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瑾袖添福2-第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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店家脸色发僵,谄谄的照做。直到两人走出门了好远,店内的几张脑袋才凑到一起,嗤之以鼻的议论,“见过娘娘腔,没见过这么嚣张不要脸的娘娘腔!”
再议论的,就有些不堪入耳了。
“你怎么认出我的?”蓝瑾儿闷头走路,没了看热闹的心思,有些迷惘不知该往何处去了。踢着窜到脚下的石子,头不抬的和身边人说话,闷声闷气。
明明在桂花树下已经想通了,深明大义的理由将自己说服了。可一看到他,心情又回复到了原点。你个死胖子竟然为一个刁钻的丫鬟和我赌气!害得我打扮成这副德行出来散气,被女人吃了豆腐不说,还要被臭男人耻笑,还充了气的傻子一般替人守了近一个时辰的桌椅板凳!
“你就是化成灰,我也能认得。所以,你别指望一生气就妄想逃离我的掌心,跑到哪里我都能将你逮回来。”直接忽略掉她蛮不讲理的气场,唐福贵厚颜无耻加死皮赖脸加情意绵绵的牵住她的手,并将她的身体拖得离他近一些,在来来往往的人群中替她开道。惹来无数非议的目光,他却专注的得意忘形。
温暖的笑容,流畅于心间。不过嘴依旧撅着,“总算和赤古学了点本领,嗅觉不错,你若再晚来会,我铁定不原谅你。”
“你也该庆幸,倘若我娘子再多掉一根头发,我铁定也不原谅你。”他好心情的和她拉锯,牵着她朝某处走。
(第三中文 )
'12'二一零章 相思引
幸福不过是,你一句,我一句,明明曾认真的在争吵,却从来不会认真的去计较。
她自动靠近了距离,也不再矫情,欢快而轻松的语调说,“相公,你要带我去哪?”
他放慢了脚步,不经意的凝望一眼,好看的唇角微勾着,“你来这里是想干嘛?”
“唱歌,跳舞,吃东西,在人群里挤。”她绽放一个大大的笑容,在灯光下炫了某人的眼。
“那我就带你去唱歌跳舞吃东西,在人群里挤。”他很有使命感和责任感的说。
◎◎◎
夜,在欢腾中不着痕迹的转入清凉。载歌载舞的人们在清凉中将内心的激情和欢乐推送到更高。
浮华而充实的夜,简单却绚丽的光,满载着朴素而热烈的风情。陶醉了一张张璀璨的笑脸。
“非礼!非礼啊——”
一道尖锐慌乱的女声划破夜空,踩着皎月的清辉将和谐的晚风撕破。
“非礼”这个词陌生和意外到让人发懵,许是平日里听的太少,所以空气在一瞬间突然凝结了。
京城大街小巷都有妓院,收费高高低低可以满足各个阶层人士的需求,因而很少有人需要用非礼这种手段来解决色急。就算是偶尔真有非礼这种事件发生,一般的受害人为了名誉和脸面,都不敢嚷嚷,轻点咬咬牙挺过去就算了,重点就哑巴吃黄连还咬破了舌头,只好和着血泪一起吞。有骨气的事后就私下里去狠狠的报复泄气。连报官的都罕得一见。
最先反应过来的人笑了,不用看,带头发笑的都是常去逛妓院的。为了满足某些嫖客的特殊爱好,妓女经常会装作良家妇女供人调戏,为了演的逼真,还屋里屋外楼上楼下的乱逃乱窜乱叫。
所以,有经验的男人们惯性思维了。有些人甚至还艳羡的发恨,来这种地方如此高调的**,真他娘的有胆识有创意!
不过这一声叫嚷,还是让许多单纯的女儿家们拘谨和脸红。看看夜色已浓,是该回家了。安全应该放在第一位,对于女儿家来说,没有什么比清白更值得重视的了。
“救命——”又是一声,这一声竟然无比凄厉!一点也不像是开玩笑,打情骂俏所制造的虚假气氛。
唐福贵的心莫名的一紧缩,一股寒流从脚底窜腾而上,却在涌至于她沁着微汗的掌心处时落潮般瞬间消褪。取而代之的,是依然握着她手的温暖和释然。
他下意识的将她的手掌握的更紧,许是最近太敏感了。那个声音他并不熟悉。
许多人朝着声源的林子里跑,因为人太多太挤太急,惊扰的红的黄的白的桂花阵阵洒落,带来一轮又一轮散不去的花香。
“要不要去看看?”蓝瑾儿欢快未散的眸中隐隐含着担忧和好奇。那女孩的声音很年轻很动听,从叫声分析,肯定是遇到了超级大流氓。
“这么多人,就算真有什么事,少我们两个也无碍。”唐福贵拉着她迅速的避开人流。就在前几天,还有人要她的人头,官府至今未将背后的凶手揪出来,她应该远离纷乱,“歌也唱了,舞也跳了,我带你去吃东西。”
想起那些莫名其妙又毫无头绪的案子,总是让人心情不愉快的。他倏地心情沉重了,可为了不影响她的情绪,他仍保持着恬然的笑,笑意深及眸底。
万千人之中,能手拉着手一起,这何其幸运。
所以他的笑容是发自肺腑来自内心的,轻而易举的掩饰了一瞬而来的不安和低落。
“你要带我出去?”看他好似目的地明确地朝桂园外走,她为难了,“我和二丫一起出来的,我们约定在那棵树下等,可是还没到时间。”
“那就让她多等会,总要为她的贪玩和不守规矩而受点教训。”唐福贵不以为意的继续走,不过很体贴的将步伐缩紧,迎合着她略显疲倦的脚步,“我带你去吃好东西,保证你会喜欢。”
“远不?”她不反对,只是担心时间会耗费太多。
“不远,就在这对面,这个时候应该顾客比较少。”
说起来,他还真是心有所愧,不能责怪她几次三番的偷跑出来。他从来没有正正经经的带她出来吃喝玩乐过。看她刚才玩的有多尽兴,他就有多歉意。
是一家低调但奢华的小型酒楼,绝对的贵族专用区。
从外面带来的喧嚣和浮躁,从踏进这道门的那一刻起,仿佛就被自动过滤掉了。取而代之的是有如不知从何处传来的古筝旋律一般的空灵。
蓝瑾儿很喜欢楼梯扶栏上步步紧密的灯,小小的磨花的琉璃灯罩,简约如碎落的月光,闪烁着梦幻般的光华。又如坠落中的流星,撒一路光辉。
他替她点了一份木瓜牛奶,一份萝卜丸子,一份牛干巴。
木瓜牛奶是用一种红豆杉的木质葫芦形器皿所装盛,温热的奶香夹杂着好闻的木香幽幽四溢,闻之口中即有已丝丝香甜感,令人沉醉。
眸光被那淡淡的热气朦胧,蓝瑾儿有一瞬的失神。
“瑾儿,怎么了?累了?还是不喜欢?”唐福贵敛眸望着对面走神的女人,不确定她因为什么而心神恍惚,尝了一口牛奶,“很好喝,很鲜,很香,不信你试试?”
“还等多久才会下雪?”蓝瑾儿突然问,思绪被拉了回来,不曾远去的记忆,已是千年。
“为何这么问?你也喜欢下雪?可是要等到十一月。”一提到雪,唐福贵眼中又泛起了另一种光彩,幽黑的眸底记忆和憧憬一起闪烁。
“在地球的北端,有一个地方叫做拉普兰。那里的冬季长达八个月,一眼望去,几乎全部是白雪覆盖的森林,高峰,旷野,河流。冰清玉洁,不染尘埃,宛若世外仙境。在冬天,可以看到十二个时辰都不灭的星光。而夏至过后,可以看到不落的太阳。那里的人,喜欢养驯鹿,喜欢拿木瓢喝香甜的驯鹿奶汁。那是圣诞老人的故乡,圣诞村里住着圣诞老人……”
故意遗忘的记忆被手中的葫芦碗不经意的唤醒,北极光下的浪漫约会却成了教堂里生和死的别离。
虽然是前世的爱恋,也曾洒脱的说放弃就放弃,说遗忘就遗忘。可记忆突然被勾起,心里竟然是无边无际的酸涩。落寞不为失去一段感情,不为错过浪漫而遗憾。许是弹指千年,这种孤独感和沧桑感,在某些时候真的让人难以承载。
“竟有那样一个地方?”能感觉得到她眸光中的戚伤和落寞,不过他更愿选择性的被她所描绘的那个地方而吸引,“不过这里的冬天也很美,更重要的,是有我陪你一起过。”
夹一块干巴送到她嘴边,她对上他澄净幽黑的眸子,看到黑瞳里自己的影子,歉意漫上唇角,倏地拉开一个好看的弧度,“牛奶配干巴,你好有创意。”
“京城只有这一家的干巴能吃。”看见蓝瑾儿笑了,笼罩在他心头的雾霭才渐行散去。她的见闻不是他能想象的,两个不同世界里长大的恋人,相处起来比其他人更难,也更容易滋生出摩擦。而她想要的,喜欢的,习惯的,很多都是他给不了的。只有看到她笑,他才会安心。
“这家店真的不错,竟然能用这种木材做碗,改天我们家也做一些,红豆杉,可以防癌的。而且这颜色也好看,即鲜艳又不轻挑。香味也很好闻。改用这种碗吃饭,无病的人起码可以延长两年的寿命。”咬住他喂到嘴边的干巴,喜欢吃干巴的人一看这颜色就知道这东西会让人吃上瘾。酒红的干薄肉片,纹理清晰可见,咬一口,香韧有劲,越嚼越滋味。
想起他曾因为安慰她而说的他能活到一百多岁,她才意味深长的加了后面那句。
红豆杉在现代被誉为捍卫者,时代环境保护者。其中的紫杉醇是治疗乳腺癌和卵巢癌的最佳药物之一,还可以治疗糖尿病和心脏病。用红豆杉做餐具,即高档又健康,很值得推广。品味着风味独特的木瓜牛奶,蓝瑾儿啧啧的赞不绝口,倏地又甜蜜的一笑,说,“而且,摔不破,可以给宝宝用。”
气氛霎时温馨甜蜜起来,一提起宝宝,两个人都喜滋滋的合不拢嘴。
“这酒楼就叫做‘相思引’,东家对红豆杉情有独钟。当初盖这酒楼,就因为这后面有一棵红豆杉。”唐福贵道,和她一样用牛奶下干巴,不过吃相比蓝瑾儿雅观多了。
“相公,你真会吃。好久没这么款待过我的味觉了。”牛奶下干巴,真的越吃越香,蓝瑾儿赞不绝口,又道,“我猜,这老板肯定是云南人。我只在丽江的牧户家吃过这么纯粹的干巴,除了盐和油,不加任何的辅料,可偏偏又这么的香韧。而且,那边盛产红豆杉。”
“娘子真聪明,一猜即中。”两人说说笑笑,共吃一份美味到无以伦比的夜宵。
(第三中文 )
'13'二零二章 死罪
温馨甜美的夜晚未能如愿的继续下去,两个隽逸的“男人”一起手拉手所路过的途径,定是非一般的受人瞩目,行踪自然不是秘密。
叩门声在空灵淡泊的古筝旋律中响起,唐福贵起身开门,是一个穿着白族服装的漂亮女人——相思引的东家。
她是个浑身上下散发着忧郁和洒脱气质的女人。不大爱说话,可举手投足,一颦一笑,无一不干净利落,给人很好的视觉感受,“三爷,抱歉打扰你们用餐了。不过侍应说外面有人找你,有急事。”
“相思引”实行的是类似于会员制的场所,不是每个人都能进来的。里面侍应也不多,走到哪个角落都是安静和干净,它的最高领导人不仅会兼顾传话这种活,偶尔也会送菜端水。
她说是急事,那一定就是急事。唐福贵的心又莫名其妙的一紧,就如之前在桂花园听见那一声“救命”时的感觉一般。只是不安的预感更加的浓郁和清晰。
没有多一句的寒暄,他拉着蓝瑾儿跑下了楼。
酒楼外是莫灵卿的小厮莫海在焦灼的张望和等待,不停的徘徊在门前,身子瑟瑟发抖。一见唐福贵下来,连哭带诉的说了一句惊天动地话,“三爷,我可找到你了。。。。。。你快去看看,我家二爷错手将你大哥杀了!”
犹如五雷轰顶,天地翻转,唐福贵眼前一黑,踉跄欲倒。
“相公……”蓝瑾儿支着他,亦是被这个消息震呆,怎么可能?怎么可能!
脑中晃过莫灵卿从静谧恬然倏地变成错愕惊异的脸,一定发生了什么事,可是他怎么会杀大哥!他们都亲同手足!
◎◎
唐福林胸口有致命的一刀,当场毙命。
莫灵卿当即被收押进了天牢,皇上当即愤懑下旨,杀!后日午时,满门抄斩!
赵构的愤怒不是因为莫灵卿错手杀了一个唐福林。而是,他亲眼看见心爱的女人被扯的衣衫褴褛,泪眼婆娑的指着莫灵卿,声嘶力竭的喊出那一句,“你这个禽兽!”
杀人是死罪,可即便是谋杀,不过是一命偿一命。但侵犯皇帝的爱妃,就是玷污皇家的威严……足以株连九族!只定他满门之罪,已经是皇恩浩荡了!
不错,那个被非礼的女人正是皇帝新宠的妃子,徐曼儿。
◎◎
“相公,你要去哪?”
等他们赶到桂花园案发现场的时候,莫灵卿已经被带走,唐福林的尸首也已经运回了唐家。可唐福贵却并未往唐府的方向走。
“我要去见灵卿,我要他告诉我事情的经过。。。。。。。”唐福贵受此沉重打击,伤心欲绝,悲恸万分。一个是亲哥哥,一个是比亲哥哥还亲的好兄弟。眨眼之间,他们竟然成了一对有着生死纠葛的冤家。这叫他情何以堪!如何承受!
“我不相信,灵卿就是自己死也不会杀大哥。他一定有苦衷,我要去弄清楚。。。。。。。我不能让大哥死的不明不白,我不能让灵卿一个人承受如此大的罪状。。。。。。。”他手扶着额头,喃喃的碎语着,言辞悲戚。两行清泪从红了的眼角溢出,却并不能流泻掉内心哪怕是一点点的悲恸。
心在痛,被利刃猛的劈开成两半。来不及流血,又被架到了烈焰之上,烧的滋滋作响,却逃不掉,捂不了。。。。。。。
因为出了人命的关系,所有的人都匆匆离去,路上再没有剩下的轿子,也没有马车。蓝瑾儿跟在他身旁,束手无策。也不知道该这样去安慰他,怎样才能减轻他的痛苦。
“可是相公,你现在去能见到莫公子吗?”
唐福贵的步伐越来越快,越来越急,蓝瑾儿跟在他身后小跑。听旁人议论,赵构当时也在场,亲自下旨捉拿的他。这会肯定正在气头上,深更半夜的,谁敢放他进天牢见一个死犯,谁就是挑衅皇帝的威严!
“相公,你先别急,事已自此。我们该先理一下头绪。”蓝瑾儿小喘着,小腹隐隐作痛。追他不到,喊他不停,遂只好蹲在地上,“我觉得事情不简单。皇帝的女人怎么可能独自一人跑到那么隐秘的林子里去?莫公子更不可能在那种地方对一个陌生的女人做出非分的举动。。。。。。”
蓝瑾儿的声音越来越远,唐福贵才发觉不对劲。回头一看,见那道孱弱的身影蹲在地上,难受的皱着眉头,忙跑回来扶起她,“娘子,对不起。我跑的太快了,忽略了你。怎么样?要不要紧?”
摇摇头,看他慌乱悲伤的样子她心疼,抚开他紧蹙的眉头,“相公,我们回家。先弄清楚事情的来龙去脉,然后再作打算。莫公子已经被判了死罪,那么至少今晚他是安全的。不管要怎么做,要不要帮他,毕竟是大哥的一条命,我们应该先和公公商量商量。”
“不管怎么样,我不相信他会杀大哥!”唐福贵深痛恶绝的哽咽一声,十指收拢,指甲拽进了肉里。莫灵卿的为人,没有人比他更清楚!大哥的性格,他也一清二楚。他们两人都懂得忍让懂得宽容,从小在一起就很少会起争执,更别说是有需要动刀子来解决问题的时候了!绝不为因为什么女人而伤了兄弟间的和气和感情!
晚风拂来,清幽而神秘。欲圆的月,散发着寂寞的冷光。照长了路上的人儿,留一地苍凉。
“从感情上来说,莫公子绝对不会杀大哥。”未免他激动,她不敢强硬的持和他相反的意见,虽事情蹊跷,可刀剑无眼。“相公,越是这种时候,越是要冷静。我们现在回家,明天我陪你一起去见莫公子。还有,那个女人的底细我们必须先弄清。”
小手将他的大手握住,看着他,给他鼓励,给他安定的力量。
阖上雾霭沉沉的眼,深吸气,将悲恸埋藏在心底。他重重的点头头。这么晚,总不可能带着她一起奔走,更不能将她一个人落下。保护她,爱护她,永远是他最大的责任。
“我背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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