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垄断异界-第1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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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的少年,它售价十万兰特。”
    苍老的圣武士点了点头。
    “能便宜些么?两嗯……一万兰特,卖不卖?”
    马龙咬了咬下唇,他开始侃价,而且是一开口就直接砍掉了九成。
    但即便是如此,周围的围观群众们,在竖着耳朵听清楚马龙说的是什么后,哄的声的就吵吵嚷嚷了起来!
    围观者们中间,完全不缺乏聪明人,这些聪明人哪里会看不出来,马龙只字不提其他开口就是问价并且愿意出一万兰特买《艾莉之书》,就意味着极有可能已经看破了艾利之书里的秘密?
    “喂喂,小家伙!你倒是先说一说,这《艾利之书》里到底有什么秘密啊!”
    有心急的,已经在人群中大声吵吵了起来,但到底是真好奇还是另有所图,那就只有天知道了。
    “就是就是,先说说你的发现哟少年。要是你足够乖,姐姐待会儿就带你去买糖吃,又大又软的奶糖哦!”
    有“怪姐姐”,也混在人群中随声附和,出言调戏着长相俊秀的马龙,并引起了一片饱含深意的哄笑——这究竟是异世界,没有三从四德的礼教,要求女人们绝对不可以调戏男人。
    好吧,这让马龙觉得压力很大,他何曾被女人这么赤果果的调戏过?
    马龙正待回击上一句,正在哄笑的人群却又发生了骚动,一些人骂骂咧咧的在喊着——
    “该死,这谁谁家养的色熊,居然摸老娘的屁股?!”
    “挤什么挤!以为这是蒸汽公交车么?哇,熊、好大的熊哇!”
    “啊呀,老子的脚!这他妈到底是谁的大狗熊?赶紧拴好啊魂淡!”
    大狗熊?
    马龙的眼神中流露出了疑惑,因为他的“三赢计划”里,可没有大狗熊这样的角色。
    而在马龙疑惑的眼神中,纷纷骂骂咧咧起来的围观者,人仰马翻的被什么东西,生生开出了“开”出了条差不多两人宽的通路!
    当最内圈的人也被暴力挤开时,马龙终于看到了让围观群众们骂骂咧咧以及人仰马翻的那个生物——没错,就像众人刚才叫骂的那样,挤进来的真是一头胸口有片金色v字毛的大狗熊!
    但,与马龙曾经在动物园,在电视里看过的熊不同,这头暴力挤开人群的大狗熊,不大的纯黑色圆溜溜小眼睛里,闪烁着高等智慧生物们才有的神光。
    而就像是在印证马龙的猜测,这头大狗熊在挤开人群后,发出了低沉的吼叫猛的人立了起来。
    再然后,这头人立起来的大黑熊,体表闪烁起了绿色的光芒,开始朝人的形态急速变幻——
    “哇哦,这是位大德鲁伊!而且还是难得一见的利爪德鲁伊!我很小的时候曾经见过一次,算起来都是四十多年以前的事情了。”
    有见识广的人,开始卖弄自己的见识。
    “利爪德鲁伊?我们白沙城附近,也就是西北的潮汐森林里隐居这两位猛禽德鲁伊,我曾经去一一拜访过他们,这位利爪德鲁伊是从哪里冒出来的?”
    很显然,还有见识更渊博,地位大约也更高的人在接话。
    “妈妈,德鲁伊是什么东西?可以吃么?”
    嗯,说这话的,毫无疑问是个跟着妈妈看热闹的小屁孩。
    这时,已经成功变形成了戴着传统熊头帽、却外貌特征依旧七分像酷似野熊的矮壮敦实中年男子模样的利爪德鲁伊,对于围观者们的议论纷纷就像是没有听到一眼,他指着半蹲在地上的苍老圣武士手中的《艾利之书》,瓮声瓮气的就是一句——
    “把它,给我。”
    巨熊德鲁伊的话很简洁,充满着不容违逆的味道。
    “大德鲁伊阁下,我尊敬像您这样守护着自然秩序的德鲁伊,但自然的秩序并不包括对欺凌一个衰老的人类,不是么?”
    半蹲在地上的苍老圣武士,却毫不畏惧巨熊德鲁伊的威严,用不卑不亢的将巨熊德鲁伊顶了回去,书迷们还喜欢看:。
    “这么说,你是不打算把它给我了?”
    巨熊德鲁伊,瞪大了圆溜溜的小眼睛,露出了很生气的模样。
    “自然有自然的规则,我也有我的规矩,这本《艾利之书》在出售之前,每个人……都只能看一页。”
    老圣武士再次做出回答,依旧是不卑不亢有礼有节。
    听着表情肃穆的老圣武士,对答如流滴水不漏的回答,马龙对其简直是佩服到了极点——影帝!这分明就是奥斯卡影帝级别的稀有人才哇!
    没错,这位以十万兰特之高价,沿街售卖《艾利之书》,并且成功引起的轰动的苍老圣武士,就是崔斯特-瑞姆!
    前面几天时间,虽然也偶尔有些小意外发生,但大事件都是在按照马龙提前制定的“三赢计划”在一步步行进。
    但这个利爪德鲁伊的突然出现,却绝对不属于马龙“三赢计划”的剧情,可面对利爪德鲁伊的威压,扮演这落魄老圣武士的崔斯特-瑞姆,却依旧稳稳的稳住了阵脚,将圣武士的风采模仿了个十足,并且言语上没有任何的破绽,若说他不是影帝……谁还能是?!
    而在马龙叹为观止时,被扮演落魄老圣武士的崔斯特-瑞姆,用言语挤兑住了的利爪德鲁伊,虽然鼻息喷的噗嗤噗嗤的,却也没有办法再做其他什么,只能选择了遵守崔斯特-瑞姆制定的规则。
    和之前给马龙观看时一样,崔斯特-瑞姆随手将《艾利之书》翻开,然后做出了敬请阅读的手势,书迷们还喜欢看:。
    那利爪德鲁伊,却没有和之前观看《艾利之书》的人们那样,恨不得将脑袋都埋进无字的书页之间,而是用与他矮壮敦实的身体完全不相称的极快速度,将一种靛蓝色的未知液体喷洒在了有些泛黄的无字书页上!
    然后,神奇的事情,发生了——
    那些靛蓝色的未知液体,在阳光的照射下,让原本无字的《艾利之书》上,显示出了一行行排列混乱的金色……小圆点。
    “圣武士,这本《艾利之书》我买下了!我康奇塔-鲍伯温,但依旧会遵守你的规矩,不会少给你哪怕一个铜子!”
    利爪德鲁伊,露出了果然如此的神色。
    而说话间,自称名叫康奇塔-鲍伯温的利爪德鲁伊,翻手拿出了一个绣着精灵密文的古旧钱袋。
    拉开古旧钱袋的束口绳,利爪德鲁伊翻转钱袋口朝向了地面,于是……在哗啦啦的美妙声音中,无数金灿灿的金币被倾倒了出来!
    “十一万兰特!我出,十一万兰特!”
    老实说,那喷泉般被倾倒出来的金币,让马龙他情不自禁的稍微失神了下,毕竟他这辈子都没见过这么多金灿灿的黄金啊。
    马龙他,终于明白为什么电影中,那些强盗会为了宝藏而自相残杀了——黄金这东西,真的有让人迷醉,让人忍不住想要将其全部据为己有的神奇力量!
    但随即,马龙就从对金币的痴迷中清醒了过来,并喊出了十一万兰特的更高价。
    不能让利爪德鲁伊,在众目睽睽之下买走《艾利之书》,因为这会让马龙他的三赢计划彻底的失败啊……
第三十三章 第一赢、《基督山伯爵》
    “大德鲁伊阁下,有人出更高的价格了,书迷们还喜欢看:。”
    听到马龙的出价声,扮演落魄老圣武士的崔斯特-瑞姆,不待任何迟疑的就将手中原本摊开着的《艾利之书》,合了起来。
    十万兰特的金币,确实是一笔无比诱人的巨大财富,但丰富的闯荡经验告诉崔斯特-瑞姆,他现在必须无视掉这十万兰特的金币,继续配合能够掌控他命运的少年——马龙。
    “混血的小子,你是要搅局么?”
    利爪德鲁伊,将半人半熊的脸颊转向了马龙,圆溜溜的小眼睛里面充满着不悦。
    “这本记载着未知文字的书籍,不是你这样的小家伙可以持有的,被送给一位德高望重的博学者深入研究,才是它应该有的归宿。”
    利爪德鲁伊康奇塔-鲍伯温,瞪着马龙继续说道,他甚至还威慑性的冲马龙扬了扬宽厚巨大的手巴掌,其他书友正常看:。
    “大德鲁伊阁下,您说的确实没错,这本书应该被送给一位博学者去深入研究。”马龙冲着利爪德鲁伊点了点头,他所说的话语让利爪德鲁伊的表情缓和了下来,但没等利爪德鲁伊再开口,马龙却话锋一转的继续说道:“所以,我出价十一万兰特,现在该大德鲁伊阁下你了。”
    言毕,马龙就那么平静的看着利爪德鲁伊康奇塔-鲍伯温,用无言的神态动作表达出了他的意思——
    想拿走《艾利之书》?
    没问题啊,只要你出的价;比我高。
    “你这个……”
    利爪德鲁伊的面部表情,变的很精彩,他似乎想要骂点什么,但说到一半时却又生生止了住。
    “很好!它……”利爪德鲁伊伸手,点了点老圣武士手中的《艾利之书》,一字一顿的继续说道:“归、你、了。”
    “多谢大德鲁伊阁下您的成全。”
    马龙欠欠身,很彬彬有礼的样子。
    但可惜,利爪德鲁伊康奇塔-鲍伯温阁下,却并不打算就这么轻易的放弃,他没有离去,而是开口又是一句:“混血的小子,先别谢我——钱呢?告诉我,你的十一万兰特,又在哪里?”
    很聪明。
    这个利爪大德鲁伊,真的很聪明,他轻而易举的就找到击退马龙的办法。
    十一万兰特的纸币,可不是个小数目,而马龙的身上,没有任何空间袋的魔法波动,书迷们还喜欢看:。
    而德鲁伊天生的灵敏嗅觉,让康奇塔-鲍伯温很清楚的知道,马龙紧紧夹在腋下的那个牛皮纸袋里,装的只是普通的纸张而不是与黄金等价的纸币。
    于是乎,围观群众们的视线,也齐齐的都集中到了马龙身上。
    和利爪德鲁伊康奇塔-鲍伯温不同,其他那些凑热闹的围观群众,更希望看见略显瘦弱的英俊少年马龙,轻描淡写的从夹着的牛皮纸袋里,哗啦啦也倒出十一万兰特绿油油纸币的场景。
    这样,才符合人们对斗富故事的心理预期嘛。
    大约是感受到了围观群众们的想法,马龙在笑了笑后终于动了,他将原本夹在腋下的大牛皮纸袋拿到了手里,然后缓缓的、一圈圈的解开了牛皮纸袋的封口细线绳。
    再然后么,马龙从大牛皮纸袋里,拿出了厚厚的一大沓的……稿纸。
    是的,和利爪德鲁伊嗅到的那样,马龙的牛皮纸袋里装是稿纸、写满了字的稿纸。
    有眼尖的围观者,甚至已经看清楚了被装订在最上面的那页稿纸上,写着一大排打着书名号的洛灵文字——
    《白雪公主》
    《匹诺曹》
    《穿靴子的猫》
    《灰姑娘》
    《睡美人》
    《怪物史莱克》
    《基督山伯爵》
    《王家的徽章》
    ……
    有聪明人,已经猜到了,其他书友正常看:。
    这是八个,从没听说过的新故事!
    “我手里,确实没有十一万兰特。但是,我有这些故事、这些至少价值五百兰特每万字的故事。”
    马龙举起手中的稿纸,迎着众人的目光甩了甩,用充满着底气的声音如是说道。
    作秀。
    这是在自我炒作。
    但在这个根本不知道地球世界,那些狂轰滥炸、层出不穷,甚至连下限都没有了的作秀与炒作。
    甚至虽然已经有了报纸,但报纸上最顶级的广告,也无非就是“xxx产品,质量全白沙城第一,价格全白沙城最低”这种程度的异世界,马龙这番动作的效果真的——很明显!
    这番作秀与自我炒作,如同一颗重磅炸弹般,将刚刚才从无数金灿灿金币的诱惑中清醒过来的围观群众们,炸的重新陷入了狂乱与不可思议的状态之中。
    “太神奇了!这孩子,莫非是学识与思考之神的神裔?!”
    “哎呀,还真是五百兰特每万字?”
    “难怪!难怪这这孩子,敢开口说要买这本《艾利之书》!”
    “博学者,这孩子绝对是博学者!”
    “少年哟,姐姐我爱上你啦!哎呀,其实姐姐我,也是位文学女青年……”
    ……
    围观者们,叽叽喳喳的说什么的都有。
    “五百兰特每万字?哼,混血小子,你以为你是谁?”围观者们的议论,让利爪德鲁伊康奇塔-鲍伯温的脸色,变的十分难堪起来,他冷哼一声,指着马龙说道:“小子,你敢不敢,把你的稿子,让我看看!”
    “如您所愿。”
    马龙再次优雅的欠欠身。
    呵,马龙他,会害怕利爪德鲁伊看他的稿子么?
    “很好!”利爪德鲁伊,毫不客气的劈手夺过马龙的手稿,哗啦一声翻过扉页,并用大声诵读的方式开始了阅读。
    “黑暗时代一八三五七年二月二十四日,在海神阿隆索斯灯塔上的了望员向人们发出了信号,告之三桅帆船基督号到了。它是从鲁塞出发经过的圣维兰和布莱斯特来的。立刻一位领港员被派出去,绕过蓝风暴堡垒,在圣白石海岬和纳克特岛之间登上了船。
    港口栈桥的平台上即刻挤满了看热闹的人。在那个时代的白沙城,一艘大船的进港终究是一件大事,尤其是象基督号这样的大船,船主是本地人,船又是在艾斯特造船厂里建造装配的,因而就特别引人注目……”
    读着读着,捧着马龙手稿的利爪德鲁伊,脸色已经可以用下不来台形容了。
    而围观的众人,也从利爪德鲁伊的脸色以及诵读的内容上,得出了最终的结论——马龙的稿子,居然真的值五百兰特每万字!
    而马龙知道,他很快,就会成为在这座白沙城,家喻户晓的天才少年作家。
    三赢计划的第一赢,托这位意外出现的利爪德鲁伊之福,已经提前——达成。
第三十四章 头号粉丝
    “大德鲁伊阁下,能把稿子还给我了么?我需要用它们,去换买书的那十一万兰特。”
    带着微笑的马龙开口说道,他试图从利爪德鲁伊手中,要回自己已经被读了二十余页的原稿。
    “啊,你这个混血小子,真是、真是……”
    康奇塔-鲍伯温叹了口气,德鲁伊教派那和谐为上的传统美德,以及经常使用变熊术导致语言表达能力也随之弱化了许多的缘故,让他一时之间找不出合适的词汇,来描述自己心中对马龙所创作的这部《基督山伯爵》,所产生的强烈震撼。
    所以,心中的震撼,让利爪德鲁伊在这个马龙开口讨要原稿的时候,唯一能做的事情就是下意识的躬身将原稿,递了过去。
    拿地球上的话说,那就是——可怜的德鲁伊大师,现在已经被洗脑成了马龙的粉丝。
    但,就在利爪德鲁伊将原稿刚刚递向马龙,而马龙的手指头还没有接触到自己原稿的一刹那,围观的人群之中忽然传出了声尖锐的喊叫。
    “不能还给他!这个贫民窟小劣魔在骗人!这件事情也绝对是个圈套!”
    声音尖锐的话语,让马龙心中不由的就是一凛。
    扭头看向尖锐声音传来的方向,马龙便看见了个眼熟的谢顶老地精——加维-赖利。
    “你们这些笨蛋!白痴!难道就没有人看出这是个圈套么?!”
    穿着身考究燕尾服的老加维-赖利,在马龙的注视下上蹿下跳,指着还在利爪德鲁伊手中的那一大沓原稿,用尖锐的声音继续叫嚷着:“我,加维-赖利,是本市最资深的出版人!我可以负责任的告诉你们,这种稿纸上每页最多只能写下五百个字,而这一沓稿纸总数最多不超过三百张,书迷们还喜欢看:!总而言之——这沓稿纸上,最多只能写下十五万字!”
    听老加维赖利这么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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