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梦醒时分-第31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我不想多事,自己的事还麻烦得很呢,扭过头不去看。打骂声越来越大,突然听到那孩子的惨叫,我忍不住回头,那孩子的一条手臂被一人死死踩在脚下,用力地捻,看样子,是断了,孩子痛苦地挣扎,用力摇着头,他的目光正对向我,我心头一震,那么痛苦的眼神,可那双眼,还是清澈如水,心突然揪了起来,我什么时候变得如此冷血?
我猛地站起来,足尖轻点,竟然一下子飘到门口,我的轻功什么时候变得这样好了?此时也不及去细想这些,断喝道:“住手。”
那三人被我突如其来的一声吓了一跳,一齐回头,看到我时,不由笑道:“又来一个乞丐。”
我不理会他们的讥笑,只冷冷地问:“包子多少钱,我来付。”
三个人诧异地看着我,那孩子也止住哭,怔怔地看我,“三文。”一个小子呐呐地说,我丢了一两碎银子给他,其时一两碎银可抵百文大钱,那三人收了钱,讪讪地走了,我回转身,与店小二结帐,小二道:“您倒是好心,不过,这傻子总是偷他们家的包子,也不是一回两回了,不是我们不帮他,这年月,谁帮得了谁。”
我笑笑不语,是啊,谁帮得了谁。向他打听了最近的客栈所在,起身离开。
穿过几条街,就是店小二告诉我的客栈“莱阳居”。看门面虽然不大,倒是挺干净,我走到门口,迟疑了下,还是回头:“为什么一直跟着我?”
偷馒头的孩子向后缩了缩身子,怯怯地看着我,眼巴巴的样子,像条流失在外的小狗。
心一软:“你家人呢?”这孩子,一看就是个流浪儿。
“家人是什么?”那孩子开口,声音还是童音。
我怔了怔,果然是傻的,不过,还会说话,语音吐词也清晰。“去买点东西吃,不要再跟着我了。”我拿出一些碎银子给他,多了不能给,反会给他带来麻烦。
他不接,只是看着我,眼泪掉了下来,然后,给我磕了个头,站起来,抹抹泪,回身便走。右臂在他身侧荡啊荡的,显然是断了。
“等一下!”我知道他是个麻烦,可是,我不能不管他,如果他求我,我可能不会答应,可他什么都不说,就这么离开,我如果让他走了,一辈子都不能心安。
他回头,眼中是疑惑,我笑了笑:“跟我进来。”然后,我看到那孩子脸上漫天的惊喜,我伸手,他把没有受伤的左手递给我,在他眼中,是无边的信任和依赖,我握住他冰冷肮脏的手,对着他微笑。几年后,这孩子带给我的安慰和关怀,以及他为我做的事,比我当初为他做的,要多得多。
他就是后来的长歌,一个没有名字的孩子,人们都说他傻,他只是心灵纯净而已,痛苦的童年并有扭曲他的心灵,在他的眼里,只有美好的存在,所有的肮脏,都会被他自动过滤,我希望,他永远单纯快乐,所以,给他取名:长歌。
第二十章
我在莱阳居住下,长歌梳洗干净后,竟然是个眉清目秀的孩子,我叫店伙计找来大夫,细细给他治伤,这孩子,身上伤痕累累,新伤叠着旧伤,看得让人心痛,他却只皱着眉,一声不吭。
着人去给他买了几件换洗的衣服,又省起自己其实也只有身上这一套单衣,深秋的天已是很冷,不过,奇怪的是,我并没有觉得寒意,向来,我是很畏寒的。
一切安置妥当后,我去靖王府打探消息,虽然知道允倜没有那么快能出宫,却也抱着万一的心情去了。
门房的人警觉地看我,什么都不回答,看来允倜遇刺的阴影尚存,不敢多问,我退了出来,怅怅地走在大街上,不知不觉来到原府,看到原立平出来,我迎上去,他眼角都没扫我一下,就上马走了。守门的家丁看我在附近徘徊,走过来驱我走,这些人,原来见到我是头也不敢抬的,这时候吆喝着赶我,就像赶走一条狗。原来,没有了原梦蝶的身份,我在这里,什么都不是。
心微微凉,没有了原梦蝶的身份,我在允倜眼里,还会是原来么?
半个月后,圣旨下,左丞相原思远之嫡长女原梦蝶,赐婚北靖王正妃。普天同庆,街头巷尾都在为他们心中的英雄高兴,我却犹如当头浇了盆冷水,站在靖王府门外,我看到允倜回府,赶上去,被他的近卫挡住,眼看着那个人的背影消失在深深的宫墙里,我让门房去通报,门房问我要名贴,买到名贴,我却不知往上写什么,我是谁?
布衣,朱玉,我只能这么写,当初在皇宫时,皇帝问我叫什么名字,我不想说叫原梦,那个我,是真的死了,不想再与过去有瓜葛,南宫飞的名字见不得光,现在的我是谁?自己也不知道,玉罗司叫我玉儿,我的本身原是块朱纹碧玉,我随口说叫朱玉。
他是那样聪慧敏感的人,虽然我当时因为情况不明,又不能让他在病中受刺激,请求原梦蝶暂时冒我的名,他应该很快就能发现原梦蝶与我的不同之处吧?他知道我与朱纹碧玉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朱玉这个名字,他应该想到点什么吧?
我用朱玉的名字献上的解药,他就是什么都想不到,也应该见见有救命之恩的人吧?
名贴被门房冷冷地还给我:“王爷身体尚未完全康复,不见外人。”
我塞上银子,门房脸色稍许好看了些,又进去通报,不一会,尴尬地出来:“今天不成了,王爷已经歇下了,要不,你过几日再来?”
我只能点头,回身离开时,原府的马车正正地停在了靖王府门口,小莲从车里跳了下来,扶下了原梦蝶,门房顾不得理会我,把我向旁边一推:“别挡着道!”点头哈腰地上前,原梦蝶搭着小莲的手,头也不抬地进去,经过我身边时,淡淡扫我了一眼,我低下头,只听她说:“王爷近来身子不适,闲杂的人,就不要放进府,扰了王爷休息。”
“是,是。”门卫点着头,又回头喝我:“还不快走,看杵在这里碍事!”
我咬牙离开,不争不争,与这些小人计较什么。
又去了几次,名贴依旧递不进去,不是说王爷不空,就是不见,去得多了,与门房也混得熟了,当他再次揣下我给的一锭银子时,劝我道:“小哥,我不知道你为什么执着要见我们王爷,求官还是求什么?想走我们爷门道的多了,爷从来不见的,否则这府里的门槛还不给踩烂啦。爷虽然是朝中第一人,可从来行得正,坐得端,看小哥你也有些钱,在我们爷这里是讨不到好的,要不,去别地看看,或许有门呢。”
我苦笑:“差爷,朱玉不求官,不求财,只是想见王爷一面。有事与他说。”
门房想了片刻:“要不,你写个函,我给你递进去,看爷怎么说?”
我思量半晌,写什么?突然间一阵迷茫,其实,我与他之间有什么?见过几面?聚少离多,只是一个微笑,一个眼神,和他默默的关注,那把匕首不插进他胸口,我也不能承认自己对他竟然真的有感情,而他心里的,是那个有着我的灵魂,梦蝶相貌的人。现在的我,已经不复美丽,就是站在他面前,他还会爱我吗?
几乎是逃也似地离开,第一次,我觉得,允倜,已经离我很远。
浑浑噩噩在街上走,有人拉我,笑嘻嘻一张脸,很久没有人这样对我热情地笑,她的手很暖,虽然身上的香气有点刺鼻,我还是跟着走进一座楼里,人很多,香气混浊,当我回过神来时,竟已是在一座妓院里,后来我才知道这里叫艳红楼。
艳红楼里人声鼎沸,热闹非凡,大堂的中间扎着个花台子,花团锦簇,极尽奢华。从周边传来的话语中,我知道今天是艳红楼花魁胡仙兰开苞的日子,价高者得,很多人都是志在必得,那帮好色之徒的嘴脸让人恶心,我刚要离开,就听一阵锣响,拍卖开始了,我好奇地向台上看,想看看古代的花魁到底长什么样。
台上的胡仙兰一脸木然,眼底是一片死灰,让我震惊的不是胡仙兰与众不同的神态,而是她的容貌,她竟然与我原来的样子很相像,烛光下,浓浓的艳丽的化妆都掩饰不了的相像。
我听到我冷冷的声音:“三千两。”
一锤定音,胡仙兰惊恐的眼望向我,我向她微笑,她木楞楞地瞪着我,眼中隐现的是对命运的不甘。
我直截了当地向老鸨询了她的身价,两万两,当我牵着她的手出门时,她却惊惶失措得像只兔子。
“怎么?你很喜欢这里?”我笑:“如果你想留下,现在我就送你回去。”我在她耳边说道。
“不。”她摇头,小小的脸胀得通红,眼眶也红了:“不要,奴婢死也不回去。”
“那你是嫌弃我长得不好看?”我的心情突然好起来,逗弄她。
“不是,不是。”她急急地说:“奴婢不敢。”
“不敢,那就是说我还是很丑,不过你不敢说,是吧?”
她越发的急了,扑通跪下:“奴婢没有这个意思。”玩笑开大了,我拉她起来:“好了,我只是说笑,你家在哪里?这就回家去吧,这是一千两银子,自己做点小生意,不要再做这皮肉买卖了,我看你也不是从心里乐意的。”
她睁大眼,看看银子又看看我,眼中渐渐浮出泪水:“主人,您不要奴婢了?”
“让你回家不好?”我奇怪。
“可是,奴婢是被家人卖到艳红楼的,奴婢再也不会回去。”她坚决地说,眼里是恨意。
“你拿着银子,哪里都好去。”
“奴婢哪里都不去,就跟着您了。”
我无措,怎么又招惹一个,长歌还在客栈呆着,我都不知如何处理他以后的日子。
我摆手:“胡仙兰,跟你明说了罢,我是个女人,要你何用?”她听了,小脸根本色都不变:“奴婢早看出您是女子了,你虽然用领子掩着,刚才侧着时,我看到您没有喉结,而且没有男人的手像您这样柔软小巧的。”
我乍舌,也不知是我太笨还是这小丫头太精,总之,这丫头不知道是哪一根筋拧了,要死要活的非要跟着我,没办法,我只能带她回客栈,她与长歌倒是投缘,看着他们相处融洽的样子,我只能叹口气,认了。
第二十一章
时间一天天过去,我深深体会到的什么叫候门深似海,没有一定的身份和地位,休想见到里面的人。
看来直接求见是行不通了,这个人,以前,我总以为他温和可亲,却原来失去了原梦蝶的身份,我连见他一面都不可能。我这才后知后觉地认识了这个封建王朝。
我努力不懈地在各种能遇到允倜的地方守候,直到那一天,我看到允倜与梦蝶同时出现在都城的朱雀大街上,两人神态亲密,周围的人窃窃私语,大多说的是一对壁人啊等等诸如此类的话,允倜温柔的眼神一直围着梦蝶转,与当年看着我时一模一样。不对,不是我,他当时,看的也是梦蝶。
傻傻地跟着他们,从都城的这条街逛到那条街,梦蝶不停地比划着,说笑着,允倜微笑着听,仿佛她说的一切,都是天籁之音。
“朋友,你跟了我们很久了,有何贵干?”一个身子突然挡在我面前,我一惊,抬眼看时,原来是无影,抽起嘴角,我勉强一笑:“我不是故意跟着你们的。”
允倜与梦蝶听到动静回过身来,允倜的眼在我身上扫过,我的心砰然大跳,他却低下头,揽住梦蝶的腰,在她耳边说了句什么,快速上了一直随在他们身后的马车。
有什么东西在我体内变成了碎片,我一语不发地转身离去,无影怔了怔,没有再拦我,我急步走着,眼眶是干涩的,那一刹间,我明白了一件事,其实,在皇帝指婚的那一天,我就没有必要再去找他了!
无论他知不知道现在的梦蝶是谁,梦蝶都已经是北靖王妃,而我,注定不能与他在一起。当年我不能容忍天立心里还有一个梦蝶,现在,我岂可能愿意做允倜的侧王妃?找到了能怎样,相认了又怎样?有很多事,我被爱情冲昏了头,没有仔细去想,在这个社会,男人怎么可能只有一个妻子?更何况是皇族!
我从不认为一夫一妻制有多完美,只是,我的独占欲太强,我不能容忍与她人分享一个男人,所以,我放弃,我不想去为难他,正如,当年我成全了天立。
那一晚,我大醉。
第二天,我在仙兰床上醒来,她温柔地看着我,然后说:“男人不是一切,没有他们,我们一样可以过得很好。”
“我说什么了?”头痛,口干,喝完她递给我的蜂蜜水,我问。
她狡诘地笑:“所有,奴婢问,您答。”
我一惊坐起。仙兰的眼纯净美丽,抚头呻吟:“酒是穿肠毒药。”
她笑,眼儿弯弯,如一轮新月:“能说笑话了,证明您没事了。”
我苦笑:“也是,我就像只打不死的蟑螂,仙兰,让你担心了。”
仙兰敛了笑容,认真地看着我:“在奴婢与长歌眼里,您比我们的命还重要。”
心里有丝感动,原来,我也不是一个人,救他们,只是一时的隐侧之心,举手之劳,没想到,在我最孤独无助的时候,竟然只有他们伴在我身边。
放下心结,我竟然一身轻松,仙兰说得对,男人不是一切,不过就是不能再过以前的米虫生活而已。在现代,我向来就是自强自立的。
从没有后悔回来,允倜还活着,健康且幸福,这样就可以了。千年万年的永生又怎样?那个除了玉石没有一丝人气的地方,呆一天都嫌多。我是俗人,我喜欢红尘,更何况我还有巨额银子,可以让我们三个人一辈子衣食无忧。
我正在规划未来时,住了大半年的莱阳居要转让,老板说年纪大了,要回乡下养老,这里地处城北,来往的客流量很多,只是老板年纪大了,没什么野心,生意做得能糊口就行,我心动了。
这么好的市口,加上我的本钱和现代头脑,一定能做好。
盘下莱阳居,我早看中了莱阳居的帐房先生宋理文,稳重能干又精明,我将他的薪金提了双倍,事实证明,他给我的回报远远超过我的预期。
莱阳居,梦都第一家酒店式客栈就此诞生,我用现代理念打理着一切,将记忆里的菜谱变为现实,又参照现代酒店改造了客房,一时间,莱阳居的特色菜肴和与众不同的客房风靡都城,我在古代,刮起了现代流行风。
演艺圈原本就是时尚前沿,在那里摸打混爬了多年,加上我的专业,和女人的直觉,我又陆续开办了布庄,绣庄,演艺社,古代的生意真好做,人们质朴好奇又少见识,现代社会几千年的智慧结晶,只要能用的,我通通盗来,从来不知道我还有如此的经商才能,在都城的北城,我打造了自己的王国,我为它取了个名字:“梦都”,所有人的梦之都。
还有件意外的好事就是,我这个新身体居然有着很不错的内力,而且,比我前两个身体都来得灵巧,当然不知道南宫家原本的武功是怎样的,但与师兄在一起时,他已将天龙门基本的心法,剑法,拳法都教会了我,原本碍于内力不足不能施展的招式,现在竟然全都能轻易的使出来,都说身体是有记忆的,这个身体有时候能施展出我从未学过的招式,想来那是南宫世家原本的武功。
唯一美中不足的是,这个身体有残存的记忆,有时,午夜梦回时,会让我吓得惊醒,我努力不去触动她记忆深处,那里,令我很不舒服,心里痛得很,我知道她生前的一切,玉罗司告诉我得很详尽,我也知道,一旦让南宫世家发现了我,他们一定会杀我没商量。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