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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个悟空混都市(莫愁)-第18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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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金不是她的对手。”悟空静静的回答说。
“那为什么不用第三箭?”我又问。
“你没有说要不要杀了她。”
“你为什么要救小金?”我再问。
“我不想让她死。”悟空沉默半刻,才吞吞吐吐的说。
我无语了,虽然悟空的信息中并没有说小金是母的,但我就是感觉到,悟空说的这句话,她就是她,而不是他,或者它。
她,就代表着女性。
原来是这样!
我恍然大悟,悟空进山后径直往封步山的方向而来,我本以为他是想去找那个‘野人姐姐’。没想到,他的梦中情人,竟然是小金?!
一只猴子
一只老虎。
这个世界真的疯了。
不过说实话,我还真不知道小金是公的母的,这很正常,我是人嘛,不可能见头野兽就先去关心它的性别问题。
悟空在封步山呆过很长一段时间,那时他刚刚化身为人,思维还不是很稳定,整日跟小金呆在一起玩耍。
难道就是在那时,它俩日久生情?
不能,坚决不能!!
我立即打断了这个念头,悟空在本质上来说,只是猴子。但他已经具备了人类的一切特征,怎么能跟一只老虎爱爱呢?
这不是扯淡吗?比我跟老板娘还能扯。
“你们这是要作死吗?”突然,我听见老板娘冷冷的声音传入了我的脑海。
是的,是脑海,而不是耳朵。
老板娘真的怒了。
尼玛,悟空害人不浅,我暗骂道。
不怨老板娘以为是我在暗中指挥,我跟悟空灵魂共享,从另一个角度来说,我就是他,他就是我,没有区别的。
我没办法向她解释,只能暗自让悟空准备好第三箭。
“你先回去吧,我完了就去找你。”我又重复了一遍,不过这时说出来,意味却有些变了,像是在威胁。
“如果我今天要杀了她们呢?”老板娘眯上了眼睛,幽幽的说。
“那就连我一起杀了吧。”我认真的说,随之,感应到怀中李别情的身体微微震了一下。
“哼,幼稚。”老板娘这才收回手指,冷哼道。
这是她今天第三遍说这两个字,也许在她看来,我们这些爱来死去的游戏,的确幼稚。
如果换在以前,我跟李别情之间如果只能有一个人可以活下去的话,我肯定会选择自己活下去,然后帮她报仇。
但是经过这段时间的磨难,我也渐渐想通了,既然对修仙什么的不感兴趣的话,那就活好这一辈子就行。
李别情如果就这么死了,我不会原谅自己的。
“你先回去吧,过个两三天,我就回去找你。”我催促道。
老板娘虽然语气极为不屑,但看样子她今天不会再动杀心了,我就怕李别情故意找事。
“阿弥陀佛,没想到今天能遇见狐仙子,真是有缘。”
突然,树林外响起了一声洪亮的声音。
阿弥陀佛?
和尚?
我心下一惊,真的是该来的都来了。
不过随即又放下了吊起的心,有老板娘和悟空在,就算至善亲自来了,也不用怕他。
老板娘顿了顿,缓缓开口说道:“至善方丈这些年修为大涨,竟然能无声无息的接近这里,雪莲花佩服。”
什么?
真的是至善??
我瞬间傻了。
自从接触江湖道后,我就跟至善有了千丝万缕的联系。
天行怪、张天宝、至善、以及大联盟等等,都是在至善的安排下,一步步进行着。他在我心目中,就跟至高神一般,高高在上,不可触摸。
张天宝曾经说让我去云南见至善,可是我哪里敢去?
李别情也催促过很多次,要去云南救馒头。
可我正是因为对至善的惧怕,而缩步不前。
也不知道馒头和那只白狼王死了没了?怕归怕,但我的思维依旧在想着别的事情。
“哈哈,怕打扰狐仙子的家务事,只能如此。”
话音未落,一行人已经缓缓从树林中走了进来。
为首的,是一个瘦小的和尚,其瘦小的程度,太匪夷所思了。
目测,这个和尚身高不过一米六,枯瘦如柴,脸上的肌肉,似乎已经贴在了骨头上,活像一副骷髅架子。如果不是他炯炯有神的目光和一身光鲜明亮的袈裟,我几乎以为是个僵尸。
他的身后,跟着许多人,有两个是我认识,张天宝、还有小乙和尚。其他的,无一不是白须燃眉的老和尚,大概一数,竟然有十几人。
看来那个瘦小和尚就是大名鼎鼎的江湖道第一人,一品佛门方丈至善了。
我很奇怪,这时的我,竟然没有逃跑,也没有被吓得瘫倒在地。
也不知道是麻木了,还是已经被吓傻了。
至善为什么会出现在这里?
虽然我隐藏在老板娘包子店的事情很隐秘,但想必是瞒不过他们这些大人物的。如果真的要杀我,也不会跟随我们一天多时间,找个荒僻的地方动手。
那么,只有一个可能,至善今天的目的地,是天人别院,也就是御兽门。
他不在北上抵挡江湖道的进攻,跑来封步山干什么?
要灭了御兽门吗?虽然如今的御兽门贵为江湖四品,但说到底,只是我一个人在折腾而已。根本就对别人产生不了什么影响。
那是要干什么?
我下意识的将元气释放出去,想感应下至善到底是什么表情。
“方门主重伤未愈,还是多休养为好。”正巧,至善也在看着我。他发现我释放了元气后,只是轻轻的吟了声佛禅,我的元气探知就顿时消失的无影无踪了。
至善果然强大,竟然能发现淡薄的元气波动,这种细微的元气感应,不是一般人能做到的。只有御兽术才可以肆意的感应元气,至善不会御兽术,那是不是他已经超脱了神话境,步入化虚境了呢?
联想到他瘦小的身形,我不由的恐慌起来。既然都可以化虚了,那么江湖道的这些俗物,根本就引不起他的注意力。
他现在在意的,只有一样东西。
九龙。
正文 第三十四章 天人庙
老秃驴来封步山要干什么?
就算是要灭了御兽门,也不至于这般劳师动众吧?
我隐身在包子店养伤,虽然没人知道,但我相信至善如果想知道,他一定能查的出来。
而且,我的身体还没有恢复,他要杀我,真的很容易。
就算是恢复了伤势,又能有什么用呢?
傻子都知道,偌大一个佛门,不会只有至善一个神话境强者,那些个长须白眉的老秃子,一看就是实力不凡,说他们个个是神话境,我也信。
我的出身不一样,一路走来,遇见的都是些江湖道的高人。神话境的见了几个、无为境的杀了几个、解脱境的也被使来唤去。
虽然看起来他们不怎么稀奇,但是对于俗世人来说,他们就是神龙见首不见尾、只存在于神话传说之中的人物,难得一见。
就算在江湖道,无为境的高手也是很少见的,更别说是神话境强者。除了至善这个喜欢出风头的老和尚外,没有哪个神话境的强者会故意亮明自己身份。
平日里,无为境的高手已经可以算作是江湖至尊,无敌的存在了。
但是,神话境的强者不出世,并不代表他们不存在,如老板娘这般,随意隐居在一家包子店,谁能想到她是世外高人?
世人应该拥有敬畏之心,这句话灵虚说过,我觉得有道理。
在现代文明的教育下,现在的年轻人追求自由,崇尚科学,而且鬼神不敬。我以前也是这样,但自从进入江湖道后,我就明白了这个世界真的有许多人类没有触及到、或者是科学理论解释不了的事情。
那些强大而神秘的力量,也许就是某个神话境强者不小心造成的。
在他们面前,我如蝼蚁般渺小、弱不禁风。所以,我懂得敬畏、懂得尊重别人、懂得借助别人的势力,让自己更好的活下去。
至善一直在帮我,这不是借助,而是他自愿的。他或明或暗的推动着我的脚步,如果不是老爹的出现,我几乎可以肯定,现在的大联盟,足以让我站在俗世的巅峰,笑傲众生了。
有时候,我甚至怀疑,老爹到底是不是我的亲爹?他对我,还没有至善对我好。
最起码,至善在我最困难的时候,帮过我,哪怕这件事情同样对他有利,但我还是很感激。
而老爹呢,见死不救。如果不是我命大,早已死了几百次。
人比人,真的能气死人。
我这样唏嘘着人生。
“方门主,要见你一面,真的不容易啊。”至善洪亮的声音把我从沉思中惊醒。
眼前一抹黑的滋味真的不好受,我随即又将元气释放了出去,不过这次刻意避过了至善一群人,只将自己周围笼罩住。
老板娘不知什么时候已经退了回来,而且她的身子微微隐在我的身后,好像我就是面坚硬的盾牌,可以为她遮风避雨似得。
李别情还在我的怀里,她没有意识到眼前的危险,双目睁圆瞪着老板娘。
“快把小金叫回来。”我急忙催促道。
小金还在不远处紧盯着老板娘,似乎一有机会就要扑上来狠狠咬一口。
我姑奶奶啊,都什么时候了,还惦记着那点破事?现在应该是‘我们’一家人合力对外的时候,千万不能内讧。
李别情挣脱我的怀抱,并且恨恨的瞪了我一眼。
她虽然没有跟陌生人接触过,但女人的天性,也让她从刚才我和老板娘不同寻常的对话中发现了些端倪。
男人就是不容易,她们母女要自相残杀,我冒着暴露**的风险,阻止了惨剧的发生。她不但不感激,到头来还要怀疑我。
这到底是什么事啊,我暗叹道。
还好,李别情似乎也懂得攘内必先安外的道理,不情愿的叫回了小金,跟我们站在一起。
“方施主似乎不愿与老衲说上两句?”又听至善沉声说道。
“嗯。。。。没有。”
这时,我才想起至善刚才说的话,不好意思的应声说。
奇怪的是,我现在很惊慌,但心底里却是不怎么害怕,也感觉不到危险的气息。
“据我所知,方施主似乎不是内向之人,今日却为何如此惜言呢?”至善带着众人,慢慢向我们走来,走到二十米外,就主动停住了脚步。
对于江湖人来说,二十米是个比较微妙的距离。
进一步,代表着信任、而退一步,却象征着安全。
至善站在这个位置恰到好处,如果他再接近的话,我也许会忍不住让悟空先来上一箭。
“嗯。。。。至善方丈远道而来,不如先上山喝一杯暖茶?”我真的不知道该说些什么了,不由说句酸溜溜的话。
“老衲正有此意。”不料,至善却点了点头,很满意的说。
。。。。。。都这样了,我还能说什么?只好做了一个请的手势,请至善先行。
至善也不客气,率领着一堆光溜溜的秃头和尚走了过来。
他经过我身边时,突然转头,意味深长的对我说:“把那只猴子也叫出来吧,我们走了,它自己呆在山林中,未免会孤寂。”
操!我还正想着让悟空藏好,随时给至善来一招狠的呢,没想到他竟然发现了。
这老秃驴真的不好对付,我失落的想着,无奈传递元气让悟空出来。
看着悟空慢悠悠的从树林中走出,至善才满意的对我点点头,继续往山上走去。
“至善方丈,既然你有兴趣做客封步山,那我就不奉陪了。”
突然,我听老板娘这样说道。
此言一出,不但至善转回了头,就连我这没眼的瞎子,也不由的望向她。
话说树倒猴孙散,大难临头各自飞,但我们最起码还是亲戚啊,做人不能这么无耻。
她竟然要临阵脱逃?!
尼玛!神话境的强者是不是就能光明正大的不要脸了?
“嗯。。。相逢即是有缘,狐仙子为何不上山一叙?”至善看样子也没有想到老板娘会来这么一招,犹豫了下,说。
“我可不敢跟老和尚有缘。”老板娘面无表情的说。
“这么说狐仙子真的要走?”至善瘦干的脸皮皱在了一起,眯着眼问。
“难道老和尚想留下我?”老板娘终于变了副不悦的表情,而且随意的一挥手。
瞬间,那种熟悉的威势又出现了。
领域,无法抵挡的领域!
虽然老板娘仅仅是让领域护住了她自己,但我还是能感觉到那种无力的渺茫感。
“恭喜仙子已入大臻之境,离化虚入天已是不远。”至善不动声色的说,我感应到他眼神中闪烁着一丝惊讶、顾忌之色。
“总是不如老和尚,又是百年,你依旧比我快一步。”老板娘叹了口气,幽幽的说。
一时间,没有人开口,也没有人敢动,气氛紧张到了极点。
看样子老板娘不是至善的对手,但她也不怎么怕至善。
这时我又希望他们打起来,又不希望他们打,左右纠结中。
如果他们能打起来,我便可以浑水摸鱼,找机会逃离这里。
但同时我又怕在他们出手那一刻,我们这些凡夫俗子会烟灰飞灭。
他们才是真正的神仙!
两个神话境的强者拼命,我毫不怀疑其中的元气震荡可以把这座封步山给荡平。
神仙打架,受苦的总是老百姓,这话一点也没错。
许久,才听至善缓缓说道:“既然仙子要走,老衲就不送了。”
“哼!”老板娘冷哼一声,缓缓往树林走去,再也没有看我一眼。
就这样,我们静静的看着老板娘风姿绰绰的身影消失不见,谁也没有说话。
至善有些无奈,而我,则是单纯的愤怒。
尼玛,好歹也有着数月的露水恩情,竟然就这么了无牵挂的走了,连句告别的话都没有。
“方施主,请。”至善挥手道。
我狠狠的向着老板娘消失的方向吐了一口吐沫,牵着李别情的手往山上走去。
还是小老婆好,老板娘太不要脸了。
李别情挣扎了几下,没有挣脱,便任由我牵着她的手。
封步山不高,但是很陡峭,记得我第一次上山时,跟火炮和马奶干整整走了大半天。今天,我已不比往昔,在陡峭的山林中纵跃,跟平地没有什么区别;而至善他们,似乎双脚只走在林中草尖上般,没有发出一点声响,速度也是极快。
没用两个小时,我们就赶到了山顶,天人别院遥遥可望。
“三百年了,没想到天人庙破败到了这种地步。”至善望着远处破落的天人别院,长叹一声,说。
“天人庙?”我不由奇怪的问道。
我不是在问至善,而是问身边的李别情。
我怕她还隐瞒着什么。
还好,李别情也是一副茫然的表情,不知道至善为什么要把天人别院叫做天人庙。
“天人合一是修真路上最后一站,而天人庙,自然是修行道的无上圣地。小时候,我曾以能膜拜天人庙为荣。没想到才三百多年,就连天人庙也消逝在了岁月无情的蹉跎中。”至善感悟着人生,自言自语的唏嘘道。
你就装吧!
至善大湿果然淫得一手好湿!
我暗骂道。
正文 第三十五章 狗屁的人生
修行道和修真道是两码事,修行,是指神话境以下的自身修为,这个就包括积攒元气、强化**等等行为。
而修真道则是指化虚、万象、天人合一这三个境界的修炼过程。
至善说天人别院是天人庙还没什么,我可以当他口误、或者是以前的名字,但是他说这里是修真道的终点,却让我吓了一跳。
传说,道家老子在大漠黑河处飞仙而去;酒神杜康于醉酒中步入九天之上;诗仙李太白则是在游山玩水中悄然遁去。这些人,肯定都是飞升了,但地点并没有固定,只是与自己所擅长的领域有关。
至善既然能说得出来,便有几分理由,我不由问道:“方丈为何称此地为天人庙?”
“哈哈,既然是兽族祭祀之所在,为何不能称之为庙?”至善大笑一声,跨步往前走去。
至善的身形很矮小,但他说话声音却是很洪亮,沉厚中带着分睥睨天下的豪迈。
这话分明是在敷衍我,不过他不想说,我也没办法,只好跟着他,一同向天人别院走去。
至善好像很熟悉这里,没用我们带路,直接就走进了李别情的那间青砖古屋。
我心中微微有些不悦,换成谁,也不想自己老婆的房间被人随便闯进去,尤其是一群死和尚,更显突兀。
不悦又能怎么样?现在性命都在他的手里,这些小情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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