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末世收割者-第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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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天来那个笨蛋!当年我调走前都反复对他说过了,老林这家伙虽然脾气不好却是能干的干将,你再讨厌他也得捏着鼻子给我用了。这家伙倒好,一上去就把一帮子象他这样的刺头赶走了!这帮刺头虽然讨厌却都是实打实的骨干,有真本事的!结果呢?刺头一走,厂子三天两头出事故,很快就倒了。老吴自己,最后也被人给剐了,死得比老林还惨!杀他的人,我一直怀疑都是被他赶走的那帮人干的!他那样折腾人,又黑又贪,做事还不给别人留后路,最后自己也没有活路!”
看着正埋头于书海中的林枫,方宇忍不住又回想和老父的那段闲聊。林枫,我的老朋友,那个吴厂长的死,是你做的吗?
那个被剐的吴厂长,死得非常地惨,全身上下被剐了一百三十七刀,最后是活生生地痛死。凶手剐人的手法非常地高明,人体有六百三十九块肌肉,凶手切下了他一百三十七块,每一块块肉都是独立的、完整的,没有粘连一丝别的肌肉——如果这是在上解剖课,这个手法可以拿满分!而且为了防止他过早地失血而死,凶手在施刀的过程中甚至还对他进行了精巧的血管结扎手术止血。
案发后本市的医院和医学院很自然地成为了警方侦破的重点。当时还是在校生的方宇所在的学校就有警察上门调查过,因而他对这个案件也有了解。不过这起震惊全国的大案最后却成了无头公案,凶手至今都逍遥法外。
方宇在知道了林枫的能力之后,一直都隐隐地认为这起案件,还有后来发生的几起案件都和他有关。尤其是在看到摆在门口的那个思考者的雕像后,这样的想法就更加的强烈。因为那座赤裸的人体木雕像身上的每一块肌肉,每一道纹理,完全是按照人体肌肉的纹路雕画出来,毫无一丝偏差,足以做医学院解剖课的教学样本。
林枫是凶手,这个念头埋在方宇心中已有很多年了,但他一直没有问。他对这个朋友的了解,就象自己的父亲了解这位朋友的父亲一样。林枫完美的继承了他父亲的优点和缺点,并且一度将二者都发扬光大。
后来,林枫也意识到了自己的性格上的缺陷,于是他主动地努力去修正——不是自己主观地用自我意识和理智去控制,而是从“化学反应”角度去控制。通俗一点的说法就是,把自己当成精神病人去“治疗”。
当时林枫自己为自己设计的“治疗方案”,方宇回想起来就浑身发寒,对别人狠没什么,但对自己也狠到这种地步,那简直是妖孽一般地存在!
自我治疗后的林枫,做事学会了迂回,反应恰到好处,也能容忍身边的傻瓜和笨蛋!但那样的他,那段时间的他,方宇绝对很不喜欢,所幸那台“人形机器”在三年前重新变回了人。
瞧着林枫,方宇看了又看,想了又想,正在考虑该怎么开口的时候,林枫衣服口袋里的手机铃声响了起来。
铃声只是响了两声,就被他的主人直接关掉,甚至连拿出来看一下是谁打来的也欠缺。一分钟后,边上的电话铃声又响了。
“我去接!”
“不必,烦!”
方宇移动脚步想去接电话,林枫却先他一步,抓起书架上的一本书,用力地砸向三米外的桌子上的电话机,正中目标,话筒飞了起来连着话线搭拉着掉在地上,屋里随即又安静下来。
“这下安静了!”
林枫的脸上露出胜利的表情,而方宇则抱之以见怪不怪的苦笑。林枫这样暴力地应对“骚扰”电话,他不是第一次看到。每当老友沉迷于自己的世界之时,他憎恨一切外来的干扰!象这种扰人清静的电话,他砸了不知多少次了。
趁着这个机会,方宇决定把想好的话说出来。
“我说小林子啊,有个事很想和你说说”
“啥事?”
又回到书本世界中的的林枫连头也没抬,了解他的方宇也深知这一点,继续道:
“这三年来,你虽然病了,可是我却喜欢这个变回高中时的你”
“那是幼稚无知的我!”
“可是很真!”
“是脑子里那颗该死的瘤子破坏了我控制化学反应的能力,让我变回去了!不过这个瘤子正在消失!”
很木然的声音,象三年前的他,不伪装的话,真实的语气是僵硬得象木头。身体在恢复的过程中,那个“机器人”也快回来了,才几分钟的时间,他的性格竟变得这么快。
“啊,不能这样看的。至少这三年来,你变得很不错,周围的人,大家对你的感觉都很好。现在如果你真能完全恢复,没必要再做那种事,再把那些东西割掉吧,他们毕竟是人体自然形成的一部分?”
“为什么要保留那些东西,那些东西会让我变得愚蠢!我的父亲就是因为这些东西才会那样的!我不会重复他犯下的错误!”
“可是,你是知道,存在必有其必然的理由,就算是从前被认为是多余的盲肠,现代医学也认为他是人体不可缺少的一部分。”
“没有了那些多余的东西后,世界在我眼里变得很简单,非常地简单!什么都可以看透,什么都可以适应,一切尽在掌握之中,那种感觉很妙!”
方宇无语,他知道这一回又失败了,就象多年前一样。
手机铃声又响。
这回,串场的声音来自方宇身上,林枫微露不满的表情,轻哼一声,低头继续看他的书。
方宇知机地跑到阳台上,几分钟后,回来的他把话机递到林枫的面前,脸上一副带着一股怪怪的味道。
“你刚才不接电话,差点错过了一件天大的好事呢!”
“好事?”
“你徒弟打过来的!”
“那家伙除了泡妞能整出什么好事来?”
林枫做厌烦状地接过手机,交流了几句后,脸色渐渐地变了,在方宇看来,那分明一副闷骚到极点的模样。
挂断电话后,林枫将手机丢还给老友。
“真是麻烦呢!”
先前那种机器人一般的刚硬猛地不见了,换之的是一副要马上相亲却没有准备好的小男生的表情,这样子让方宇看了很想笑。
“泡妞的机会来了!你不会打算把自己变成机器人去泡妞吧?”
高智商,低情商,用这六个字来形容林枫再贴切不过。至于他所谓的切割掉不必要的东西,在方宇看来不过是一种低情商人士面对人际交往和感情生活时的逃避。
“我不会做那么麻烦的事,看上哪个妞,直接推倒就是了!从前我都是这样干的!她要是来了,我直接就在这里把她推倒!你是知道,我的手,对机器管用,对人也一样也有效!没必要做“泡”这种低效率低产出的事情!”
方宇笑而不语。相处多年,他太了解这个人,林枫过去不惜将自己的情感“切割”,并不是因为他是无情的人,相反,他的内心世界比谁都丰富。
《说个事吧,生化剧情要到第八章才开始,前面六章左右都是讲危机发生前的事,八章开始大爆发。现在是一天接近一万字在写。存稿有六万。视大家给票情况,六小时到八小时我放一章。》其实本来第二章才是真正的第一章,而第一章地狱?不,天堂这一章是听了朋友的建议后加上去的,本来他差不多是第十一章的剧情。朋友说现在大家太快餐了,生化类的故事一开头不进入没人看……没法,蛙只好从众了……!
第四章 心语
(这是第三人称的作品,只有这一章心语是第一人称)
我叫林枫,双木成林的林,木字有风的枫。
学生时期,我是令老师头痛的长短脚学生:语文一塌糊涂,英语不堪入目,数理化则很优秀。
高考的时候,靠着一些不太干净的手段,我总算把脚短那部分补上了不少,勉强考进了向往中的大学学堂。
从中学起,我就对机械有着特别的天赋。事实上,这种天赋其实是家族遗传的,和癌症捆绑在一起,伴随着我的父辈,爷爷辈的许多人一代代传下来,只是到了我这一代成了更强妖孽的能力。如果我没有推算错误的话,癌症应当是我们家族的人运用这种天赋而得到的副产品。我父亲那几个从商的兄弟,还有我爷爷那一辈的几个兄弟,只要不是从事和机械有关的行业,都没有染上这种可怕的不治之症。
癌症,是我们得到了别人所不拥有的能力而付出的代价,这是等价交换,很公平的等价交换。
对于这种等价交换,我并不怨恨,相反我很赞赏这种交换!没有付出就没有得到,这很公平,非常地公平!我甚至认为,如果这世界上的一切事物,都能够按照等价交换的方式来运转,这个世界会变得很美好,人与人之间的矛盾冲突会少很多很多。
遗憾的是,这个世界的许多事情,大都不是按照等价交换的法则来运转,实际上等价交换的原则能处理的事情少得有限。于是我不得不用别的准则去处理人生中遇到的各种麻烦,而这些都不是我擅长的。因为在行事过程中,总会有一些东西在不知不觉中左右和影响着我的判断,令我做出各种愚蠢错误的决定。
这些令我犯错东西,是名为喜,怒,哀,惧的人类情感。
为防止自己再因自己个人的情绪而犯下这类愚蠢的错误,我做了一个决定。
通过方宇,我认识了他的导师,一位神经科方面的权威。在他的帮助下,我补充了相关的理论知识后,终于成地解析了这些名为喜,怒,哀,惧等各种人类情感的本源,明白他们是如何产生和运行的规律之后,我找到了消除他们的办法,运用我那特殊的能力,我一举将喜、怒、哀、惧这些会影响我判断力的情感从身上割除。
那天之后,我不会哭也不会笑,不会悲伤也不会恐惧,成功地让自己变成了一台不受情绪波动左右的思考机器,最大限度地抑制了我自身性格上的缺陷!排除了这些干扰之后,我可以理智地去进行我的事业,所以直到发病前的那一年,我的事业一直蒸蒸日上。
在这期间,我收了一个徒弟。当他出现在我面前时,是一个满嘴口花花,外交能力极好,泡妞水平极优秀,做事能力基本为零,看上去似乎不太牢靠的学生。其他为我打工的手下都不理解,做事待人都严厉苛刻的我,怎么会如此重用和信任这样一个看似轻浮的小毛头。方宇和他接触过后也同样不理解,因为从前的我明明是最讨厌这种人的,这样的人我应当是一掌把他拍进太平洋才对。
人,是要用两条腿走路的。就象高考一样,学习上长短脚的我尽管在数理化上异常出色,却总是比不过全面发展的方宇。我做事的那条腿足够强壮,但人际的那条腿却几乎没有长出来。
没有了情绪的干扰,我看清楚了自己的弱点,并且承认了自己的弱点。我的弱点正是这个叫陈涛涛的年青人最大的优点,我更明白我从前讨厌象他这样的人并不是真的讨厌,我的这种讨厌,其本质是嫉妒,对,是嫉妒,不是讨厌。
就象许多小孩子总是讨厌同龄的,那些被父母过度宠爱的同伴一样,其真象也不过是出自自身的嫉妒罢了。因为自己没有,得不到,所以只能用讨厌来催眠自我以取得心理平衡,其实他们讨厌的东西却是他们最想要的!在明白了这一点后,我做了自己在处理人际关系时不多的正确决定,我需要这个人来补足我残废的那条腿。
至于说我自我切割后,付出的代价是失去自我,弄得自己有如人格变异一般,这不过是等价交换付出的必须代价罢了,属于可以承受的损失。
遗憾的是,这种完美的非人类状态在我的脑子里长了一个肿瘤后被强行终结了。
这颗肿瘤破坏了我控制大脑化学反应的能力,硬生生地把我打回了原形,令我重新变回受情绪左右的愚蠢生物。而随之而来的各种癌症大聚会,更是将我折腾得不成人形。
从确诊得了癌症之始,医生就给我下了死亡鉴定——其实不用他们开出报告单我也自诊出自己无药可救,去看医生仅是为求取最后一丝希望。那时的我,几乎被这个诊断击倒——曾经用自我割除的方式让自己变得无悲无喜无惧,近乎于佛的我,在人格上变回凡人之后,一纸诊断报告就几乎将我完全击垮。
那时的我,没有健康,没有有人生目标,没有亲人,除了挣下的一分比较大的家当外几乎一无所有,我完全不知道自己该怎么度过余下来不多的生命。除了抱着一堆医书苦读想要完全解析人体的奥秘以便自救外,我不知道生活还有什么乐趣。
但要完全解析人体的奥秘,这是不可能的!
人,是这世上最精密也是最复杂的机械,与之相比,我所谓的超能力要解析他就如以尺量天,微不足道。我解析得越多,知道得越多,却发现自己无知的地方更多,也越绝望。这种枯燥而绝望的生活中,为了给自己找些乐趣以便能熬过一个个肝痛发作的难眠长夜,我弄来了一个高倍数军用望远镜,闲得无聊时,就通过它窥视周围住户生活的一举一动来打发时间。
她就在我这无聊的偷窥过程中闯入我的眼帘,最后进入了我的生活。
当时的她还是在校的大学生,还梳着学生式的披肩发,穿着领口较宽的白色连衣裙,登场时恰好从对面住宅小区里走出来。那时,她最先吸引我注意的是那仙鹤式的长腿,套着肉色的丝袜的,蹬着一双白色的球鞋,刚刚出现,就引得我把望远镜投射往她所在的方向。
就在那时,她正好在那儿弯腰系鞋带,这个动作导致宽松的裙装领口下垂,不慎将胸部的饱满的奥秘走光,而我所在的角度恰好将一切春光捕捉个正着。
那一时,那一刻,我有种被电到的感觉。
充满青活力的女孩,长腿,丰胸,纤腰,长头发,完全符合我个人的审美取向,就这么几秒钟的时间,她闯进了我的生活。
连我自己都无法相信,过去一直过着糜烂得近乎非法的生活的我,竟然会为这种仅望了一眼的女子而真正心动。
我清楚自己,我不是好人,我的内心深处住着一个恶魔,而且他时常出来。但是在那一刻,我不得不承认,我有些心动了。
我把这事告诉了我的徒弟。
“你恋爱了,师傅!努力地去泡她吧!你年青多金事业有成,就算你病了,但你们完全可以来一段蓝色生死恋!”
我那便宜徒弟这么叫嚷着,并为我出了不少泡妞的主意,不过我一个都没有采用。
在接下来的三年里,我就这么一直通过望远镜偷窥着她。以至于我对她,还有她的妹妹,她的母亲,她们一家三口人的生活起居习惯了解得比谁都透彻。到最后,这种偷窥甚至影响到了我自己的生活节奏:为了能多看到她,每天早上在她出门前的前一刻,我就早早地等在望远镜边了。
我能熬过这地狱般的三年,她居功至伟,正是她的出现,让我对生活有了新的期待。每天在望远镜前看到她,哪怕只是很少的一点生活片断,都足以令我心满意足。
“师傅,你眼光的确毒辣,她确实是个大美人!可是师傅你泡妞的本事真是让我泪流满面,我教了你这么多,最后全教到太平洋里去了!”
我的乖徒儿倒是热心无比,他多次怂恿我展开追求攻势,但我连最基本的第一步都没有勇气跨出去——这并不仅仅是我快死的原因,而是我性格上的缺陷。甚至连她的名字,都是我的徒弟帮我查出来的。我一直认为,上天给人的能力是都是一样多的,就象我的这个便宜徒弟永远学不到我半成的技术一样,用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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