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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相报告-第1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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寿县八公山以黄豆、盐卤等物炼丹之时,意外得到的一种副产品,因此,豆腐其实不应该被分类为“农副产品”或“副食品”,而应被称为是“药副产品”才对。
  尽管豆腐在刘安之后迅速由“药”字号演变为一种“健”字号的平民食品,不过仔细想来,在众多的中国家常食品当中,豆腐其实是一种不很“中国”的,一种十分“化学”的妖里妖气之物。由于刘安及其“制药集团”皆儒家之死敌,因此,虽不能据此而断言豆腐的本性中有一种强烈的反儒家冲动,不过,古今祭祀仪式中却有一条严格的规矩:即绝对不可使用豆腐。
  除了豆腐本身在诞生过程中的浓厚的化学氛围,其七十二般匪夷所思的变身之法,更是令人瞠目结舌。豆腐的制作过程,可谓步步惊心,首先,在石膏与豆汁做第一次的亲密接触、真正的豆腐尚未成形之初,就有“豆腐脑”这一种美味抢险出世,而在熬煮白浆时表面形成的那一层薄薄的浆膜,可以成为完全面目全非的腐竹,将豆腐切成块摆在竹篮里冻上一夜然后再在太阳下晒干,又可成其为冻豆腐,除此之外,水豆腐、干豆腐、油豆腐、霉豆腐、豆浆、豆干、豆腐|乳、臭豆腐……凡此种种,不能不使人联想到一个与吃喝无甚关联的词:妖术。
  豆腐的好吃,除了其固有之洁、嫩、爽、滑之外,尤在于其原无形却可行诸百形,本无味却能吸纳百味的这一高妙绝技。比如,清贫的豆腐总是被用来比附于肥美却有俗不可耐的肉,或者说,总是被赋予一种暧昧的肉感。其实,只要想一想方块豆腐的外形及其颤巍巍的姿态,就会相信意淫乃是不可避免的。所谓“白如纯玉,细若凝脂”,所谓“滋味似鸡豚,鸡豚无此美”,不一而足。
  对于素食者来说,豆腐以及种种豆制品乃肉类的最好替代品。素食中的素火腿,素鲍鱼和素鸡、素鸭之类,无不以豆腐制成。是故,要把一个吃豆腐吃腻了的素食者伺候好是相当考人的,难怪香港“功德林”的大厨潘义康曾经感慨地说:“煮素菜,最难是找些外形与肉类相似的材料。”真是经验之谈。
  孙中山先生是一位革命家,也是一位医师,毕生提倡茹素。“孙文学说”一再说到素食的好处:“夫素食为延年益寿之妙术,已为今日科学家、卫生家、生理学家、医学家所共认矣。中国素食者,必食豆腐。副豆腐者,实植物中之肉料也。此物有肉料之功,而无肉料之毒。”
  孙中山的革命思想、医学知识及其素食主义主张,很有可能都是从日本来的。自佛教盛行之后,历代天皇皆颁令禁肉。直到明治五年,才解除天皇从德川家族手中继承的持续了一千二百年之久的“肉食禁令”,原因是要办洋务。我猜想,日本的豆腐也不仅异常发达,而且今天还可以来争中国这豆腐老家的市场,大概跟历史上长期的禁肉不无关联。
  除了肉感的“豆腐脑”之外,广西梧州还有一道以豆腐渣制成的著名小吃“霉豆腐”,又称“广西猪肝”,我虽然没吃过这种“猪肝”,不过说实在的,似乎已闻到了一种同性恋或双性恋的气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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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陪
  不管是家里的饭厅还是街上的餐馆,现如今凡是有吃有喝的地方不仅得有吃有喝,而且必定会有至少一种以上的媒体在侧伺候。
  很清楚,我指的乃是在饭桌前“侍食”的电视、报纸和音响,简称“三陪”,而且是合法的。一家没有电视的餐厅和吃晚饭时没有电视看的一家人,都是不能想象的,吃着这种unplug晚餐,就像看着一台没有了图像的电视,我们是一千个不情愿,一万个不答应的。
  边吃边看、读读吃吃、且听且吃——懂“生活”的人,把这当成“享受”,爱工作的人,将此视为“效率”,善于经营饭馆的,则称之为“餐饮的增值服务”。总而言之,媒体在饭桌前的主要作用,就是要保证进食者的感官全部都处在工作状态,口眼耳鼻喉,一个也不能少,也决不让一个掉队。
  事实上,在这个大众媒体和大众餐饮空前发达的时代,影像、文字和声音与吃吃喝喝的关系已不仅局限于传统上的“助兴”和“佐酒下饭”,在某种意义上,我们正在把这些烟视媚行的“三陪人员”像饭菜一样直接吞到肚子里去。
  媒体影响着大众,大众改造着媒体。一方面,吃饭时间是法定的休息时段,不仅适宜吃喝,而且适宜读报看电视,因此这个时段也就成为媒体的黄金时段;另一方面,媒介因载体不同而各自固定的出版及广播时间,也在调节着不同时区内受众的用膳钟点,也就是说,吃饭和媒体是互相影响,互相“按摩”着的。用一句传播学名言来说,即:“重要的是不要看媒体对大众做了什么,而是要看大众对媒体做了什么。”(Not what media do to the people; what people do to the media。)
  其实饭桌本身就是一个媒体,当它和酒菜、食客、电视、报刊之间达成了一项通讯协议之后,餐饮从此成为了一个超级媒体,媒体也从此成为一家超级餐馆。
  欲考察饮食与媒体的关系,茶馆或茶楼是一片绝佳的“田野”。
  我发现,在华人社会里,凡是报业兴旺的地方,必定也会是一个饮茶业发达的所在。当前报纸品质较好、报业竞争最为激烈的几个大城市,即广州、成都、南京、杭州以及北京,哪一个不是中国“茶馆文化”和“茶楼文化”上最具代表性的城市呢?
  至于以人均拥有报刊数量全球最高的香港(人口六百万,出版报刊七百四十三份),与其说它是一个“亚洲读报人数最多的地区,世界上最大的中文刊物中心”,不如说是“亚洲饮茶人数最多的地区,世界上最大的中试茶楼中心”。坐在港九新界任何一间茶楼、茶餐厅或者正在进行茶市的酒楼,犹如置身于一家正在进行版面校对工作的报纸编辑部,餐桌旁的每个人几乎都是一手执杯一手执报,嘴唇在茶杯的边缘上游荡,眼睛在报纸的方寸间扫描。这种足以让每一个新闻从业者打心底里想哭的情形,在每一个星期天就会被再放大十倍,有位的人在座位上读报,等位的人在大门外读报,读报人装点了茶楼的风景,茶楼装饰了读报人的报。老爸埋头于体育、马经,老妈穿梭于厨艺、shopping,打小孩读电玩攻略,小小孩读益智游戏,俨然一家“有杀错无放过”的超级报业集团。
  茶楼里的读报风气浓是浓,厚是厚,不过茶客们的读报方法与那种目的明确的“暴读法”有着本质的区别。前者大致上是轻松的,散漫的,潦草的,有一搭没一搭的。这种读报态度不仅与饮茶的状态极为吻合,而且也在某种程度上影响了至少是星期天报纸的内容和风格。在拥有更多数量之酷爱饮茶的市民的广州,自当地各主要报章在二十世纪九十年代后期纷纷扩版增容之后,读者们的第一反应,乃是“从此饮茶饮得更有味、更安乐了”。
  在茶馆里卖出去的报纸在总发行量上所占的份额很小,在统计学上甚至无足轻重,不过,包括在饮茶环境里的读报习惯在内的茶馆文化对读报者和办报者所造成的影响,却万万不可低估。
  “享受”这个词在粤语里有时被说成“叹”,享受抽烟,是“叹支烟”;享受人生,是“叹世界”;享受饮茶,叫做“叹茶”;享受读报,称为“叹报纸”——尤指在饮茶状态下的读报。一个处于饮茶状态的人,一个正在“叹茶”的人,心态是完全放松的,享乐的,套用报纸的术语,这种心态基本上是“副刊化”以及“周末化”的。茶馆、茶楼,副刊、周末,都是最具中国特色的饮食文化和报纸文化。
  在“叹茶”和“叹报纸”的意义上,粤港两地的办报人,心中需得时时刻刻都装着茶楼和茶客,即使是在那些茶馆及茶楼文化、市民社会和公共空间尚不发达的中文地区办报,全体编采人员也必须时时刻刻都把那些在办公桌前用一个大玻璃瓶泡茶喝茶的读者装在自己心中。除此之外,我想他们还都有必要牢记麦克卢汉的名言:“人们实际上从不读报,他们每天翻翻报纸就像洗一个热水澡。”
  语焉不详是麦克卢汉一贯的说话风格,这一句也不例外,不过就“叹报纸”而言,麦氏的这句话还是说得相当准确的,虽然广东人习惯于把洗冷水澡和吸热水澡一概统称为“冲凉”。
  如果说用来佐茶的报纸是一种具有冷水澡性质的冷媒体,那么我们现时在饭桌前几乎已离不了的电视,就属于热水澡,热媒体,最适合用来送饭(据我的观察,茶客们在饮茶时大都选择报纸而不怎么关注电视)。就阅读者饮食者的心态而言,饮茶时不仅放松,而且别有一份散淡,吃饭就不同了,放松之外尚不能免除那股动物性的急躁和攻击性,毫无疑问,电视节目的制作和播出方式,在最大限度上是与大多数观众的进食状态相适应的。
  老麦还说过:“精神食粮就像物质食粮一样,输入永远不等于输出”。换成中式的表达方式,这就叫“酒肉穿肠过,信息心中留”。
悲情大萝卜
  蔬菜的味道有甜有不甜,但是论起命来,大多都是苦的。说起苦命的蔬菜,第一时间想到的就是小白菜。不过,这种菜的悲情实际上与平日吃的大小白菜本身都没任何关系,基本上是在由清代的那个桃色家凶杀的著名案子以及后来的那支民歌所堆积的情感里被慢慢培育出来的。当然,这并不妨碍我们的一厢情愿和一往情深。最近读到台湾营养学家写的一篇谈论小白菜的文章,题目就叫《小白菜的美丽与哀愁》,未及卒读,就有忍不住想哭的感觉。
  其实,无论是在地里还是在饭桌上,要比命苦,比小白菜更苦的乃是萝卜,无论是身价还是味道。论起样貌来,“美丽”根本谈不上,只有哀愁的份。
  在植物学上,菜属叶,萝卜归根。做菜叶的,生前至少还能在温暖的春风里摇曳几天身姿,就算苦命如小白菜者,“地里黄”,悲情是悲情,但至少还是黄在了地表上面,悲情看得见,让悲情的人看见了,还可以同病相怜以下,博以同情。而像萝卜那样归了“根”的,不管愁有多大,冤有多深,也只能默默地伏在黄土之下暗自悲凉,比广东话说的“衰到贴地”还要衰。
  除了人参和竹笋,绝大多数的“菜根”都是卑贱的食物,其中又以萝卜为甚,它出身不好,品流复杂,四季皆出,且容易活,产量高,外貌粗鲁,品位低下而且便于贮存,等等等等,就算不怎么吃萝卜的人,也能眼都不眨地数上一大堆。我发现,其实不论是菜还是肉,人或是物,只要同时兼备了以上八种素质当中的任意三种,人则一辈子要当贱人,菜就一世也成不了“正菜”。当然,有时候天才和白痴,富贵与穷愁其实也就隔着那么一层薄薄的纸,因而这么说好像有一点绝对,不过认真想想,就会相信在下并非信口开河。比方说,史上有大把出身不好的英雄豪杰,但是容易活,生命力和意志力都特强,人敌人怎样搞也搞他不死,其中更有不少连模样也长得乏善可陈,未睹其“产量不高”,即使有后,亦不容易活,即使侥幸活下来,更不容易储藏。真个是菜犹如此,人何以堪。
  其实在历史上,萝卜也不是从来就没有威过的。古代希腊,在奥林匹克众神的神圣祭品里面就有萝卜的一席之地。而在中国,据说曾有农夫因在地里种出了一颗特大的白萝卜,惊为天物,不敢擅自食用,专门献进宫去,御厨用来做了一道形如燕窝的料理,则天武后尝过大喜,赐名“假燕菜”。千年等一回,好不容易才和燕窝捆绑了一回,御赐的贵族姓氏中却还是触目惊心地冠了个“假”。武则天要是真会做人,再怎么地,赐他个“荣誉燕菜”也好啊。萝卜在古代汉语中又名莱菔,罗服,土酥,温菘,秦菘,在中国的种植史,最早可以上溯至《诗经》年代。然而,萝卜在中国饮食史上的地位却一点也不“诗经”(事实上,萝卜在西方的江湖地位更低),除了做些出不得大场面的家常小菜之外,大致上,萝卜只有在以下两种不正常的情况下才能得到一点可怜的注意:
  一、药用。南朝梁陶弘景《名医别录》说,萝卜性凉味辛甘,入肺、胃二经,可消积滞、化痰热、下气贯中、解毒,用于食积胀满、痰咳失音、吐血、衄血、消渴、痢疾、头痛、小便不利等症。广州人亦有饮“青红萝卜煲猪踭”之老火汤来清热的习惯。西医的研究则发现,萝卜里面除了钙、磷、碳水化合物及少量的蛋白质之外,最多的就是维生素A、C,都是一些大路货。尽管民间向有“萝卜进城,药铺关张”的说法,尽管我见到有“摩登萝卜贩子”打出“萝卜胜过SK II”的广告,然而药铺非但没有关张,而且越开越多,从城里开到城外,SK II更没有因萝卜而流失掉它的女性顾客,广告里的女明星更是越换越漂亮,越换越水灵。
  二、攀比于水果。关于萝卜,我们都知道北方有一种“萝卜赛梨”的说法。其实,即使算上个别的优良品种,萝卜在滋味上很难与梨相提并论,这个“赛”字其实不无辛酸,因为它显然是从萝卜与梨的性价比出发的。
  元人许有香曾称赞萝卜“熟食甘似芋,生荐脆如梨。”话是被当为金句流传下来了,悲夫!不就是芋头不就是颗梨子吗,又有什么好比,有什么可赛的呢?
  一旦被从坑里拔起进了厨房,萝卜的命运就开始如李时珍所说:“可生可熟,可菹可酱,可豉可醋,可糖可腊可饭。”可可可可,萝卜要都是母的,几几乎就是人尽可夫,萝卜要是液体,差不多就该可口可乐了。
  因此,萝卜不但命苦,而且想不认命都难。即使在以下这几道寥寥可数的常见菜肴中有机会担纲主角,不过这些“电影”皆属粤语残片,奥斯卡也好,这熊那树的也罢,都不会有它们的份。凡广州的小吃如街头的萝卜牛腩或茶楼里的萝卜糕之类,风味绝佳,本地人外省人,吃了都说好,却永远登不成大雅,也进不了殿堂。至于那传说中发源于淮扬而今天却全国各省遍地开花的萝卜丝饼,表皮呈金黄|色层层叠叠的半透明状,咬一口甘香满颊,鲜美莫可名状。然而,就是这样一种好吃的家常小食,现在也被不断升级换代,馅料里不尽添加了火腿末甚至还有虾仁,相形之下,受到排挤的萝卜丝反倒失去了正选的位置,变成了配角。我吃过的最好吃的萝卜菜,是江浙一带的“萝卜丝鲫鱼汤”:白萝卜切丝,鲫鱼洗净,用鸡油煎香,然后把萝卜丝和葱段姜丝一道放进锅里水煮,再加入盐或酒之类调味即成。说实在的,鲫鱼和白萝卜在味道上其实都有各自的苦处,如果在火候上没有恰当的拿捏和足够的耐心,这道汤很容易出错。十几年前,上海的许多小饭馆都有上乘之作,味道于清甜中略带苦涩,汤色|乳白,的确令人最难忘。不过,今天在上海要找这道汤已经很难,即使有,品质亦大不如前。这可能是因为萝卜丝和鲫鱼终归都是贱物,卖不出足以令店家认真起来的价钱所致。
  虽说是“青菜萝卜,各有所爱”,不过,不仅是爱吃青菜的人比爱吃萝卜的人多得海了去,就连青菜如小白菜般苦命者,只要时机到了,还能傍个像河豚、鱼翅这样的大款,在锅里盘里垫个底,填个房,并且分享客人的喝彩。萝卜呢?当然也有参与这种重大场合的机会,只是每到这个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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