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墓之盗-第29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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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紧贴土墙往深处走去,我有点异样的感觉。之前我们走过的那条通道遍布黄金,上下左右四面墙壁都是金砖铺制的,可是为什么这里面竟然会简陋的吓人?难道那个黄金通道仅仅只是作为『迷』『惑』人的目的而存在的?亦或者是建造这座古墓人的想法就是给盗墓贼一个讯息,既然千方百计的来了那就给他们点犒劳,那些金砖随便拿走,只要别危害到古墓内部就成。
管道内的那条尼斯巨蟒表明了曾经的那伙盗墓贼并没有涉及到这里面来。想必那时候他们受到了尼斯巨蟒的堵截,思索再三之后决定不去冒那个险了,直接在黄金通道内捞金子出去也好保全小命。当然了,人的好奇心和欲望是无穷无尽的,我约莫着那伙人定然是吃了尼斯巨蟒的苦头,最后才下定决心的。
反正不管怎么样眼下这个地方并没有受到常人的侵袭,不过约翰逊他们之前在管道内看到了吉姆,也就是说吉姆很可能已经到了这里。
如今的吉姆是个什么样子我不敢去想,能贴在管道上端爬行的肯定不是人了!
他妈的!看来那个地烈鸟的邪恶远远超出了约翰逊所说的那种程度,它非但能控制人的思想,而且还能把人异变。这是我不愿意相信的,但是现在不信也不行了。
几个人都是神『色』紧张,虽然约翰逊看起来很想找到吉姆,但是他心里也明白,即便是找到了吉姆非但不会让我们松口气,而且他还会是我们的大敌。我们仔细的搜索着任何一个角落,一丝也不敢大意。
小心地穿过阔口,面前是一个过渡口径,这才发现在一面墙壁上有另外一个被冲击而成的洞口,但是很显然那里曾经没有任何的暗门,只是被水流冲出来的。
而在这面看似坚硬的墙壁上却有一扇保存完好的金『色』大门,门高五米左右,现在已经是开启状态,几乎可以说是大开。
“这扇门大开着,看来是欢迎咱们啊!”华子笑嘻嘻的说道。
这扇大门毫无征兆的大开着,这般沉重的大门没有十几个人是推不开的,华子呆头呆脑的自然不会想到这些。
我说道:“这扇金门好像本身就不是关闭的,一来山洪并不是从里面击穿墙壁而出,这也就否决了是被洪水冲开的想法。二来这扇门的门轴部分锈蚀严重,看起来即便不是本身就是洞开的也绝对开着有些年头了。”
约翰逊频频点头,说道:“古墓内的重门大开不是什么好兆头,咱们需要小心再小心。”
众人小心翼翼的『摸』了进去,好在没有出现什么诡异的事情发生。金门之内光芒四『射』,仰头看去,几十米高的墓室顶端挂满了散发青光的灯盏,而这间密室的面积之大更是我们连想都不敢想的。
左右两边均是一眼望不到头,而前面更是看不到尽头。在灯火通明的密室里面,我们的目力范围完全可以达到在太阳光下的正常水准,可是竟然望不到头,真是令人感慨万千。
地面一马平川,光滑的大型石板连接的非常紧凑,几乎看不出两块石板之间的缝隙。
上空灯光闪烁,而地面的石板光滑照人,二者相互辉映,整间密室褶褶生辉。我们走在里面感慨之情油然而生,这他娘的比世界各国的最豪华会客室也有过之而无不及。虽然没有金银珠宝相映衬,但是散发出的富贵象征却是巨大的。
我暗暗思忖,这个杜克还真是不简单,在旧石器时代竟然已经有如此辉煌的文明了,可是为什么现在却没有人能发现那个古老的文明古城呢?即便是遗迹也没有被人发现过。
他们的想法似乎和我差不多,一个个脸上欣喜中带着震撼。
我们加快了脚步,谁也不相信这么大一个地方只是空旷的存在。
足足走了几百米远,在空『荡』『荡』的地面之上我们找到了一块米白『色』的石碑,石碑高有两米,宽度在半米左右,上面雕刻着一些被约翰逊称之为远古楔形字的字体。
约翰逊看了看,便念了出来:“离格瑞特还有一记。”
“格瑞特?什么意思?还有一记,这他娘的都是什么玩意儿?”布里达挠了挠头。
约翰逊也是轻轻摇头,说道:“这个格瑞特似乎和咱们现在的词语寓意差不多,我估计应该是伟大的意思,但是我不敢确认,也有可能有个人叫做格瑞特。至于一记,我就揣摩不透了。”
顺哥说道:“不管是个什么意思,反正是证明了咱们的路线很对,只要不拐弯顺着这条直线走,定然会有所发现!”
在这个广袤无垠的地方想要完全走直线那实在是有些难为人了,好在地上是一块块巨大的石板,就如同是方格一般,不过即便是这样也必须做着记号才行。
想到这里我找出来一只黑『色』墨笔,这东西本来是用作把古墓内石壁上的阴阳雕刻拓图用的,谁知从进入古堡到现在除了那块石碑和金砖下面的刻字之外竟然连一个雕刻都看不到。
我把那支墨笔绑在登山鞋上,如此一来走一步就能留下一道黑线,走了一段距离回身看了看,黑『色』的线条笔直的很。
约莫着是走了五百米,前面又出现了一块石碑,这块石碑的高度和宽度与刚才的那一块完全一样,上面的文字也几乎相同,当然这只是我自己的看法。
约翰逊咬了咬牙,读道:“离格瑞特还有一交。”
我这才意识到这个“记”和“交”似乎都是一种长度的名称,记大于交是肯定的了。刚才这一段路程有五百米左右,如果两者之间的换算是两倍的话,那么一记就等于两交,而这一交似乎就是五百米,这和我们中国的一里地差不多。
虽然我们累得几乎抬不起脚来,但是这石碑上的文字却让我们心动不已。
格瑞特!它到底是个什么东西呢?
带着焦急和忐忑不安我们再次上路,一交的距离是五百米,那么再走五百米远,格瑞特就将出现了!
“嘿!你们说这个格瑞特会不会是一个英雄的名字?也可能是一个非常强大的勇士,对吗?”伊琳娜小脸通红,紧急赶路让她气喘吁吁,可她发自内心的兴奋还是跃然脸上。
我笑道:“一个勇士就让你这么高兴?我看前面要是有个白马王子等着你的话那你还不得赖上人家不走了!”
伊琳娜瞪了我一眼,说道:“很小的时候我曾听外婆跟我说过一个故事,有一个家境贫寒的小伙子为了保卫家园想要成为一个能征善战的勇士,神明成全了他,于是他成为了一个顶天立地的汉子,打跑了侵犯的妖魔。要知道我至今依然记忆犹新,真想亲眼看看头顶天空脚踏大地的勇士到底是多么的威武。”
众人哈哈大笑起来,华子说道:“头顶天空脚踏大地,那是人吗?他娘的我看是金箍棒!”
不过说笑归说笑,伊琳娜的话还是让我心里一震,这地方高有几十米,宽度更是无法估计,如此广袤的地方即便是一个几十米高的巨人存在都是有可能的。当然这只是揣测,这要真的出现那样一个东西的话还真是麻烦事,妈的!这么空旷的地方连躲都没地可躲。
心里是五味杂全,紧张、兴奋、苦恼一起涌上脑海,妈的!从来都没有过的恐慌。
我是一步一步的丈量着尺寸,在第四百五十米的位置,远远看到一块石碑拔地而起,虽然离的还比较远,但是已经感觉到它与前两块大不相同了。最起码高度差距很大,这一块至少也得有五米左右。
我们兴奋的小跑过去,靠近一看,石碑足足达到了八米的高度,犹如一根擎天玉柱,上面几排楔形文字字底鎏金,浑厚而干练。
但是令我们感到诧异的是石碑往前二十米远就是一面石壁,找了半天也没看到有任何的入口,很明显到达这里已经是到头了。
如此空旷的地方难道仅仅只是为了竖立三块石碑?他妈的!这也太不可思议了!
我们齐刷刷的看向约翰逊,等着他来给我们解释石碑上的文字。
约翰逊看了看,默默的读着:“公元二零一三年六月五日,五千年后的朋友们,欢迎你们的到来!这里是格瑞特,是神明的城池。来到这里,永生膜拜吧!”
约翰逊的声音越来越低,他读出的话语让我们后背发凉。
这块石碑竟然知道我们如今的年月!他娘的!这也太邪门了吧?
“预知未来!这造墓之人竟然能知道在五千年后的今天会有人前来!”约翰逊声音颤抖。
华子听的是心惊肉跳,小声问道:“这是你胡编的呢还是吉姆干的好事?”
约翰逊嗔道:“我他娘的胡编什么?吉姆他能做出这样的事情来?你以为他是神仙啊?”
顺哥长叹道:“那可就真的是震撼了!照石碑上所说,这个格瑞特似乎是一座城池了,可是它在哪里呢?”
顺哥的话音刚落,我们刚才走过的地面开始颤抖,无数巨大的方形石板冲天而起,古建筑的棱角从地下往外冒。大震动持续了半个小时的时间,身后空旷硕大的空间之内竟然屹立出一座巨大到无以言述的古城。
而这座石碑的对面,五米开外,威武雄壮的古城大门正对着我们。
所有人都被深深的震撼住了,格瑞特古城!这个所谓的神明的城池就在我们眼前。
可是刚才还是一马平川的空地,就这么短短的时间内一座覆盖面积几乎无法计数的古城拔地而起,之前的空旷全然不在。抬头看了看,古城之中建筑林立,最高的似乎可以达到三十米。
布里达惊恐的对约翰逊说道:“伙计!他这个永生膜拜是什么意思?难道是说咱们再也走不出去了?”
约翰逊点头算是默认,他咬牙切齿的说道:“妈的!真的是太阴险了!咱们进来的时候不见这座城池的任何影子,想不到进来之后给咱来了个突然袭击。现在回路完全切断了,咱们没有别的选择了。”
我看了看石碑后面的石墙,再看看眼前的巨大城堡,也在心里暗暗点头,前后都没有路,唯一可行的就是面前这道城门。而那城门大开着,就好像是在对着我们敞开怀抱。
我们这些盗墓贼完全被惊呆了,任何鬼物都不怕的我们竟然变的张大了嘴,半天没有合上。
华子颤抖着说道:“咱们进……不进去?”
眼下还有其他选择吗?似乎所有的后路人家都为我们想好了,进到古城里面,然后再也出不来!
可是不进去又能怎样?结局还是一样的,无路可走!
约翰逊倒吸了口凉气,对我们说道:“指南针准备好,咱们就进去瞧瞧!不过切莫不可紊『乱』了方向,否则的话到时候就真的出不来了!”
能用的东西我们统统做了准备,多功能指南针,这是目前最普通的东西。长度测量仪,这个可以计算我们行进的距离,精确度很高。定位仪,使用这个仪器可以让我们所有人都不至于掉队,即便是掉队了在屏幕上面也会显示出我们任何一个人的地点。
当然这些东西都是从吉姆那些死去的手下身上得到的,他们的装备之精良真是让我们汗颜。
一切准备完毕,我们开始往古城内行进,这个充斥着死亡气息的古城,将会是一个什么样的存在?
噬魂古堡 第7卷 第五十六章 三具无头死尸
大门高有五米,门洞高度在三米左右,纯金打造。
放眼望去,整座城池都是金光四溅,很显然全部都是用黄金作为石砖搭砌而成。
我们看的愣了半天,这么大一座城池得用多少黄金才能制作的出来?眼前这座黄金城叫做格瑞特,这个不曾被任何人留下记载的古城竟然是隐居于地下,而且是如此的旷古烁今。
约翰逊喃喃说道:“格瑞特,真是了不起啊!英国史学泰斗汤因比认为共分为26个文明古国,做我们这一行的虽然不可能像科学家那样了解许多,但是最起码的还是知道的,想不到在这明尼苏达的山体之下竟然隐藏着这么一座古文明城都。”
我们进到大门之内,只听到咔嚓一声,身后的黄金大门应声关闭。
众人吓出一身冷汗,这正应了石碑上的那句话,永生膜拜!有进无出了!
我看了看四周的城墙,均有十多米高,城墙表面非常光滑,不过应该困不住我们。我寻思着要是找到了好地方,那么想办法脱离出去应该没有问题。
眼下正走在这座黄金古城最宽敞的大道上,这条通道极为宽阔,就如同是一个树状图,它是主要枢纽,可以通到古城内的所有地方。
大门里面有一片空地,远处即是形态各异的建筑,黄金层在灯光之下耀眼夺目。
古城内空无一人,看似是座荒城,所有人都认为这里面断然不会有人居住。
布里达说道:“你们看这地上,干净不说还很新颖,一看就没有被人踩踏过的样子,这是怎么回事?难道这么大一座城池曾经就没有一个人居住过?”
面积无法估计的黄金古城且不说造价昂贵,就是打造出来那也得费无法想象的人力和时间,可是却是一座空城,连有人走路留下的磨痕都没有。
我说道:“看来这座黄金城本身就不是住人用的。”
华子疑『惑』道:“不住人它费这么大劲干什么?吃饱了撑的?”
顺哥笑了笑回道:“这就是吃饱了撑的!古代帝王嚣张跋扈,吃饱了没事干就会让人做这做那,就比如咱们的长城,铜雀台,那时候人命如草芥,让你干你就得干。我估计这座城池本身就是用来纪念什么,可能那个杜克国王对于自己一手打造的帝国十分满意,想要死了之后还能拥有,所以就差人做了这么一座规格大小一样的古城藏于墓室之内,只是材料变成了黄金。”
顺哥的话让我们纷纷响应,如此说来除了建筑师和劳工之外,我们是第一批进入这里的人。想想城门外面那块石碑,我不自禁的汗『毛』倒竖。它竟然能够预言五千年后的今天,妈的!太不可思议了。
顺着大道一路往前走,我们已经知道了没有任何生物存在,也就放宽了心。不过心里还是有点不大自在,如此巨大的城池恢弘壮丽,空『荡』『荡』的本身就令人有些心生畏惧。
我们挑选了一条比较宽敞的街道走过去,至少宽敞一点我们的目力范围也就广阔,如果出现什么东西也能第一时间发现。
全自动步枪一一上膛,我最怕的莫过于吉姆,虽然这一路上我并没有亲眼看到过他,但是他必然隐藏在暗处。心里隐隐有些惊恐,总感觉他正在哪个地方看着我们。
眼前是一座气势宏博的高大建筑,差不多得有二十米高,不过虽然这般高大,却只有一层。
金门紧闭,但是上面并没有锁,只是关严了门而已。
我们小心的推开金门,站在门口往里看了看,顶部的高耸远远超出了我们的预料。房间的正中央部分有一个三角形的石台,石台之上有三个绞刑架,有三具尸体分别被绑在三个绞刑架上面,它们有相同的地方,那就是全部都没有脑袋!不仅如此,就连手脚都被割走了,如今只剩下一轱辘肉体,场面异常血腥,可以说是惨不忍睹。三个半截身子骨架都很大,肌肉横生,想必活着的时候个顶个的都是万夫莫当的勇士。
尸身溅满了殷虹『色』的鲜血,只是由于年岁太久均是干在了衣服上面,脖颈上齐刷刷的一道斩痕,貌似是被阔刀直接砍断了脖子。
“妈的!这是个什么地方?怎么会有死人呢?还他娘的这么可怕!”华子伸着脑袋往里看了看,然后默默的缩了回来。
房间之内血腥气很重,重的让人几乎想要呕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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