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八二电子书 返回本书目录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清平乐(女尊1V1)-第12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宫这种东西在暗地里自己看看还好,要是摊在大众底下,得,保不准她们对她有什么想法。
  
  当然,对她家榛儿她还是很有信心的,不管别人怎么说怎么想,榛儿都是向着她的。
  
  心下已有了决定的清平毅然推开门,就看见她家夫郎坐在床头,手里拿着她从兰州带回给他的书。
  榛儿向来是喜欢书的,她挑的这本主要讲的大和王朝各个地区的风俗民情等,更是极对了他的味,每每让他爱不释手。
  
  “榛儿。”清平唤了声,走过去环住夫郎并坐在一起,伸手环住他的腰,把头靠在他肩上。“百闻不如一见,在书上看得再多,也不若去实地游览一番。榛儿想去这书上写的地方玩不?” 
  出乎意料地,连榛摇了摇头,“这些地方有趣则有趣,但是,榛儿却不会想着去。比起去一个陌生的地方,榛儿比较想在自己家里。”
  
  清平了解,她的这个夫郎就是个恋家的人。
  “不过,若是妻主要外出,榛儿还是想一起去的。”连榛又加了句。
  “即使是跟着我到处奔波?” 
  “嗯。因为,男子出嫁后,妻主就是归宿,理应跟着妻主,即使是到处奔波。”
  
  这答案清平可一点儿也不满意,“关键不是应不应该,而是我的榛儿愿不愿意。”
  “那个……当然也是愿意的。”连榛盈盈一笑,“而且,榛儿相信,妻主才不会让榛儿跟着妻主一直辛苦奔波,妻主迟早会给榛儿一个安定的家。”
  “那当然,就算你家妻主再怎么没用也不会让我的榛儿受委屈的。”所谓疼一个人就是这样了吧,想对自己心尖上的人好,对他更好。
  “妻主才不会没用。”
  “要是有用,店里的那几个兔崽子也不会不把我这个老板娘当回事儿了。”清平说到这个就郁闷。
  “我倒觉得小南几个很喜欢妻主。而且酒馆里的酒都是妻主酿的,没有妻主,这个酒馆也就开不起来了。”
  “就算是喜欢,经过今天春宫事件后,我在她们中的形象估计会一落千丈了。”清平想起刚才的闹剧,直想灭了那两个小兔崽子。
  
  貌似,就算今天没发生那码子事儿,清平也没什么形象可言。
  连榛沉默。
  
  清平在心里叹气,果然还是在介怀啊。
  “那个什么……榛儿,我也不想辩解,那书,确实是我托人找的。”清平抬头,扳过榛儿的肩膀,让两人的眼相对着,“榛儿,我不想对你有所隐瞒。去青楼也是,春宫也是,都是我想才去做的。”
  
  连榛移开眼,低头,许久才低低出声,“我不喜欢。”看着妻主送给他的书,细细摩挲着,这是他的妻主送给他的第一件礼物,他有些时候很孩子气的,但是很温柔的妻主,不喜欢她对别的男子有过多的关注,“我不喜欢妻主看别的男人,即使是虚假的图画,我也不喜欢。”
  
  清平愣了一愣,敢情她的小夫郎是在吃醋? 
  “我也不想对妻主有隐瞒,为夫的是不能对妻主的行为多加干涉的……榛儿真不是个好夫郎。”
  听得出榛儿话里的低落,把他抱得更加紧了,“好不好是我这个妻主说了算的,我觉得榛儿很好。”
  连榛笑了笑,“也就妻主觉得好,别的估计早把我给休了。”不过要是别人的话,自己估计也不会这么在意妻主的行为了。
   清平死命地摇头,扯着嗓子,扬起声说道:“榛儿是我的,别的靠边去。”虽然他的这个夫郎确实有些小缺点,比如在家务事上异常固执,就是不肯让她插手干这些,说什么女儿家应考虑的是大事;还有被这个时代男子不准喝酒的风俗桎梏着,无论怎么哄他都不肯喝一口她酿的酒,这对她来说不得不算是一种遗憾:又比如,老是说夫郎应该什么的,就是不肯一开始就说出自己心里想要的。
  但,他是她认定的,是属于她的……在名义上。“榛儿……”清平想起自己想看春宫的主要目的。
  “嗯?” 
  “我觉得吧……”
  “什么?” 
  “你看我们不是两夫妻么?” 
  “是的。”
  “所以……那什么来着……”清平有些无语了,自己居然会紧张。
  “我们是两夫妻,清平——”第二次,连榛叫她的名,“是妻主,是我要陪着一辈子的人。”
  经常这么觉得,她的榛儿或许比她还要勇敢,像现在,她还有犹豫,而他早已肯定自己的感情。
  
  清平稳了稳自己的心神,微凉唇印上他的,分开,在他耳畔轻轻说到:“榛儿,今晚,我们圆房吧。”
  真正成为最为亲密的两人。
  
  不会有异议的,她的夫郎答道:“好的。”
  
  一个下午,清平都窝在酿酒房里——看春宫。
  
  虽然古代这些书没有现代的精致,但也足够让她搞清楚这里男女结合是怎么回事了——就是女人在上面,其它基本相同。让清平感到郁闷的是,怎么她看这些都没有什么反应的,一本书看下来什么情绪波动都没。
  她都怀疑自己是不是性冷感了。
  
  直到晚上,清平把连榛欺压在身下,挑开衣结,露出他白皙的皮肤,感受着自己情潮涌动——看来她在这方面还是蛮正常的。
  
  清平俯下身子,在连榛额头上亲了一下,问道:“榛儿会紧张么?”
  连榛摇了摇头又点点头。
  那就是紧张了。
  
  估计喝些酒会好些,俗话有说酒后乱性,酒能壮胆什么的。
  可是清平不想,两人第一次结合,意识是不清晰的。
  所以无论怎么紧张,怎么羞涩,怎么不好意思都好,她都要两人清清楚楚地记住今天。
  
  吻住夫郎的唇,深入,向下,清平吻着这具将属于的她的身子。
  
  清平不用说,在这方面自是有经验的——毕竟和储暮处了七年,没发生点什么都说不过去,连榛也不是未经人事的闺中男子,所以并没有闪躲妻主的探索,总体上很合拍的两人很快就进入了正戏。
  
  “清平……”再一次,连榛唤他家妻主名,略带喘息的。“清平……”这个女人,是他的妻主,真正意义上的妻主。
  清平搂着她的夫郎,激情过后平稳的呼吸一下一下地掠过她的颈边,想起一个词正好形容他们现在的状态:交颈鸳鸯。
  
  小三曾经说过,“乐清平,我觉着,照你这么个性格,不想单身一人、孤独终老都难。”
   确实,自己太没有安全感,现代社会的诱惑那么多,保不准自己找的丈夫不会跟自己结婚后出轨,而自己对婚姻却要求百分百的忠诚,所以她还真没打算结婚找个男人过一辈子,与其担心丈夫出轨还不如一开始就不要结婚。她是抱着这种想法,但也不想孤独终老,毕竟那也太可悲了,她就想着到了一定年纪了,就自己了结自己,省得到年老时孤苦伶仃一个人。
  可是小三的话,错了。意外发生让她来到这个世界,来到这个男子不得反抗女人的世界,遇到一个叫连榛的男人,让她产生就这么和他过一辈子的想法的男人。而且在这里,她完全不用担心她的丈夫出轨什么的。
  所以,这真是个适合她的世界?
  
  “榛儿……”她真的很幸运。
  “嗯?” 
  “明天,是榛儿的生辰了,榛儿十七岁的生辰。”是她的榛儿来到这个世界的日子。
   “嗯。”连榛想起爹爹和他说起他出生时的事,“爹爹说,我出生时天寒,下着雪,是娘大老远的找来接生的,我才得以平安降生。”可惜,他并非如娘所愿是个女孩,爹爹也因为身体受了亏再也不能生育了,失望至极的娘连名都没给他取,与爹爹也恩爱不再。他本来是不喜欢习字的,可是娘是读书人,一直的期望就是有个女儿能把她教养成一个极具才情的女子,为连家争光。于是他开始拼命地学着爹爹教他的一切知识,希望能让娘认为他这个儿子也不比女儿差,从而能对爹爹好些。
  可惜,这终究是抵不过一个能继承家业的女儿。
  
  “爹爹跟我说这些是不想我怨我的娘吧。”
  “那,榛儿你怨么?” 
  沉默许久,连榛才答道:“不能怨,因为爹爹说不能怨给予生命的母亲。”看向他的妻主,有些不解的,“只是榛儿很奇怪,女儿真的有那么重要么?” 
   清平握住夫郎的手,“我不能说不重要,榛儿,你也知道我酿酒的技术,我也想有个传人把这技术世世代代传下去……”感到夫郎有一瞬间的僵硬,清平安抚性的吻了吻他的脸颊,“可是对我来说,这不是最重要的。我想要和榛儿就这么过一辈子,什么都比不上这个。”毕竟比起后继无人,她更怕孤独一生。
  “妻主……”
  “榛儿说过相信为妻的话的,不是么?” 
  “……是的,我相信。”
  ……
  
  说话声渐消,寂静的夜里,清平抚摸着夫郎熟睡的脸庞,在他耳畔轻声说着:“榛儿,你是,我的男人了。”
  
  在大冷天里,连榛大概是觉得有些冷了,向清平怀里缩了缩,两人依偎得更加紧了。
  
  隔天早上,破例地,清平起的特别早,而连榛还未醒来。
  
  进了酒馆,她的那三个员工已经开始工作了。
  “哟,老板娘今天起的可真早,怎么不见老板娘夫郎呢?”李云天笑得意味深长。
  清平也不理她的这番打趣儿,走到柜台,随手拨弄着算盘,“继续当你的掌柜,还是去洗茅房,自己选一个。”
  李云天闭声了。
  
  “小高,”清平转向一旁倚着柱子站着的高手,“那糯米酒我已经弄好了,等下就给搬出来好了。”她这老板娘正事还是要做的。
  高手仍是站着,对她这老板娘的话恍若未闻,什么回应都没。
  “小高?” 
  “……”
  “高儿?” 
  “……”
  “小高儿?” 
  “……”
  “高手?” 
  回头,高手面无表情地看着清平。
  彻底无语了,清平有些无力地说到:“麻烦您把酿酒房里的糯米酒搬出来。”
  点头,高手依旧面无表情地进去——搬酒去了。
  
  关小南拿着抹布进来,看见清平,脸色有些怪异,高声说了句:“老板娘,禽兽!” 
  把清平气得,黑着个脸,拉了那死小孩,直接扒了她裤子,也不管她的尖叫,就这么扔到她哥房间里,惊得兄妹俩都不知道怎么反应。
  禽兽?老娘就禽兽给你看。既然老娘管不了你,就让你哥来克你。
  
  “李云天。”
  “是,老板娘?” 
  “待会儿榛儿要是醒来,就跟我告诉他一声,我出去了。”
  “老板娘要出去?”在昨夜过后的一早? 
  “嗯。”


第二十三章

  一直清楚,这个身体有笔感情烂账。青梅竹马的两人因家世问题被父母阻拦,最终男的随着母亲离开烨城,那个乐清平为情所伤,才变得颓靡不振,对自己娶的夫郎也不甚在意。
  当然,这都是明大夫对她讲的。
  她是从来没把这事儿放在心上过,可是没想到今天却让她直接地对上了。
  
  清平看着眼前的男子,蒙着纱,有些眼熟,过了半晌才反应过来,“文公子?” 
  文瑜眼神暗了暗,“乐……小姐。”
  “这还真是巧。”清平打着与陌生人说客套话的语气,“没想到会在这玉珍铺遇到文公子。”
   “这里的饰物都很不错,我以前经常来这儿。”文瑜看着面前陈列着的玉佩首饰什么的,微笑着——应该是笑着,清平隔着面纱只能隐约看出嘴角勾起的弧度,“小时候爹爹和娘对我管得不那么严,我经常溜出来在这条街玩。我前几年离开烨城,没想到这次回来还能看见这间铺子,还有这条街也没什么大变化。所以很喜欢独自一个人来这里逛逛。”
  
  这又不是经济高速发达的现代,才几年而已,不会发生什么翻天覆地的变化的。
  
  “看来,有些东西是不会因为时间的流逝而改变的,你说是么,乐小姐?” 
  “呵呵……”清平敷衍地干笑着,“是啊。”
  文瑜认真挑选着首饰,不再说话。清平也沉默,在那尴尬着,想到家里的夫郎,就望着快些回去。
  在这里和一个不熟的人耗时间,怎么也比不上回去抱夫郎。
  
  “那个,文公子,要是没事……”
  “乐小姐,”文瑜看向清平手里的玉佩,“那个是?” 
  “是送给拙荆的。”清平想到榛儿再次收到她这个妻主送的礼物时会有的反应,心里浮起一丝暖意,“今天是他的生辰。”所以起了个大早——虽然照李云天她们的观点来看也不是特别早,来到这儿取这两块玉,刚想付钱走人的时候就被眼前这个云枫的未婚夫绊住。
  “上面的图案……”
  “是菊,特地让刻成这样的……世间水陆草木之花甚繁,我钟爱的也只有这一种。”
   “可是你喜欢的不是莲么?”文瑜拔高了声音,急切起来,收到清平狐疑的眼神后才惊觉失态,连忙解释,“你看,我也是在烨城里长大的,曾听过乐小姐的名声,”像是找到最好的理由,语气平静下来,“那是乐小姐可是烨城出了名的才子,再一次灯会上做过一首诗,就是关于莲的,而且写得极好,我就是因为这样才以为……那首诗我还记得是怎么写的……以莲起兴,引出对一个男子的爱慕……”
   “可我已经忘了。”清平冷然看着眼前她半路认的姐姐的未来夫郎,“都那么久的事了,我都已经忘了。”清平看着瞬间变得有些呆滞的男子,“而且我乐某人现在可不是什么才子,只是个为了家计辛苦酿酒的一个小酒馆的主人罢了。”看着他逐渐变得黯淡的眼眸,“再说,所谓的莲花呢,是在水里的,而我乐某人是实实在在的陆地动物——就是在地上生活的,两者,不同路,再怎么喜欢也不能走到一块儿不是?” 
  “说的……也是……”似很艰难的才吐出这么一句,也只能说这么一句。
  “对了,文公子和我那云姐姐的大喜日子定在什么时候,我好酿些酒给你们俩当贺礼。”
  
  小三以前就这么说过她,“乐清平,你就是个狠心胚子,只要不是你心疼的,什么狠话都飚得出来,不把人弄绝望就绝不休手。你就他妈的是个混蛋。”
  狠?她不承认。她只是不想有人扰了她平静的生活,这个文瑜是那个乐清平惹的烂账,她可不想背,要是一个搞不好,让他那未来的酒痴妻主知道了,还不知道会激出什么事儿来。
  所以,能灭就灭。
  
  “这个,还没定。”明显低落的声音。
  “哦?那也没关系,总之两位大喜之日,清平我绝对会送上厚礼。”让某个酒痴很高兴的厚礼。
  “那文瑜先谢过乐小姐。”努力的维持平静的表象。
  清平客气一笑,“如此,清平就先告辞了,文公子还请慢慢挑选饰物,可别因我坏了公子兴致。”
  “好。”
  
  清平握着两块玉,加快了回家的步子,压下伤了别人的心的罪恶感。
  
  榛儿已经起来了,和在书房里叫东儿习字。
  
  李云天看着自家老板娘回来就直冲夫郎那儿去的背影,大摇其头,“这个女人可算是被男人绑死了。”
  
  书房里,东儿正倾下身子,认真地临摹字帖。榛儿也在一旁看着书,时不时的,凑到东儿身边为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