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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见习职业-第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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队以中队划分,由贵族或者骑士统带。一般来讲,骑士分成两个级别,一种叫Banneret,就称为骑士,这个名字来自于他们长方形的旗帜,是作战的主力。见习骑士称为Bachelor,即学徒兵,组成更小的队列跟在主力后面,他们需要积累经验,掌握更多的作战技巧。见习骑士的旗帜也是长方形的,但末端开叉成燕尾状。等他们有了相当的功绩后,可以向司令请求升级。于是传令官将之旗帜上的燕尾剪去,升级成骑士。
    所有这两种骑士都由他们的侍从护卫着,侍从的骑枪尖上挂着长三角形的矛旗。这些旗帜的规格是统一的,上面绘着家族的纹章。相应的,骑士分成两个等级,侍从也有两个等级,Squire指较为年长的侍从,随着主人参加战斗;而Page相当于勤务兵,多为接受骑士训练的孩子,当时每座城堡都是骑士学校。这些侍从在青年时代完成训练后,经过**礼就可以成为正式的见习骑士。有些人无法承担骑士的高额开销而终生作为侍从,当然,有来头的王子和大贵族子弟一生下来就是骑士。
    有升级自然就有降级,但极为罕见。截至1793年,英国共发生过三例降级事件。1621年FrancisMichell爵士被褫夺骑士头衔,在威斯敏斯特大厅举行,可见何等严重。他的马刺被收回,剑带被割断,简直是奇耻大辱。
    与此相对比的,是骑士命名仪式,常常有两种。第一较为简单,也较为普遍,多在战时举行:候选人单膝跪在军队首领或者有声望的骑士面前,主礼人用剑背轻触其肩部三次,赠送一段箴言谏句,整个仪式就算完成了。这样从11到16世纪每次大的战役后都会产生一批骑士,简单的形式被更多的接受,在和平时期都广泛采用。
    当然也有更加隆重的仪式,在15世纪的英国,骑士的头饺必须由领主颁赐︰主持人用剑背轻触对方的后颈和两肩,接着以守护圣徒名义起誓(英格兰人是圣乔治,苏格兰人是圣安德鲁),起誓谨守忠诚与荣誉。然后主礼人高唱︰Avencez,RiseSir某某,一般是该骑士的教名。整个典礼结束。之后还有不同的庆祝,比方说国王的赐宴,授予披风、盔甲和马刺;或者是教会的模式,骑士团的每个兄弟为新人祝福,赐给圣经和十字架,新加入者自己表示,要放弃人世间的尊崇与俗名,等等。
    后一种颁赐典礼渐渐地与别的重大仪式相结合,比方说,在英国,骑士的授勋常常伴随着王室的庆典。所谓巴斯骑士就是在国王加冕礼上被册封的骑士,这种规定始于亨利四世,在查理二世加冕时巴斯骑士团才成立,这些骑士又被称为马刺骑士,因为他们被赐予金和银的马刺。
    一般而言的骑士道神髓与精华,结合了当时贵族化的气度,基督徒的美德,以及对女士的尊重。理想的骑士不仅要孔武有力,更要求绝对的忠诚、慷慨、与宽容。如同史诗中的英雄一般,用胳膊为善良的民众效劳,以教会的名义行侠仗义,保护去东方的朝圣者。
    十字军运动之后,骑士道渐渐失去了宗教色彩,仅仅代表着贵族阶级的荣誉感。这种世代相传的气魄在英法两国百年战争中被广为传颂,双方的骑士都谨守古老的礼仪。血腥的战斗之余偶尔安插枪术比赛和阅兵式,实际上这样的场合也很少。英国从爱德华一世去世后就全面取消了枪术比赛,法国更是发生了不得了的事故:1559年7月1日,亨利二世与蒙哥马利伯爵比试时,枪头上的护套突然脱落。正如诺查丹玛斯所预言的那样,这位国王被刺穿了大脑。教会遂发布禁令,禁止所有的枪术比赛,长达两个世纪之久。
    不管骑士们所取得的辉煌业绩,战争总是不结果的血红色花朵。国家机器的碰撞引起广泛的经济衰退,真正受苦的只是低等级的老百姓。于是两国的农民起义此起彼伏,特别在英国和战争的中心--佛兰德尔,他们有很好的理由抗议暴政与不公,全国的税收和资源都被用于贵族们的战争游戏和奢华铺张。所以戈蒂埃坚持认为,骑士文化的黄金时代在十二世纪,毕竟打杀异教徒对欧洲人来说,更加富有传奇色彩。
    随着阿克的陷落,东方的最后一个拉丁王国被消灭,八次十字军东征终于以失败告终。不管它给后世造成的巨大影响,骑士精神还是要延续下去。效忠国王的动力在百年战争中消耗殆尽,双方从贵族到贫民都厌倦了反复的拉锯。于是法国南部的吟游诗人为骑士精神上了最后一次发条--浪漫主义。
    骑士-精神
    骑士的八大精神:谦卑、荣誉、英勇、牺牲、怜悯、灵性、诚实、公正。
    「骑士精神」最早的意思是指马术。中古时代的精英战士,与农民、教士和那些靠自己的技术当上骑手和战士的人有所不同,其间差异在于他们拥有快而强壮的马、美丽与有攻击力的武器和制作精良的装甲,这些都是当时的身份象征。
    到了十二世纪,骑士精神的意义转变为人生的整体规范。骑士精神规范的基本守则如下:
    *保护老弱妇孺。
    *为公义而战以对抗不平与邪恶。
    *热爱家园。
    *为防卫教会而冒死犯难。
    事实上,骑士和贵族会为私利漠视骑士精神。贵族之间的仇恨和土地的争夺,往往会摆在任何守则之上。例如,依日耳曼的部落习俗,酋长遗产由儿子均分,而非长子继承,为了争夺财产经常引发兄弟之间的战争。最好的例子就是查理曼的孙子之间的冲突。在中古时代,农民通常是瘟疫与内战的最大受害者。
    在中古时代,国王会设立骑士勋位组织,组织中的高阶骑士必须发誓对国王与同伴效忠。成为骑士勋位一员可享有极大的名望,也因此成为国家里的重要人物。1347年,在百年战争期间,英国的爱德华三世成立嘉德勋位,并一直留存至今。这个等级是由英国二十五个最高等级的骑士所组成,他们必须保证对国王的忠心并在战争中全力以赴以取得胜利。
    金羊毛勋位是由勃艮地的好人菲力在1430年时设立,为欧洲最贵重和最具权威的勋位。法国的路易十一设立圣米迦勒勋位以掌控他最重要的贵族。卡拉托拉瓦、圣地牙哥和亚耳冈达拉等勋位设立的目的,是为了驱策骑士将来犯的摩尔人赶出西班牙,他们在西班牙第一个国王,亚拉冈的斐南的领导之下团结起来。
    骑士-比武
    两个骑士之间的砌磋称为比武,开始于第十世纪,但随即就被教皇与欧洲的国王反对,因为他们不同意骑士们因为自己的轻挑行为而受伤致死。尽管如此,比武依然盛行,并成为骑士的生活一部分。
    最初的比武只是单纯的两个骑士之间的竞赛,但经过长期的发展后,就变得非常复杂。它们会成为社会重大事件,并吸引来自远方的赞助者与竞赛者。特别的竞技场(比武的场地)会设置观众看台与参赛者的帐篷。骑士以个人参赛,而成组与赛。他们会使用不同的武器来与对手决斗,旁边会有很多模拟混战的骑士。马上长枪比武或持矛冲刺,是由两边冲锋的骑士以长矛作战,堪称首要大事。骑士竞争的目的宛如现代的运动员,为奖品、声誉和站立着的女士目光而竞赛。
    到了十三世纪,已经有许多人在比武场上丧生。领袖们包括教皇曾对此作出警告。例如1240年在科隆那举行的比武就导致六十多人死亡。教皇希望骑士能为十字军在圣地作战,而不是在比武中白白牺牲。不少统治者企图把比武用的武器变钝,以减少受伤的意外,但是严重而致命的伤害仍然继续发生。例如,法国的亨利二世在庆祝爱女结婚的典礼上举行比武,竟在马上长枪比武中受到致命的创伤。
    挑战通常是一种友好的竞赛,但是如果比武双方之间心怀怨恨,就会很容易地以战死来结束比武。比武中的失败者会被俘虏,必须提供马匹、武器和装甲作为赎金付给战胜的一方。传令官有保持比武结果的惯例,就像现在的篮球记分盒。一个低级的骑士能够靠这种奖赏累积财富并吸引富有的女人。
    骑士-爱情
    中世纪骑士的爱情观也有其独特之处,与现代人的观念并不相容,可说是独树一帜。
    在很多影视作品中,骑士们的爱情都被刻画得相当浪漫并富有传奇色彩。但事实上当时的婚姻以财产为基础,骑士们追求爱情,但对象都是贵妇人,且不以结婚为目的,这种观念成为中世纪??以后的欧洲产生了很大影响。而且这种爱情观在当时具有一定的社会基础。
    和平时期骑士军事方面只能减弱,开始依附贵族宫廷而生活,讲究礼仪、风度而非武力。特别是十字军东征后,男子大都外出打仗,世俗事物落在妇女的身上,能力和地位均有提高。女主人在宫廷中经常担任重要的角色,其地位崇高,成为前来依附的武士所崇拜的对象。而且骑士从小在贵族家庭中长大,很多的教育是由女主人安排,由此无形中构成一种母亲式的崇拜。这也是对当时无爱情婚姻的补充,骑士为利益而结婚。而为了满足精神的需要,在正常婚姻之外寻找精神的依托,自己所崇拜的女主人自然成为他们追逐的对象。这种爱情有很多不同于其他时代的观念:其中包含着效忠观念,但并不追求平等;且不以婚姻为目的,历经艰难也无所谓;这也是道德提升的机会,封建附庸关系在爱情方面的体现为服从。在当时人们的观念中,贵妇人是那个时期女性的典型,原本粗鲁的骑士如得其垂青,可变得有修养,符合作为上层人的规范,也是和平时期的要求。
    骑士-军事团
    在十字军东征期间,骑士的军事团相继成立,以支援这个目的高尚的运动。他们成为最强悍的十字军,极度憎恨阿拉伯人,并成为可畏的敌人。即使十字军在巴勒斯坦失败后,这些军事团仍然继续存在。
    第一支军事团由圣堂的骑士(又名圣殿骑)成立于1108年,以保护在耶路撒冷的圣墓。圣殿骑士穿着印上红十字的白色外衣,并遵守与圣本笃修会的苦行僧一样的誓约(守贞和服从)。圣殿骑士是圣地的英勇防卫者之一,但由于有杀死战俘的行为,而得到凶残的名声。他们从不向敌人求饶,是最后一支离开圣地的十字军。在后来的日子里,他们藉着接受捐献和借贷而变得富有,却因此招来国王们的妒忌与怀疑。在1307年,法国国王菲力四世以多重罪名包括异端邪说来控告他们,趁机予以逮捕并充公其土地。其他的欧洲领导人也都跟随菲力的步伐,一一消灭圣殿骑士。
    在耶路撒冷的圣约翰骑士团(或救伤团)最初的成立目的,是帮助病患以及向圣墓朝拜的贫困朝圣者,但不久后就转型为军事团。他们穿上印有白色十字的红外衣,并遵守与圣本笃修会一样的誓约,此外尚设立一个高标准,不准他们的军事团变得富裕和慵懒。随着他们的大城堡(克雷克)相继投降后,他们被赶出圣地,并撒退到罗德斯岛,在该地防守数年之久。当土耳其人把他们驱离罗德斯岛后,他们就在马耳他定居下来。
    第三大的军事团为成立于1190年的条顿骑士团,他们是保护那些前往圣地的日耳曼朝圣者。在十字军东征结束之前,他们把目标转移到在普鲁斯和波罗的海诸国中的异教徒。直到拿破仑在十九世纪占领条顿骑士团的领地以前,他们一直控制着部分的波兰和普鲁士地区。
    骑士-勋章
    为了区别在战场上的骑士,一个名为勋章的标志制度得以发展。每一个贵族都会设计出一个独特的标志,制作在他的盾牌、外衣、旗帜和印章上。饰以骑士标志的外衣成为他的战袍,让人从标志上即可加以辨别。宗谱纹章院是一个独立的组织,专门设计特有的标志,并可保证每一个都是独一无二。其官员会把标志记录在特别的簿册上,由他们保管。
    战袍会代代相传,并在结婚时作修改。在不同的国家里,某些设计会保留给王族。到了中古后期,城镇、基尔特甚至那些重要但非贵族的市民也会授予战袍。
    在战场上,战士会以战袍来区分敌我,并在混战中挑选出与之匹配的敌手。司宗谱纹章官会制作一个有关骑士的标志清单,他的地位中立,可作为两军之间的仲裁者。藉此方式,他们可以在城堡或城镇的防卫者与攻城者之间通信。在战后,又可以从死者的战袍来辨别出他们的身份。
    骑士是一支快速而且强悍的部队。他们是第一支穿戴护甲的部队,同时精于进攻和防守。骑士在战况不利时也能迅速撤退,脱离战场(除非和他们交战的也是支移动力极高的快速部队)。
    城市的战略资源贮存区中,必须要有铁和马群才能生产骑士。
    骑士是重装的骑兵部队,最早是出现在中古时代的欧洲。如同上古时代的日本武士一样,骑士也奉行着一套严谨的法典,彻底规范着他们在战场上与日常生活中的行为准则。这些重装的骑士们,骑着高大的战马进行战斗,面对步兵敌人时拥有绝佳的攻防优势,即使当战事胶着并推演到需要徒手近战时,这些骑士部队仍然是左右战局的关键角色。即使有时候,会有一些优秀的步兵将士能够运用策略击败骑士部队,但这却无损于骑士的优势地位。一直到火药研究改良完成之后,骑士部队才算是真正被彻底地淘汰掉了。
    骑士-装束
    中世纪;骑士作战时用于保护身体的铁甲叫甲胄(bodyarmor)整套的铁甲称为全身甲胄(asuitofarmor)甲和胄一套称为全副盔甲(panoply)还有链甲(chainarmor)和板金甲(platearmor)。一套盔甲由护盖身体(protectiveclothing)和护盖头部(headgear)的器物所组成它们通常用铁片和厚的鞣皮制造。14世纪以前;一般使用由链和铁板所组成的护甲;有链甲式的护甲和简单铁制的胄组成。15世纪以后;所用的甲胄大多由薄的金属板制成;精致的甚至看不到接合处;且常有装饰性的镶嵌(decorativeinlay);这种甲胄由于相当重;所以一般是骑士在战马上作战时才使用。
    骑士-影响
    多年来国内史学界对欧洲中世纪骑士制度研究成果甚少,史家学者一般都将其作为封建等级制度中的一个等级来研究。而目前西方学者认为,骑士制度不仅是一种全欧洲的机制,中世纪就是骑士时代,骑士阶层是社会的中坚力量,而且骑士制度具有一种影响整个时代的骑士文化与精神,直至十五世纪,骑士制度在宗教之后,仍是支配人们思想和心灵的强大伦理观念。人们将其看作是整个社会体系中的王冠。因此,骑士文化精神不仅是西方思想文化史研究中所关注的对象,而且也是欧洲军事历史研究中的一个重要课题。
    (一)
    欧洲骑士制度源于中世纪加洛林朝的法兰克王国,后逐渐推行到欧洲各国。732年查理•;马特成为法兰克王国宫相,依靠斯克拉西亚中小地主出身的侍从兵支持,征服国内与周边民族后,又加强骑兵力量打败了强大的阿拉伯人军队。由于8世纪时,一匹带装备的马相当于45头母牛或者15匹牝马的价值,9世纪仅一匹马就等于6头牛的价值,故为了巩固骑兵,锤子查理进行改革:一方面摒小农于军役之外,让贵族和富裕农民成为职业骑兵;一方面将土地分封成为提供骑士的军事采邑,奠定骑士制度的坚实基础,并成为中世纪军事封建主义的滥觞。因此,采邑作为骑士制度的经济基础,其不仅使土地从国王向公、侯、伯、子、男、爵直至骑士的一种层层分封,而且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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