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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派养成计划-第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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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明姝于是不叫他小毛驴了,改叫他小鸭子。
不管是小毛驴还是小鸭子,都是元明姝的心头宝,漂亮宝贝儿,招人疼爱,惹人喜欢。元明姝用剃刀将他嘴上若有若无的细须剃干净,他又变得清秀白皙,还是个小姑娘。
他头发也够长了,元明姝替他用发冠束起来。
元明姝替高昶拟了个字,写在纸上给他:玉楼。
高昶十分高兴,他喜欢这个两个字。
元明姝给她的小鸭子下厨煮了一回饭,高昶能吃一点面食,油腥大肉他都不能吃,吃了要吐,元明姝就给他煮了一大盆白水面加青菜。高昶盛了一小碗端坐在那吃,元明姝就手撑着下巴看他,面带甜蜜微笑。
“好不好吃?”元明姝问道。
“好吃。”
元明姝挺有成就感,她十多年没做过这种事了,可是高昶这只小鸭子特别让她喜欢,她就想疼他。
高昶吃完面,拿湿润的嘴唇亲了她一下,元明姝突然就开心起来了,好像被一只黄黄的小鸭子亲吻了一样。
元明姝觉得自己大概是爱上这只小鸭子了。不是爱情的爱,而是她真实年龄已经够老了,放在正常情况下,她都该有夫有子,迈入更年期了,可现实里她既无夫也无子,她的爱多的简直无处挥洒,正要找人释放。
☆、喜欢
晚饭过后,元明姝又被高昶小狼狗似的拱到了床上。高昶对嘴对嘴的亲吻十分迷恋,元明姝又不拒绝他,所以只要找着机会他便要爬到元明姝身上索要。
元明姝对这个小男孩子的气息无法抗拒,她喜欢。男人常有而爱情不常有,对她而言,爱情不常有,男人也不常有,她身边围绕的男人虽多,但都不能爱她不能吻她不能娶她,对她的灵魂幸福毫无意义,等同与无。
不管是对男人还是对爱情,她都是有渴望的。
作为一个心理年龄为40+的老处女。
没有爱情,嫁不出去。
她寂寞的要吃人了。
高昶还有一点好处就是温柔,听话。元明姝是个不喜欢激情冲动的人,也不喜欢被人如饥似渴的揉来搓去,她享受的是温和缠绵的亲昵。而高昶摸透了她的喜好,他能不停歇的在她脸上唇上脖颈上亲吻好几个时辰,单就是隔着衣服抚摸轻蹭,不越雷池一步。
他的欲望昂扬,然而这并不重要,他不会为了自己的欲望去讨元明姝的不愉快。他要的是元明姝舒服,而不是自己快活,元明姝不让他做,他自然就不做。
元明姝躺在高昶身下脸颊酡红,眼神迷离。她很容易动情,只是被亲吻嘴唇脖颈便能心悸颤抖,高昶一只手搂着她软绵绵的身体在怀里,一下一下吻她耳根,隔着衣服用自己起了反应的地方去磨蹭她,带着力道轻轻顶弄。他如愿以偿的看到元明姝脸红了,从脸颊一直红到耳朵。
她显然是有些羞涩,可是强撑着没有流露在面上太多,表情仍然微微笑着,不做反应,假装不知道。
“你的小毛驴。”高昶跨着她腰,吻了一下她嘴唇。
注视她眼睛,高昶又问:“要骑一下吗?”
元明姝心悸不已,她脸红,因为这太羞耻了,活了一大把年纪,被一个十几岁的小男孩子引诱,这样的感觉,难以启齿。脑子里知道不合适,不该跟他这么闹,可是身体就是贪婪迷恋。
元明姝自认为很老了,老的自己都嫌弃自己了。可是她外在的这副皮囊也是年轻美丽,鲜活的,诱人的,床笫间恩爱欢愉,也并不算是占了漂亮男孩子的便宜。
元明姝一时很心平气和了。
她一心平气和,怪阿姨本性就复原了,腹中十分饥饿,很想把骑在她身上这头小毛驴嚼巴嚼巴吃掉。
这小家伙太漂亮了,太鲜嫩了,看着就可口的要命。
咬一口都要迸出水来的小家伙,味道都是甜的。
身上还带着一股不动声色的腹黑劲儿。
他自称小毛驴,问元明姝要不要骑一下,元明姝当然不能客气,必须得骑一下。元明姝翻身就上,将他按住,高昶很配合的顺势躺下,他闭上眼睛,面带桃花春色,在元明姝按住他要骑的时候两手解自己的衣服,很快将自己剥的干干净净。瘦伶伶的细条身材,并没有几块肌肉,不过优点是身体匀称修长,皮肤光滑,虽然瘦也并不难看。
他两只手拥抱住元明姝,一副奉献姿态。
元明姝同他拥抱着亲吻爱抚,缠绵翻滚了一会,叹了口长气,热情渐渐冷下去了,越来越有点无趣。她真心觉得高昶不该脱衣服的,不脱衣服的时候她还挺有兴趣的,脱了衣服,她又感觉他瘦削单薄,还是个小孩子。
她真没有兴趣跟个半大小孩子上床。
胯底下再有家伙也不行。
她没兴趣了,高昶也就不做声不动了。
元明姝被他亲吻抚摸的意乱情迷,情动不已,已经将手忍不住的往他腰上摸,他本想着再继续一会,她就会放弃抵抗,主动搂着他索要了。哪知元明姝兴致越来越低,最后干脆清醒过来了,他最后试着去扳她腿,元明姝不大耐烦的把他推开了。其实她并没有态度不好,只是高昶比较敏感,感觉她好像对自己有点嫌弃或者厌烦。
垂着眼睫坐起来,高昶心里有点凉凉的失望,还有自卑。元明姝将被子把自己盖住,心静和平,高昶将衣服穿上,道:“我回去了。”元明头也不抬只答应,道:“去吧。”
高昶也只得出去了。
元明姝独自一人回味着,高昶被她按着亲吻时那个表情。眼睛闭着,从脸颊到眼尾全是春色,一片薄红,诱人,然后他的表情是沉默而隐忍的,美的不像个男人。
这个表情足够元明姝在脑子里品味一晚上的了,她有些百爪挠心似的难受,又来来回回叹气。
元明姝一夜没睡好觉,到天明时她终于疲倦了,勉强入睡。午后两三点钟的光景,她一边打呵欠,一边坐在桌前吃饭,苏长亭把高昶给她叫了过来。
元明姝没睡好,哈欠连天,说一句话打了三个哈欠,高昶却还是个白白净净精精神神的,一点没有异状。
“我给你置办一处宅子吧。”元明姝道。
话说出来,她抬头看高昶,心说看你这样子昨晚睡的倒舒服,我被你害的一晚上没睡着呢。
高昶不解,听她继续。
元明姝笑了笑,唤他近来,伸手摸他脑袋:“我昨晚上想着,以后你还是不要住在我这里的好,无事也不要到我这里来,传出去人要轻视你,这种事毁名声的,对你不好。”
她声音很温柔,透着关爱,高昶道:“我不怕的。”
元明姝道:“我要的是你升官入仕出人头地,要是别人都以为你是靠爬到了长敬公主的床上才获得了封赏,你以后还怎么立足。离我远一些对你有好处。”
高昶很听话道:“好。”
元明姝很满意,又将他头摸了摸。
元明姝让苏长亭去办,给高昶弄处宅子,不要大,前进后出的小院子就够了,再拨两个使唤的仆人给他。
宅子不大,但是位置特别好,临水照溪,有苗圃数亩,地处永康里,乃是洛阳京城的官贵聚居之地,元明姝的公主府也建在那里。过了两日,高昶便搬出去住了。
元明姝想去看看他,想想又算了。
她现在是想嫁给高昶,整天黏来黏去胡搞乱搞没意思,她得早点想办法把这桩婚事做成。
梁太后好像把这件事忘了。
元明姝时不时往宫里去跟梁太后耳旁吹风。
“母亲,您不是说过段日子要把高昶召进宫问一问的吗?他一直在等着您的传召呢,您就见见他吧。”
梁太后的态度有些含糊,也没说答应,也没说不答应,专就是拖着,元明姝琢磨着梁还是有点不肯答应的意思。
“你说的是哪个高昶?我怎么没听过。”梁太后有些纳闷,她问一旁侍奉的梁静:“姝儿说的是谁?”
梁静笑道:“就是太后寿宴上公主带来给您瞧见的那个孩子,太后您还夸他生的标致呢。”
梁太后这才想起来似的,点了点头,转而又向元明姝疑惑道:“姝儿,你想嫁他?我记得他年纪不大啊,比你还小些,再说,他的出身跟你也不匹配。”
元明姝看这意思,梁太后是思考了一番要反悔了,这怎么能行,元明姝道:“母亲,女儿一定要嫁给他。”
她这般态度坚决,倒叫梁太后起疑,不知道那叫高昶的小子是有着什么能耐,能把她这个唯一的宝贝女儿迷成这样,还一定要嫁给他。还真是不认真瞧瞧他不行了。
梁太后当即让人去把高昶传召入宫,元明姝心中高兴:“谢谢母亲。”梁太后笑道:“你可先别急着谢我,把我女儿哄成这样,我可不高兴,什么小子,要是我看了他不满意,别说娶你,我可得要他吃不了兜着走。”
不过多时,高昶被带进了承露殿,元明姝退到帷幕后去。梁太后高据宝座,高昶下拜,叩首。他的礼仪学的很好,是元明姝亲自教的,一点也挑不出错。
梁太后打量面前这孩子,一时就又问不出什么了。
她从高昶进殿起就能一眼看出来,这孩子是元明姝喜欢的类型,身材高挑,四肢修长,瘦削白皙,面容堪称美丽,对一个男人来说,有点太过了。不卑不亢,不声不响。
她了解自己的女儿,元明姝喜欢这种男人,这个高昶不但合她的口味,而且就算另找,也绝对找不到一个能超越这个,更合她口味的了。她不喜欢这人才奇怪了。
梁太后本来有满腹的话问,一时也懒得再说了。
她示意高昶平身,道:“过两个月,刘姚之要率军往河北去平陈景之乱,现在大军待命,就差个统帅,我看不如给你去当罢,有了功劳,回来哀家也才好封你个出身。”
元明姝一听这话头顿时就嗡一下大了。
亲娘,别开玩笑好么!
扯到蛋了啊!
高昶在下面也头嗡一下大了。
☆、虚假
梁太后要让高昶娶元明姝,当然先得想办法给他提升资历,封官进位。可是要给高昶提升资历那法子多的是,干嘛要让他跟刘姚之去河北?元明姝心说,刘姚之这仗输定了呢!按原著里,刘姚之这回要死在河北。
刘姚之死在了河北,陈景之乱从河北扩散到河南,魏朝廷没办法了,又让并州刺史高桓去平叛,高氏家族就是在平定陈景之乱的过程中崛起,而后入主洛阳,掌控了朝廷。
这个仗是打不完的。
高桓平了十多年的叛都没平下来,打败了陈景,叛乱还是愈演愈烈,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不但没把叛军平下来,最后还把自己平成了叛军头子了。
一切是很显然的,魏帝国腐朽的无药可救,当然打输了是输,打嬴了还是输。
河北的叛乱,本身就是帝国内部累积多年的政治问题引发的,乃是立朝时就埋下的祸根,累积多代已成毒瘤。
政治的问题本来就该通过政治手段解决,靠打仗是解决不了的,反而只会激化矛盾。
叛军越打越多,天下越打越乱,不但没平了叛,还打出了帝国上下大大小小遍地开花的军事割据力量。
高氏这样的军政势力就趁势而起,成为魏朝廷的实力派,越来越强大,渐渐掌握朝廷,瓜分魏帝国,元氏彻底完蛋。
这是个残酷的事实,元明姝必须承认并且面对。
元明姝坐在池子边观鱼,高昶来了。
元明姝转头面对他:“太后要你娶我,跟着刘姚之出去打个胜仗,回来就给你封官,然后就可以做我的驸马了。”
说完这句话她眼睛注视高昶,等他一个回答。
高昶单膝跪下,给她行了个端端正正的军人之礼。
“你要走了,没有话对我说吗?”元明姝顿了顿,又道。
高昶没说话,不知道说什么。说什么都多余,他也就不说了,园子里开了一园子红艳艳的秋海棠,他挺直腰背站起身来,到园圃中采摘了一朵鲜艳欲滴的秋海棠。
元明姝看出了他的意思,微微笑了笑,点头示意答应。
高昶走上前来,将那花朵簪在元明姝的鬓边。
她肌肤雪白,眉目漆黑,嘴唇鲜红,衬着颜色浓烈的秋海棠,整个发肤五官都鲜艳夺目,魅惑无端。
“第一要活着,第二要打个胜仗回来娶我,刘姚之这人还不错,不难相处,同他打好关系,要是碰到了麻烦,写信告诉我。”元明姝扶了他肩膀:“不要让我等太久。”
高昶点头,这回出了声:“好。”
河北战事危急,刘姚之大军出发的匆忙。
西阳门外,梁太后携皇帝元灏为诸将士捧酒践行。
高昶戎装甲胄,骑在马上,羽冠下那张脸还是俊美,秀目长眉,唇如涂朱,色如春花。他望着隆冬日下整齐排列的军阵,胸怀激荡,如潮水般一波一波冲击着他的心房。
他热血沸腾之余还有些迷茫。他想起自己在囚牢中吃着狗一样的食物,像条狗一样的活着,挨打受骂,没日没夜的干活,到处都是耗子、虱子,还有跟他一样的肮脏丑陋,臭气熏天的畜生。他想起自己在满中原的乞讨流浪,受尽了无数白眼欺负,他一度以为自己丑陋,天生的讨人嫌。
他曾经把自己洗干净,学着温和有礼的说话做事,努力让自己去讨人喜欢,但是还是没有用,换来的只是嘲弄。
就在一年以前,他还是个奔袭狼顾的亡命之徒。
谁会相信,这样翻天覆地的变化只发生在一年之间。
他没有变,而周围所有人都变了,这个世界倒过来了。他第一次知道原来自己姿容俊美招人爱慕,性情极好很有人缘,但凡见过的人,不论高贵还是低贱几乎都会喜欢他,他在军中才呆了几个月,就有了无数的朋友和拥簇。
他从来不知道原来自己也能有朋友。
这个世界如此虚假,又如此真实。
他无比能理解梁太后的感慨,当年在村子里洗衣浣纱,谁会料到有朝一日能成为这魏帝国的主宰者,高高在上的皇太后,享尽尊荣富贵?当年在并州吃着狗食,他也不会想到,有一天他能到洛阳,锦衣绣马,万众瞩目。
一切只是因为她。
高昶看到她了。
她一如既往的,端庄美丽,雍容高贵,好像一朵灼灼盛放的牡丹。高昶目视着她,倾髻盛妆,大袖披帛,从城门内出来,携着一抹鲜艳明媚的亮色,进入他的心防。
元明姝从军士所捧盘中取了一盏酒给他,笑道:“露重寒山远,愿君早归国。来日在此门中,朝廷要为你们彰功。”
高昶接过酒喝了,注意到她鬓边的秋海棠:“好。”
元明姝道:“不要忘了读书。”
高昶一直学习很刻苦,听此言道:“好。”
元明姝回了城门上,目送军队远去。梁太后突然问元灏道:“皇上,你觉得姝儿这个驸马怎么样?”
元灏其实早知道这人了,元明姝一心要嫁的人,他怎么能不知道。他对元明姝识人的眼光一向是很赞赏的,这些年给他举荐过不少人,没一个是庸才,甚至许多成了他的心腹。她能看上的男人,自然也个个都是万一挑一的人物。
梁太后大概还不知道,他是私底下见过高昶的。
这个人,如果非得用个词来形容,那就是两个字:舒服。
人长的舒服,模样好,这是其一。其二是说话舒服,也不是说他说话特别怎么样,就是单纯的温和,镇定,认真,可靠,有条不紊,不忙不乱,不疾不徐,不多话也不冷淡,不殷勤也不怠慢,就是普普通通的让人心生好感。
这乃是一种有意识的为人修养,体现着良好的家世教养,还有自重自信的风度,一个人要做到这样并不难。但是元灏打听了他的来历,知道了他的出身,再看他这样的表现,就觉得很不一般了,不但不一般,简直不可思议。
元灏道:“朕看他,徒有其表罢了,母后把讨伐陈景的大事交给这么个小子是不是太草率了?”
梁太后笑道:“哀家看他很不错,挺讨人喜欢。”
元明姝干笑:“他就是跟着刘姚之出去转一转,哪能真让他打仗,皇兄你也太高看他了。”
但凡梁太后跟元灏共同在场的场面,元明姝就要忍受这对亲母子彼此装腔作势,并且随时准备好使出她的乾坤大挪移神功,和稀泥啊和稀泥,唯恐哪天一个不慎,这母子两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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