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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咒-第7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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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千年过去了,我们钟家足足受了一千年的痛苦。
但是那人并没有骗我,我被从十三咒里解脱出来了,而且又遇到了他——那个让痛到我肝肠寸断的家伙。我每天想着应该怎样惩罚他,直想了一千年。
那天碰到他时,我看到了他眼中闪烁的光芒,我以为他认出我来了。随即我又不禁嘲笑自己,他早已不是一千年前的他,又怎会记得一个小小的钟蔓荷。
再次与他相遇的时候我才知道,原来这一世他叫程峰。不管他叫什么都好,我一定要用他的血来洗涤我们的怨气。那个不曾谋面的神秘人说了,只有这样才能让我的家人投胎转世,结束无法挣脱的痛苦,也可以彻底平息我的仇恨。
至于方法嘛?我也要让他尝到我前世的痛苦,让他知道被一个信任的人出卖会有多么的心酸,多么的痛楚;我要让他知道面临死亡的恐惧和绝望。那个什么保安队的家伙,不过就是想警告他一下,那就是他的下场。
哼哼,真是想起他脸色苍白的样子,我就觉得特别快乐。
不知道由于是不是上一世的相识,我的计划进行得格外顺利。没想到他这么快就会上了我的圈套,不过,我是没有太多时间去浪费,因为拖得越久我的家人就会越痛苦。算了,反正我也不想再玩了。
正辉身边的那个叫易道的法师让我不安,虽然表面看来,他和其他的法师无异。但是,他身上隐藏的力量却真的让我无法不忌惮。毕竟,如果我有什么事,我的家人,我的爹娘,应该怎么办?永世痛苦吗?不,我不能冒这个风险。
后来那个陈百福又来了,我知道她是谁,也知道她的过去,只是她现在自己还不清楚。曾经,我恨过她,就是她为我们钟家带来了灭顶之灾。但现在不会再这样,因为我已经懂了。。。。。。
虽然我是约束她的咒魂,可心里并不想害她,因为我需要的不是自由。只要我的家人从不断重复的痛苦中解放出来,我就可以消失了。这大概就是我的宿命吧。
好不容易等到了下手的机会,却被一个奇怪的人打乱了我的计划。这个人让我嗅到危险的气息,和易道一样,我看不到他的过去、他的前世,甚至也无法感受到他的力量。面对这个人,我只有逃。不然的话,随时会被他深不可测的力量吞噬掉。
看到正辉自己到来,我以为自己的计划可以成功。他颤抖着走过血路时,我也头一次心软了,甚至百般矛盾不知道还能不能下得了手。不过一看到我可怜的爹娘哥嫂,我就知道自己是没有选择的。刀子扎进正辉身体的瞬间,也扎进了我的心里。
可笑的是,就在我想要牺牲自己陪正辉而去的时候却发现,我居然上当了,当然的我真的愤怒了,堆积了千年之久的怨气一下子爆发出来,我根本无法控制,也不想控制。我要杀了他们,虽然明知自己可能做不到。哪怕什么,大不了玉石俱焚,死过一次又痛苦了千年,还有什么能让我害怕?
然而,当正辉护在我的前面,用身体来抵抗那把足可以毁灭我的黑剑时,我突然又想起了儿时那些快乐的日子:和正辉一起瞒着爹去抓蟋蟀,结果我跌了一跤,还要他背着我回家;我们一起去他家的山后逮小白兔,结果反被它咬了一口,他龇牙咧嘴地告诉我一点也不疼;我不小心将墨洒在了爹最喜欢的画上,正辉出来帮我顶罪,被爹狠狠打了一顿手板。。。。。。
正辉身上的一滴滴血好像钥匙一样,一下子点醒了我。到这时我才发现,其实我从来也不曾恨过他。那些所谓的恨,不过就是爱的变身罢了。原来爱与恨之间相距得这么近,不过只有一线的差别。
正像易道说的,我的释然也解放了我的家人,原来他们的痛苦正是因为我的执念。我放下了,他们也解脱了。
真是可笑,一直禁锢着家人的居然是我?我才是罪魁祸首?
现在的我已经没有别的心愿了,只希望自己还有转世的机会,下一世还能遇到他,做一个合格的人妻。
第四十三章 后记
按照蔓荷的指示,百福在祠堂一排长龛的下面挖出了一个圆罐形的瓷瓶。然后缪离从瓷瓶里拿出了一块令牌,上面写着一个大大的鲜红“斩”字。
缪离把心甘情愿被收服的蔓荷收进了自己的法宝里,程峰一直盯着缪离手中的瓷瓶,那个眼神连百福一个旁人也看得心酸。接着,百福把自己所知的关于蔓荷的故事告诉了程峰。程峰听了以后更加沉默了,僵直着身体,用力捏着手里的令牌好像恨不得将它揉碎。
百福无暇顾及程峰了,她现在还在细细回味蔓荷的话:蔓荷竟然认识自己?在一千年前?按照蔓荷的暗示,似乎自己也与钟家的灾难有着某种渊缘。面对程峰时,百福隐瞒了这一部分。她实在不能想像眼前程峰的痛苦居然有可能是自己带来的。
前世吗?唉。。。。。。百福长长地叹了一口气,心想,如果自己能回到前世去看一下该有多好。
经过易道的一再讲解,程峰终于知道只要百福身上的十三咒解开之后,蔓荷就可以去投胎了。虽然两世无缘,但至少会有机会在第三世相遇,这也让程峰安心了不少。
在回程的车上,程峰终于开口问出了自己憋了许久的问题:“你们是怎么知道齐琦。。。。。。蔓荷有问题的?”
易道对程峰耸了一下肩说道:“其实那天晚上你把她带回来的时候我就觉得有些不对劲了,不过最后还是缪离拆穿这件事情的。”
然后百福又将事情详细地讲了一遍。
原来,那天缪离请大家吃完饭后,带着百福来到了一个荒废已久的旧屋。这幢旧屋看来至少有几年没人动过了,屋门上的老式把锁还好好的挂在上面,只是积满了灰尘,都不知道能不能打得开。
“你说带我去一个地方,就是这样啊?”百福莫名其妙地看着眼前摇摇欲坠的破屋问道。
缪离看着百福郁闷地嘟着嘴的样子十分可爱,忍不住牵动了一下嘴角,他耐心地接着解释说:“这里就是齐琦的住处,刚才吃饭时我问他的,你也听到了。”
“是吗?”缪离的话让百福大吃一惊,这哪里像是人住的地方嘛?!可是仔细看了看门牌号之后,百福又不得不沉默了下来
“这是怎么回事?”百福疑惑地问道。
“你还不明白吗?”缪离用深邃的目光望向百福,“齐琦,根本不是人。而程峰和你们一直以来看到的都是假像,包括刚才齐琦被掳走的时候。”
百福一下子惊呼了起来:“这怎么可能?她还和我们一起钓虾,一起烧烤呢!何况,程峰还对她那么好。”
为了证明缪离或许搞错了,百福将那一条街上,几十家住户问了一遍。所有人都告诉她,这条街上绝对没有一个叫齐琦的人,近十年都没有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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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我就打电话给了易道,”百福对程峰讲,“我们知道她的目的一定是引你上钩,所以就让易道假装被你甩掉,我们再跟踪你。我们不是想骗你,只是想帮你。。。。。。”
程峰的脸色一直都没有多大的转变,只是用低沉的声音表示想再去那幢旧屋看一下。他的心情还是很糟,连自己的车都丢下不管了,这也好,如果让他自己开车的话,搞不好开到路基上他都不知道。
缪离淡淡地从反光镜里瞄了程峰一眼,然后驾着车来到了那幢旧屋附近。
“没错,就是这里。”程峰苦笑着轻抚着破旧的大门,好象很是不舍。只可惜物是人非,人面不再。
停留了许久,程峰转过身来,用几乎带着恳求的目光看着缪离问道:“我。。。。。。还有机会见她吗?她还要再吃苦吗?”
缪离一怔,没有言语。
大概是实在有些受不了程峰的可怜样,易道搭着程峰的肩膀说:“放心吧,你就没看出来吗?我们这位小哥可是法力非凡啊,你的蔓荷交给他就尽管放心好了。何况我不是和你讲过了吗?这算这一世无缘,下一世也会相遇,这就叫命数。。。。。。”
听着易道的喋喋不休,百福突然开口问道:“这一世的缘分和上一世有很大的关系吗?”
“是啊。”易道马上扭过头回答,“你有时会不会感觉好象有个人你明明第一次见,却觉得很熟悉?”
见百福点了头,易道又说道:“那搞不好这个人你上一世认识哦,就算不是情人,也有可能会是朋友、亲戚甚至仇家。。。。。。”
“真的吗?”百福小声对自己嘀咕了一句,无力地垂下了头。其实让她有这种感觉的只有一个人而已,但是这个人并不属于她。
缪离淡淡地看了百福一眼,又慢慢地移开了目光,就像往常一样,让人琢磨不透。
四个人中,只有易道一直讲个不停,也不知道他为什么会那么兴奋。头一次,易道走近了缪离的身边,看着他过于俊美的面庞由衷地称赞道:“缪离啊,有你的,真没想到这么短的时间里你又进步了这么多?。。。。。。还有那柄黑色的小剑!是用法力幻化出来的吗?真厉害啊!。。。。。。”
缪离还是那样淡淡的模样,好象什么都没有听到,只是专心地走着他自己的道路,只是他的眼中也同样会闪过一丝的迷茫。
第四十四章 同梦
最近纪颜的心情着实好了很多,但凡长着眼睛的人都看得出她发自内心的快乐。凌老爷子的到来为她和凌浩的关系提供了转机,而她又是凌老爷子唯一承认的孙媳。想到这里,纪颜心里就十分满足。虽然凌浩的态度依旧暧昧不明,可至少那日凌老爷子发话的时候,凌浩不曾反驳过一句。
平时的凌浩虽然看似冷酷或者不羁,但他从骨子里却是个极其孝顺的人,尤其是面对他爷爷的时候。凌老爷子说一,凌浩绝不会说二。毕竟凌浩是凌老爷子从小带大的,这对两人的感情之深,远远超过一般祖孙,甚至可能超过父子。
纪颜对着化妆镜里的自己笑了笑,虽然这是最下乘的手段,但没有什么能比将凌浩留在身边更重要的了,即使这分爱是苦苦哀求和卑鄙手段换来的,她也不在乎。尤其对手是她——陈百福!
涂上浅粉色的口红,这是上次和凌老爷子逛街时,凌浩为她买的。所以最近几日,纪颜所搽的都是这支口红。以前从来没有试过,没想到这种颜色她搽会这么漂亮。换上一套中规中矩的白色小洋装,纪颜就出了门。
今天又是凌浩来接她,当然,这也是凌老爷子特地吩咐的。凌老爷子还特地选了一处漂亮幽静的独栋送给纪颜,准备等装修好了之后就让这两人搬进去。而且他老人家一段时间内也不会走了,将安心地呆在这里等待曾孙子的降生。
看着车上帅气的凌浩,纪颜忍不住微笑了一下,并且在心里对自己说:“就算留不住你的心,能留住你的人也好。”
一进酒店的大门,凌浩和纪颜正好又撞上了百福。
凌浩望着面容憔悴的百福,深吸了一口气,他好象有什么话想说,却又说不出。其实他现在最想见的是百福,最不想见的,也同样是她。而百福也是怀着同样的心情,期望遇到他,却又害怕遇到他。
两人相视时,总是怀揣着各自的心事。彼此交错却又躲避的目光中,传递着不经意的心跳与暧昧。
纪颜是个聪明的女人,女性特有的直觉也告诉她现在的场面对自己十分不利。她微笑着和百福打了个招呼,然后拉上凌浩离开了。
一切,只因为一个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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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缪离再次释放出咒魂之后,百福身体虚弱了不少。一天,她沉沉地睡去后,做了一个古怪的梦。
梦境中,百福居然遇到了凌浩。在那个不知名的地方,只有他们两人。这里没有复杂的人事关系,没有喧嚣的人群,更没有繁华的都市,有的只是惬意和祥和。
两个人就那样握着手,静静地向前走,穿过大片盛放着野花的草地。。。。。。
同一时间里,凌浩也做着和百福一样的梦,并且与她一起享受着难得的宁静和无法控制的心动。他自己也从来不知道,原来牵手也会让他如此的满足和幸福。而这种感觉,他还是第一次感觉到。
。。。。。。
回到办公室,凌浩的心也渐渐的平静了下来。想起刚才见到百福时心跳的那么快,他自己也觉得有些不可思议,甚至满是问号。
“那不过是个梦而已!何况又没发生什么。”
凌浩不停的叮咛自己,可越是抑制自己不去想,就愈发想得厉害。于是,凌浩干脆放起那首他最近唯一听的歌——我们的纪念。
略带悲伤的歌声中,凌浩又回想起梦中所在的地方。它是那么熟悉,好象自己曾经去过那里一样。然而记忆就这样无奈的中断了,凌浩也只得放弃继续回忆。正巧,开会的时间也到了。
因为许久不露面,会议当然是少不了的。坐在正中间位置的凌浩认真地倾听着各个部门经理对自己工作的汇报,其实这时的他身上总有一股掩盖不了的领袖气质,至少纪颜此时是移不开眼睛了。纪颜从下而上地仰望着凌浩,从心底里为他自豪,每每此时她都觉得了凌浩做什么都是值得的。
听了其它部门经理的汇报之后,凌浩又把脸转向了苏为信:“苏总,你的部门怎么样,最近运作还正常吗?有没有什么困难?”
“啊?!你叫我?”苏为信莫名其妙地问道。
所有人,包括凌浩在内都不禁为之一愣。这个苏为信不知是怎么搞的,明知今天要开会,居然穿着皱皱的衬衣就来了,头发也像一堆乱草似的,搞得自己差点没有认出他来。这还是那位平时打扮得光鲜亮丽,温文而雅的苏总吗?
凌浩低下头深吸了一口气,然后又将目光转向了苏为信耐心而礼貌的说道:“我当然是在问你了,苏总。麻烦你可不可以在开会时专注一点?”
“哦,没问题!其实我有很多意见!”苏为信的直接起立讲道,一副义愤填膺的模样,“我们的酒店实在是太浪费了!明明是大白天,酒店的大堂还开那么多的灯,我们的电费可比民用电费贵上几倍呀。。。。。。”(以下省略五千字)。
苏为信气喘吁吁地结束了长篇演讲之后,连纪颜将收回的目光投向了苏为信。其他人更是连嘴巴都张大了,一脸的不可置信。
沉默良久的凌浩一边暗自揣测着苏为信的话是否另有它意,一边面无表情地问道:“苏总什么时候开始这么关注细节的问题了?不是你说的,我们是家顶级的酒店,有的钱是绝对不能省的吗?”
“我说的?”苏为信一愣,好象正在努力回想,不过到了最后他还是想不起什么来,只得一拍桌子,大声喝道,“以前的事情我想不起来了,不论是谁的都好,以后不能再这样了!不然是要被天打雷劈的!”
苏为信发言的时候,凌浩一直没停的盯着他的脸,期望能够从他的表情里找出什么破绽。但现在苏为信憋得通红的脸却让凌浩很清楚地知道,这个家伙并没有说谎。不过要说“天打雷劈”会不会太夸张了一点?
还没等凌浩发话,苏为信又慢慢地坐回位置上,抚着胸口念叨着:“太浪费了,太浪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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