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误惹相府四小姐-第7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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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的剑戟铁骑就可以完整保护,夷狄蛮族任何人都近不了他的身,却偏偏无法保护一个柔弱的小女子。
关心则乱,越是偏爱,便越是无力。
好,楚离闭上眼睛点点头,“小乔就交给外公了。要找她的人很多,请外公好好地……保护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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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日,楚皇设祭坛,亲自祭天送楚离与北征军出发。
楚离一身银白战袍端坐骏马之上,眉宇间一派冷然,紫色的瞳眸完全看不出情绪,无悲无喜,可是他这样的表情却给了楚都百姓十足的信心,大明均也个个士气高昂。
没错,就是这样淡漠的神情,七年间,楚离从一个稚嫩的少年成长为大楚战无不胜的神话,只有他脸上的神情从来没有变。有他在,边疆便是安全的,楚都的百姓便可以放下心来。
他的存在,是一种必胜信念的支撑。在每次出征和归来时这样的信念在楚都百姓的心中就越发的高涨了。
队伍祭过了天,拜别了楚皇,便缓缓朝城外出发了。百姓夹道观望着,脸上带着近乎虔诚的信仰。
然而,并非所有围观的人都是高兴与激动的。
男子一身棕色锦袍,坐在高楼之上,透过打开的窗子朝下俯视,楚离的银白铠甲恰恰从视野里走过。男子手中握着酒杯,眼神愤恨,费了这么多的心肌,终究还是无法阻止楚离的北征,难道北齐永远只能成为楚国的手下败将,永无翻身之日?那么大哥的志愿要到何时才能实现?
楚离的手指上套着一枚碧绿的戒指,十分醒目,男子看着看着,心里却无端苦涩起来。这“碧璃之眼”,曾经握在一个少女的手心里,她的脸用桐油涂得很黑,身上穿着宽大的灰白公子袍,怀里抱着一只雪白的小狐狸。临出门却撞上了他,抬头望过来,一双小鹿般黑亮的眼睛不染杂质,一眼就能望见低端。相处三个月,他的心思百变,屡屡想要从她身上得到什么,可是他的眼睛却始终真诚清澈。
换做从前,他会嘲弄这真诚是商场中最愚蠢、是商人最要不得的东西,可实现自,那双眼睛却每每让他从睡梦中惊醒,无端吓出一身冷汗。
难道,这就是所谓的,夜路走多了,终于撞见了吗?祁宣头疼万分,就连平日里最爱的酒,此时也无法平息心中的波涛汹涌了。
虽然是后妃,但是顾姳烟作为大楚第一女将,也在送行的队伍之中。盔甲战袍让她热血沸腾,尤其是看到楚离的那一身银白铠甲,她便会想起十二岁时的自己……
人们都说,少女情怀总是诗,少女的心思是柔软的
、缠绵的。而她的少女情怀却从一匹战马,一身战袍,一个少年开始,只为了那一眼的惊艳,她把本应绣花执扇的手硬是磨练成了可以持剑握弓的坚韧。本以为一切都已经水到渠成之时,那个梦中一身白铠甲的少年却告诉她,他要的,不是她。
他宁愿要一个傻子,也不愿要她!他宁愿娶一个她根本瞧不上眼的女人,也不愿意娶她!
如果,这都不足以让她恨,那么,她的心便不是肉长成的!
队伍慢慢前行,楚离的战马渐渐远去,顾姳烟突然有些后悔——就这样不顾爷爷的反对坚决地嫁给楚萧,到底是对还是错?因为已经嫁做人妇,她从此便失去了上阵杀敌的机会,就连请缨与楚离一同北征也于理不合。
大嫂的身份是永远的没错,可是他的失算在于,忘记了楚离并不会一直呆在楚都,七年来,他生活的大半时间是在军营战场马背上!
顾姳烟垂下眼睑,凤目黯淡下去,号角声起,城门大开,她又抬起头望过去,那一身银白铠甲,越行越远了。
手在袖中握紧,顾姳烟心道,没关系,楚离,你总会回来的,我相信你会回来的,不论那北征多么艰险,不论太子党会给予你多少阻碍,我一定会让你安全回来的!除了我,谁也别想动你分毫!
凤目重新有了光彩,顾姳烟唇角带笑,真的没关系,等你回来的时候,我一定已经找到了那个小丫头,就算翻遍了天涯海角,也一定会找到她!
* * *
楚离一走,楚都暗中的势力对峙暂时停歇了,因为对手已经离去,不必要再剑拔弩张。可是,出城的禁令仍旧没有解除。
本来王子皇孙去楚皇哪里请示出城也并非什么难事,只要有正当的理由,也不至于犯下什么谋反的大罪。然而,楚慕却不能。他若出城,必定只能去往封地云城,若踏入其他地界,就不能自圆其说了。
满世界没有方向没有指示地去找一个并没有明显特征的小人儿,就算暗夜的侦查能力是天下无敌的,这一项任务也十分浩大。如果是朝廷的告示还好些,可以满州满城地四处张贴,百姓见了也能提供线索,偏偏他要找的,还是这世上本来就已经不存在的人,一来,要找到她,二来,还得保证她的自由与安全。
楚慕已经被折腾地头疼不已。
三个月过去,楚离的大军已经到了北方的瀚海城,隔着一道柔兰山脉与乌兰过相望。
半年过去,楚离与乌兰过对阵,因为乌兰过凭借着地势之险防守,让大楚军损失惨重,急报传来,楚皇大怒。
一年过去,楚离打败乌兰过,但是乌兰残部仍不死心,负隅顽抗,大明军继续北进。
一年半过去,太子侧妃赏心诞下一女,取名萧月。
两年过去,楚离彻底肃清乌兰势力,将乌兰过并未大楚国土之中,震慑四方。楚皇龙颜大悦,楚离尚未归朝,便颁布圣旨,重新封离亲王,离王府修葺一新。
楚离班师回朝途中,恰遇黑曜山寇盗盛行,几乎成灾,故而请旨平寇。楚皇准。
两年半过去,黑曜山盗贼平,百姓盛赞离亲王功德,建庙以供。楚离本该如期归朝,然楚皇颁下圣旨,命其镇守黑曜山一年,以威慑北方边镇意图谋反的势力,以儆效尤。
三年过去,凌相的二女儿、三女儿同时嫁给了楚都有名的富商之子孟玖,婚礼的铺张奢华让楚都百姓大大开了眼界,而孟玖的齐人之福也让众人艳羡不已。
大女婿的得胜,二女婿的阔绰,让凌相一时之间十分长脸,而且,再也没有人提起曾经那个让他丢尽颜面的痴傻四女,仿佛她根本从来不曾存在过。人人都懂得迎高踩低,哪里会故意去讨没趣呢?
如果忘记已经是大势所趋,那么还记得的人变成了一种自我折磨的罪过。
渐渐的,楚慕心里的希望随着时间一点一点熄灭下去——那个被忘记的女孩子,怕是已经……不在这世上了吧?
可是,他还没有忘记啊!不仅没有忘,与她的点点滴滴竟随着时间越发地清晰起来。如果此生他还有长长久久的岁月要走,又该拿什么来自救呢?
一直呆在楚都,等同于公开的禁足。一直还是花天酒地,可是喝下去的酒却变得越来越苦,头痛一天比一天要重。一直在听别人的故事,冷眼旁观。一直有人在暗中观察他。可是三年的时间啊,那些人就算本来还有些许怀疑,也被这漫长时间里他的不动声色给骗过去了,渐渐也没人管他做什么、不做什么了。
没有朋友,无事可做,连对手都彻底无视他,这样的人生,就如同喝下去的酒,早已经寡淡无味。
楚离还没有回来,他们之间打的赌他也胜不了,突然不想再继续呆在楚都,恰恰这么巧,从云城来了一封喜帖,打开一看,竟是云廷要成亲了。
呵,云廷居然都要成亲了。他这才想起,原来时间竟已经过了三年,而他三年里半步都不曾离开楚都,也不曾回去看母亲一眼。
于是,请旨出城。
……三年前的分界线……
南方近海的边陲小城,云城。
马上就是新年了,因此安静的小城也渐渐热闹了起来。清净的街道上,孩子们在调皮蛋玩着爆竹,孩子大抵都是喜欢玩火和玩水的,在他们的眼里,不论水火都很神奇。
只见大一点的男孩子手中拿着火折子,笑嘻嘻地弯下腰,点燃爆竹的引线,再飞快的跑开。小小的女孩子身穿大红的棉袄,梳着两个羊角小辫,早就已经吓得紧紧捂上了耳朵、闭上了眼睛,她不敢看,也怕那“砰砰”的声响,可是她喜欢那爆竹的神奇,尤其是晚上,炸开的一瞬间会有一道美丽的光亮闪出来,很漂亮。
“砰砰——”爆竹炸了,孩子们高兴地拍手,如此三番玩得不亦乐乎。
穿着大红棉袄的小女孩突然眨了眨眼睛,短短的小腿直直地朝着巷口的白玉槐树跑过来。云城四季皆春,这里的白玉槐花从来不会凋零。其实就好像是四季常青的松柏一样,白玉槐花每一朵花的花期都会交替,此开彼落,看起来就像从不凋零似的。
“姐姐,你也要和我们一起玩吗?”小女孩停下来,奶声奶气地问道。
白玉槐树下有一块大石,上面坐着一个身穿浅绿色衣衫的少女,她的容貌极美丽,显得有些呆滞。她已经盯着那些孩子看了许久,一眨不眨地看着。
听见小女孩的询问,少女没有说话,只是微微一笑,轻轻摇了摇头。
“哦,我还以为姐姐也喜欢玩爆竹呢。姐姐,你看,那个个子最高的叫周遇,他最坏了,哼,总是喜欢把爆竹扔到我的旁边来吓唬我。他要是过来了,你就跑,要不然会被炸到的。炸到了会很疼的。”小女孩眨了眨眼睛,一本正经地叮嘱道。
少女一笑,轻轻点点头。
“那好,姐姐,我走了哦!”小女孩笑容明朗,又跑开了。
树下便又只剩下那少女一个人。
远处高高的城楼上站着两个人影,灰衣的小厮道,“城主,您看看,她又坐在那里了。第十天了。别人问什么,她只是笑,也不说话,脑子果然不大好。”
蓝色锦袍的男子轻轻咳嗽了几声,蹙眉道:“元宝,你也好不到哪里去,问你是在哪里带来的她,你又不知道。问你她是谁,你还是不知道。”
元宝尴尬地一扯嘴角,扭开头去,眼睛望天,伸手擦了擦城墙,忽然道“哎呀,城主,小的突然想起来府里的那些马还没有喂呢,小的要回去了!”
说着赶忙下了楼。
着蓝色锦袍的男子无奈地摇了摇头,眼睛重新看向远处树下的少女,叹了口气,元宝突然带回来这么一个来历不明的女孩子,快要过节了,也不知道该怎么把她送回家去。
****
醒来第十天,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在这里,什么都不知道。
当你从睡梦中醒来的时候,周围的一切忽然变得陌生,这还不是最可怕的,可怕的是有一天你醒来时,发现周围没有一个人是认识你的。他们把你围在中间,一直问你:你是谁,你叫什么名字,你的家住在哪里,你的亲人呢,你为什么来了这里,你从前是做什么的,你……
许多许多问题,琐碎又杂乱。
因为你不认识他们,他们也不认识你,所以每一个问题都问的很细。
可是他们人多啊,一人一句,询问都要问上半天,这样还不算奇怪的,当他们的问题问出来时,当他们在等待你的答复时,你却茫然地看着他们,摇头,再摇头,还是摇头,问什么都摇头,于是,后来,轮到众人摇头了,他们口上或者心里在说,哎呀,问了这么久,竟原来是个傻子,问了也是白问,说不通的。
然后,他们各回各家,围观散去,空留你一人坐在冰冷的大石头上,风吹起你的发,身子凉飕飕的,轻轻皱起眉头,心想,其实,我不傻啊,只是这些问题,我是真的答不出罢了。连撒谎都觉得词穷,也完全没有必要——
没有人在乎我的名字,我没有家,没有亲人,不知道为什么来了这里,从前的我一无是处,现在的我……
一片空白。
卷3 解连环第116章 步步蜕变
“元宝,天黑了,去把那位姑娘找回来吧。”
“可是,城主,她是个哑巴,耳朵也不知道好不好,未必能听得懂小的在说什么。”元宝很为难,不肯去。
“元宝,快去!”云廷有些微怒,平日里对待下人太好了,这个元宝,总是喜欢撤娇耍赖的。
“是,城主。”元宝不情不愿地出了门。
到了城中那棵高大的白玉槐树下,那个女孩子果然还坐在那里,云城的天气虽然四季如春,可是夜晚的温度总是比白天要低的,她却坐在那里一动不动。元宝敢断定,这个女孩子确实是有点傻。
他也不知道她能不能听见他说话,于是出口的声音很大很冲:“喂,城主让你跟我回去!快点起来!”
女孩子吓了一跳,从大石头上坐起,转身,往后退,一双乌黑的眼睛警惕地看着他。
元宝受不了她的眼光,没好气道:“干什么?!我从来不打女人的!你怕什么?”
后来,他才发现,不只是他,任何人都无法靠近她三步以内,她对任何人都有防备,像是一只刺猬不分敌我地随时竖起身上的刺。
女孩子还是不说话。
元宝服了,对她一鞠躬:“小姑奶奶,我元宝从来没见过你这样的主子,跟我回去行不行?城主看你可怜,大概要收留你当个侍女,你的命怎么这么好?”
哪里知道,他刚刚说完这句话,那少女的脸色立马变了,看过来的眼神凌厉如刀,元宝吓得往后退了一步,竖起双手交叉挡在胸前:“你……你想怎么样?细胳膊细腿的,你还想打我不成?”
少女没有回答他,转过身,径自朝前方的小巷走去,根本没有要跟他回去的意思。
“喂!你这个小丫头怎么回事啊?!问你家在哪里又不说话,给你地方住你又不肯,真是活见鬼了!我们城主一片好心被当成驴肝肺了!”元宝在她身后大声嚷嚷。
少女个子小小的,也很瘦,看起来不过十二三岁,然而她的腰身挺得很直,听了他的话半步都不曾停顿,一直到了巷口的转角处,一转身,消失不见。
元宝气得跳脚:“没见过这么不识抬举的小丫头!给她饭吃,她不要,给她地方住,她也不肯!到时候饿死了,可不要怪别人!哼!”
转身,元宝骂骂咧咧地往回走,不管怎么说,到底都是他和城主救了她,她居然一点感激和要报答的意思都没有!这个小丫头,果然不是云城的人,怪癖、自私、难相处!
第二日,城中那株白玉楞树下,再不见那个浅绿的身影,来来往往的行人开始的时候还讨论过她的去向,担心过她的安危,可时间一久,也就不再提起了,兴许,是她的家人找到了她,把她带走了吧。
一年后,城中突然有人得了怪病,起初是一个人,后来病人的家属也被传染上,诸多大夫诊断之后也无法找到根治的方子。城主云廷焦急万分,命人速速赶往楚都,寻神医相助。可是云城与楚都相去甚远,即使是快马加鞭来回也得十余日,城中一时间人心惶惶。
就在这时,有一个专门靠卖柴禾为生的农夫说,城西的云城山上住着一位神医,他们一家三口的顽疾就是他治好的。
一时间,城中人生存的希望又被点燃。
云廷派元宝上山去请,人没有请到,都带回来了一张药方,也不管是真是假,城主按照方子抓了药,分派给了百姓,十日后,药到病除,云城瘟疫肃清,自此,云城城主的威望与信誉在百姓中有口皆碑,而那云城山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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