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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说,你就不能爱我吗-第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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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分钟后,高远终于见到了唐晓晓,半个月不见了呢,怎么好像有好几年似的。
  “走,姐姐我今天请你喝酒!”唐晓晓踮着脚尖,勉强攀着高远的肩。
  最后,在学校后面的小巷子简陋的酒吧里,唐晓晓生平头一次喝了个酩酊大醉,和第一次在帝天借酒装疯不同,这次是真真正正醉了,没有吵,没有闹,只是一直叨叨念念,一开始念叨爸爸,到后来竟然开始一声声叫着妈妈。
  这也是高远第一次听她叫妈妈,高远从来没有见过唐晓晓的妈妈,据说她妈妈在她两岁的时候就因病去世了,高远第一次见唐晓晓的时候,觉得这个姐姐特别漂亮,想仙女一样,可很快他就发现这个仙女会打架,如果别的小朋友嘲笑她是捡来的,她就会挥着拳头冲上去,有时候她赢,有时候对方赢,不过,不管输赢,最后她都会被唐叔叔罚跪,真正令高远心折的是,这个仙女从来不哭,这令爱哭的高远很是佩服,打从那个发现开始,高远就不知不觉的开始追随这个仙女一样的姐姐。
  渐渐的,唐晓晓越来越漂亮,她的拳头收服了其他小女生,而已经渐渐懂得男女有别的男孩子们也不再欺负她,开始变得喜欢有事没事的在她身边打转,这让一开始就独具慧眼跟在唐晓晓身后当跟班的高远很不爽,他觉得自己的地位收到了威胁,唐晓晓也不再属于他一个人,于是他变得更爱哭了,每当唐晓晓要撇下他和更加年龄相当的小朋友玩时,他就会像个受委屈的小媳妇似的,一声不吭的亦步亦趋,而玩过家家时,他也不再满足充当英勇小侍卫的角色,一把鼻涕一把泪的正当起王子来……
  曾经这样爱哭的高远迷恋唐晓晓不是没有道理的,至少唐晓晓就不爱哭,从小到大高远只在自己高一那年见过唐晓晓偷偷掉眼泪,可今晚的唐晓晓确实有些不一样,她居然哭了。
  她醉了,高远背着她往学校走,走得很慢,高远偷偷希望能这样走一辈子,他觉得这样很幸福,可就在这时候,他忽然觉得颈脖子凉凉的,原来眼泪正从已经在他背上睡着了的唐晓晓那紧闭的眼睛里汩汩的涌出……
  到了宿舍楼下,高远打电话让程颖下来帮忙接人,顺便了解了一下唐晓晓的近况,没有异常,可高远还是觉得不对劲,一定有什么他不知道的事情正在悄悄的发生,一如两年多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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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二章 正面交锋
  周末很快就到了。学校的周末,许多本地学生和在校外租住的学生一般都不会留在学校,除此之外,留宿在外还是很引人注目的事情。唐晓晓不知道要怎么说,不和室友打招呼是不行的,可到底怎么说一时也没想好,于是留了个便笺:姐妹们,这两天不在宿舍,有事呼我。晓晓。
  沈云川一直在办公室呆到晚上十一点才回酒店。他喜欢住在酒店里,简洁舒适,有完全私密的空间,却不会让人感到孤单,随处可见陌生而眼熟的服务生,他们礼貌周到的提供完美服务,你只需按时付出足额的房费,不需要付出任何情感,而家,除了金钱,还需要感情来经营,并不是任何一个房子都可以称作家的,沈云川没有那种多余的感情,所以他有很多房子,但是没有家,如果不算上他父母家的话。
  他在酒店的房门口静默了一会,然后插卡开门进去。
  沈云川偶尔会设想一下这次见面唐晓晓会有反应,比如,她会采取什么样的态度?她会说些什么,做些什么?可是一进门,情况还是有些出乎他的意料。
  地毯上、茶几、沙发上,到处零星散落着带着标签的鞋子、衣物,崭新的杂志、报纸,还有些许袋装零食,要命是屋里居然没有开冷气,窗户打开,偶有湿热的风温柔轻抚着厚重的窗帘。
  正在横坐在沙发上吃着冰淇淋看《我已出发》的唐晓晓抬眼瞟了瞟他,压下心里的得意,含了口冰,继续看书,等着看他发飚。
  沈云川走到唐晓晓跟前蹲下,说:“你不热吗?”
  “不,刚刚好。”唐晓晓又咬了一口冰,挑衅似的瞟了他一眼又回到书上,漫不经心的问:“你热?”
  “……还行。”最后沈云川点点头说。
  就这样?唐晓晓有些失望,她很是希望这个老男人能气急败坏的跟自己发顿脾气的,然后自己就可以肆无忌惮的泼妇般还以颜色了,这个世界,让人喜欢自己不容易,但让人讨厌自己,还是很容易的。
  沈云川站起身,再一次扫视,然后就开始亲自动手收拾起来,不烦不燥,慢条斯理,井井有条,一丝不苟……唐晓晓也气定神闲,这只是个开始,看你能装到什么时候。
  二十分钟后,原本的杂乱不堪已经被他收拾妥当,新买的衣物被挂入衣柜,书报杂志整理整齐放置在茶几的底层,零食就没这么幸运了,统统被扔进了垃圾桶。
  屋子里一时安静的不像话,唐晓晓又偷眼看他,却看见他旁若无人的脱衣服,先是衬衣,然后是裤子……血全部涌到了脸上,唐晓晓觉得自己有点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我去洗澡。”丢下这么句话,沈云川就朝浴室走去。
  唐晓晓已经查探过,这个商业套间,只有一间卧室,一张床,虽然他说过,不会勉强自己做那种事情,但这个老男人显然是不知道诚信为何物的,万一他要来硬的,要怎么办?
  “你洗过了吗?”沈云川穿着睡衣站在房间门口问。
  唐晓晓点点头,那是当然的,她没有办法在这个男人在的时候去洗澡,想想都恶寒。
  沈云川朝她走了过去,拖鞋踩在地毯上,无声又无息,却每一下都踩在唐晓晓的心尖上,踩一下,跳两下。
  他绕到了她的身后,站住不动,她周身的汗毛都竖了起来,不能动弹,好一会,他的双手搭在了她的肩上,热力透过薄薄的衣衫,烙铁般烙在上面,唐晓晓轻微动了动,引得他加大了力度。
  “现在,进去睡觉,好吗?”商量的口吻,不容置疑的力度,旋即,他弯腰将她打横抱起。
  躺在软硬适度的床垫上,唐晓晓浑身僵硬,他侧躺着,用手肘撑着,俯视着,细细看她。几乎一模一样的脸,精致小巧的五官,墨黑的圆圆的黑眼珠,像宝石一般会发光,翘翘的鼻尖倔强而脆弱,粉红的唇瓣则惹人怜爱。
  “你……”唐晓晓不知何时屏住了呼吸,咽喉发紧,她想要借助说话来呼吸,却未能如愿。
  因为他的唇已经狠狠压上了她的,在她发出第一个音节的时候。
  
                  第二十三章 下不为例
  这个死变态老男人,说话不算话,晓晓在心里咒骂,咬紧牙关,伸手去推他,被他抓住了手置在头顶,脚下的挣扎也被他的身体压制,原本屋里就闷热,这样一番挣扎下来,晓晓额上、颈子、背上都是汗水,汗水又立刻被高热的体温蒸腾,弥漫在不甚清爽的空气里,让人窒息,只能用鼻子呼吸的晓晓与沈云川鼻息交缠,离得那么近,他身上沐浴液、洗发水的清香,和着他呼吸的热力霸道的悉数窜入晓晓的呼吸道,愈发让她感到不安和恶心。
  她的唇很软很凉很甜,是因为冰淇淋么?云川稍稍撤离,低头看她,迷离的灯光下,她脸颊绯红,红唇娇艳欲滴,甚至连表情也……
  妈的,他那是什么眼神,晓晓偏着头,在胳膊上蹭了蹭嘴,说:“你他妈的别碰我。”
  云川皱了皱眉,她打断了他回忆,他的手轻轻掐住她的脖子,那里触手湿滑却不粘腻,“如果我非要碰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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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这老男人摆明了不讲信用。
  “我什么?嗯?不讲信用?”沈云川的手开始游走,拨开被汗水粘住的头发,探到她湿漉漉的颈背,轻轻拿捏,最后轻巧的从她睡衣下摆窜了进去,爬上她濡湿的脊背,声音带着笑,说,“那么你呢?你不是也撒谎了么,出了这么多汗,还说不热,小骗子,似乎你就没跟我说过实话,你说,我怎么罚你?”
  他那有些粗糙的手掌,轻轻的碰触即让唐晓晓打起颤,浑身不舒服,为什么她现在要乖乖躺在这个莫名其妙的男人身边,让他肆意轻薄自己,为什么?她想要大叫,让他滚蛋,但她只是说:“是,我就是个骗子,你最好放了我,不然,总有一天我会把你骗得倾家荡产。”
  “那就一辈子留在我身边吧,反正你是骗子,我是恶棍,我的……就是你的……”沈云川声音越来越轻,手捏着她的下颚,让她扬起头看着自己,说,“不过,我还是不喜欢你说谎,这样吧,你说一次谎……”沈云川低头轻啄她的唇瓣,“我们就做一次。”
  什么?!或许是因为他之前保证过,也或许是他一直并没有露出让人恶心的猥琐表情,总之,唐晓晓虽然感到不安,但无论是刚刚他吻自己,还是他轻薄自己,她都以为他不过是做做样子,想吓唬一下自己而已,可他刚刚说什么?游戏规则是这么说改就改,说变就变的么?今天来这里之前,她就想过他会对自己会有不轨之举,但没想到来得这样快,甚至没有一丝的掩饰,那么赤裸裸。
   他捏在她下颚的手渐渐用力,他湿润的舌嚣张的侵入,肆意的掠夺,她的唇齿还残留有冰淇淋的香甜,更是让他疯狂的扫荡,她毫无经验的一再溃败,只能任他们口腔里的津液暧昧的相互交融、吞咽……
  她身上穿的是她从宿舍带过来的睡衣,普通的棉布,上衣是短袖,裤子是七分裤,宽松的衣摆,让他的手任意游走,没有任何的困难,他握住她一边椒|乳的时候,她从意志到身体都放弃了抵抗,她终于闭上了眼睛,就当被恶狗咬了一口,不是今天,也会是在不久的将来,她这么对自己说。
  任何爱抚,都没有给她带来一丝一毫的快感,这一点在他的手指来到她的私密处时,他才明白,那里很干涩,心理产生的厌恶感让她的身体整个都处于冷感状态,于是他停了下来,翻身平躺在床上,胳膊从她的颈下穿过,揽住她赤裸的身体。
  “下不为例。”他说。
  唐晓晓依然紧绷着身体,不敢动,任由他抱着自己,这个男人太难以捉摸,前一分钟他可能还是个好好先生,人畜无害,下一分钟就可能对你为所欲为;她不敢睁开眼睛,她知道他在盯着自己看,该死的,为什么灯是一直开着的?她的身体紧贴住他的,她的柔软充分体验到男人的坚硬,那让她恐惧,让她第一次充分感受到男人与女人的不同。
  他是一个疯子,变态,神经病。这一次的交锋让唐晓晓深切的有了这个认识,于是接下来的日子,她不再轻举妄动,虽然她不太清楚是不是只要自己不说谎,他便不再对自己做那种恶心的事情,除了一起睡的时候会紧紧搂着自己,除了偶尔的亲吻,除了时常望着自己出神,就再也没有别的出格举动了。
  周末在一起的日子,他们相处的像一对真正的情人,每周他都会为她订一束鲜花,有时是百合,有时是蓝色妖姬,唐晓晓并不十分喜欢花,但她还是很好奇他什么时候会买玫瑰?她依然时常将小会客室和卧室搞得乱七八糟,没错,她是故意的,但她不再做的那么明显,他似乎无所察觉,收拾起东西来,让唐晓晓甚至有了种乐此不疲的错觉;他会和谢谢商量着每天吃什么,上哪吃,温柔又体贴;而到后来,周一至周五,她甚至会收到他的短信,“想你了”,“我想见你”,“今晚你能来吗”等等,诸如此类,唐晓晓不是不心悸的。
  渐渐的,身体竟然不再那么抗拒排斥他的靠近。唐晓晓觉得有些可悲,那些被迫沦为他人情人情妇的女人,是不是也和自己这般没有出息,甜言蜜语、锦衣玉食便能将人心一点点的蚕食收买。
  所以,孤苦已久的唐晓晓有时会沉溺在这种祥和的柔情里,不用再为了学费生活费父亲的医药费奔波辛劳,原本就养尊处优的她,一但懒惰松懈下来,竟然就回不去了,但她几乎敢肯定,这就是他的阴谋,他费尽心机编织这个温柔陷阱,就是要网住她,困住她,于是她一边享受着他的虚情假意,一边时刻提高警惕。
  唐晓晓有男朋友周末夜不归宿的事情并没能隐瞒太久。
   
                  第二十四章 山雨欲来
  期末,校园里又在上演每年如期而至的“生离死别”,往年也有,不过那时晓晓总觉得那种离别离自己太遥远,如今过了暑假,她便要大四了,是不是到时也会有这么一出等着自己呢?到时自己要不要掉几滴眼泪?唐晓晓矫情的想。
  那年,她即将踏上开往陌生的X市的火车,只有高远一个人来送行,晓晓不知道他怎么得知的消息,跑来的时候,还背着书包,从候车室跑到站台,气喘吁吁,除了叫住即将上车的晓晓,竟然一个字都没说,眼泪就下来了,唐晓晓那时逃离的畅快远远超过了离别的愁绪,对着掉眼泪的高远还很是嘲笑了一番,笑他还是小时候跟在自己屁股后头的鼻涕虫。
  唐晓晓特立独行惯了的,对于她连着两个周末都夜宿在外,室友识趣的没有追问,是以晓晓也没有再费心编故事解释,倒是找了一个晚上,在水房里和程颖透了底,隐去老男人的胁迫,只说两人偶遇,他提出交往,晓晓觉得不错,决定试试看。
  一开始程颖当然不信,直说:“晓晓,你搞笑吧,那种男人,一但沾惹了,甩不掉的。”
  晓晓便将两人相处的情况略加描述,八卦是天性,程颖也不例外,如此这般两人八卦了好一阵,最后程颖撂下一句话:晓晓,他不是有什么病吧~
  高远知道这件事是他考最后一科的那一天。高远这个一年级的新生,短短一个学期,已经是学校内外远近闻名的风头人物,从他走进二餐厅开始,就被无数同学行注目礼,到唐晓晓跟前的座位时,已经和甲乙丙丁若干寒暄,唐晓晓皱皱眉,这小子,真的跟小时候不一样了啊,是个人样了。
  高远将书包放在晓晓对面的位置上,伸头瞅了瞅晓晓盘里的菜,就跑去窗口打饭打菜,不一会儿回来,居然一个人用了两个餐盘,一个餐盘上堆满了荤菜,宫保鸡丁、酱排骨、糖醋鱼块,上面还坐了一碗芙蓉蛋,另一个餐盘上一半是醋溜土豆丝和鱼香茄子,一半是白米饭。
  “你下午要去投胎?吃那么多!”唐晓晓夹了他一块排骨放进嘴里说,“你打算几号回家?机票订了没。”
  “你呢?我跟你走。”高远将热乎乎的芙蓉蛋端到晓晓面前,“这个用来贿赂你。”
  看着黄澄澄又鲜又嫩的芙蓉蛋,上面还闪着点点亮晶晶的油光,唐晓晓摸了摸已经半饱的肚皮,终究没能抵制住诱惑,舀了一小勺放进嘴里,一溜滑进了喉咙,烫得她直嘶溜,高远赶紧跑去打了杯冰镇可乐,晓晓灌了一大口,直呼过瘾,又接连喝了好几口,说:“你跟着我干嘛?我不回去。”
  “那我也不回去,跟你去打工。”高远埋头吃饭。
  唐晓晓还没想好这事怎么跟高远说,那时叫他不要轻易在大学里谈恋爱,哪里想过有今天,可巧,电话响了,是那个老男人。
  说起来,沈云川极少给唐晓晓打电话,倒是发过几次短信,哪种人会发短信真的有些匪夷所思,有时唐晓晓都觉得他似乎是发错人了,他们有那么亲密么,动不动就想啊,念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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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唐晓晓接起电话,问自己在哪,晓晓说:在食堂吃饭。
  高远伸筷子在她的餐盘里翻了翻,再看看她,她眼波一转,看见他伸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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