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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平乐(女尊1V1)-第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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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清平的想法,她与榛儿这几个月来同处一室,榛儿恐怕从未与一个年轻女子这么近距离相处过,才会一时迷惑对她产生情愫,只要两人分开一阵,榛儿就会自己想通了……吧。
那样他们就能回到以前了。
只是,没榛儿的日子,难熬啊。
早上没人为她绾发,不高兴时没人哄她,委屈了时没人给她撒娇,晚上睡觉时也是,孤枕难眠呐。
拉了拉身上盖着的锦被,希望这个劳什子酒会很快就能结束。清平闭了双眼,睡了过去。
有人说,梦是能指出连本人都不知道的心灵受伤的地方和程度,现在出现清平睡梦中的是清平怎么也不愿回想起的过往。
永远在争吵的两夫妻,女的有着姣好的面容,楚楚动人,男的有着英俊相貌,器宇不凡。本该是童话中幸福美满的一对,现实却是整日无休止的怨恨不满。
再见两人,恍若隔世,清平有着强烈的不真实感。
女的,她称之为母亲,男的,她称之为父亲。她们不幸福的根源便是她乐家赖以生存的酒。
当初是母亲先提出要在一起,父亲本是不允的,他说,“我给不了你要的,你应该知道,在我心里,酿酒才是最重要的。”
她笑靥如花,“我知道,但是我想陪在你身边等待你爱上我,视我比酒还重的那一天的到来。”
于是结婚。
可是婚后的生活并不如母亲想象中来的甜蜜,丈夫一天几乎二十四个小时泡在酿酒房里,明明同住一个屋檐下,见一面有如登天,纵使偶然见到了,想家常两句,也被匆匆打断,“你有事的话可以等会儿再说么?我还赶着酿酒呢。”
孩子的到来,让母亲苦涩的婚姻带来希望,有了孩子就好了,丈夫就会吧注意力转移到家庭上了。
可惜事与愿违,情况没有任何改变。母亲心里的怨恨越来越重,越来越重,最后终于爆发。
此后,便开始整日的争闹不休。母亲怨父亲没有担当起为人夫为人父的责任,父亲说母亲不懂事理。
这就是她的童年,恨酒,就是从那时候开始的吧。
两夫妻的矛盾越来越尖锐。有一天,积怨已久的母亲一把把父亲的藏酒一毁殆尽,“我让你酿,我让你酿!这就是你辜负我的后果!”
清平被母亲最后含恨的眼神惊醒。
明明是那么深爱的人,却因得不到应有的回报而怨恨至厮,这就是所谓的爱得越深恨得越深么?
绝对不能让榛儿变成母亲那样,榛儿是那么温和谦恭的一人,绝对不能让恨意爬上榛儿的眼角。
所以绝对不能一时心软,最后却无法回报,让两人都痛苦不已。
第十四章
清平出得门来,就看见她那姐姐被人团团围住。
云家家大业大,在兰州也有生意,现在她们住的就是云枫在兰州的别馆,各分店掌柜听闻当家的来兰州后,纷纷来此向云枫报告近来经营情况,一人一嘴吵得云枫头都疼。
见云枫这么忙乎,清平也不便打扰,打声招呼后便独自一人踱步出了别馆。
兰州是这个国家的另一繁华城市,街上车水马龙,人来人往,两旁朱楼碧瓦,错落有致,小贩吆喝声、行人说笑声充斥其间,一派蓬勃向上的景象。这三年一度的酒中盛会便是在这热闹非凡的城市举行。
只是不知道是不是身为异乡客之故,清平总觉得身处这热闹之外,心里空落落的。
缓步游走在兰州街道,心里想的却是百里之外家里的那些琐碎事。
酒馆有云天顾着,客人的酒也已经酿好,应该不会出什么大问题了。榛儿补身子的药也买好了,也再三嘱咐过榛儿不要忘了喝药,依照她这夫郎的性格,是不会不听从妻主的嘱咐。
只是想起临行前,榛儿一片死寂的眼神,清平就止不住地抽疼。
她知道她惹榛儿伤心了,可是她过不了自己这关,她得静一静,好好想想她与榛儿的未来。
清平心神恍惚地游走着,突然,争吵的声音打断了她的神思。
“我看你长得人模人样的,没想到居然是个无赖,吃霸王餐!”路边小贩紧抓住一人的衣袖,开口大骂,在这充满和谐之音的集市上,这骂声显得尤为突兀,引得行人纷纷侧视。
那人满脸通红,显得很尴尬,她试图解释,“这……请你相信我,我确实是带有银两的,只不过一时大意不知掉哪儿了。”
“呸,老娘又不是第一天在这摆摊,信你那就是龟孙子。走,跟我去见官。”小贩不依不饶。
停下脚步,清平有些发愣的看着拉扯的两人。
记得第一次跟榛儿上街的时候也碰上过这么一出戏,那时她是视而不见,自走自的,直到走出很远了才发现身边的人儿不见了,她沿路返回,就看见她家夫郎仍站在那儿,怯怯地看着她,眼中含有请求,却一句话也不说。
她就感到好笑。那时家里的钱都是榛儿刺绣挣来的,他要想帮人,她无权干涉,他也根本没必要询问她的意见,更谈不上请求她,还因害怕惹得她不高兴而不敢说。
沉思了一会儿,从钱袋里掏出几个银锭子,清平上前,把还装着几个铜板的钱袋递过去,说,“小姐,这是你掉的。”说完转身就走,也不管她们有什么反应。
老实说,做这种只有烂好人才会做的事,让一向独善其身的清平觉得怪别扭的。
依照清平的想法,这事就该这么了了,可是没想到那人付了帐,匆匆赶上来,拦住清平。
那人作了一揖,道:“多谢小姐刚才出手相助,若善不甚感激。这是找剩的银两和小姐的钱袋。”
清平一把拿过钱袋,反复看了看,确定没什么损伤后仔细地收好。刚才一时冲动没有想到这是榛儿为她做的,就把钱袋给了出去,现在倒有些后悔了,要是这人不还回来,那她还不得怨死。
清平笑得很客气,这是她对陌生人的一贯态度,“举手之劳而已,只是出门在外,钱财乃必需之物,小姐切不可再大意把钱弄丢了。”
清平这话略有讽意,可是也不知是迟钝还是假装听不出来,对方惭愧地笑了笑,道:“这个,若善一定谨记于心。还望小姐留下姓名和住处,来日我好把刚才欠小姐的钱悉数归还。”
她以前出门的时候,身旁都带着小厮,所以用不着管这些个琐事,但这次她是独自一人,又赶路匆忙,难免有些疏忽,幸得有人好心出手相助,要不她这脸,就丢大了。
清平瞄了她一眼,只见那人虽面带风尘,满脸倦意,身上穿的一袭白衣也已成灰白,但眼神还是清亮的,举止也颇为得体有礼,看得出是个家教很好的人,不像是个会吃霸王餐这么无耻的人。
“不用,那也没多少钱。”清平淡淡地说,人在外地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不想再纠缠下去,拱手道:“那我们有缘再见。”
说完就把那个什么若善抛在脑后,继续自己的兰州漫游。
转过街角,又走了几步,一间装修豪华的书店映入眼帘。
想起榛儿也是个爱书的人,家里的书差不多都让他读了个遍,看到有所感悟的地方还会在旁边空白处记下自己的所感。
或许,挑本书给她的小夫郎当礼物也不错。
“哟,这位客人想要些什么书?不论是哪方面的,我们这里都应有尽有。”
这位店员话说的不假,律法、财务、膳食、农商……一应俱全。
“我们三味书屋可是由始皇帝亲自题名的,百年的老字号了。想当年始皇帝创立大和王朝,励精图治,说什么学术要百花齐放,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状元,鼓励各行各派多出书,培育多元化人才……”
清平无心听那店员喋喋不休,随手拿了本关于植物的书翻动着。
书页一张接一张地翻了过去,最后停在某一页上。
榛树:花为黄褐色,果实名为榛子,其仁可食用。
……
清平怔怔地看着那一页,不自觉地,伸出手,不断在那个榛字摩挲着。
忆起她初来异界时,榛儿怕她至极,但仍是小心地伺候着。那时她对穿越这种离谱的事还无法接受,对榛儿也不理不睬的,他们之间除了沉默就是沉默。
然后,某天,她认清现实,打量着一直在她身边转着的男人,五官是清秀的,双眼皮,菱形唇,不过估计是因为营养不良,嘴唇略显苍白,面色干黄,身形瘦削,但眼角眉梢都是柔顺,总的来说,她看着挺顺眼的。她开口说了第一句话,“你叫什么名字?”
榛儿显得很是惊恐,战战兢兢地回答道,“我名叫连榛。”
“哪个榛?”
“榛树的那个。”
还是不知道,她要他把名字写给他看看,那时候的榛儿估计惊得下巴都快掉地上了,久久没有动作,直到她皱起眉头,微抿双唇催促,他才如梦初醒一般急急地拿来纸笔,写下自己的名字。
“你的字很清秀,很好看。”她真心赞叹,对于她这种连硬笔字都写不好的人,能把毛笔字写得像模像样的都是人才啊。
那男人恭谨地说:“谢妻主夸奖。”
“我该怎么唤你?”
“这个……随妻主高兴,连榛无任何意见。”
清平有些不喜,怎是个这么没有主见的男人。“榛儿,我这样叫你,可好?”
没有回答,抬首,却见那个男人咬紧下唇,似极力忍耐着什么。
怎么了这是?
“你要是不喜欢就直说,我给你换个你喜欢的。”
“不是这样的,”他眼角含泪,却给了清平自见到他后的第一个笑容,说,“我很高兴,真的……那个名字自从爹爹去世后就再也没人叫过了,妻主能这么叫我,我很高兴。”
清平汗了一把。高兴是这么又哭又笑的?
从此,她天天唤着那个再没人叫过的名字。
榛儿……
回过神,清平压下涌起的思念,细细地挑了好几本书,付了帐,匆匆离开回到云家别馆。
各大掌柜都已回去了,云枫瘫在椅子上,看见清平忙坐起身,“妹妹可回来了。”
清平看她那劳累样,心里警惕自己——绝对不把自家酒馆做大,否则她还不得累死!
“嗯,姐姐辛苦了。”
“这也没什么,忙了一天总算能把明天空下来了。明天就是兰州酒会,少不了美酒安慰我劳累的心。”
想到美酒,云枫什么辛苦劳累也忘了,双眼冒出青光,还夸张地咽了咽唾沫。清平失笑,这模样让她联想起童话故事中见到小红帽的大灰狼,她这姐姐真不愧是个酒痴。
相较于云枫的兴奋劲儿,清平倒显得镇静多了。
看着刚买回来的书,她,想家了。
第十五章
清平对着昨天那个谁随口一句有缘再见,本是不打算与她有太多纠葛的,却没想到时隔一天,她们竟真的“很有缘”的再见了。
话说酒会这天,举办之处兰台可谓是万里酒香,人来人往,好不热闹。
说来这酒会也是有由来的。
当年始皇帝微服出访路过兰州,正好撞到兰州颇有名气两个酒庄当家当众掐架,双方你一言我一语地,贬低对方抬高自己,始皇帝看这么吵也不成事啊,就提议以群众为裁判,让她们在兰台拿出自己最好的酒,公平竞赛。
后来,这酒会慢慢地扩大,参加的酒庄越来越多,规模渐渐形成。每三年一次,在兰州兰台举行。从早晨巳时开始,各酒庄摆上自己最为满意的酒,并在酒坛上写 上自家酒庄的名字,供行人品尝。行人手持酒会发送的彩带,每人三条,若遇到满意喜欢的酒,就把彩带给那个酒庄。黄昏时结算,得到的彩带最多者胜。
敢拿出来参加比赛的酒自然是一等一的好,只是参加酒会的都是大批量生产的酒庄,像清平家这种自产自销小成本酒馆是没有资格参加的。对清平来说不能凑热闹,未免有些遗憾。
清平端着个酒杯,抿了口酒,就感觉辛辣之味从口舌传到腹部,像火烧一般,让人气血翻腾。
好烈的酒!
淡定地把酒杯放回去,清平心颤颤,她的酒品貌似不很好,要是在这醉了,那就丢脸,太丢脸了。
“这酒叫醉欢,泰阳秦家的得意之作,听说还没人能喝下三杯,所以又称三杯倒。”云枫以过来人的身份说道,她可是曾经栽在这酒上的,初次参加酒会时,她第一口酒喝的就是这醉欢,一口下肚后就整个人晕乎乎的,结果那次什么美酒都没喝到,回家睡觉去了。
“这酒不错是不错,但那什么秦家酒庄的主人也真是没谱,来品尝的都是寻常百姓,哪受得了这么烈的酒。”清平很中肯的评论。在设备落后的古代,能酿得出如此高浓度的酒,这秦家确实有两把刷子。
“妹妹说的不错,这秦家是每次都参加酒会,每次都败兴而归。”那秦家当家长得福态得很,肚圆腿短,脸上更是横肉纵生,拿着少的可怜的彩带气呼呼的样子,更是喜感十足。
“接下来是安阳贺家的苦艾酒,与一般果酒不同,这苦艾酒加于苦艾浸泡,颜色为绿色,味略苦,口感清淡,也不失为一种好酒。”
清平含了一口,不住点头,“姐姐果然会喝酒。”云枫介绍的都是的都是上品,可见她的这个姐姐对酒是真上心的,不似其他说爱酒的人,认为年份久的,价格高的就是好酒。
“妹妹才是让我大吃一惊,以前与妹妹一起时从未见过妹妹喝酒,还以为妹妹酒量不行,今天一番下来,妹妹也算喝的不少了,居然还面无异色。没想到妹妹人看起来弱弱小小的,竟然这么能喝,真是人不可貌相啊。”
清平不语。她是乐家的女儿,自然遗传了对酒的痴迷,打小父亲也把她当做乐家酒的传人培养,酒量当然是不错的。不常喝酒,只是因从小见父母为了酒而争闹不休时时克制着自己罢了,但就算如此也还是会一酿起酒来就把什么都忘了。
她来这个世界后就曾经有过在酿酒房呆了整整三天三夜的经历,那次若不是榛儿每天给她送饭送菜在一旁照料着,她恐怕早挂了,不过最后她是没挂,榛儿却倒下去了。后来又是明大夫的一顿好骂。
忽然,耳边传来阵阵唏嘘声,身旁的人都对着某一方向指指点点,顺着她们的目光看去,那是一个长得极好看的男子,眼如横波,眉似山聚,薄唇微勾,便是千种风情,在一堆奚落声中悠然而过。
惹眼的很。
“呸,这个不知羞耻的男人……”
“出来抛头露脸的,男人的脸都被他丢尽了……”
“哼,一个男人懂什么是酒么?来这里和女人凑什么热闹……”
……
骂声不绝。
这也无怪乎她们会有这么大反应。这个国家对男子戒律极严,不要说是来参加酒会,就是连喝酒也是不允的,倒也不是明文规定不准男子喝酒,只是这里的女人以为男子若是好酒便是放荡,久而久之,这不许喝酒也便成了众人教育儿子的一条铁训。清平本来也是不知道有这个习俗的,还是第一次酿得酒时,她让榛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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