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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试婚(作者:紫伊281)-第20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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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兰等人也是惊诧,关于林风往事,虽然不曾瞒着刘小姐,但只是粗略的告知一二,可刘小姐似乎知道的挺多,看来刘小姐早就去打听过了。
“说起来,我还要谢谢你,是你不知珍惜,把这样好的男子留给了我,以后我会和林风好好过日子,你的孩子我也会视如己出,但是,希望你不要再出现在我们面前,你最好先去打听打听我刘月梅是什么人。”新娘子说完,缓步走向林风:“吉时快过了, 该拜堂了。”
若说林风之前只是抱着将就的态度,这会儿却是心动了,她的冷静,她的大气,她对他和林家的维护,以及她在这么多人面前说的那句,她会对憨儿视如己出……这样的女人,如何能不叫人心动?有妻如此,夫复何求!
林兰忍不住在心里为这个新嫂子叫好,她不卑不亢,轻描淡写的几句话,完全扭转了局面,噎的姚金花哑口无言。
冯氏连忙给喜娘使眼色,喜娘忙送上大红绸缎。乐队及时的吹奏起来,锣鼓喧天。林风没有再看姚金花一眼,这样的女人,已经没有什么可留恋了。他微微一笑,牵了新娘子步入宅门。
大家簇拥着一对新人去喜堂,门外只留下姚金花,姚金花颓然委顿于地,掩面痛哭。围观的人群对之纷纷嗤鼻,原来是个泼妇啊!
☆、第三百四十一章 为老不尊
新嫂子当真好的没话说,对大哥好,对憨儿好,对林家的人都好,虽然不是很亲热的那种,但是礼数周到,言语真诚,理家更是一把好手,上上下下对她无不信服,让林兰自愧不如,她很少佩服别人,但对这位新嫂子,那是打心眼里的佩服。
大哥有了好归宿,林兰的心也安了,每天忙活着两个小包子,晚上,一家四口其乐融融,日子过的忙碌而快活。
到了十月间,老家那边来信,说是渣爹去了。这个消息让明允和林兰都很惊讶,一直缠绵病榻,抱着药罐子度日的三叔父都还活的好好的,渣爹除了不能人道,身子还是健朗的,怎么就去了呢?信中也没有详细说明原因,虽然这个爹很渣,但毕竟亲爹,明允和明则只好向朝廷报了丁忧,两家人一起前往处州。
因着还有三孩子,不可能日夜兼程的赶路,所以,明允和明则先行,让文山护送林兰和丁若妍走水路前往。
老实说,林兰和丁若妍对李敬贤的突然离世,除了有些意外,并无悲伤,反正明允和明则都不在,两人人前哀戚,关起门来,逗儿说笑,一路倒也不无聊。
承宣很有做大哥的风范,对两个弟弟疼爱有加,从不和他们争抢,反倒处处礼让,林兰很是羡慕,看着自己的两个小捣蛋,话还不会说,争宠却是一等一的本事,让她头疼。她闲着的时候,两包子都不理她,自顾自的玩,她若是抱了承愉,承悦就一定要把哥哥从她怀里推开,然后一个劲的往她身上蹭,承愉也一样,她抱承宣,他都没意见。但是一抱承悦,他就不依了。林兰不禁想,这两包子难不成是前世的冤家?
悠悠闲闲的走了一个多月,终于到了处州。
下了码头。林兰就看到明栋在等她们。
“三堂嫂,四堂嫂,三堂兄和四堂兄走不开,特让我来接你们。”明栋彬彬有礼的给她们作揖。
明则和明允在李氏家族晚辈里排行第三和第四,上头有大伯父家的明启和明非。
“我公爹的后事办的怎样了?出殡了吗?”丁若妍关切的问。
“回三堂嫂,还未出殡,先时是为了等三堂兄和四堂兄。后来是因为择了几个日子都不适宜出殡,要等这个月底了。”明栋回道。
这个月底,那也没几天了,看来她们还是赶上送渣爹最后一程。
大家在马车上就换了孝服,承愉和承悦对这身白色的新衣似乎很不喜欢,尤其是那白帽子,戴上去没半刻钟,两胖爪子就给扯下来。戴上又扯,气的林兰捉过两胖爪子,每人敲了一下。他们这才消停,知道这帽子再扯下来是要挨揍的。
路上,林兰问明栋渣爹的死因,明栋支支吾吾的不肯说,林兰就晓得这其中定有猫腻,难以启齿吧!
忍着好奇心,坐马车行了大半日,才进了处州城,处州城跟丰安县差不多大,坐马车的话不消半个时辰也就走遍全城了。
马车在李家大宅停下。林兰等人一一下了马车,只见大门口还挂着白灯笼,明栋去跟门房说了声,门房就跑了进去,明栋领着众人往里走,到了二门。一个圆脸,长相朴实的妇人迎上来给林兰和丁若妍屈膝一礼:“红玉给三堂嫂和四堂嫂请安了。”
明栋介绍道:“这是我家媳妇,让她领两位堂嫂先去歇下。”
里面又跑出几个半大的孩子,瞪着大眼睛好奇的看着她们。身后还跟了两位素衣的妇人。
“哟,是明则媳妇和明允媳妇到了,巧哥,容哥,连儿,还不快给堂婶娘行礼。”一个颧骨高高的妇人催促道。
红玉连忙介绍:“这位是大堂嫂苏氏,这位是二堂嫂吴氏。”
原来是大伯父家的两位媳妇,林兰和丁若妍笑微微的给她们行了礼。
“快别多礼了,走了这么远的路,一定累了吧!你们的住处我都安排好了,虽然比不得京城里舒适,你们且将就一下,来,我带你们进去。”苏氏很热络的拍拍手要去抱承悦,承悦乌溜溜的大眼睛,戒备的看了她一会儿,扭头趴在如意的肩膀上,意思就是不要你抱。忘了说,这小家伙喜欢漂亮的妹子。
林兰讪讪笑道:“孩子认生呢!”
苏氏也笑:“小孩子都这样。”
“娘,您不是说堂婶婶来了会给我们带礼物的吗?”一个孩子摇着苏氏的手,眼巴巴的看着林兰等人。
苏氏面上一窘,低声斥道:“哄你玩的,你也信。”
孩子不依:“您不是说京城里的堂叔当大官,很有钱的吗?”
苏氏一个巴掌拍过去,起手重,落手轻,训斥道:“哪有人见面就讨礼物的?还不快滚。”
孩子哇的哭了起来,委屈的不行。
林兰心里鄙夷,大伯父大伯母贪财,连他们的媳妇都是如此,丁若妍忙上前劝道:“童言无忌,堂嫂何必苛责。”说着又去摸那孩子的头,柔声道:“堂婶这次来的匆忙,回头,堂婶把礼物给你们补上。”
一听有礼物,孩子立马就不哭了,昂着头问丁若妍:“什么礼物,是小金马吗?我属马。”
顿时另外两个孩子也凑上来。
“我属猴……”
“我属猪……”
呵,口气不小啊!开口就要金马金猴金猪,都是大人教的吧!林兰心里暗暗摇头,看来,大伯父一家没个有出息的。
丁若妍怔了一下,不自然的笑道:“好,大家都有。”
等安定下来,林兰和丁若妍已经很累,几个孩子也都乏了,丁若妍抱了承宣先回自己屋里歇息,苏氏和吴氏还赖在林兰房里不肯走,一个劲的跟林兰套近乎,那几个半大的孩子因为得了丁若妍的允诺,兴奋不已,在屋子里跑来跑去,大呼大叫。林兰看看承愉已经趴在锦绣的肩头睡着了,承悦也是耷拉着脑袋,进入半梦半醒的状态,林兰暗叹了口气,几次暗示,可她们都好像听不明白,弄的林兰很郁闷。
红玉的差事被苏氏接替后就走了,这会儿搬来了一张小床,说:“这是明栋新打的小床,还没用过,这棉被和褥子也是新做的,里头塞了云丝,晒了几个日头,又轻又暖,给两个孩子用,希望堂嫂不要嫌弃才好。”
林兰笑道:“难为你想的周到,我欢喜的很,怎会嫌弃,如意,锦绣,两位小少爷都困了,你们带他们下去歇着吧!”
红玉腼腆笑道:“两位堂哥去看坟地了,兴许还得过个把时辰才能回来。两位堂嫂走了一路,也累了吧!红玉就不打搅了,你们先歇会儿。”
红玉很知趣的行礼告辞。苏氏一脸悻悻,瞪着红玉的背影,嘴里不知道嘀咕什么,等林兰回过头来,她已是换了张笑脸,说:“那你们就先歇会儿,晚些再过来瞧你们。”苏氏说着,和吴氏招呼几个孩子告辞,一个不肯走的,被吴氏提了耳朵拎出去。
林兰长出了一口气,终于耳根清净了。
林兰陪两包子迷迷糊糊的睡着,感觉到有人替她掖了掖背角,林兰睁开眼,见是明允坐在床头,笑眯眯的看着她。
“明允,你回来啦……”林兰小心翼翼的坐起来,不忘给孩子盖好棉被。
“你再躺会儿吧!这一路辛苦你了。”李明允柔声道。
“我还好,就是大嫂有点晕船,不过慢慢就适应了。”林兰伸手摸摸他略显消瘦的脸颊,心疼道:“这阵子是不是很忙?看你都廋了。”
李明允微然道:“还好,有明栋和明柱两兄弟帮忙,我和大哥不过是跟着跑跑腿。孩子们还乖吗?”
林兰扭头怜爱的看着两包子睡的香喷喷的,嘴角不自觉的就翘了起来,说:“乖,乖的很呢!越来越无法无天了。”
李明允轻哂道:“淘的孩子才聪明呢!”
林兰笑嗔着:“你呀!孩子都是被你惯坏了。”
李明允好看的眉毛一挑,说:“我可不想做个一本正经不苟言笑的严父。”
林兰笑了笑,话归正题:“对了,父亲怎么好端端的就……”
说到这个,李明允面上的神情不自然起来,叹了口气:“这事真有些难以启齿,如今也只大伯父和三叔父还有几位堂兄弟知道此事,外头都不敢说,父亲看上了一个佃户家的闺女,花了五十两银子把人弄回家,父亲那啥……你是知道的,估计是把人吓着了,那女的就要逃,父亲就追,一不小绊了一跤,头磕到了门槛,就……下人发现父亲的时候,他衣衫不整,那女的吓的缩在角落里话都不会说了。大伯父要把那女的送官,是三叔父给拦住了,说这事要是宣扬出去,丢脸的就不止是父亲了,还好,那女也明白父亲是因她之故才出了意外,若是送官的话,她也没活路,因此这事就给瞒了下来。”
林兰惊愕不已,渣爹都不能人道了,还想着祸害人家闺女,真是为老不尊。
☆、第三百四十二章 岁月静好(大结局)
孝是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尤其是古人,最重孝道,父亡,子需守孝三年。
然而李敬贤的后事刚办妥,朝廷的夺情旨意就到了,不是给李明则的,而是给李明允的。
彼时,林兰和丁若妍正忙着布置新的宅院,一处简简单单半旧的二进小院子,她们两都对大伯父一家很不耐烦,反正明则兄弟两要在这里丁忧三年,索性搬出来住,图个耳根清净。
四人坐在一起商量。
李明则先开口:“既然皇上有旨,二弟还是回京吧!这里有我守着就行了。”
丁若妍虽然舍不得林兰走,但事关明允的前程,明允是户部尚书,身居要职,若真丁忧三年,朝廷不可能让尚书之位空缺这么久,到时候,官职被人顶了,再回去,谁知道是怎么个情形。而且,有明允在朝中,明则孝期满后,要重回仕途,也容易些。便劝道:“是啊!有我们在这边就行了。”
李明允看林兰的意思。林兰原是无所谓,明允在哪她就在哪,只是,她总觉得这是明允脱离官场的好机会。位高权重,固然是荣耀,但朝廷局势瞬息万变,太子一党和秦家虽已经倒台,几位亲王表面上虽然恭顺,但暗地里小动作还是有的,靖伯侯得到消息,被贬去庐州的三皇子,已经在暗中联络各路人马,更有小道消息,说三皇子手中有太上皇的密旨……诸多不安的因素,暗潮涌动,所以。还是趁早弃官不做,远离是非之地的好。就算是她自私好了,她只求一家人能平安和乐。
“皇上要为你夺情,是皇上对你的器重。然百善孝为先,身为人子,不能不报父母生养之恩。”林兰目含期待的说。只是不知明允能否理解她的心思。
李明允微微颔首,转而对大哥说:“不若,你回京去,我留下。”
李明则讶然道:“那怎么行?皇上是要你回去。”
李明允笑了笑:“之前让父亲回老家,京中已经有不少闲言碎语,大哥也是知道的,我若就此回去。只怕,说闲话的人会更多,还是我留下吧!我要重回仕途容易,但大哥那个职位虽然官衔不高,却是要职。升迁也容易,若是就此失去,很是可惜,咱们兄弟两,一个在此尽孝,一个在京尽忠,也算是两全了,朝廷的旨意我会想办法。”
“不,要留。咱们一起留。”李明则觉得过意不去,他相信二弟有这个本事,让他回京,但是,二弟回去比他更有前途,他怎能这么自私?
李明允笑着。目色却是凝重:“大哥,树大易招风啊!朝廷此番召我回京,必是有大事,只是前车之鉴,不敢忘啊!”
“前车之鉴?”李明则茫然。
“你忘了陈阁老的事了?”李明允提醒道。
李明则怔了怔才恍然,当年陈阁老任左相期间,母亲离世,朝廷再三夺情,因为当时朝廷正推行新政,离不开陈阁老,但陈阁老毅然拒绝,事后,却证明陈阁老的坚持是对的,新政推行不利,主持新政的右相首当其冲,成了替罪羔羊。二弟是在暗示,二弟此时也处在这样左右为难的境地,若真如此,那还是不要回去的好。
三个月后,李明则带了丁若妍回京。李明允和林兰留在了处州。
按照丁忧的规矩,李明允在丁忧期间不能住在家里,就在坟边搭一简易茅屋,晓苫枕砖,每日里粗茶淡饭。林兰每隔半月就带承愉承悦去看他,送些素食、瓜果。李明允则每日练字,日子虽清苦,倒也悠然。
大伯父家的两个儿媳,先时还隔三差五的来叨扰林兰,被林兰冷脸打发了几次,她们见从林兰这也捞不到什么好处,渐渐的也就不来了,明栋家的媳妇红玉也常来,时不时的送些时令蔬,带了她家的承义跟承愉和承悦玩,林兰看她为人敦厚善良,承义也是憨憨的可爱,倒是喜欢。
林兰远在处州,京城的生意有莫子游打理,东阿那边有大师兄打理,倒是无忧,她只管收银子就是了。先来无事,她就在城里盘了个铺面,开了间医官,不出一年,已是处州城有名的大夫。
天气渐热,又是一年初夏,承愉承悦已经四岁了。承愉长的越发像李明允,连性子也像,沉静,喜欢,一个四岁的娃,已经学完了《幼学琼林》和《论语》,能吟诗会作画,在处州城颇有才名,人都说,此子有状元之才,将来必定青出于蓝胜于蓝。而承悦就要顽皮许多,上树掏鸟,下河摸鱼,偶尔还跟人打架,看他整天淘气,却识得娘亲药铺里的所有药材,知道每一味药材的药性,林兰很是激动,直叹上苍公道,两个娃,一个随爹,一个随娘,便有心要将承悦培养成一代名医,常常捉了他背药方,看医书,可这小子屁股抹油,两下就坐不住,你一个不留神,没看住,便又逃出去玩了,让林兰很是惆怅,培养新一代名医之路,任重而道远啊!
这日,林兰又带了孩子去看明允。
这丁忧的规矩真叫一个不人道,丁忧期间,不得洗澡,不得剃头,不得更衣,倘若真如此过三年,这人该脏成什么样子了?十里闻臭了吧!李明允素来爱洁,当初在涧西后山替他娘守孝期间,也都是干干净净,清清爽爽,所以,澡还是要洗的,衣裳也还是要换的,反正很少出门,附近也没什么人家,别人也不会来管,但头发和胡子么,林兰每次看到李明允捋着挂到胸前的胡子就怨念,她眉清目秀,清俊儒雅的明允啊!平白老了好几岁。
当然,林兰以为,最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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