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卿本佳人-第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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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病。”
  “爷爷……”看着他慈爱的脸,这个世上,没想到还能找到一个不是亲人的亲人,郑瑶有种想哭的冲动,吸了吸气,道:“爷爷全名叫什么?小竹这次一定不再忘记!”
  冥老爱怜地抚了抚她的脸,“爷爷全名叫冥俞,字宗泽。爷爷寿辰是三月十三。爷爷今年七十有三了。”
  “嗯!小竹记下了,以后不管发生什么事,都不会再忘记爷爷了!爷爷……”说完,郑瑶就跪着扑倒在冥俞怀里大哭了起来。冥俞也激动地红了双眼,不停地轻轻拍打着她的背,““乖儿,不哭,一切都好了,咱们以后从头开始,啊。”郑瑶在他的怀里,抽咽着重重地点了点头。

  第十章 瑞王

  “微臣参见陛下!吾皇万岁万万岁!”
  “爱卿平身!其他人等都退下吧。久别重逢,朕要和瑞王好好聊聊!”大殿上的人龙袍一挥,堂下一干人等躬身退下,“遵旨!”
  看着人陆陆续续离开,皇帝从龙椅上起身,走到那瑞王身边,长身而立,“皇弟别来无恙?”
  “有劳皇兄记挂,我很好。”那瑞王恭敬地答道。
  “唔,那就好。”皇帝点了点头,“你随我到御花园走走,我们两兄弟要好好聊聊。”说完,负着手往殿外大步走去。这时皇帝自称的是我,听罢,那瑞王也直起身,“好!”随即追着皇帝的步伐走出了大殿。
  “这么多年来,我招你进殿,你从来都不听,为何今次自个儿跑来了?”皇帝微笑着看向瑞王,又仰了仰身,“莫不是,有什么事有求于我?”
  “看皇兄你说的,好像臣弟回家一趟就一定有什么目的一样。”那瑞王脸上一红,讷讷地说道。
  “哈哈哈,老三,这么多年来,你还是一点儿都没变啊,说个谎,脸照样红得跟猴子屁股似的。说吧,发生什么事了?”皇帝今儿个好像很是开心。
  “是,皇兄。”瑞王微微一顿,沉声说道:“前些日子,南山流寇袭击了紫竹山下一村子,杀光了全村的男子,还劫掠财物。这带头杀人劫物的人叫雷鸣,武功不像一般的劫匪。”
  “哦?有这等事?”
  “是的,当时,我与这劫匪交过手,他的武功路术好像出自唐门。”
  朝国先皇有四个儿子,没有女儿。其中,任轶和任轩同是嫔妃若妃一胞所出。任轩生性恬淡,性子像极若妃,任轶性格内敛,做事沉稳老练,像极先皇。皇后之子任轼年少夭折,只余下若妃两个儿子和另一嫔妃苏妃之子任轸。任轸生性阴狠,为人残暴不仁,先帝视其无教后,立任轶为太子。任轸对先皇这一决定十分不满,认为太子驾薨,理应由他这个老二继成大统,奈何越过他反立老三为太子,故太子荣登大典之时,称病不来恭贺。任奸自小就不喜欢朝堂纷争,在先皇立下诏书,自立任轶为太子时,任轩就跟他哥哥讲,我不喜欢这里,我要到山野民间,学那闲云野鹤,自由自在。当哥哥荣登大典,需要为弟时,为弟必尽全力辅助哥哥。也是由于任轩毫无野心,才躲过了任轸残害。任轶登基,由于奸臣干政,奈何不得任轸,才拖到今天这个局面。
  今天的任轩,头顶紫金金冠,身着紫色锦袍,紫金色的滚边,胸口绣着紫色四爪金龙,把他的身板儿衬托得越发英俊了,真是一表的人才啊,只是他的脸上,现在却是一抹淡然,外加一抹忧愁,原本瘦削的脸,现在更清减了。
  “唐门?唐门不是暗器世家吗?他用的什么暗器?”任轶略一沉吟,问道。
  “他没有用暗器,怪就怪在这里,他好像是在刻意隐藏自己的实力,但从他的剑式看来,武功出自唐门,没有错。而且……”任轩说到这里,四下看了看,低声在任轶耳边说道,“我发现最近陆丞相与唐门走得很近。据探子回报,陆丞相的别院,经常有江湖人士出没。”
  任轶紧紧地蹙起眉头,“朕身边现在可以信任的太少了,这件事还是交给你吧,密切注意他的动向。这陆怀安别以为朕年纪轻,就可以左右朝政,朕迟早要把他严办了!”咬紧牙,握紧的拳头咯咯作响,抬起与任轩那张极为相似的脸,眼中坚毅的神情定定地望着面前的弟弟。
  “臣遵旨。臣还有一事禀报。”任轩低下头,躬身说道。
  “还有事?”任轶挑了挑眉,松开拳头,“说吧。”
  “皇上可还记得问忠问将军?”任轩抬头看着任轶。
  “问忠?不是被先皇逐出京城客死他乡了吗?怎么又提起他了?”任轶皱着眉头,有点不悦。
  “皇上请息怒!”任轩不紧不慢地说道:“问忠其实是前朝忠臣,据臣调查,是为陆怀安所害,先皇之所以驱逐他,而没有杀了他,是想让陛下在用人之际招回以备己用啊。”
  “唉,朕何偿不知先皇的一片苦心?只是问将军已客死他乡,朕又如何招为己用啊。”长长地叹了口气,任轶的语气有点无可奈何。
  “皇上不必忧心,据臣所知,这问忠有一子,名叫问星,传承父志,自幼习得一身好武艺,也不失为一名虎将。臣去年在南山山麓遇见他,还试探过他。见他有心报效朝廷,并视陆怀安为死敌。皇上,这用人之际,此等忠心不二的人选实再是可遇不可求啊。”任轩一脸忧思地望着眼前这个只比自己出生早一刻钟的哥哥,虽然年纪轻轻,可双鬓已隐现银丝。这朝堂的局势,他比任何人都更清楚,自己的哥哥承受着多么大的压力,在苦苦支撑着。前些年,他这位哥哥一直想招他入宫摄政,但他也有他的想法,如果那么早入宫,势必很多事情都不方便做了。
  “那你说说,这个问星,朕该如何用他?明招是不行的,现在陆怀安那老小子还盯着朕呢,朕一有什么异动,他都知道。连朕一天上几趟茅厕他都知道。朕这个皇帝也做得太窝囊了些。”
  “皇上可下一道密旨给微臣,微臣前去招安问星,但不给他一官半职,让他牵制江湖门派,好给陆怀安一个意外。允诺他事成之后不但为其父正名,还可以让他封候拜将。我看那陆怀安估计不知道问星是谁,他安排了雷鸣去问星那里,想必是想拉拢他。或者我们不如来个将计就计!如此如此,这般这般……”嘿嘿,其实偶们滴任轩也不是那么奸诈哈,只是为身份所逼,身不由已啊!
  “此计甚好!我立即拟旨,交予你!”任轶觉得今天任轩回来得可真是时候,有此臣弟,何愁大事不成?当下热血沸腾,就要转身前往御书房。
  “皇兄!”任轩急忙拖住任轶。“臣弟还有一请求!”
  “我说你这人,怎么婆婆妈妈的,有什么事儿一次说完嘛!”任轶觉得今天的任轩有点不对劲,哪里不对劲,又说不上来,不由得又好气又好笑。
  “臣弟想借皇兄金燕子一用。”任轩低下头,不敢看任轶。这所谓金燕子,是指专门为皇上收集别人不可能收集到的情报的情报人员,只效忠皇帝,而且只有历代皇帝继位,金燕子才自动出现让其知道。但是,金燕子只有两只,每只只能使用一次。任轩居然知道金燕子的存在,当然是因为他哥俩的确感情很深,加之任轩确实没有对皇位有窥视之心,任轶也对他极为信任,故而才告知他的。
  “金燕子总共才两只,你借一只有何用?”任轶当然不会怀疑任轩用金燕子对付他,只是觉得这位弟弟居然为了什么事要动用金燕子,实在是匪夷所思。
  “臣弟一位朋友前些日子在臣弟竹舍莫名失踪,当时臣弟也在竹舍,却没有感知到情况。而且事后臣弟托多方面人士查探,均没有查到任何消息,也没有听到任何关于我那朋友的信息,臣弟以为事出蹊跷,故想借金燕子一用。”
  “你这朋友是什么身份?”任轶沉思了一会儿,问道。
  “是小楼暗夜组织一成员。”任轩如实的回答。
  “小楼……”任轶微眯上双眼,“这小楼已沉寂很多年了,怎么,又重现江湖了?”
  “这……臣弟不知。”
  “老三,你有没有想过,你这位朋友其实是自己回小楼了呢?”
  “不可能,皇兄!”任轩斩钉截铁地说道,“她当时身上受了伤,而且以她现在的武功,想在我没有察觉下就离开,是不可能的。”还有就是她自己好像忘记自己以前的事了,这句话任轩没有说出来。
  “那,还有一种可能,就是小楼的人把他接走了呢?”任轶分析到。
  “这……臣弟到是没有想到。”任轩有些气馁,那晚暗夜罗刹令的出现,想必依小楼的实力,那么快就知道了郑瑶的所在,也不无可能。
  “老三,你这朋友是个女人吧!”任轶笑得有点那个啥。
  任轩脸一红,低下眼睑,没有说话。
  “所谓关心则乱啊,老三,看来,你也有今天啊,哈哈哈……”任轶有点开心,自己这个曾经无欲无求的弟弟开窍了,“关于你朋友的事,最好从小楼方面查起。这样吧,金燕子给你一只,但要用在刀刃上。小楼这么多年沉寂,也该有动作了,我不希望树这么个敌人。若能为我所用,那就更好了!”
  “皇兄,臣弟一定揭尽全力!”任轩俊朗的脸上露出坚定的神情。

  第十一章 花落知多少

  一阵悠扬的笛声,从竹林一端传来,凄凄哀哀,若泣若诉,像情人哭断了肠,像亲人熬白了发。一个愣忡,她刺破了手。鲜艳的血,染上了白绢,慢慢散开,如白雪上面盛开的一朵红梅。
  “呀,姑娘!”小青正陪着郑瑶练习她已生疏的刺绣,看到这一幕,惊叫了起来。
  “没事儿,是我自己不留神。”郑瑶把手指放入口中吸吮。呆呆地听着那笛声。
  当然,并非是她生疏,而是前世的她并不会刺绣,而现在的她,大家都以为是因为失心症,所以对以前的技能都忘记了。爷爷还是耐心地从头开始教她习武,并找到曾经教她琴棋书画刺绣女红的老师为她练习。或许是她学习得快,也或许是她真接管了小竹的全部技能,在回到小楼的这些日子里,她的练习成效相当显著。短短两个月,与小楼即将要编进组织的人已可打成平手,而奇门遁甲之术比过去还有过之而无不及,她摆出的阵法,有时尊上进去,还要半天才能出得来。琴棋书画刺绣女红就别提了,这些基本上都掌握得差不多了,再加上二十一世纪的千年文化积累,当然也是比过去有过之而无不及咯。爷爷见了,笑花了脸,说:“我这孙女,果然知长进!”
  这里说一下小楼的组织情况。小楼分四个组织,第一个是财富组,顾名思义,就是创造财富的,是经商的。小楼要养这么一大票人,没有钱怎么行,光是有钱还不行,还要钱生钱才行。所小楼的生意遍天下,到处都是,什么行业的都有。第二个是仁和组,专门负责为小楼收罗罕见的人才,或是收留有潜质的孤儿并且加以训练。就连我身边的小青,也是一个武功好手。第三个是能匠组,专门为小楼制作各式各样的物品,大到房屋马车,小到衣衫被褥,外到武器暗器,内到竹筷锁匙,无一不是精良制作。一个是暗夜组,传门负责情报和承接刺杀任务。但小楼始终遵从祖训,不得与皇室为敌,不得干摄朝政。所以小楼也可以算是一个小小的国家,或者说,是朝国的一个寄生小国,虽然如果朝国倒闭了,小楼也不至于倒闭,但这种存在形式到有点像是寄生。
  “小青,今日我不想再绣了,我出去走走,你把这儿收拾一下,去休息吧。”郑瑶站起身,也不等小青回答,就这样呆呆地走出了门,寻着笛声走去。
  这笛声让她入魔,听得人心酸断肠。穿过竹林,她进入一片梅林,时值冬季,腊梅已悄然绽放,散发出幽幽的清香,泌人心脾,和着这哀伤的笛声,令人心碎的感觉居然无处可逃。
  悄悄地站定,行行清泪轻轻飘落,听着这笛声,她想起了爸爸,想起了妈妈,想起了哥哥嫂嫂,想起了蔡元明,也想起了任轩……时光在眼前虚无地交错,她的情绪变得很混乱……望着梅林深处那抹灰白色的背影,原来,这世上还有跟她一样寂寞的人儿。伤心已不能自已,她咬着唇踉跄着后退了一步,扶上梅树。
  笛声嘎然而止。
  那灰白色的身影转过身来,见到她,有点讶异,“竹姑娘……”随即发现她满面泪痕,有点失神,“你……”
  郑瑶有点慌乱地用衣袖擦了擦脸上的泪水,深吸了一口气,定了定心神,微微笑道,“冷大夫,我是被你的笛声吸引过来的。”
  冷漠愣了愣,向她走来,在她面前站定,有些欠然道,“打扰到姑娘了,冷某惭愧。”
  “不,没有,是我打扰到冷大夫想心事了。”她叹息着说道,说完,定定地望着他出神。他的眼神是那样的忧伤,眉宇间,浓得化不开的哀愁,清瘦的脸庞把这种伤感衬托得更加明显。你也很寂寞吧,那种来自内心的寂寞,就像一块磁石,附在心上,挥之不去,弃而不舍。明明渴望着蓝天,却又眷恋土地的温柔,明明想忘记,却偏偏又要想起。
  就像被什么牵引着,她上前一步,用迷惑的眼神望进他的眼里,抬手向他的眉间抚去,喃喃自语,“为什么这么忧郁?为什么这么哀伤?为什么这么心事重重?是不是你不小心失去了什么?或者是不是你心里的那枝花凋落了?”
  冷漠失神地望进她的眼里,久久地。轻轻握住她为他抚眉的手,放到唇边烙下一吻,她的心一颤,身体已落进一个冷清的怀抱。呵,就连他的怀里,也是这样冷冷的。被他放在唇上的手迟迟没有收回,当手背传来湿湿的感觉时,她才蓦然惊醒,抬头望向他,他的双眼紧闭着,又有一滴眼泪从眼角溢出,挂在他长长的睫毛上,巍巍颤颤,就要滴落。
  为他拭去这滴快要落下的泪珠,她挣脱出了他的怀抱,转身就要离去。
  “为什么?为什么你能听见了……”沙哑的喉,在这里哽咽,他再也说不出话来。
  郑瑶知道他想说的是为什么她能听见他的心声,但她却不知道该怎么回答他,站在这里走也不是,不走也不是。
  “姑娘,出来这么久了,也不怕着凉!”小青埋怨的声音在林边响起,“都已浓冬了,姑娘要是病了,冥老又该说我的不是了。”一边说着一边小跑过来为她搭上披肩。“呀,冷大夫也在呀,今年的腊梅可开得真好!好香啊!”小青一边说着一边拉过树枝闻起花香来,一点儿没有发现她和冷漠之间怪异的气氛。
  冷漠恢复了冷冷的神情,没有回答小青随意的问话。
  她突然想起了白居易在《长恨歌》里有这么一段诗,于是情不自禁地念了出来:
  鸳鸯瓦冷霜华重,
  翡翠衾寒谁与共?
  悠悠生死别经年,
  魂魄不曾来入梦。
  虽然这段诗是写唐皇怀念已逝杨贵妃的深情,可这也是一种离别的爱,生死恋的痴,问世间情为何物,直叫人生死相许。冷漠,你怀念的人,就是死了,也是幸福的吧,而她呢?
  长吁出一口气,头也不回的她迈步向自己的竹院走去,把冷漠一个人丢在了梅园。
  “唉姑娘,等等我……”小青小跑着跟上我。
  冷漠,就是梅园的主人,他,就是四君子中的梅。
  冷漠痴痴地望着郑瑶离去的背影,喃喃地念着她刚才道出的诗句。
  你为什么会变成这样?以前的你,也如我一样冷若冰霜,为何失踪短短三个月,你却变得如果多愁哀伤?你到底经历了什么?是不是你也如我一样,终于体会到了求而不得的哀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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