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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人物孑孓-第3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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卜哥的魔法书里面只夹了三张书页,一张是有关魔法基础的,一张是初级幻术方面的,最后一张是魔药配方。三张书页中最后那张最贵。
巴米尔用的那口魔法锅更加简单,只有两个铺子有卖这种东西,他在其中的一个铺子留下了地址,只要魔法锅打造好了,卖炉子的人自然会通知。
只有一些用来炼金的材料必须拎在手里,其中有两卷皱巴巴的皮子、一瓶有点像血的药水、几根药草和一袋子植物种籽。
除了买东西,卜哥最终还是忍不住签了一只魔宠,他原本想签一只有着火红羽毛的鸟,但是巴米尔却劝告他说,魔宠里面只要是鸟,大多都有一个共同的缺点,那就是聒噪,如果不是耐性极佳,不怕被烦死的话,最好另做选择。
虽然巴米尔的性情古怪了一些,却不会害他,所以卜哥最终选了一只灰褐色的野兔。说起这只兔子也挺奇怪,这里的活物无论是猫狗还是小鸟,看上去要么是家养的,要么就是样子奇怪的特异生物,只有它居然是一只外表普普通通的野兔。连巴米尔也说不出这家伙的来历。
从来的那面墙出去,那位供职于皇家舰队的哥顿魔法师,果然坐在角落里面,他倒是挺大方,已经叫了一小桶啤酒,酒桶就放在桌子的正中央。
巴米尔打了个招呼,走了过去。
“你们聊,我先回去了。”卜哥一手抓着袋子,一手抱着那只叫“风月”的兔子。
“等一会儿,有些东西需要你带回去。”巴米尔一把将卜哥拉住。
哥顿魔法师看了卜哥一眼,考虑了一下,似乎感觉卜哥还算可靠,这才从衣服的内插袋取出了一包东西。
那包东西并不大,不过托在手里沉甸甸的,扔在桌上更是咚咚直响。
卜哥好奇地捏了捏,他的脸色顿时一变,手里的感觉告诉他,他摸到了几枚戒指和一串项链,里面的东西应该不只这些,如果这一包全都是金银珠宝的话,绝对值不少钱。他在心中暗想,这位不会和巴米尔一样,暗中也有另外一个身分,该不会是小偷或土匪吧。
巴米尔一眼看出了卜哥的心思,回答道:“放心,在军队里的人,只要有战争发生,总能够弄到一些值钱的东西。”
虽然说得非常隐晦,不过卜哥完全能够猜到这些东西的来历,肯定是抢来的,军人在战争中总是扮演洗劫者的角色,哪怕是教廷的圣骑士里面,也有人这么做。
哥顿倒也坦然:“我自己卖的话,会被人将价钱压得很低,所以以往都是请巴米尔帮忙,他的管道比我要畅通。”
“我能看看吗?”卜哥问道。
“就在这儿看吧,别认为这个酒馆很破,这里非常安全。”巴米尔一边说着,一边往桌子的一角按了一下。
卜哥顿时感到四周彷佛多了一个罩子,不过他看了看酒馆里面另外几个人,似乎没有人注意这边的情况。
打开小包,稀里哗啦将一大堆东西倒了出来,全都是黄金饰品,有些还镶嵌着各种宝石。
卜哥仔细翻看着,他已经不是当初那个一无所知的小演员了。
“大部分珠宝都被打上了家族纹章,一眼就可以看出原本属于某个家族所有,如果不改头换面一番,只能够卖个很便宜的价钱,你们不是有魔法锅吗?为什么不把宝石拆下来,然后把黄金熔化重新浇铸成金条,那样的话,可以卖得更贵一些。”卜哥说道。
说着说着,突然间他想起了一条财路,为了印证自己的想法,他捻起一枚祖母绿戒指问道:“这样一枚戒指,你们以往能够卖多少钱?”
两位魔法师面面相觑,过了好半天,还是巴米尔比较了解卜哥,先说道:“少则两百,多则五百,这要看上面镶嵌的那颗祖母绿的成色,我不是鉴定珠宝的行家。”
卜哥也不是这方面的行家,但是他有一段时间整天都在金铺和珠宝行这类地方溜达,见识自然比他们丰富得多。
这种镶嵌宝石的戒指,真正值钱的就是那块宝石,不过价钱绝对不会只有几百金币,他手上的这颗祖母绿有尾指的第一节那么大,颜色翠绿,看得时间长了,似乎整个人都会陷入那一片绿意之中。
像这类打上家族纹章的珠宝,肯定是传家宝,能够有资格成为传家宝的无不是真正的精品。
“这样的东西还有吗?我可以出一倍的价钱。”卜哥说道,他一直都想替自己建立一份产业,虽然他可以从芭瓦德维伯爵在镇上的那些生意中,获得千分之五的抽成,但那只能算是啃骨头,肉全都被别人吃掉了。
想要搞一份属于自己的产业,首先要有本钱,而他根本没钱。
向芭瓦德维伯爵借钱倒是很容易,但是必须要有恰当的理由,就像那二十万金币,是为了让马尔海姆男爵那批人彻底投靠他,借钱的来龙去脉芭瓦德维伯爵都是知道的,而且也相当认可,所以不会惹任何麻烦,这种机会并非总是能够碰到。
巴米尔的这位朋友,居然会带给他这样一个机会,卜哥不打算轻易放过。
把珠宝项链重新装进包里,卜哥离开了这家名叫“七月十五”的酒馆。
他并没有立刻回小镇,而是先前往一家珠宝行。当初在兑换处实习的时候,他每天都要到这些珠宝行转一圈,没事就和珠宝行的人闲聊,有时候也到后面的作坊去看那些金匠和珠宝匠干活,所以对这个圈子的人非常熟悉。
这个圈子的人,家世都很干净,哪怕在里面做杂工,也要找一个有相当地位的人担保,想要挖角或者让工匠做私活,对于一般的人来说几乎是不可能的,不过真正有实权的人物并不吃这一套,他就看到过有人把一家珠宝行首席珠宝匠挖走。
卜哥想试试自己能不能同样做到,他对这些人知根知底,而本身又有好几个吓人的身分。
他现在去的这家,是鲁普奈尔的老字号,原本是整个法克数一数二的珠宝行,不过最近十几年渐渐有些没落了。这家珠宝行的金银匠和珠宝匠有四十几个,就像所有的老字号一样,这些工匠的待遇首先是看资历,然后才看手艺,所以这里颇有一帮不得志的年轻人。
卜哥绕到了珠宝行的后门,工匠是不能走正门的,只能够从这里出入,他也不打算进去找人,那会打草惊蛇,让珠宝行的拥有者有所警觉。
现在唯一要做的就只有等待,卜哥在马路斜对面的小巷找了一个不引人注目的角落。
看了一眼天色,现在差不多是晌午,这家珠宝行的下班时间是晚上七点,有得等了。虽然有些意动想去夏姆修道院鬼混一番,可惜手上抱着一只野兔,这件事情解释起来有些麻烦,又不能将野兔魔宠寄放在密侦处,那票牲口绝对会把这个小东西烧烤炖煮,作为今天的加菜。
说到这只野兔,卜哥只是凭自己的感觉把它签了下来,到现在为止还不知道这家伙有什么特长呢。
签魔宠就像是赌博,魔宠会分走主人的魔力和生命力,这是签魔宠必须付出的代价,不过它们并非寄生虫或者吸血鬼,一只好的魔宠对主人的帮助极大。
反正闲着没事,这个角落又非常僻静,他干脆往地上一蹲,逗弄起那只野兔来。魔宠都是会说话的,所以卜哥并不担心互相之间无法交流。
把兔子往地上一放,卜哥直接问道:“小东西,你会干些什么?”
“我有名字。”兔子挥舞着两只小拳头,掀动着那可笑的兔唇说道:“难道你没有注意我的名字吗?名字里面已经说明了我所拥有的能力。”
“风月?”卜哥想了想:“是指风流不羁、到处留情吗?”
兔子听到这样的解释,顿时倒在地上,四肢抽搐。好一会儿才有气无力地趴在地上瞟了他一眼:“我怎么会摊上这样一个没有知识没有文化的主人呢?”
它突然间跳了起来,闪电般地在卜哥的脑袋上踹了一脚,落回地上之后趾高气昂地教训道:“小子,你签了我,是你的运气,跟着我,你会学到很多东西。”
卜哥可没有被宠物教训的习惯,他已经决定把这只兔子当午餐了。
刚想抓住风月,没有想到那只兔子一下子滑了出去,一边闪避,这只滑溜的兔子还不忘记调侃:“来抓啊,我最喜欢玩这种游戏了,风是我本身的属性,告诉你,我其实是一只飞雪兔。”
卜哥知道什么是飞雪兔,那是伯利亚冰原特产的一种魔性生物,以一身细密的白毛著称,而且风属性的它们,一旦快速奔跑起来,会被风轻轻托着,所以哪怕是在最松软的雪地,也能够奔跑如飞。
卜哥看着这只兔子,这家伙浑身上下灰不溜丢,连一根白毛也没有。
那只兔子似乎知道卜哥在想些什么,跳着脚说道:“你个白痴,难道不知道这个世界上有种技巧叫化妆术吗?我只是找了一些灰鼠草,把自己给染成了一身灰毛罢了。”
卜哥瞪大了眼睛,他没有想到这居然是一只懂得伪装的兔子,实在是太狡猾了,也不知道这是天生的智慧,还是这只兔子的上一任主人所教。
他并不打算去打听这只兔子的来历,因为任何一只魔宠都不会提起以前的主人,这对它们来说是最大的忌讳。他只知道这和魔宠契约有关,可惜他在精神契约方面没有任何研究。
“你的名字里面的那个月,又有什么样的解释?”卜哥问道。
“你很没有见识。”那只染了毛的兔子越发显得老气横秋。
“在很多神话传说里面,和月有关的神,同样也大多和药物有关,我出生的地方终年积雪,一眼望去难得看到一点绿色,要是靠自然生长的植物活着的话,我们早就灭绝了。好在我和我的同类天生就有一种能力——能够让植物快速生长,哪怕是在雪堆底下,我们也可以让植物长势旺盛。”
看到这只兔子如此得意忘形,卜哥笑了:“很不错,我用不着请园艺师了,以后我的庭院由你打理,我正好有计划想要弄一个苗圃,以后也可以交给你负责,让我想想,还可以让你干些什么?”兔子趴在地上,它已经后悔为什么要炫耀自己的本领,以后的日子肯定难过。
卜哥拎着风月兔的那两只耳朵,把它拉了起来,一人一兔探讨起植物学和药剂学来,一方面是为了打发时间,另一方面卜哥想看看这只兔子的肚子里到底有多少货色。
没有想到一问之下,他被吓了一跳,这只兔子说起植物来一套一套的,虽然有些杂乱和不成系统,却没有任何能够难得住它的地方。
更让卜哥感到不可思议的是,按照这只兔子所言,图鉴之中那些珍稀等级的植物,对它来说和青菜萝卜一样,随随便便就可以种出来。
如果这只兔子没有吹牛的话,这绝对是一件非常了不起的事情,卜哥感觉到自己赚大了。
“可惜我的手上没有那么多种籽。”卜哥感到有些郁闷了,没有种籽就不能够最大程度压榨出这只兔子的价值。
“想要种籽也很容易啊。”那只兔子也不安分,它如果能够变身成人的话,肯定也是巴米尔一类的人物。
“城里就有两个地方能够满足你的要求,一个是皇家植物园,另外一个是国家地理学会。如果有机会的话,我们两个人合作干一票,你想办法把我弄进这两个地方其中之一,再负责望风,由我来收集植物种籽。”
这只兔子似乎并非只是说说罢了,居然还说出了几套方案,有些方案甚至连细节都说得清清楚楚,这让卜哥不能不怀疑,这家伙是不是以前真的干过类似的事情。
每只魔宠都有自己的性格和特点,弄得不好这只兔子的爱好就是做贼。只要想象一下,在某个月黑风高的夜晚,一只浑身染得黑漆漆的兔子,扑踏扑踏地跑过一条阴暗的走廊,贼头贼脑地四处张望……
这可不是一只兔子该干的行当,如果换成一只猫或者一只老鼠倒是非常贴切。
等待是最无聊的事情,卜哥转到街角买了一大堆吃食,一串串的烧烤弄了一大袋子,还有一大包炒花生。以前在剧团的时候,每一次看到别人吃这些东西,都让他感到非常眼馋,现在总算有钱,得偿当年的所愿,一大堆东西买下来才花了两个银币,实在算不上贵。
让卜哥有些意外的是,那只兔子居然也不和他客气,直接抢过几串烧烤吃了起来,在卜哥的印象之中,兔子好像都是吃素的,没有想到这个家伙居然连肉也吃,而且吃得满嘴流油。
和那些烧烤比起来,炒花生反倒不对这个家伙的胃口,卜哥感觉到世界似乎有些颠倒过来了。
天色渐渐暗了下来,点灯人拎着装满灯油的桶,给马路两旁的每一根路灯加满灯油,然后再点上。也就是首都鲁普奈尔能够这样奢侈,其它的城市到了晚上都是一片漆黑。晚上外出的话,只能自家点着马灯。
吃了一大堆东西,晚餐是想都用不着想了,卜哥的胃口一向不是很大,他甚至发现,那只兔子吃的东西似乎比他还多一些。
当街道两旁的路灯全都点亮了的时候,珠宝行的后门终于打开了,那些下班的工人三三两两地走了出来。
卜哥知道这些人并不会直接回家,在这种地方工作的人,薪水算得上是比较高的,除了养家糊口之外,多少都有些余钱,所以他们下了班之后会到酒馆里面去喝一杯。
等了大概一刻钟,一个戴着鸭舌帽,有着一张长长马脸的人走了出来,这个人唇边长着一撮胡子,年纪在二十五岁左右。
卜哥看到这个人,立刻从小巷角落里面转了出来,迎面走了过去。
“肖恩,最近过得怎么样?”卜哥打了个招呼。
那个被他叫住的人吓了一跳,不管是谁看到黑暗的角落窜出一个人都会有这样的反应。
看了一眼卜哥,那个人有些疑惑,卜哥的打扮确实奇怪了一些,为了去集市,他专门穿了一身非常普通的衣服,再加上他一手拎着一个袋子,另外一只手抱着一只硕大的野兔,第一眼看上去像是猎手,第二眼看上去又像是马戏团的演员,根本让人猜不透是干什么的。
“我认识您吗?先生。”那个人试探着问道,他已经做好了撒腿往回跑的准备。
“几个月不见,你就已经不认识我了。”卜哥走到路灯下面。
从学徒开始就在珠宝行干,就算是工匠也练就了一双认人的眼睛和绝好的记忆力,再加上卜哥有好几个月几乎天天去这家珠宝行,拥有贵族头衔在财政署办事的他,待人却颇为客气,所以这里的人对他的印象都异常深刻。
“原来是男爵大人,您……您怎么……”那个人结结巴巴地说不出话来,没有认出卜哥的身分之前,他还没有现在这样惊讶,卜哥的打扮实在太具有冲击力。
“你有熟悉的酒馆吗?先去喝一杯。”卜哥说道:“最好找一个稍微僻静一些的地方。”
那个人哪里敢拒绝,身分的差异摆在那里。
地方是肖恩找的,就在两条街之外的一个小巷深处,酒馆很大,有上下两层,肖恩似乎对这里很熟,领着卜哥直奔二楼。
找了一个靠窗的雅座,两个人坐了下来。
“如果您是打算将我挖走或者让我帮您做私活的话,您就用不着开口了,我不会做的。”珠宝匠肖恩叹了口气说道。
“能够告诉我为什么吗?据我所知你在那家珠宝行做得并不是很顺,你的手艺在那家珠宝行应该排得进前三名,但是拿的钱却远比不上那几个老的。”卜哥说道,这算不上挑拨,完全是实话实说。
肖恩沉默不语。
“我知道你们这一行的规矩,如果你辞工的话,不管是以什么理由,整个业界都会把你当作是公敌,今后你再也不能够在另外一个珠宝行找到工作。所以你担心我用高额的薪水把你诓骗过去,等到你真的辞工,再也没有退路之后,工钱就随便我开了。”卜哥说道。
肖恩仍旧沉默不语,不过神情已经说明一切,他默认了卜哥刚才的话。
“如果我先给你一笔相当于十年薪水的安家费呢?”卜哥早已经想好了对策,这笔钱,他还是能够凑出来的。
“我仍旧不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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