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斗妻番外篇 i-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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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斗妻番外篇 I》
作者:于晴
正文
<斗官><斗妻>细说重头
二○○五年的冬天,我选在冬故出生的季节里,彻底地为<斗妻>划上句点,为她留下婚后被变态的东方非调情的最后实录。
是的,有人再度眼熟了吗?这一次《斗妻番外篇》部份正是承续《断指娘子》后续发展,同时也有怀宁与凤一郎这对主角的故事。
我还记得当初写这一系列的方案是:三到四本,但最好偷偷摸摸进行,每一本断在可以结束的地方,能够让人猜不出来最好,以免出现写不出来硬着头皮也要写的窘况。
所以在设计时就得考虑到:这叫爱情小说,官场戏份的控制,一本占官,一本以相处为主,每一本一定要结束得干干净净啊!
也因此,大——纲——不——管——用!
以下为《是非分不清》一部份大纲,藉此公布——
1。东方非恶毒三试阮侍郎性别。
2。阮东潜直谏,当众廷杖的危机。
3。欲夺军师凤一郎,但掳走怀宁。因为根据皇朝历史
以上三点,看过《是非分不清》的朋友一定陌生,完全没有出现在小说里,哈。
这就是当日限制一本为官,但字数之限下的决定,光是一个三试性别就要好几章了,等试完了,一本字数也到了,东方非可能还在叫:我还没试完,等等我,总得让我搞清楚阮侍郎是男是女,再结束官场篇啊!
总之,这一系列是我个人采的一种切割手法,第一本官场一见钟情;第二本相处,但皆偏重于剧情,爱情戏少,以合字数及架构集中;而番外两册则以感情为主的后续生活。
东方非与阮冬故一系列相关故事,到此一个结束,不会再有下一本,了不起哪日偶有灵感,也只会放在于页网或官网,不再成书。
至于,将来还会不会有其它小说的番外成书,我想机会也不是很大,毕竟爱情为主的小说,较为纯粹,不会像斗官人物过多,剧情稍为庞大……
也因此,这一次出<斗妻>番外两册时,公司曾有沟通——
「既然难得要出两册番外,何不把官网上《是非分不清》之「战争」番外一块收录,可以将全系列收录完整,方便阅读?」
呃……我此须坦承当时我楞了三秒,放上网的文章我没有想过要收录,在《断指娘子》后记也曾提过不会收录……
后来,公司默默交出一堆电子邮件,我默默一看……
最后定案:不管有没有收录官网那三篇,<斗妻>番外都会出两册。既然如此,那就把番外两册喂得跟作者一样圆滚滚,给它一并收入在下册中。
最后,终于要跟主角们说告别了。写长篇小说,在言情界并不多见,我也绝对不是先锋,不过,我还是非常开心以自己的方式完成他们的故事。再见啦,东方非,以后我再也不用揣摩你变态的心境!
在现实里,每当我眼一瞟人,就有掌风迎而击来,骂道:你那是什么眼神?看不起人啊!
我:……我太入戏了,东方非不好揣摩,我眼白多,所以……
对方:你以为你是谭宝莲啊!
我:……
现在,别了,东方非!我解脱了!
阅读番外,作者建议:
因为番外篇是首次集篇成书,每个故事短篇到中篇不等,阅读的方式嘛……我个人建议跟网上差不多,请一篇读完,沉淀半天,再读下一篇,慢慢享受番外篇。
一口气读完各有自己属性的番外篇,我怕情绪会转不过来哦。
《感情篇》凤一郎的冬天 1
他,今年十一岁,肤白发也白,个头小小的,没有名字,爹娘每见他一次,都唤他可怜的孩子,而其他人则叫他——
「喂,小老头,要不要一起逃?」
突如其来的问话,让在井边喝水的男孩停下动作,抬头看向这几个月来,一路相伴却陌生的「伙伴们」。
「小老头,你不会不知道吧?」问话的黑发男孩耸肩,指向身后衣衫半旧的小男孩们。「那些人口贩子在京师待了快半个月,人也卖得差不多,就剩咱们几个。我们年纪不是过小,就是跛脚没人要,你呢……」瞥向他的白发蓝瞳。「没人会买个快死的小老头回家当仆人,你也偷听到了么?明天再没有人买咱们,一出京师就会被丢弃,那时想再进京师就难了,不如先逃再说。」
白发男孩迟疑一阵,轻声道:
「我可以做很多事的。」
「嗤,你能做什么?日头一出来,你就畏光。干嘛,买你回家当夜贼啊?」
「明天……明天一定会有人要我的。」
「明天你会被遗弃在城外。」黑发男孩斩钉截铁道:「京师是皇朝国土内最繁华的城市,这里不会有人要你,就算你死皮赖脸跟着贩子到下个城镇,也不会有人要你!我姓程,你叫什么?我当老大,你跟着我,以后我们就在京师里想办法过活吧!」小小年纪,已展露未来领导气势。
「我……」他避提自己姓名,劝道:「京师一向严管,没有编户入册,留在京师也不会有人用咱们的。」到头来只能当乞丐。跟着人口贩子上京师,他不是要谋求自己的未来,而是、而是……
「管什么编户入册!与其被人丢弃,不如先逃走!自己的命运得自己来开创!我们四更走,你想来就在这里会合,不来我们也不会等你!」
白发男孩咬牙半晌,终究没有再多说什么。喝完水,他默默走回马车附近,就地躺下。
他出身穷乡僻壤。从一出生,娘就叫他「可怜的孩子」,年纪渐长后,他发现自身与兄弟姊妹大有不同。
他天生白发蓝眸,肤色极白,眼畏光,日头一毒,他就很容易被晒伤,在这种情况下,要帮爹下田根本是痴人说梦,尤其这几年收成不易……
他不懂,为什么人人都说现在已是皇朝的盛世,他的家乡却这么穷困,穷困到……他的爹娘决定家里少一个人吃饭。
他的身价是零,因为每年来乡间买孩子的贩子认定他活不过几年,城里不会有人要他,还是爹娘塞了几文钱,他才能挤上这辆马车。
不求卖儿子赚钱,只求少一个人抢饭吃。
他……已经不能回家了吧。
他的梦想很简单,就是人人认定的太平盛世,有一天也能包括他的家乡,那么他回家……爹娘也许会欣喜若狂……
躺在凉凉的草地上,十指握拳,暗自祈祷明天就有善心老爷买下他,他可以有未来,可以每年送点钱回家,他不是老头,真的不是。
他不会短命的……双眸不敢合上,四更天到了,他心跳得好快……
不能走,不能走,一走就是乞丐了,他不能走……
今天一早,人口贩子气得哇哇大叫。
因为昨晚有一批小孩趁夜逃走,同时带走一袋食物跟一箱衣物。
只剩他了。
「老子官也不报,把他们的户帖都给烧了,看他们在京师怎么混下去!」贩子瞪他一眼,骂道:「要滚的不滚,专给老子惹麻烦!」
他当作没有听见,在毒辣的日头下挺直身子,表现出自己最有朝气的样子。
在京师,都是贩子去联络大户人家来挑孩子,孩子愈来愈少,少到好几户人家挑了几回都空手而回后,贩子索性在大街上叫卖。
每天天一亮,他就得在街上站着,站到入夜才能回车上睡一觉。这些日子,他的脸、他的手,甚至藏在衣下的肌肤都痛得要命,但他不能吭声,也不敢吭声。
这一次,是最后一次的机会了。他不是快死的老头,真的不是,所以,老天爷,请不要这么快舍弃他吧!
不知不觉,晚霞笼罩了整座京师,他的内心开始发抖了。
「收拾收拾,趁还没有天黑出京。」贩子说道。
「等等,大叔,再等一下……」拜托,谁来买他吧!他可以做事的!可以的!
「再等也是白费工夫,待会出去,我把你的户帖还给你。」
一还给他,就要丢弃他了吧?
他还是个孩子,会连份工作都找不着啊!怎么办?怎么办?
蓦地,他想起昨晚那句「自己命运自己开创」,他也想自己开创啊!可是,老天爷在他出生时就已经不给他机会了,他不想当乞丐!他还有梦想,还有——
「走了。」贩子收拾完毕。
脑袋轰轰作响,半失焦距的蓝眸映着人来人往的街道,京师是金碧皇朝最繁华的地方,难道连这里也容不下他吗?
人口贩子急声催促着,他脑袋一片空白,慌乱之中,他鼓起生平最大的勇气,用力抓住路过的青年,嘶哑叫道:「公子,买我好不好?我能做事的!我不老,真的!我能做事的!」
「你……」被抓住的锦衣青年受到惊吓。
「喂,你做什么你!」青年身边的随从要拉开他。
他死抓着最后一线希望不放,干哑叫道:
「我真的可以做事的!公子,你买下我吧,多少钱都行,你要我做什么我一定做,我不偷懒也不会生病的!你买我吧!」
「你这侏儒干什么你?再拉着不放,我押你去见官了!」那随从骂道。
「等等,他不是侏儒,他还是个孩子……」锦衣青年遗憾地微笑:「小兄弟,我府里不缺人,没法买你,再说,我家老爷不在京师,我没法作主的。」
他叫他小兄弟……这人看得出他只是个孩子吗?只有这个人看得出来啊!
「你不要我,就没人要了……」
「阮府真的不缺人,况且你太小了……」青年压低声音,没让那贩子听见。「你身子不适合做粗活,还是快回家吧。」
回家?回家?他想回家,好想好想。他有一个哥哥、一个弟弟跟一个妹妹,他好想他们,他想回家,真的好想。
可是,他家把大门关上了,他回不去了。
他爹说,天下之大总有他容身之处,只是他的家乡太小了,容不得他。京师够大了,还是容不下他,他实在不知道天下还有哪里比京师更大,能容得了他这副模样?
「小兄弟……小兄弟!宁儿,快抱住他!他晕倒了!」
天下之大,哪里才有他的容身之处?
他也有头发啊,只是白了点,为什么一直不给他机会?为什么他一出生就是小老头的样子?他偷听过学堂里的夫子说:人生七十古来稀。他才几岁?为什么这么快就老了?
「好奇怪喔……凤总管,这小孩……你确定他是小孩吗?」
「嗯,是小孩。要说起来,应该只比咱们小姐大不了几岁吧?唉,这小孩晒成这样,一定很痛,你去取药来。」
「如果他是小孩,怎么会是白发白眉?你瞧,他连身上的毛都是白的呢,会不会是白猿妖怪?」
「你胡思乱想到哪去了?我听老爷说过,确实有这样的人。他跟小姐没有两样,只是毛发是白色而已……是不是我涂药涂得太用力,怎么他掉起眼泪来了?」
他闻言,连忙张开蓝眸,低声叫道:「凤总管,我没事,谢谢……」面前是两名大姑娘。他呆了一呆,明明刚才是之前公子爷的声音啊。
「小兄弟,你叫什么名字?」凤春微笑。
「我……我……家里排行第二。」被晒伤的脸颊发热了。
「那我叫你二弟好了。你几岁了?」
「我……十五岁了。」
凤春跟身边的丫鬟对看一眼,笑道:「我差点忘了,明天就要拿你的户帖去登记,上头也有你的出生年月日。」
他猛地抬头瞪向她,小小的胸口剧烈起伏,喉咙发不出声音。
「我家凤总管买下你了。小鬼头,你真的有十五了吗?我看你跟我家小姐一样,了不起快六岁吧?能做什么事?」
「不,我十一了!能做事!」他叫着,不顾身上疼痛,急急掀被下床。「我可以马上做事!小姐,现在我要做什么事?」
「等等,我不是小姐。」凤春赶紧压住他。「阮府在永昌,不在京师。府里有一个老爷,一名少爷跟一名小姐,我姓凤,只是负责府里内务,蒙府里家仆看得起,叫我一声凤总管。」
「凤总管……」这位置多么崇高啊。
「你要有能力在府里好好做事,将来你也能坐上这位置的。好了,明天我们出发回永昌,现在先跟你介绍主子们。买下你的这户人家姓阮,你的老爷是生意人,常年在外走动,少爷任官职,也不在永昌。在仆人里,你的年纪最小,要懂得长幼有序、先来后到的道理。」看他一直点头,她也没撂下什么重话,柔声道:
「你要记得,在府里绝不能欺上瞒下,尤其是对小姐……如果你骗她,她绝对会信的,而我绝不允有人骗她,你明白吗?」
「我会规规矩矩我会规规矩矩的!」
「还有,我想那贩子东折西扣,也不会留下多少钱给你爹娘,所以我跟他只买下你三年契,三年后他多半也不会专程来带你走……」
「三年……」那贩子只会当他短命,不会回头带他了。只有三年,那时他才十四岁,不知道能不能在永昌找到谋生工作……
「那时你想签终生契也行,咱们私下做。」见他从极度沮丧转为欣喜若狂,她面露怜惜。「话先说明白,头一年你不支薪,后头每年会给你固定的工资,你要托人带回家乡的话,只要府里收田租有路过,可以顺道帮你带回去。」
他闻言,哑口无言。好半天才低喃:
「我也能送钱回家吗?我也能吗?」
「如果你在府里乖乖做事,你爱怎么用你的工资,没人会吭声的。」
三个月后
「女人掌事,终究还是太心软了。」
「那小鬼天生的富贵命,三天两头倒在床上不能做事,再这样下去,凤春也很为难吧。」
「凤春不该买下他的,连半天活都干不了,在府里白吃白喝的,谁会服气?」
他忍着浑身烧灼般的疼痛,眼睛几乎快眯成一直线,也要拚命拔着野草。
美梦太早成真了!
他以为他可以在这么好的府里、这么好的内务总管下头干活,后来才发现他真的跟快死的老头没有两样。
在太阳下工作一天,他全身晒伤,不理会红肿的伤再做事,结果只会躺在床上更多天。
他好害怕,明明他是穷人命,为什么有富贵的身体?
再这样下去,他会被赶出这里的。他连钱都还没有寄回去啊!背部隐隐作痛,他有点想吐,就算抹了药,他的身体还是快裂成两半一样——
周边的杂草拔光后,他抬起头,要移向另一头拔,突然瞧见有个小姑娘蹲在地上托腮看着他。
他呆住,脱口:
「你、你是谁?」
「老头,老头。」她叫,然后转身跑了。
哪里来的小姑娘?没多久,那小姑娘又跑回来,打开纸伞撑在他头上。
他又是一怔,对上她亮晶晶的眼眸。
「哥哥说,敬老尊贤。」
「你到底是谁?」
她双手叉腰,挺起胸,叫道:「行不改名,坐不改姓,在下阮卧秋!」
「……我见过少爷,他叫阮卧秋。」他从来不知道少爷是女扮男装。
她点点头,咧着小嘴,爽快地笑:「行不改名,坐不改姓,在下阮冬故!」
「小姐!」他失声叫着,连忙接伞遮向她。
进阮府后,他一直没有机会见到小姐,他只当大户人家重男女之别,没有想到阮家小小姐好……好随便,一身衣物完全不像富贵人家。
「哥哥说,老吾老以及、及……」小脸苦恼,捧头回忆。
「人之老?」
她击掌,大声叫道:
「老伯说得对!老伯跟哥哥一样聪明,冬故五体投地。」
她的声音软软的,带着浓浓的童音,但说话偏爱学大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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