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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沌江湖一箭穿-第2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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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每个人都哀痛师娘的离去,对云笛,大都哀怜她自幼丧母,非常疼爱她,
  也有一些像我这样迁怒于她的。
  不过碍于她的身份,没有人敢真正欺负她,除了我。
  我自小聪慧过人,也是因着这个原因,师父师娘最爱我。
  我很小就学会籍着督导她学习,想出各种办法欺负她。
  没办法,她就是特别的笨,比射日庄所有的小孩都笨,学什么都特别慢,
  尤其是在射日庄最受重视的武功。
  我心中暗暗高兴,狠狠的欺负她,看着她沮丧,心里暗暗得意。
  实在想不到师父也会这么快就追随师娘而去。
  临终前他叫了小笛,我,陈叔,王鹏到他床前。
  他问小笛愿不愿意成为啸天弓传人,做以后的射日庄主?
  小笛懵里懵懂的痛哭着点头,然后被陈婶带出去。
  她出去以后,师父看着我:“墨儿。小笛也许并不合适做这个庄主,如果她不行,换你来做。”
  我点头,小笛恐怕真的不行,我不能让射日庄的名头在她手中给辱没了。
  师父又接着道:“墨儿,还有一事,我知道小笛很笨,配不上你,我跟你师娘也只有她一个孩子,你能不能答应我,以后照顾她一辈子,不让别人欺负她?”
  我的心一格楞,完了,托孤了,我的终身就这样被定了,定给一个笨笨的小丑八怪。
  但是看到师父期待的眼神,我咬牙点了头,然后看着陈叔和王鹏大哥欣慰的眼神,绝望的想死掉。
  小笛很喜欢我,整天的粘着我,跟很多姑娘一样,虽然她还是个小孩子。
  我想是因为我漂亮,皮囊这个东西真的很有迷惑性。
  而且,师父临终时交代她让她一直跟着我,她果然是个过于听话的孩子。
  一直跟着,生怕我跑了,我就像一只带着小鸭子的鸭爸爸,
  而且还是很笨很丑的一只小鸭子。
  如厕的时候她就在外面等,一次我悄悄的翻墙跑了,痛痛快快的玩了一天。
  回来发现她不见了,整个庄子出动找她,原来在茅厕外边等的睡着了,气得我打了她一顿。
  真是笨的可以!
  发现她的身体有问题时她已经八岁,怎么也练不了内功,这未免有些古怪。
  我终于去找苏无困。
  那个白头发的疯子哑着嗓子大笑:“她练不了内功!永远练不了!她在无心腹中时就受了伤!她是个被诅咒的孩子!因为她害死了无心!永远被诅咒!什么也得不到!”
  原来如此,我离开,顺便拍碎了门口那个医神的匾。
  我分别答应过师父师娘照顾小笛,不让别人欺负她。
  我可以欺负她,但是决不许别人欺负。
  连说坏话也不能。
  何况本来就很不喜欢苏无困,明明师娘已经嫁给别人了,他还是痴心不改的一路追过来。
  不理会别人的白眼和流言,总是在师娘跟前转来转去的套近乎。
  很讨厌他,很小的时候就很讨厌。
  回到家我难过了很久,为师父师娘。
  我不能理解师父为了天下苍生的牺牲,包括自己和师娘,竟然还有他们的孩子。
  回过头看见小笛还在玩命的练功,忍不住吼她:“练什么练!反正练不会!”
  小笛一如既往的对我傻笑,以为我只是跟平常一样骂她笨。
  知道真相她难过极了,跑到师父的坟前大哭,好几天都不肯吃饭。
  那时我终于痛下决心,算了,认命吧,就跟她过一辈子,就算是为美丽的师娘做的牺牲。
  不过心里很不平衡,我想着怎么找补回来。
  就在不得不娶她之前,玩个够吧,尽可能多多结识些美女!
  我那年十三岁,有了第一个女人。
  有了第一次就有第二次,很快我的女人多得已经数不清记不住了。
  而小笛还是在拼命的练死功夫,练她的弓箭,还爱上了吃零食。
  我想象着她以后痴肥的样子,开始更加疯狂的找姑娘,甚至试了试个痴肥的姑娘。
  没有那么糟糕,就像吃鱼,红烧和清蒸有些差别,但是差别不大。
  然而她并没有变得痴肥,因为她一直都在拼了命的练功。
  后来我发现她那么爱吃是因为压力太大的关系,那只是一个小姑娘逃避压力的一种方式。
  我有些怜悯她,她的脸上慢慢的有了师娘的影子,或许她还会长成一个美人。
  但是她却不得不困守着以前对父亲的一个承诺,
  整天活在很沉重的压力里,没时间像个姑娘一样的打扮。
  可是因为天生体质的限制,她的武功进境非常的缓慢,除了箭法,几乎都不行。
  她经常哀求我:“宁墨!你能不能一直留在射日庄?我真的做不了这个庄主。”
  每次都斩钉截铁的拒绝。
  觉得自己虚伪,明明已经下定决心娶她,可是还是在心底暗暗希望她能知难而退。
  我跟她说,除非能够找到一个比她更笨的孩子。
  然后我救下了墨生。
  比小笛更笨的孩子出现了,老天也在帮她!
  我很愤怒,非常担心她会以此作为借口留我。
  可是她似乎忘记了我的那句话。
  只是很高兴的跟墨生玩耍。
  有时候看他们两个人没心没肺的闹成一团,我真是沮丧。
  一对活宝!
  厨师过来问中午吃什么,瞧着那一对,我没好声气的说,傻瓜炒傻蛋!
  结果小笛很高兴的问我,傻瓜是什么瓜?
  而墨生则欢呼雀跃,有蛋蛋吃了!有蛋蛋吃了!
  我差点厥过去!
  我又去找苏无困那个疯子,那个疯子说,传说中刑风宝藏里的凤灵能够治好她的顽疾。
  可是那个疯子又大笑着说,可是她注定得不到!得不到!
  她就是个被诅咒的孩子!什么也得不到!
  我冷冷的拍碎了他的桌子,转头就走。
  我不信她得不到。
  我让她练一弦九箭,等着极乐宫的人找上门。
  那个人真的来了。
  第一眼就很不喜欢他,一本正经,装模作样。
  说话跟爆豆子一样,一个一个往外蹦!
  知道的觉得他摆谱,不知道的还以为他结巴!
  总体评价,就是一个道貌岸然的猥琐男人。
  身手不错,难道是传说中的极乐君?
  那一瞬间我有些后悔,对手的实力很强,情况晦涩不明,小笛会不会有危险?
  然而没了退路,竟然输掉了赌局,虽然做好了准备,输了总让人不快。
  何况输给这个猥琐男人,真是不甘,就算是做戏也不甘。
  小笛就是那个时候开始脱胎换骨。
  毛毛虫终于慢慢变成蝴蝶,张开她眩目的双翅,柔软的飞翔。
  我简直不敢相信。
  那次她被那个猥琐男人送回来后,我们一起去扬州,路上她始终抑郁。
  她低着头抑郁的样子,有一种独特的美,仿佛一株忧伤的莲花。
  虽然面貌酷似,但是她跟师娘气质完全不同。
  师娘的美,谪仙一样,冰雕玉琢,清丽脱俗,高不可攀。
  她的美,雨落无痕,没声没息,却又如同潮水,铺天盖地。
  她真的已经长大了,身材高挑,面目如画,只是性格,或许更像师父。
  平心而论,她还是个挺不错的女孩子,没有大部分女子的骄娇二气。
  非常的朴实,善良,正派。
  仔细想想,除了武功,学别的也不算很慢。
  我开始觉得师父当初的决定并不是坏事,甚至,我心中竟然隐隐有了一种归属感。
  然而她似乎失了魂。
  黯然的在扬州城游荡,摇摇晃晃的象一缕孤魂。
  难道是为了那个猥琐男人?我很愤怒,也很沮丧。
  想我也算是身经百战,閲尽人间春色,万花丛中过,片叶不沾身。
  她也算跟了我那么久,怎么短短几月,就被那个人勾了魂?
  没出息,没品位,没架子,没身姿。
  气死我了。
  看到她在地上画的那个楚字,我的心忽然成了一座四处漏风的房子,空空只听见风声。
  以前老是担心王鹏大哥跟陈叔会将庄主的遗命告诉小笛,这样她就可以拿鸡毛当令箭,名正言顺的嫁给我。
  两人倒是很有默契的绝口不提这事。
  现在忽然希望他们能够在小笛面前提一下。
  于是假装不经意提起了这事。
  大家都尴尬的顾左右而言他,于是我又逼问了一句。
  王鹏竟然说他只记得师父让我做这个射日庄主,不记得师父曾经将小笛许给我。
  我惊讶坏了,怎么会忘了?王大哥的年纪好像还没有到健忘的时候。
  陈叔终于道:“墨儿,你的武功心智,绝对胜任这个射日庄主,我们也绝对拥戴你做这个庄主。至于小笛,姑娘家家就让她找个人家嫁了!庄主那时,没有料到后来的事情。错配鸳鸯也是有的。”
  错配鸳鸯?
  我立刻表示不介意小笛的呆笨。
  没想到陈叔跟王鹏古怪的看了我半天后支支吾吾道:“……射日庄尽出情痴,小笛肯定也不例外。若是真的嫁给你,你又风流成性,她会伤心欲绝的。你们俩,不合适。”
  嗯?什么意思?
  陈婶忽然一阵风一样冲出来:“亏你们还是大男人!说个话吞吞吐吐的!我们家小笛是天下难得的好姑娘!你瞧这长相,跟夫人当年几乎是一个模子拓出来的!人又谦和善良,又肯吃苦耐劳,比那些个大小姐强了不知道多少倍!宁墨你从小就一直欺负她!不要以为我不知道!恃强凌弱,哪是爷们!你根本就配不上她!给她提个鞋都不配!前些年,保定李家少爷,萧山胡家公子来射日庄,整天跟在她后面转悠,走了没多久就差人来提亲……我家小笛又不是嫁不出去!凭什么嫁给你白白糟蹋了!”
  嫁给我白白糟蹋了?
  下巴差点掉了下来。
  陈叔干咳了几声道:“你婶子她一直将小笛视为己出,她那是癞痢头儿子自家好,说的话不作数,别往心里去。其实我知道吧,你不喜欢小笛,没必要勉强……庄主那时,不知道小笛的身体不合适练武,否则也不会让她做庄主,这位子还是你坐合适。他也没料到你会不喜欢小笛,这个婚嫁的话也作不了数……”
  我愣愣的出门,原来在长辈们心中,配不上的那个人,是我。
  保定李家,萧山胡家!以后绝对不再跟他们来往!
  我咬牙切齿,一不小心咬痛了舌头。
  我没有采纳他们的意见,而是下定决心要将小笛推上这庄主之位。
  也许只有这样,我才能够名正言顺的留在她身边,辅佐她。
  一辈子。
  于是我费尽心机,倾尽人力,追寻她的足迹,抓她回家。
  然而那个人非常的狡猾,一次次被他给逃了。
  一直到最后,终于将小笛捉住,带她回家。
  她比以前更加美丽,举手投足都是诗一样的韵味。
  可是这种美丽却不是为我,是为了那个猥琐男人。
  一日不思量,也攒眉千度。
  何止是千度!
  眼波流转间的深思,眉头轻锁中的忧伤,微微低首的微笑,蓦然飞红的娇羞。
  一笑一颦,都是为他。
  而我,只能强颜欢笑,黯然神伤。
  我将射日庄那些莺莺燕燕遣散,很久没有再碰女人,只是尽心尽责的打理庄中事务。
  我希望所有人,包括小笛能够看见我的变化。
  没人看见,根本没人在乎。
  忽然发现,原来自己并没有想象中的重要。
  众星捧月,如日中天。
  都是假的。
  忽然想知道小笛以前对我的感情,在没有遇见那个男人之前。
  是不是,曾经喜欢过我。
  于是假装不经意的问小笛:“以前有没有对别的男人心动过?是说除了那个男人之外……”
  她微笑,深思,然后道:“那时候很小,曾经喜欢过一个小哥哥,就是你那个好朋友京城洪公子的小厮叫五子的。”
  五子?小厮?没有印象了。
  可是为什么?为什么会喜欢一个小厮?
  “我用箭射果子给他吃,他很崇拜我。”她浅笑,再度沉思。
  就这样?果然没出息!
  “那么,那个什么保定李家,还有萧山胡家的公子你不喜欢?”
  她愣了半天,才道:“不大记得……我这么笨,人家条件那么好,我配不上。”
  嗯?这就配不上?那个猥琐男人怎么贴的紧?
  她的眼神忽然溺死人的温柔:“他?你不是也说他身世又可怜,身体又不好,跟我正好般配……”
  我不死心,终于问道:“那我呢?比那些个保定萧山的公子怎样?”
  她惊讶的看着我:“宁墨当然最优秀!那么多女人追!”
  我深吸口气出门。
  原来,她根本没有想过要嫁给我。
  一直以来,自作多情的那个人,原来是我。
  唯一的机会,就是那个猥琐男人,在射日庄的口碑极差,没人支持小笛。
  我也许有机会将他打败。

  宁楚番外之相轻(下)

  楚沉
  浮浮沉沉,大起大落。
  以致于后来我见到好的东西总是以为这又是上天下的一个圈套。
  而我,总是毫无抵挡落入圈套的那只动物。
  我不大记得小时候在眠枫山庄的往事。
  不是记性不好,我的记性一直好的离谱,过目不忘。
  那时候我的先生充满惊讶的对父亲说,小公子真是惊人的聪慧!以后一定能考上状元!
  不是不记得,是刻意忘记。
  根本不想再想起那段往事,过于美好,与狰狞的现实反差太大。
  以致于每次想起心都会滴血。
  记得清晰的是跟父亲一起乞讨的那段往事。
  异常的清晰,历历在目。
  生活就是那种颜色,灰灰的,带着淋漓的血色。
  宿在荒庙街头,吃着残羹剩炙,食不果腹,衣不蔽体。
  即便这样,父亲还是尽量把我俩收拾的齐整,安静在街头静坐乞讨。
  从不跟在人身后很讨嫌的追着要钱。
  虽然,遭了火之后,他既盲且残,完全有足够博取同情的资本。
  再饿他都教我吃饭时候要优雅,并且在我们栖身的那座破庙里插上花。
  就是跟别的乞丐不一样。
  父亲跟我说,再难的困境,都不要放弃希望。
  再深的痛苦中,都要快乐,都要自尊自爱。
  再卑贱的身份下,再深的耻辱中,都不要鄙视自己。
  所以,即便是饱受白眼,饱尝苦痛,父亲依旧兴兴头头的活着。
  我们喝的水,父亲都会仔细沉淀过几遍,煮熟了吃,馊了的饭菜,也会很仔细的煮很久。
  虽然去不了那难闻的味道,可是我们从来没有因为吃了不洁的东西生病。
  这点很重要,父亲说,一贫如洗,决不能马马虎虎打发自己,否则,一旦病倒,就会万劫不复。
  吃饭的时候父亲一定会找通风阳光好的地方,在景色宜人之处,席地而坐。
  用细竹节折成筷子,很优雅很缓慢的吃,倒像是幼时出去踏青时的野餐,情趣十足。
  后来这个习惯我终身保留,吃饭的时候一直对环境比食物更加挑剔。
  吃饭成了我最喜欢的事情,再痛苦,再失落,只要安安静静的吃顿饭,心情就会好转。
  可是父亲在大火中受了重伤,痛苦的苟延残喘了一段时间,终于还是没耐住痛苦去了。
  我知道他心中万分的不舍,他一直视我如命。
  临终他叮嘱我原谅。
  原谅母亲,原谅那对狗男女,原谅这冰冷的尘世。
  我做不到。
  仇恨在我心中深深铭刻,不破不灭。
  十岁那年我杀了第一个人。
  是个盛年男子,精壮大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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