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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园茶香之天价医妃-第9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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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问各条罪行。
  陆金瑶知道后点点头,道:“林总管这速度倒是挺快的。”
  没有了华山派,牧民们便只得同意跟陆金瑶交易买马的事宜。陆金瑶第一次先买了三千匹马,再加上她之前要的牛羊数量,简直是无比的庞大,要等一段时间才能运送过来。
  因此陆金瑶就提议先跟小道士去五台山送信。
  不知为什么,她提出这件事的时候,小道士的脸上显得有些哀伤。
  然而,两个人还是起身去了五台山。
  至于樱桃,在陆金瑶的空间里吃的不亦乐乎,根本不愿意出来。樱桃其实是个妖怪,这明眼人都看得出来。不知空间是个什么设定,除了陆金瑶之外的人类都进不去,妖怪这些倒是没有限制,只要陆金瑶愿意,他们就能进出。
  因此当陆金瑶以美食诱惑的时候,樱桃毫不犹豫的就跟进去,然后就不想走了。
  陆金瑶就觉得,以后自己完全可以转行做个妖怪饲养员。
  闲言少叙,陆金瑶和小道士动身赶往五台山。
  广济寺的方丈法号明示,读过上官风的信之后点点头,对小道士道:“既是如此,那老衲答应便是。只是你在寺庙,还是恢复俗家的身份吧,你师父也是同意了的。”
  陆金瑶听得一愣:什么叫做“你在寺庙里”?小道士这是要留在广济寺?!
  她圆溜溜的眼睛看向了小道士。
  小道士低头沉思了一会儿,随后道:“大师,容我跟她道个别。”
  明示方丈点点头,道:“过一会儿你到我的禅房来。”
  “是。”
  “小道士,这是怎么回事?”明示大师一走,陆金瑶就急急问道。
  “对不起,小兔子,我不能跟你一起回去了,我要留在这里。”小道士低声道。
  “你不是道士么,留在寺庙里算怎么回事啊……”陆金瑶实在是不理解为什么会突然冒出这么一出来,突然她睁大了眼睛,“不对,你早就知道是不是?所以你才会送给我金眼神雕,还把清源他们的老家告诉我。”
  小道士神情低落的点点头,随后从怀里取出冰玉镯子塞到陆金瑶手里:“清源还是跟你在一起比较好。”
  顿了顿,他又补充道:“我留在这里,也是师尊的意思。”
  “……好端端的,为什么一定要留在这里。”陆金瑶接过镯子,戴在手腕上,“在庙上不能吃肉营养还跟不上好不容易长高了万一再缩水了怎么办……”
  她一边嘀咕着,一边拿出许多吃的塞给小道士。
  小道士实在忍不住笑了:“吃这么多会长胖的,到时候你就不认识我了。”
  陆金瑶叹口气,又把云清给放了出来。云清依依不舍的蹭着陆金瑶的腿,摇尾巴跟她告别。
  “小兔子,别伤心,我留在这里,是因为我有一定要完成的事情。我们还会再见面的。”小道士把陆金瑶送出庙外,然后塞给她一个小木雕,形状是一只兔子。
  “看到这个,你就不会忘了我了。”小道士微笑着道。
  “……我怎么觉得有点不对……”陆金瑶接过那只木雕,想了想,把清源从冰玉镯子里唤了出来,把镯子塞给了小道士,低声道,“给你,算是纪念。”
  小道士仔细的收起镯子,放进怀里。
  两个人默默相视了一会儿,还是陆金瑶率先道:“明示大师在等你,你快去吧。”
  小道士摇摇头:“你先走吧,我看着你下山才能放心。”
  “嗯。”陆金瑶回过头去,开始几步走的很慢,然而似乎是怕自己会停止离开的脚步,她咬咬嘴唇,突然飞快的跑了起来。
  小道士望着她的背影,嘴角露出一丝苦笑。
  小兔子,如果可以的话,我也想和你一直在一起,和你一起长大,看遍所有你发明出来的东西,吃遍所有你做的菜。
  但是不行啊,你的步伐太快,已经到达了现在的我无论如何也不能到达的高度。
  你以后一定会走的越来越高,也一定会遇到那些对你心怀不轨的人。那些人身份贵重权势滔天,你对抗他们要耗费无数的心神,浪费无数的时间,不能去做你喜欢的事情。
  所以,我想要保护你。
  我不讨厌做道士,但是做道士是无法保护你的。
  所以,我要留在这里学习武艺。等我武艺大成,融贯兵书战法,我会去北方草原参军,立下战功,拥有一个能够恢复地位的机会。
  所以小兔子,你不要伤心,我们还会再见面的,一定会的。
  陆金瑶的背影消失了很久,小道士才默默的转身进了寺院。
  自此,两个人天各一方,直到多年之后才再次相见。只是那时,两人的身份地位早已非同寻常。
  ------题外话------
  ……今天只有三千字但是……我想说这真的不怪我啊……
  昨天上午上课那就不用说了,下午尼玛停电断网啊,一直到晚上啊,这还不算什么,他居然连手机都没信号和网络啊,他不给我停水我都谢天谢地了啊,在伸手不见五指的宿舍里坐着简直太糟心……
  鉴于我们这坑爹的学校没少干这事(你们看之前不就有天更新迟了么),以后万一有一天我突然不见了,那肯定是又被隔绝了……

  ☆、146、牛羊味美人气高,金瑶新药出人命

  十一月初,天气早已寒冷下来,入冬了。
  这一天,一辆风尘仆仆的马车驶入了潍县,向着陆府直奔而去。
  离家接近三个月的陆金瑶终于回到了故乡。
  这一进县城,她就觉得县城跟她离开的时候有了很大的区别。
  比如,街上人来人往的人变多了,还经常能看见外国人走来走去,街道看起来也繁华得多。
  去时路上,陆金瑶是一路游山玩水过去的,而回来的时候却完全没有心情,除了专门去华山捉来一些飞禽之外,她就一直在日夜兼程的赶路。
  终于耗费了接近一个月,她回到了家乡。
  而经过这一个月的放松,陆金瑶对跟小道士离别的事情也看开了,反正又不是见不到,而且还可以写信,有什么大不了的。
  马车到了陆府门口,老王一看车帘里探出的脑袋是陆金瑶的,大喜,急忙上前来迎接。
  “大小姐可算是回来了,老奴这就去给老夫人、夫人、少爷、小小姐送信去。”
  说着,先把马车迎进院里,老王快步走着去报信。
  陆家下人太少,人手不够,不过陆金瑶也不在乎这些,更是已经有了解决的办法,准备过几天就施行。
  她先让晏衣变回原来的样子,随后从空间里取出一堆土特产、各种纪念品之类的放在地上,让拉车的灵马把马车自己拉回后院。
  办完这一切,陆家人急匆匆的脚步声已经传来。
  “娘的金瑶,你可算回来了……”连素素的声音里透着惊喜和如释重负。
  连素素的声音先到,但却是陆银玲和陆立群两个小家伙先出现在陆金瑶的视线里。
  “姐姐回来了!”
  “姐姐抱!”
  “立群你太重了姐姐抱不动你呢……”陆金瑶本想把小弟抱起来,结果一瞧,几个月不见的陆立群居然长高了一大截,而且还长胖了许多,一张小脸圆圆的,身上透着牛奶的香味。
  陆银玲也长高了许多,只是她习武这么久,身子久透着轻盈,十分灵活。
  两个小家伙围着陆金瑶又蹦又跳,欢喜的大叫着。
  连素素跟云氏随后出现在门口,陆金瑶一看,奶奶和娘都显得十分有活力,尤其是云氏,现在看起来就像是三十上下的人。
  “金瑶,你回来就好啊……”连素素眼角含泪,拉着陆金瑶上看下看,“这一路上你没遇到什么事情吧?”
  陆金瑶本想把捉拿淫贼的事情讲一遍,但是看连素素这样子,怕把娘给吓着,就笑道:“没有,一切都很顺利。”
  云氏也道:“这就好,这就好啊……走,咱们先进去说话。”
  一家人笑着进了屋子,陆金瑶让晏衣和粟昕一起把土特产搬进屋里。
  陆金瑶这次给每个人都带了礼物,吃喝玩乐的都有,又讲了许多游玩时候见到的美景和趣事,一家人团聚在一起,十分的愉快。
  说了一会儿话,陆金瑶问道:“爹爹和大哥呢?”
  云氏一张脸上满是骄傲:“你爹先前建成了一个小水库,现在正在做水渠,打算引水到田里,春天就能进行灌溉。”
  陆金瑶一听,倒抽一口凉气:自家老爹果然不是盖的,自己不过提了一下水库,他就能把引水灌溉都折腾出来。
  “现在你爹是都水清吏司的正七品大使,你大哥秋闱时中了解元,正在准备明年的春闱。”
  陆金瑶睁大了眼睛:“大哥这样聪明,又努力勤奋,肯定能连中三元。”
  云氏和连素素都笑得合不拢嘴,均是道:“若真是那样,奶奶给你封个金嘴乌鸦的大红包。”
  “那我就等着拿红包了……对了,娘,奶奶,咱们抽空去曲阜看看大哥吧。虽然会试重要,但也要适当放松嘛。”陆金瑶道。
  云氏笑了起来:“你个傻妮子哟,春闱在每年的二月,咱这里离京城遥远,明儿早已经去往京城了。他要在那里养精蓄锐,好好准备会试。”
  陆金瑶嘟起嘴:“干嘛这么着急嘛,在外边住又吃不好又睡不好,咱们有灵马跑得快,几天就能到京城……哎呀!奶奶,娘,我在京城有个成衣铺子,让大哥住在那里吧,总比住客栈舒服。”
  她才想起来,自己在京城有个铺子的事情,忘了跟家人说了。
  “金瑶,你何时在京城都有了铺子了?”连素素有些惊讶。
  陆金瑶吐吐舌头:“好久了,一直忘了说。”
  其实她一方面是真忙,忘了说,另一方面,是后来那家店名声太大,她有点不好说出口。再加上一个最重要的原因,就是她设计的很多衣服,都属于传统思想里少儿不宜伤风败俗的,这已经是很有名的事情了。她脸皮虽然厚,但实在没办法跟家人这么说啊。
  这就好像有名的耽美小说作者,肯定不好意思说自己是写耽美的,而且还是十八禁的。
  她眨眨眼睛,小声的说道:“就是,就是那家你们之前也听说过的‘万树繁花’。”
  “……”
  万树繁花,是当下最有名,在上层权贵中最为流行的一个名词。
  这家店的服饰新颖多样,许多设计都大胆奔放,有高贵典雅的,也有清纯剔透的,更有令人看了之后都会面红耳赤的服饰。
  甚至有传言说,后宫有妃子身着万树繁花的一件裙子翩翩起舞,俘获了陛下的心,备受宠爱。
  总之,这家店非常的有名,非常的受欢迎,就连远在江南的富豪们也纷纷去那里购买服饰回家送给家中的女眷。
  果然,云氏和连素素脸上的表情都显得有那么些诡异。
  陆金瑶一看,再说下去简直是太尴尬了,当下慌慌张张站起身来道:“我在那边买到了许多牧民售卖的牛,正好有一道新菜想做给你们吃,我去厨房了。”
  说罢,她几乎是落荒而逃了。
  在厨房里,关起门来,陆金瑶平复了一下心情,随后拿出一袋面粉,一个大面盆,还有一个大案板来。
  她要做的是兰州拉面。
  兰州拉面,又称兰州清汤牛肉面,是甘肃省兰州地区的风味小吃。兰州拉面以“汤镜者清,肉烂者香,面细者精”的独特风味和“一清(汤清)、二白(萝卜白)、三红(辣椒油红)、四绿(香菜、蒜苗绿)、五黄(面条黄亮)”,得到无数的好评被誉为“中华第一面”。
  曾经有人专门作诗夸赞兰州拉面的美味。
  诗云:“兰州拉面天下功,制法来自怀庆府。汤如甘露面似金,一条入口赛神仙。”(清王亶望《兰州牛肉面吟》)
  兰州拉面从选材到和面再到拉面,甚至包括配汤都很重要。
  面粉要新鲜,只有新鲜的高筋质面粉,蛋白质含量高,才能为拉面的制作成功保证。
  而和面是拉面制作的基础,很是关键。其中最重要的是和面的技巧。
  首先和面对水温就有要求,和好的面团温度要始终保持在30℃,因为此时面粉中的蛋白质吸水性最高,而此时面筋的生成率也最高,质量最好,最适宜抻拉。
  其次,和面时还要放入适量的水和灰,因为二者能提高面团中面筋的生成率和质量。讲究“三遍水,三遍灰,九九八十一遍揉”。其中的灰,实际上是碱,却又不是普通的碱,是用戈壁滩所产的蓬草烧制出来的碱性物质,俗称蓬灰,加进面里,不仅使面有了一种特殊的香味,而且拉出来的面条爽滑透黄、筋道有劲。
  只是蓬灰里面含有铅、砷成分并且超标,对身体十分有害,现代社会使用的是拉面剂。
  陆金瑶本来想放弃这一项的,哪知道空间里居然还真有蓬草的存在,简直是大大出乎她的意料之外。
  空间里的东西都是无毒无害的,陆金瑶就用空间里的蓬草制成蓬灰。
  经过蓬草的事情之后,她特意带着清源和晏衣给空间里所有生长的植物、包括那些酱料做了一个清单出来,方便查阅。
  结果,这么一看,空间里除了没有自带动物,其他人世间能找到的植物、作物、花卉水果,基本都在空间里能找到。
  陆金瑶这回是心满意足,嘴都合不拢了。
  她和好面
  陆金瑶把面团放置了三十分钟,随后开始溜条、拉面。
  这本来是需要膀圆力大的小伙子来做的事情,溜条要把大团软面反复捣、揉、抻、摔后,将面团放在面板上,用两手握住条的两端,抬起在案板上用力摔打。
  陆金瑶这么小肯定是做不来。不过,自从有了樱桃,这件事情简直是不能称为难题了。
  要说陆金瑶还担心什么,倒也有一件:她实在担心樱桃用力过猛把案板给弄坏。
  拉面也是很有难度的一件事,需要两臂均匀用力加速向外抻拉,之后还要抻拉,这技术性就更强了。
  好在樱桃虽然懵懂,却十分聪明,在陆金瑶的指点和要求下,很快就从一个初学者达到了老厨师的境界,拉出的面条柔韧绵长,粗细均匀,条细如丝,光滑筋道,且不断裂,不由得让陆金瑶感叹妖怪就是聪明。
  面条在锅里稍煮一下即捞出,柔韧不粘。有句顺口溜形容往锅里下面:“拉面好似一盘线,下到锅里悠悠转,捞到碗里菊花瓣”。
  而在樱桃拉面的同时,陆金瑶已经准备好了一锅浓香四溢的汤汁。
  好面配好汤,这汤更是不能含糊。
  陆金瑶提前指挥着晏衣操刀宰了一头牛,先把牛肉及牛骨头用清水洗净,然后在水里浸泡四小时,之后将牛肉切开,和牛骨头、肥土鸡下入温水锅,等即将要开时撇去浮沫,加入调料,姜皮,盐放入锅里,小火炖4小时即熟,捞出稍凉后切成丁待用。
  这还只是牛肉,牛肝被切成小块之后放入另一锅里煮熟后澄清备用,另外还准备了萝卜、蒜苗、香菜等,全都切好放在一边。萝卜用的是正当季的青萝卜。
  之后,把泡肉的血水倒入煮开的肉汤锅里,待开后撇沫澄清,加入各种调料,再将清澄的牛肝汤倒入水少许,烧开除沫之后,再加入盐、味精、熟萝卜片和撇出的浮油及葱油,之后把面条下锅,面熟后捞起放入碗内,再把将牛肉汤、萝卜还有适量的浮油适量,浇在面条上,一碗香喷喷的兰州拉面就出锅了。
  肉汤清沏鲜美、面条筋柔、入味,营养丰富实惠。
  陆家人都爱吃肉,陆金瑶就放了许多肉进去,已经不能说是肉丁,必须说是肉块。
  这样感觉好像有点跟正宗的相差许多,不过自己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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