只有这样,才能深刻昭示作者笔下阴森的世界。人家作者写的好,我们改编就要更好,否则弄个四不像,人家作者也不会满意的。”
“那……演员怎么办呢?这戏里需要几个男演员呢,要不女扮男装上?”程美筝问。
“不用,从附近男校借几个男生不就好了,他们排话剧的时候,不也找过咱们吗?”范晓微说。
“那好。”李琳拍板道,“我们就等作者的回信了,若是答应了,咱们戏剧社今年就排这部剧。”
两天后,《京郊晚报》的编辑部里,编辑许昌政正对着一份稿子发愁。
这是今天早上刚刚收到的,题目叫《燃秦》,短短三章开头,看的许昌政心潮澎湃,真想知道后续如何。
一个人不小心碰了古墓里的一颗珠子,就来到了战国时代,呵,真是会想,真是敢写。
不过这个寄信人叫刘五姐,刘五姐……这是个女人吗?他们报社圈住的所有作者都是男人,女作者这合适吗?还是说这个刘五姐只是帮人寄信?
许昌政很喜欢这个故事,他觉得如果能在他们报社连载,一定会有不少人喜欢,不过长篇连载跟短篇小说不一样,他得先见见这个作者才行。
当即,他就写了回信,邀请作者本人来他们报社一见。
信到了雪兰手里之后,她就开始发愁了。
去他们报社啊,恐怕不行,李氏基本不许她单独出门,生怕有拐子,她每次出去都得三姐陪她。而且这报社这么远,李氏肯定不会答应的。
没有办法,雪兰又写了封信回去,明说自己不方便出门,如果报社有意向的话,请派人来见见她,如果嫌麻烦,那就当她叨扰了。
几天后,一个陌生男人敲响了她们家的大门。
☆、第 15 章
看着眼前的小姑娘,许昌政简直不敢相信,她写了《燃秦》?
雪兰有点不好意思,因为这个中年男人惊讶的神态实在太明显了,下巴都快掉下来了。
“那个……大哥怎么称呼?”雪兰问。
许昌政摇摇头说:“你叫我许叔就行了。”
雪兰脸红了,这人怎么这么严肃,居然不肯套近乎。雪兰不知道,人家虽然是黄色刊物的编辑,但也是读书人,很注重男女之别。
许昌政坐直身体,看向一旁的李氏,问道:“敢问这位夫人,《燃秦》真是您女儿所作?”
李氏显然对家里坐了个陌生人感到不自在,拘谨地点点头说:“是五姐写的文章。”
一旁的三姐插嘴说:“先生不必怀疑,《燃秦》就是我妹妹所写,你别看她年纪小,她胸中自有丘壑,写得出锦绣文章,您若不信,我拿她日前在《小说周刊》上发表的文章给您看。”
“既然如此说,那就不必了。”许昌政面对雪兰正色道:“先生。”
先生……
雪兰差点被自己的口水呛到。
只听对面的男人继续说:“我今天特意来,是想知道您的《燃秦》还有后续吗?在我们报社连载长篇小说,至少也要有几万字的底稿才行。”
“有啊。”雪兰说,“我已经写了五万多字,您要看看吗?”
“五万多字……看来您已经写了很久,不知您的全稿大约是多少字?”
其实,五万字雪兰只写了不到十天,虽然从早到晚,不停地写写写,她回答说:“我准备写100万字。”
身边的三姐咳嗽了一声,似乎也被口水呛到了。
“100万字……这也太多了吧?”三姐惊讶道。
许昌政却面不改色,似乎早就知道《燃秦》短不了。
雪兰已经去里屋取来了这些天她的心血之作,递给面前的男人。
许昌政接过来开始阅读,读着读着,看最初三章时的澎湃心情又回来了,那种想要一气读完的感觉非常强烈。
主角韩海龙因为机缘巧合来到了战国,他在一个陌生的环境当中,迅速接受了自己来到两千年前这件事,并在当地人的帮助下渐渐适应了生活,还学习了当时的语言。他因为是考古专业的学生,对于大篆、小篆都有研究,知道自己来到了战国时代赵国的一个小城镇。他知道当今的秦王是秦庄王,而他的儿子就是大名鼎鼎的嬴政。
作者的构思非常巧妙,他以一个后世人的角度书写史书中的战国时代,从人物对话、穿着打扮、食物建筑都做了十分细致有趣的描写,可见对当时的历史是有所研究的。
文章描写得十分详细,读者能产生很强烈的代入感,仿佛身临其境,自己也穿越到了陌生的古代,听着那些历史上风云人物的故事,感受这神奇的经历。
而且作者语言比较诙谐,很有年轻人充满讽刺意义的调侃味道,读来增加了趣味性,减少了晦涩单调之感。
主人公已经偶遇了好几个青史上留名的重要人物,不仅与他们结交,还经历了几个史书上记载的历史事件,主人公韩海龙凭借他的机敏才智和来自千年后的知识解决了许多问题,让人看后不禁大呼过瘾。
而且主人公还遇到了一位美丽的女子,该女子是一位医祝,她不但善良温柔,还对主人公情有独钟。他们重情重义,又一起经历过生死,是以这段感情动人至深,目前二人已经结为夫妻,正在赵国邯郸行走。
许昌政读了很久,读完的时候都快晌午了。
他长长的吁了口气,对雪兰说:“说实话,我本来以为这样的文章,你一个豆蔻年华的女娃娃是写不出来的,不过若真的是你,还请允许在下说一句佩服。先生有大才,我们报社许多笔杆子都写不出这样精彩的故事。我且问你一个问题,请你一定要回答我。”
“您说……”看对方这么严肃,雪兰有点紧张。
“这个主角韩海龙为人义气,又机智勇敢,做成了许多历史上的大事,他有来自数千年后的文化和科学知识做后盾,如此惊才绝艳之人,最后会如何呢?他会阻止暴秦嬴政的登基吗?如果改变,我们华夏的历史岂不是要改变,那么韩海龙本身还能存在吗?如果不阻止,那么他被灵珠带去战国又有什么意义呢?这一整篇故事如此之长,却似乎都是毫无价值的。”许昌政叹道。
雪兰有点想笑,这人是考虑太多,还是钻牛角尖了?
爽文、爽文,爽了就行了,想太多干什么。《京郊晚报》上那么多无意义的小黄文,也没有问为什么,总之,穿越文就是这么写啊。
可是忽然,雪兰联想到了自己,从某种意义上说,她就是穿越者,她来到了这个特殊的时代,虽然没有做任何经天纬地的大事,但她却把后世的文章带来了这里,这会不会对后世造成影响呢?
穿越,穿越,就穿越者本身而言,其实是很可怜的。
雪兰独自来到这个陌生的世界,面对陌生的一切,只是感到恐惧和孤独,根本不像小说里写的那么爽快和美好。
还没等雪兰回答这个问题,对面的男人却突然摇摇头笑了。
“还请先生见谅,是我着相了,大千世界,千奇百怪,玲琅满目,谁人能说谁所做的事情是有意义,亦或是无意义,先生莫要着恼,我想跟先生谈谈这篇《燃秦》的签约问题。我仅代表《京郊晚报》邀请先生在本报刊发表连载,还问先生意下如何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