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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金庸人物同人1-第17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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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谁听了也会觉得是见鬼了吧?木婉清显然是要一个长久的幸福的,她可能不会介意做小,但肯定是会介意幸福不能长久的吧?
  我还在迷恋快乐,几乎忘掉了木婉清还是一个不到二十的女孩子。不管怎么样,她也要有漫长的人生要走,跟我在一起,能走完剩下的幸福时光么?想明白了这个问题,我突然觉得特别紧张,甚至都冒冷汗了。
  李秋水是幸运的,在我离开后,她能碰到一个好男人。木婉清能不能那么幸运呢?用相思来捆住她今后的生活,是不是太残酷了?我有点惊慌了,我把木婉清推开了,同时想明白了一个问题,遭到不幸的女孩子,尤其是年轻的女孩子,她们需要一个安慰,木婉清遭到了不幸,而我正好赶上了,她自然要在我的身上找到那样的感觉,这就是她把她自己交给我的原因,我不排除我是干的不赖,但她是不是以后回后悔?
  后悔也许是必然吧?因为女人是要成熟了才可以理性的,木婉清现在显然还不成熟,这个梦总是要醒的,不管是我,还是她。
  “你怎么了?”木婉清对我的表现感到不解。
  我静下来,找到烟,点上,“在灵州,有我的家人,妻子,还有孩子们。”
  我决定至少我自己要先醒来,不能再迷恋肉体的快乐,不能做伤害木婉清那已经被伤害过的心灵。也许应该委婉一点的,我不无担心地看着木婉清,“我不是有意要隐瞒的,实在是……”解释得似乎有点多余了。
  令我意外的是木婉清的表现,她没有震怒,反而非常高兴,脸上都是光彩。她挨过来,重新依偎在我的胸前,“你能告诉我,真好呀!象你这样的男人,不会没有好女人喜欢的,我知道你一定会有家。我真担心你会骗我,用一些甜言蜜语来哄骗我,那样,我刚找到的幸福就又毁了。”
  我瞠目结舌,木婉清的表现完全超出了我的想象,我准备好了安慰她的话,根本就排不上用场了。
  “我可以保证,我以后不会任性的,你说,他们能接受我么?”
  我深吸了一口气,没有主意了,也许最好的办法就是让她看到我认为的幸福是什么吧?然后让她再自己去找一个自己的,但眼下怎么办?


  甜蜜和苦恼都使我有点吃不消。这他妈的是哪儿了?好象是太原了。
  我去过太原,总觉得是一个挺脏的地方。可眼前的太原很好,整洁,并且繁荣。作为宋朝北方的军事重镇,太原是最边塞的雁门关防御系统的支点,这里可以看到很多军人。当然,来往的客商也不少,毕竟做买卖是可以得到丰厚的报酬的,所以尽管宋和契丹的辽处在一种很危险的对峙状态中,还是有客商在两地行走的,客商是太原繁华的主要因素。虽然不能和南方的大城相比,太原依旧展现着北方名城的韵味,首先是服务业很有品位。
  赶上下雪,太原就很美。我喜欢雪,木婉清和钟灵是南方人,开始的兴奋很快就被北方独有的寒风给消磨得差不多了,她们躲在客栈里说什么也不出来了。这样更好,我可以好好地享受一下这美境,同时也可以单独去喝一杯,把自己疲惫的心给舒坦舒坦。
  我叼着烟在飘雪的街头徜徉着,雪花飘在脸上,凉飕飕的,很舒服,割面的寒风也那么熟悉并亲切,就是耳朵有点顶不住了,我四下洒摸着,想找个店子买顶帽子,要不,喝一杯也不错,钱还有的是。
  愿望总是不能同时满足的,我没有找到买帽子的店子,酒楼倒是碰上了。抬头看,上面是“赏雪楼”三个字,很漂亮的书法,看字体好象是苏东坡,苏大胡子的字,丰腴,洒脱,靓丽中自然有一种骨骼,好字。
  我突然想到了这个时代正好是苏东坡的时代,那也是一个喝酒胡闹、又懒又馋、偏又聪明绝顶的风流才子,要是能跟苏大胡子在一块喝酒,不知道是什么样的畅快,我喜欢苏东坡,顺便连这个挺窝囊的时代也喜欢上了。不过看来机会渺茫,因为现在苏东坡正得志,还没到他被贬谪后喝酒胡闹的时候。
  店小二很周到,还在我的座边笼了一盆炭火。我道谢,但实在不知道这年月的小费要给多少,其实我也不怎么爱给小费,我觉得真诚的感谢比那百十块钱更好,不过别人不是这么认为的,所以我就老遭白眼,我就更不爱给小费了。
  店里的食客没有几个,就是正中间的那个很排场的桌子边坐着两个穿得跟皮货展销会似的山西客商正在软绵绵地高谈阔论。
  角落里还有一个满身风尘的汉子,棉袍有的地方已经露出了棉花,也着实单薄,不过他似乎不觉得冷。
  “你们有什么好吃的?”
  “小店的锦缎鸭,香酥鸡……都是远近闻名的。”店小二熟练地报了一大串菜名,听得我有点烦了,根本也记不住呀。
  “有酱牛肉什么的吗?再白切一盘熟鸡,给我来一壶酒……唉,站住,来一坛!”宋朝的清酒可的确是够戗,喝着甜嘴巴舌的,度数也就比啤酒稍高一点。
  我爱喝酒,尤其是高度酒,醇是一个关键,辣也行,要劲大的。要不是天气太热,啤酒一般是免谈的,那玩意象喝水,还他妈的涨肚。我喜欢喝酒发汗的滋味,上厕所就觉得特别无聊。来宋朝最大的遗憾就是喝不到好酒,这时候的清酒喝一点不带劲,放开了喝,就涨肚,不得劲。
  店小二咧了嘴了,他不由自主地向那个汉子看了一眼。那汉子的目光也正扫过来。
  我马上就想到了乔峰,这样的目光只有乔峰才配得上,这样的威猛和沧桑也只有乔峰才配得上,他有一种让人一见之下就心折的东西,也许是早就心折了,现在这样的感觉才这样的强烈。
  他的浓眉和刚硬的面部线条是他的刚,那双精光四射的丹凤眼里凛凛威风中的缠绵是他的柔,他正是最落魄的时候,但他依然弥漫着一种骄傲,让人不能触摸,他一点也不张扬,看人的目光中很温和,但那威势是自然流露出来的。
  也许是我的目光太专注了,乔峰稍稍有点迟疑,他端起装酒的海碗,冲我微笑了一下,扬脖一饮而尽。
  我没动地方,也没表现得多崇拜,至少我不崇拜他的酒量,原来看书的时候是挺崇拜的,我来了,喝了这个年代的酒,我就不崇拜了,一坛子五斤装,连五瓶啤酒都不到,喝他妈的十瓶啤酒有什么可以崇拜的?
  我斗志昂扬,决定先跟这个了不起的乔峰比个高下,我笑了,嘴角习惯地撇了一下。
  乔峰稍微有点诧异,“兄弟,看你也是海量的人,过来喝一杯。”
  “好!”这样的邂逅实在让我热血沸腾。
  我走过去,先解裤腰带。乔峰笑了,“兄弟,这是做何?”
  “喝酒。”我拿过他的海碗,示意他给倒上。
  “不怕我在酒里下毒?”
  乔峰并不给我倒。我才想起他现在恐怕到处都有人在追杀他,而且现在恐怕也是。
  “喝酒就喝酒,下什么毒呀?你乔峰不是那号人。”
  “兄弟面生得紧,乔峰走遍江湖,似乎没见过兄弟。”
  “我叫流殇,本来也就没有名头,你叫我声兄弟,就给我倒酒。”
  “我喜欢你的胆色。几十个好手环视在侧,没有敢打扰乔峰喝酒的,偏你敢,好,咱们喝完再在拳脚上比个高下。如何?”
  看来我的江湖经验实在是不怎么地,我没发现有什么几十个好手在环视着,可能是太激动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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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啊,咱们先喝着,然后再看看谁先倒。”
  我看着他给我倒酒,手很稳,就至碗边止。他看着我,我的手也很稳,没有撒一点,我一抬手,一饮而尽,就这么回事呗,不是吹,喝酒我可没怂过。
  “小子,你是何路英雄?咱们山西、河北、河南道上的好汉要擒杀恶贼乔峰,识相的快闪开!”外面呼啸的北风中飘来一个很洪亮的声音。
  乔峰愣了一下,冲我点头,并不理外面的人,伸手拿过酒碗,给自己倒了一碗,也一饮而尽。
  我站起来,拱手道:“这帮不识相的家伙打扰咱们喝酒,我本来不爱打架,不过一来他们讨厌,二来,你这一路打打杀杀的也够累了,我去给你打发了这些讨厌的跟屁虫。”
  我挺有把握的,因为我刚才调动了磁场感应,知道这实在是一帮脓包,居然也想在乔峰的身上扬名立万,嗨,让乔峰和他们交手,实在是辱没了我心目中北宋第一条好汉的名声。
  不等乔峰表态,我就拎着一条板凳从窗子蹦出去了……
  “怎么样?兄弟的功夫还不赖吧?”
  我得意洋洋地回来,顺了板凳坐下。
  “你是星宿海的弟子?”乔峰的神气有点不大对劲,他很冷地看着我。
  “我要是说我是你拜把子弟弟段誉的弟子,你信不信呢?”
  “说的倒是,你们练的都是逍遥派的功夫,不过二弟绝对教不出你这样的弟子。”
  “你说,我这样的功夫比你如何?”
  “恐怕还不是我的对手。”乔峰脸上的疑惑消失了,展现出遇到强敌时的骄傲。
  “十年后呢?”
  “十年时光太久,谁知道会怎样?”
  “得,十年时光是太久,咱们今天就先比一比喝酒,十年后的今天,咱们约一个好地方,好好地比试武功,怎么样?”
  “那就定在……”充满豪气的乔峰突然沉默了,他的神色显得很疲惫,“咱们先喝酒吧,谁知道十年后,我还能不能活着。”
  “怕我到时候赢你?”
  “那可未必。好咱们就定在十年后的今天,华山绝顶再见。”
  “别那么说,那是比武,咱们随时都可以见面,不过你不准对我动手就得了呗。”乔峰没明白。
  我笑了,“我担心你待会儿喝酒喝输了,恼羞成怒要对我下手,现在老子又不是你对手,打起来多没味。”
  乔峰也笑了,他的笑脸展现开,其实他是一个很漂亮的男人,也许是他的神采使他漂亮的吧。
  “你得遵守十年的承诺。”
  “那是自然,乔峰说话,什么时候反悔过?”
  我的心里一酸,我知道他没有坚持到十年,我就是多少还抱着一点期望,他应该不是爽约的人。
  “喝酒。”
  ……
  乔峰说的全是快乐的事,从他小时侯拜师学艺,到后来仗剑行侠纵横天下,结交的都是铁骨铮铮的好汉,杀的都是十恶不赦的恶人,直到与段誉杯酒知心,结拜为兄弟。两坛子酒不知不觉就光了,就再来,再聊。
  “流殇兄弟,知道么,我有很久没有这样痛快了。”


  “你是喝多了。”
  “我没有,清醒得很,要不咱们也结拜吧?”
  “不行。”
  “我以为你是一个可交的汉子。”
  “你已经叫了我好几声兄弟了,就是兄弟了,哪有兄弟和兄弟再结拜的?你喝多了。你等我一会,我先撒一泡尿去啊。”
  “一块尿,”
  “兄弟,我要出雁门关了。”乔峰和我并肩站在太原城外的长亭,他足有一米九多,比我高了一大块,这让我很不怎么得劲,于是努力地踮脚,索性站到台阶上去,差不多了,好象还高一点了,我很得意,但遇到了乔峰的微笑,我就有点泄气了,是啊,个子有多高是天生的,心有多高才是比较的尺吧?不过我没下来,到底是有虚荣心的。
  旁边的木婉清和钟灵都把注意力不由自主地关注在乔峰的身上了,我一点也不嫉妒,他显然比我优秀,瞎子也看的出来吧,人要是嫉妒比自己优秀的人,是不是太可笑了?想办法和他真正地比肩,或者超越他,那才够味道吧?看来我永远也不能超越他了,不知道他肯不肯给我这个机会?
  惜别的滋味很难受,我鼻子一个劲地发酸,“兄弟,你去雁门关,我要西行回家。你身上肩负着仇恨,但我希望你不要忘了我们的十年后华山之约,也不要被仇恨蒙住了眼睛。我不能再劝你什么,有时候寻找幸福比寻找仇人要快乐得多。我等你,到时候,我要打败你。”
  乔峰笑笑,伸手在我肩头拍了一下,“到时候,你就不用站在台阶上了。”
  他迈开大步淌着白雪,没有回头。我凝立在长亭中,觉得和这样的男人成为朋友,很值得。
  金庸烈女传第十八章:卑鄙小人
  讨论一个女孩子是穿裙子好看,还是穿裤子好看,我的观点很明确,那就是要看你处在一个什么样的环境里。
  在山温水暖的江南,窈窕淑女配上飘逸的长裙,那是一种风姿。在这样连低矮的土坡也要展现出雄浑的北国天地里,扬鞭跃马的姑娘就是靓丽的风景了。
  所以在进入西夏的国境时,我给木婉清和钟灵都置办了很象样的猎装。当然了,人家可能不叫猎装,我认为是。
  那是一种既暖和又方便的衣服,上面是过腰的短袍,下面就是裤子,为了骑马的方便,裤裆很肥,收腿很窄,看见过马裤的兄弟就可以想象样式了,比马裤还要漂亮得多,那手工绘制的图案根本就是奇迹,连牛皮马靴都绘上了图腾的标志,很美。
  这样的衣服走路的时候当然是没有什么好看的,不过在马背上,嘿嘿,那精神头就甭提了,不管你长成什么模样,只要穿上这样的猎装,跨上嘶风的骏马,在阳光下展示一下你漂亮洁白的牙齿,准能迷别人一个跟头。当然,漂亮的人物一定会是更出色的。
  木婉清纵马在原野上飞奔的时候,那种自由自在的矫健实在很让我着迷。
  出关的时候,已经打听明白了,西夏是一个马背上的国度,除了贵族在城里定居,贫民百姓过的是一种追逐水草的游牧生活,几乎整个国家都是在流浪的,要找到投宿的客栈那可是比登天还难的事情。
  于是,我们购置了几乎所有需要的物件,包括行军的帐篷,用具,还增添了马匹,当然还有刀剑和弓箭,西夏没有土匪,但有马贼,他们会风一样把你扒个精光,抢走你的女人,至于杀不杀你,那就要看你的态度了。
  神秘、流浪、苍凉、浪漫、空旷、剽悍,这是我想象中的西夏,当然还有危险。不过这是我的家吧?我归心似箭。
  在这样辽远雄浑的天地间,要是不纵马驰骋,那就失去了好多乐趣。我们有马,虽然在木婉清的眼里,我买的马只能是拉车的牲口,钟灵还是迷上了骑马。
  骑马对女孩子绝对是一件可以迷死男人的运动,不仅女孩子在马背上的身影格外的迷人,更重要的是骑马可以使女孩子的大腿更有劲,荫道也会变得让人如醉如痴。当然,骑马容易造成不怎么好看的罗圈腿,那就要掌握运动量和用其他的运动来调节了,我还是非常鼓励女孩子去骑马的。
  开始的时候,我也挺着迷的,男人骑马是不是更来劲?可以威风一点吧?我已经是一个挺不赖的车把势了,但还真没骑过马,新鲜感也着实刺激得我挺兴奋的。不过,我马上就体会了很糟糕的经历。
  首先,我骑的那匹破枣红马很他妈的不听话,跑得不怎么快不说,还一个劲地跟我较劲,从我一上去,它就很不耐烦,跑起来不是尥蹶子,就是打横,要不是老子实在已经是一个挺不赖的武功好手,还真弄不住它,就是这样,我们一下午都在较劲,最后,它不耐烦了,发动了暴动。倒霉的我,由于没有掌握好下落的时机,鸡芭被格了一下,当时就眼冒金星……
  燃着炭盆,很暖和的帐篷里,就剩下怒火万丈、龇牙咧嘴的我和在旁边细心服侍的木婉清。“怎么样?还疼不疼?”她温柔地问着。我捂着下身一个劲地吸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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