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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傲慢与偏见)成为夏洛特 安休-第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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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13、Chapter013 。。。
据贝内特太太说,如果目的是要钓一个金龟婿,那么去内瑟菲尔德必然是要骑马去的。
我内心挣扎了一下,毅然准备硬着头皮骑马去。昨天我最终狠了狠心,把第一个目标定在了宾利身上。如果照伊利莎白说的他对我有好感,那么我顺理成章地抓住机会一下应该不会被原著党鄙视吧……好吧,在这个世界,如果侥幸还有原著党的话就该谢天谢地了。
或许这也许都不是奥斯汀的小说,只是一个相似的世界,不然宾利小姐为什么给我写信呢?事到如今,我也只好用这些理由来缓解一下我拆人CP损RP的做贼心虚的郁结了。
然而一路上,我心里喊着阿弥陀佛既希望下又不希望下的那场戏剧般的雨却终是没有落下来,我顺顺利利地到达了内瑟菲尔德,和赫斯特先生夫人、宾利小姐一起聊了家常特别是美容问题。达西居然也在,这是我没料到的,我本来以为他和宾利一起去了镇上的军官那里。
离晚饭还有一段时间的时候,我向宾利小姐请求是否可以去外头走走。宾利小姐和赫斯特夫人万分高兴地答应了我的请求,还为此向我道歉,说她们并没有尽到宾主之谊。听到这句话的时候我眼皮跳了跳,宾利小姐还没出嫁,倒也算情有可原,感情赫斯特夫人私心里认为弟弟的财产就是她的。
赫斯特先生没有加入我们的队列。因为他认为散步不如玩牌,而不玩牌不如睡觉,打着哈欠懒洋洋地躺在沙发上没想起来。
石子路大约有五英尺宽,对于赫斯特夫人来讲,这是一个挺尴尬的宽度,三个人恰好,四个人并排就挤得慌。
她的妹妹卡罗琳?宾利已经自觉地走到了达西身边。她想走上去加入她们“高雅”的谈话,但又不能丢下我这个客人不管。所以她的眼神时时在飘忽,侧耳倾听着前面两人的谈话,好不失时机地发表一下自己的看法以显示一下存在感。
她这种做法恰好可以使我不必精神紧张地听她讲话以做出得体的回答。毕竟和这一类人谈话总是让人觉得遣词造句无比别扭。譬如眼下达西和宾利小姐的对话显然就不是一段很好的听力材料,对话里频繁出现的一些名词和修饰词我闻所未闻,大概是涉及到了什么专业领域了。我有些紧张。但苦逼的事还是落在了我的头上。
“卢卡斯小姐,”宾利小姐洋洋得意地转过脸,道,“我刚才和达西先生在谈论斯宾塞先生的《仙后》,达西先生认为这首诗辞藻有堆砌之嫌……我从来没有听过这么新颖的见解,但仔细一想却又觉得丝丝入扣,这就使我急切着要寻人来和我一同分享了,卢卡斯小姐,认为他的观点如何?”
“斯宾塞?……”这是何方神圣?仿佛听过这个名字,但要把他从虚空里拉出来还是有一定难度的。我张了张嘴,没发出声音,我下意识地舔了舔嘴唇,干燥粗糙的触感。
据考证,古时候,“嘴”一词单指鸟类的嘴,而人的嘴用“口”字,表示兽类的嘴用“喙”字,然而后来,“嘴”的限定性义素减少,词义范围扩大,终于成功“上位”;而“喙”一词则表达了“鸟的嘴”这个意思,并且在一部分南方地区的方言里,“喙”还保存着“人的嘴”这个意思,这一组词汇在历时和共时平面中,都是如何变了意义的,这是一个值得讨论的话题……
“卢卡斯小姐?”
“啊?”我从茫然的思绪里回到现实,正看到宾利小姐惊讶的脸。
“你认为达西先生的见解如何?”宾利小姐又一次重复问道。
说实话,宾利小姐的话,从省略号以后到最后几句问话之前,我只听到一些熟悉的词,连起来却不知道表达了什么意思。
“咳……非常新颖,很不错。”我毫不犹豫地贴上一帖万金油评。
宾利小姐没有再问下去。看样子她只是希望有个人能认同她好体现出达西的高超鉴赏能力。
“那么卢卡斯小姐喜欢哪一个诗人的作品呢?” 我正松了口气,达西突然回过头问我。
“诗人……王摩诘……”刚刚从失神状态中恢复过来的我脱口而出。
“王摩诘?很奇怪的发音,法国人?还是西班牙?”赫斯特夫人问。她这一问,却使另两人更有兴趣了。
“……中国人。”我硬着头皮答道。
“恩?”达西一偏头。
“不是我说错了我喜欢王尔德……”我怕受到深究更加答不出话,忙扯了一个貌似是英国人的人。
“王尔德?达西先生听过这个人吗?”宾利小姐皱了皱眉,思考着。
“没有。”达西很自然地否认了。从某种程度上来说,他真是个诚实的娃。
“啊哈哈哈……呃,其实只是一个没什么名气的小诗人,我也是无意中看到他的一些诗作的,不登大雅之堂的,呃,哈哈……”我干笑着擦了擦冷汗,王尔德貌似还没出世,早知道我应该说拜伦的……
我怀揣着一颗小心脏走完了剩下的路程。所幸这个有关于文学的话题没有再继续下去。但是夏洛特?卢卡斯小姐文学修养差强人意这件事,大概有些人已经心知肚明,能在私底下嘲笑上几天了。
餐桌上,达西先生显得心事重重(一向如此),话说得很少,宾利小姐讲一些伦敦的事,赫斯特夫人陪着她笑,我没有说话的分也不想说,便只顾自己吃着饭。
看样子,简的待遇,我是完全没有了。
饭后,赫斯特夫人和宾利小姐表演完她们拿手的音乐,仍是诚恳地邀请我也去弹奏一曲,特别是看到我为难且无语的脸色之后,宾利小姐还笑着说:“谦虚固然是人的一大优点,但卢卡斯小姐今天若是不赏赐点我们音乐听听,我想在场肯定有不少人要抱憾终身的。”她说是这样说,眼光却无限温柔地望着坐在书桌上写信的达西。
抱憾终身尼玛啊抱憾终身!一点点小事就要抱憾终身不如趁早跳泰晤士河比较好。我略偏着头没让宾利小姐看到我此刻的怨忿眼神。
达西无表情地瞟了她一眼算是应答。而以达西的聪明,我想他大概是很了解现在宾利小姐的打算了。但是他了解并不意味着他会阻止。
我向来是不惮以最坏的恶意来揣测这个男人的闷骚程度的。
只见他停了笔,略略思考道:“自从来到朗伯恩,我确实没有看到卢卡斯小姐在此项技能上大显身手,我想她应该是一个不愿抛头露面的人。”达西颇有深意地盯着我,嘴角带着一丝让我毛骨悚然的笑意。
我从他的话里听出了“长相平常的女子,据我所见到的,总是显得十分诚惶诚恐,因而总因为怕别人嘲笑而不敢显露才能”类似的意思。
这眼神和话语太有挑衅意味了,使我不由自主地就噌地从沙发上起身,走到钢琴边上。
而从愤怒中缓过气来的我看着这满眼的黑白琴键,只想说一句话:你妹的!!
冲动是魔鬼啊冲动是魔鬼!我的满腔的怨怒在这一刻爆发了!
尼玛老娘高中学文科大学四年汉语言文学研究生是中国古代文学,到这里除了自己背着玩还有毛用?历史只学了皮毛的中世纪和工业革命,还有老远之前就已经“寿终正寝(误)”的光荣革命,苦逼有木有啊!
尼玛我没有好好学英语是因为自知天分不够所以向老爸立下军令状改学日语。好不容易学出头了谁知道我不是去平安京而是来这人人都不爱洗澡狐臭弥漫的英国乡下?!
然后……尼玛我学的是古琴啊是弦乐啊,除了手指的灵活性和力度(还换了个身体且有了两年的空窗期),哪样能让我钢琴上手啊口胡!
会看减字谱,但认不全五线谱,这就是我,现在坐在钢琴椅上的苦逼大龄女青年,夏洛特……
人类一思考,上帝就发笑。我终于知道上帝也是一个恶趣味的人。
我不过想找个男人,结果居然被他扔到这般凄惨下不来台的田地。
作者有话要说:想知道接下来的故事?
给花花我就告诉你~~【憨豆先生附身秀逗抬眉毛~~】
因为国庆放假太激动了,所以一滚上淘宝我就下不来鸟orz毕竟护肤品都已经见底了……这章迟了,各种对不起。
啊~啊~啊~啊~我的粗大的毛孔啊我的黑头啊啊啊!我也要拨了蛋壳的鸡蛋般的皮肤啊啊
另外,有爪机党反应我伪更的问题,在这里正装鞠躬说声对不起。
因为我有事的时候要请假,为了怕有同学等(至少考虑到这个状况么,至于有没有人……)请假条都是写在“内容提要”那里的,这样大家就不用点进来了。
但是爪机只显示章节1234……orz
所以实在是对不起爪机党的大家。如果大家记忆力够好的话可以记章节数……(被抽打!)
那个……我会尽量减少请假次数的(其实一直在考虑要不要改成隔日更,因为最近要做的实在太多了……顶锅盖,总之我尽量多更,恩。)
14
14、Chapter014 。。。
我无限幽怨地望了那个男人一眼,然后颤抖将双手放在琴键上。
钢琴算根毛,老娘小学的时候好歹也是按着简谱自学过简版电子琴的!我按了几个键试了试音,而后深呼一口气。开头的几个音还比较生涩,常常按错了键,但秉承着置之死地而后生的执念,全面调动身体各个细胞的活性(喂),我的手指很快就熟练起来。毕竟手指的灵活性和力度方面,我还算是有点基础的,除了大拇指偶尔又依照惯性想要往外托之外。
《致爱丽丝》这首乐曲我非常熟悉,选择它正是因为它比较简单,重复的篇章很多,所以那些12345的音符现在还能丝毫不差地记下来,而且退一步说,这也算是世界名曲……重要的是,哪怕弹错了也不要紧,不过再重复一遍而已~再怎么样,也可以算是“有自己的发挥”了嘛。
趁着又一次乐曲重复的当口,我将怨念的眼神投到达西身上。
我弹得并不好,常常还弹错一些音,这是有耳朵的人都听得出来的,但令我惊讶的是他居然也很惊讶,虽然惊讶,但是居然侧着耳朵在仔细听。
我不由得毛骨悚然了,转了几个音便提前停下来。我沉默地走回自己的座位。
宾利小姐和赫斯特夫人刚才在我弹奏的时候就在咬耳朵偷笑,这下子终于可以大声且得体地评价了:“卢卡斯小姐,你弹得很好,我们姐妹刚才就在讨论,作为一个有身份的姑娘家,平常确实应该多注重音乐修养,你觉得呢?”
她这是拐着弯儿在嘲笑我,尼玛啊我真想扑上去一拍桌子喊老娘不会弹钢琴管你什么事!
可是我没有什么反驳的理由,毕竟事实摆在眼前。而且,她还是宾利的妹妹,忍字头上一把刀啊,夏洛特!
我暗暗咬牙,但是表面云淡风轻。
令我没想到的达西居然开口了,而且话听上去虽然一如既往的难听,但是,他似乎是在替我解围开脱。
“卢卡斯小姐弹奏的这首曲子简美而雅驯,清新而不冗杂,能令人耳边一亮。这样的乐曲我已经很久没有听见,不知是否可以冒昧请问,这首曲子是谁所作?”
啥?!听到达西先生的前一句我还犹自飘飘然,但最后一句话着实让我受了惊吓。他这个意思,也就是说……贝多芬的《致爱丽丝》还没有在这个时代传播开来?或者还没有创作出来?!
固定思维模式害死人啊,我可一直以为只要是世界名曲肯定都是古典的啊。不过既然他不知道《致爱丽丝》,那么和“王尔德”一样,回答“贝多芬”也是没事的吧……但这次我没有脑热地立即回答,已经在历史人物上摔了一次跟头的我可不想再重蹈覆辙了。
贝多芬,贝多芬,开动脑筋,应该是18世纪末19世纪初的音乐家。其他的我不清楚,但貌似他的失聪是在1796年到1800年,而据我所知,他在失聪前声名就如日中天了。
按照奥斯汀的故事,现在是1795年。在这时候,按照达西的反应,他应该还没有写出《致爱丽丝》。但这是一个尴尬的年份,如果我回答贝多芬,达西肯定是知道的,那么哪怕我回答“这是他某时某地做的没有流传开的小曲子”,也是必定要受到怀疑的,因为这样的曲子若出自贝多芬之手,照理是绝不会被埋没的。而若是不承认这曲子是他所作,那……那也是绝对不行的,尊重原作者是老爸天天耳提面命的,我实在干不来。
“卢卡斯小姐?”达西提醒再一次神游物外的我。
“没、没事,这是我之前在梅里顿的街头随意听见的,我也不知道作者是谁。”事到如今,我只好这么说,并且发誓以后再也不弹这首曲子了。尼玛穿越到18世纪就是悲剧啊,我又不是历史大辞典,怎么能分清楚谁先谁后谁还没有出生谁已经仙去了。
“是吗?”达西看向我的眼神里明显带着迟疑。
“没错没错,和这首一起听见的还有另外一首歌,不信我给你弹一弹!”
说实话,这句话一说完我就后悔了……但是,那时候我已经再一次坐在钢琴椅上。人总是能为了掩饰一个谎言而不遗余力,最后反倒害了自己。
简来到内瑟菲尔德,大大促进了和宾利的情谊,甚而还使达西和伊利莎白有了更进一步的了解,使达西更加沉迷于她。而我这次来内瑟菲尔德,不但没见到目标宾利,整一个就是悲剧。
“我有一只小毛驴我从来也不骑,有一天我心血来潮骑着去赶集……”
我完全抛弃了自己的脸面,泪流满面地望着天空。
“你看,就是和这一首一起听见的,所以不是什么有名的曲子,真的不是……”
达西一脸深意地看着我。如果我没有看错,他好像在忍着笑。
我想起他迷路的那个傍晚,我抱着一棵树使劲笑他;我真傻,真的,我早就应该想到的,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我还没来得及给他的路痴属性做宣传,风水已经轮流转了。
那天晚上,本来预定会回来的宾利还是没有回来,那时我的心肝也冰凉冰凉的,没有一定要等到他回来的信念了。我没有答应宾利小姐客套的挽留,执意骑着马回家。达西先生代宾利尽地主之谊,送我回家。
这一片草原非常开阔,动物和昆虫的叫声在空旷的原野中被无限放大,孤寂萧瑟。而畅游无阻的风尽情地吹过高岗,吹乱了我的头发。天黑了,我们两个人骑在马上,看不见对方脸上的表情,只听见马蹄落在草地上的蹬蹬声,还有草的沙响。
“朗伯恩的夜晚,别有一番风味。”达西突然道。
“……恩。”我应答着。风灌进我的领子袖子里,我打了个寒战,吸了吸鼻子。
“冷?”
“还行。”
“没想到你还是个倔强的小姐。我知道你看我不顺眼,但用不着在这个地方秉持自己的气节。”尽管我们离的很近,但达西的声音被风吹散,忽远忽近,显得很幽然。我认为这句话和他平日里的语气极不相似,但转念一想大约是风的原因。
“如果我说冷,那么达西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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