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耽美 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第6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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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的朋友看得尽兴,俺就是很欢畅的,其余的——无视!
要挣钱,俺也就不从某点过来了,JJ很挣钱吗?看书的朋友有自己也写文的怕是心里最为清楚这个。诚实的说,俺有正经工作,收入也能养活自己,这点小钱还真没放在眼里,写文仅是爱好而已,就这样。
95、你早泄?
孙志新不假思索的怒吼:“我他妈不爱……”
断音。
“我不……”
再断音。
“我……”
断得都只能说一个字了。
干涩的吞着口水,孙志新悲哀的发现自己的确不爱泰格,但离爱也不远了,他真的是有点喜欢他。更可怕的是与离爱上的距离就只差一线,所缺的仅是压死骆驼的最后的那根稻草而已。
对泰格的感觉本来与爱无关,就是对一个英豪杰出的男性的纯粹欣赏。但先有纳鲁把自己掰弯让他知道男人和男人也可以有炽爱,又有泰格拼命的在接近自己入侵自己心底。他和纳鲁的爱情又才萌芽,稚嫩得简直就是一个多缝的蛋,遇到泰格这种强力的苍蝇,一叮一个准。
又或者说他潜意识里也预见到了如果不死亡任何一个人就不得不三人揉到一块儿的古怪局面。也正是由于他爱上了纳鲁,心总是偏向纳鲁那一方,他就会潜意识的保护纳鲁,力阻两人互斗的局面出现。这两人太过强大,太过势均力敌,互斗的结果,谁也预料不到。唯有不斗的合局,才是互赢。
只要不是猪头就能分析出来,互斗的结果有三:一、纳鲁胜泰格亡,自己会永远无法对泰格的死亡做到平静,会内疚一生。仅是这个就会梗在自己和纳鲁中间,成为他们感情的致命伤。更别提如果泰格倒下后海风部族的倾巢报复,那更是毁灭性的打击,无论对于生存和两人之间的感情,都是。孙志新清楚得很,史前人类的彪悍,没有最彪悍,只有更彪悍。对朋友他们很热情,对敌人他们则残酷无情;二、泰格胜纳鲁亡,很好,孙志新直接就可以再穿越一次,恋人的死亡他无法接受。已经爱上纳鲁的事实让他都无法面对这种情况时还能想到别的。同时猎人部族对海风部族的报复也同样具有毁灭性。孙志新只祈祷这一回的穿越不要遇上纳鲁或是泰格的任何一个,不爱,就不会爱伤;三、还有一种,就是两败俱伤,这是最惨的结果,谁也得不到谁,两边部族同时失去自己的族长,或是迎回全都残废了的族长,结果就这么残忍。
因此孙志新就不得不一边抗拒着,一边又允许泰格接近,默认了合局的出现。然后就看到了他的好,看到了他的用心良苦,他就跟纳鲁一样,好得过了头,魅力难以抗拒。
总之事实很复杂,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各种纠结如一团乱麻纠缠到一起的时候,其必然的结果就像现在这样——纳鲁的魅力太强大,他抵抗不了;再挤个注定会和自己夹缠不清的泰格出来,他的魅力和纳鲁平起平座,自己那颗本是直男的心就又被蹂躏了一回。
对于泰格的接近,他一直在拿纳鲁当档箭牌,不是档泰格,它档不住,那人太强势了,全身上下都充满了掠夺性。假如当初先遇到的是泰格而不纳鲁,自己坚持的时间会变得更短,会提早变弯,没准儿连对抗纳鲁的三十五天都撑不过去。比起哄人骗心的本事,纳鲁跟他比段数着实低了些。所以一见这人他就敏锐的察觉了出来,祭出纳鲁这面盾牌来,目的是用来档住自己不吃着碗里看着锅里。
男人都很贱,古人真没说错。自己是男人,所以也是贱人大军中的一员。孙志新下意识抖了抖,果然犯贱就会有惩罚,就像现在。
感情这个东西完全没有道理,永远没有可以用的档箭牌。泰格这个该死的男人简直像纳鲁一样恶毒,强势的挤进自己在史前的生活,扎了根。所以伤害人的话他无法对着他的眼睛说出口,伤害他,同样就在伤害自己,自己承受不了好种痛楚。
去NND!
自己真成了钻进吹火筒里倒霉蛋儿,两头受气。请注意,是两头,万恶的两头。
泰格双眼一眨不眨的紧盯着孙志新,看他纠结,看他挣扎,看他自我嫌弃,看他嘴巴张了又闭,闭了又张,最终以张口接舌收场。
泰格何其精明,孙志新的内心矛盾,他几乎立即就看懂了。
猛然间,一股子狂喜在心底炸开。
他喜欢自己!
只是因为有些他不懂的坚持,让那人无法放开心胸。
他喜欢到甚至没有办法用言语来伤害自己,因为他不忍心。
这便是他和纳鲁都喜欢上的孙志新,看似精明,实则胡涂,更是个情感懒惰的家伙,被动得像硬壳又慢吞吞的王八,不去逼他,永远也看不到他的真心。
也许他还没有爱上自己,就像他本能的不喜欢男人一样。但喜欢了就好办,只要自己够努力,就可以把喜欢变成爱。为了这个,泰格甚至喜欢孙志新心里那种阻档他向自己打开心胸的坚持。纳鲁去攻克的他的时候遇到他不喜欢男人的坚持,最终他攻下来了,得到了孙志新的心,正因为来得不容易,孙志新对他的感情才坚实牢固。
假如自己攻克下这个阻档自己的坚持呢?是不是会和纳鲁收获得爱情一样美好?泰格忍不住会这样想。心里想着这个,灰白的双瞳如豹那样的危险的眯起,被激怒的理智在迅速回笼。
与孙志新知道的不同,他知道纳鲁没有孙志新认为的那么纯良,一个真正纯良的人当不了一个部族的族长,一个真正纯良的人更攻不下孙志新皮厚的壳,还有他那种迟钝的情感机制。所以他有着不为孙志新知道的腹黑。就像自己,也并不是孙志新想像的那么好,他狡诈,擅掠夺,看上眼的东西绝不会放手。
和纳鲁的争斗,如果没有孙志新出现,早就出了结果,注定是一生一死,生的那个娶到为了用来壮大部族力量的胖姑娘。
但孙志新出现了,这个与众不同的人同时招惹到了他们两个,又像该死的铁嘴铜牙一样预见得无比正确的智者所说的那样,会爱上他,也会控制不住的去抢夺他,就改写了他和纳鲁的关系——要想拥有孙志新,就只能互相妥协。
两人之中无论倒下哪个,剩下的那个就会伤透孙志新的心,最终的结局是谁也得不到他。尴尬的处境决定了要么两人同时拥有,要么谁也得不到。以前泰格始终惶惶不安的怕看到结果,因为他和纳鲁的战场已经转移到了孙志新那里,他的心偏哪一方,就宣布了哪一方是赢家。
自己来晚了,比纳鲁晚了一个月。那个看似纯良,实则腹黑的强大族长已经施展了一整月的魅力魔法让孙志新偏向他一方,泰格就极度害怕自己会输。他本以为自己不怕输,任何输都不怕,大不了丢掉命而已。可这回他怕,他怕输掉孙志新的心,输掉自己一生头一回的爱情,这个输他输不起。
现在,他知道自己已经处于不败的地位,一颗悬在半空的心落回了原处,孙志新的张口结舌就已经告诉了他太多的东西,这场争心的战斗不会再有输赢。他只需再努力,让孙志新爱上自己就行。爱别人,他不会,但爱孙志新,都快变成本会本能的主动进行的行动,所以他一点都不担心。
想到这里泰格舒服了,安心的躺回去,不再和直着喉咙和孙志新大吵。
他的反应让孙志新无所适从,被他逼出自己一心两用的情思已经很让人难堪了,这人偏偏还开心起来,让孙志新苦恼得想撞墙。
“你给我起来!”孙志新咆哮。
“干嘛?”
“起来跟我吵架!”
“不吵了,累。”
“你!起来!”
“不,我生病了,是病人。你不能强迫我。”
尼玛!
早知道就不喂他吃阿斯匹林,而是毒蘑菇!
孙志新大恨,这厮无故搅乱一池平静的春水,自己一直守护的那层遮羞布被他恶劣的撕开,当事人却若无其事的样子,谁遇上了都会抓狂。男人是很贱,总是吃着碗里望着锅里,可心里那种道德性和情感观又在阻制自己犯贱,两两冲击之下,让孙志新眼下最想干的事情就是提刀把这两个该死的男人全杀掉!眼不见为净!也好还他本性,抱住软绵绵的姑娘逍遥快活!
所以,泰格是天杀的,纳鲁也是!如果不是天杀的纳鲁,他根本就不知道男人和男人会有爱情它,也跟男女的爱情一样的烦人!甜密的时候醉人,苦恼的时候让人抓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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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显然,一个人生气是没用的,孙志新又是一个记不住恨,气不久的人。泰格恶劣的不接招,他也无可奈何。他甚至都鸵鸟的不愿意去想被泰格揭破的复杂三角关系,一心只想以后见了这两人有多远闪多远。魅力值太高的两大族长他惹不起,闪远点总行吧?
气怒的将泰格身上的皮革裹紧,孙志新再纠强气闷,也忘记不了这人是病人。他就是没法不去关心他——哇啊啊!如果不是喜欢上了,怎么会这么犯贱?
泰格看着孙志新便秘的脸,孙志新难受得想死,他现在倒是想明白了,就开始高兴,还很善意的对孙志新道:“其实你不用跟纳鲁说,就这样吧。我不会跟纳鲁说你撸了我,要你负起责任。其实就算你跟纳鲁说,他也……”
泰格住了嘴,纳鲁在想什么,他能猜个八九不离十,肯定也是不得不对自己妥协的心思,那人既憨直又腹黑,不可能考虑不到这个。如若不然,这是他的部族,他的营地,一切都是他说了算,如果不是他有妥协之心,自己想见孙志新一面都难。而事实是自己天天在孙志新面前晃来晃去……他大肚成这样?打死泰格都不信!换位思考也是一样,假如在最早的孙志新还不知道有纳鲁存在的时候他可以毫无忌憧的把纳鲁杀了,孙志新那把锋利的长刀他绝对不会还,就用它来杀纳鲁。
这人干得最笨的一件事就是没有趁孙志新从天下落下来的时候就先一刀杀了自己后再扛着人跑,这是他的失策,才引出今天的结局。不过,当时谁杀了谁也不定,自己也错在没一刀砍了他,独享孙志新。所以,只能这样,握手合局。
他不打算把纳鲁这些心思说过孙志新听,腹黑的纳鲁想把自己的腹黑在孙志新面前藏起来,他也不会小人到去揭破。在这点上,他和纳鲁不谋而合,两人从头到尾都是明争,不搞暗斗,如此光明磊落的心肠才让他和纳鲁有了妥协的可能。
也就是说,两人的性格就导致了行为的方式,同时如果没有这份光明磊落,孙志新连看他们两人一眼都难,这个身上具有阳光气息的人讨厌阴谋诡计,他不会爱上耍阴谋的纳鲁,或是自己。因此他才不喜欢奥瑞克,估计也不会喜欢自己族里那里同样爱玩阴险的智者。
泰格闭了嘴,孙志新却听得气怒:“喜欢上了就喜欢上了,我怕个毛。回头给纳鲁说就是,他要打要罚,我认!”
他说喜欢上了!泰格听得明明白白,胸中狂喜着,脸上却是不动声色,只眯起眼:“你以为纳鲁不知道?他可是强大的族长,不是你这样的马大哈。”
纳鲁知道?孙志新心里一寒,胸中顿时越发气结,简直想暴打泰格一顿出气。可他不能,这人是病人,受伤还是因为保护自己才留下的伤,一切因自己而起。所以孙志新只能憋着,找其它的方式撒气。
比如:
孙志新忿忿的擦着泰格腿间流淌的浊液,心里咒骂着就算是现代的男护士也不带替人做事后洗理的膈应事,可自己却在做。忿愤之下,孙志新突地笑了:“泰格,才摸几下你就射出来了,你是处男?
泰格霍地散出了危险的气息:“我是不是处男你大可以来试试!”
孙志新不为所动,又道:“不是啊……那么,你早泄?我记得我还没摸上十下你就出来了,啧啧,真嫩!”
泰格没听懂早泄这个词,但孙志新所指的意思他懂了。是男人的都受不了这种轻视,泰格猛然放声咆哮:“你才早泄,你全家都早泄!”
孙志新不动如山,一脸的讥诮道:“我能干得纳鲁都走不了路,照样能干得你走不了路,你说我早泄不早泄?”
“孙志新!”
“哎,别叫那么大声,你想搞得整个营地都知道你有早泄这个毛病?”
“孙志新!!”
“干嘛?”
“我还憋着尿呢!想要用这种办法杀我你就直说!”
“噗!”
于是乎,孙志新高兴了,泰格气闷了。
日子还会继续下去,未来怎么样?还不如不去想,珍惜每一天就好。
就像佛曰:相逢就是缘。
呃……孽缘也是缘……
不过,缘来缘去的也还是生活吧。
是吧?
是吧?
……
…………
作者有话要说:
写完这两章,突然觉得泰格有唐僧的潜质。
很像我姐夫,平时词不达意,一但被激怒,简直可以口若悬河般淊淊不绝。
很可怕……
所以一般我和我姐都是在小范围内去故意的触怒他,然后在他快要达到爆炸点的时候闪人。事后再心有灵犀的用眼神交流,窃笑。
果然不是一家人就不进一家门啊……对于这个,我和我姐玩得熟练得很,而且乐不彼此。
总结:姐夫很好玩,用来舒解生活中遇到的各种气闷纠结简直太合适了。有啥气,往他身上撒就是,然后在他爆发以前赶紧跑远些。
姐夫这东西,真是萌物啊……庆幸有姐,姐还去捕捉了一个非常有趣的姐夫……
96、分瓷器了喂~
最后泰格只能将就着在孙志新拖过来的那只瓷器里草草了事,孙志新坚决不肯再碰他那根惹祸的东东,让他自个儿尿去。尿完后倒是老实的去倒掉里头的东西,再放它洗净放回原处。再接着孙志新和泰格两人吵嘴吵够了,孙志新开始了自己单方面的冷战不搭理他。奥瑞克也机灵的拖到下午很晚才来分瓷器。
坐在孙志新的帐蓬里,奥瑞克安静的喝着茶,没有孙志新臆想的会一脸暧昧的用眼光在自己与泰格之间扫来扫去的举动。干巴老头儿安静得不正常,又回复到一脸高深莫测的神棍模样。
而孙志新和泰格之间的气氛极度的不合谐,那层遮羞布被扯破以后两人之间的关系极端的微妙,泰格开始拿对待弟亲的态度对待孙志新,眼光温柔得能拧出水来。而孙志新却觉得这种变了味的新关系让他尴尬得很彻底,每当泰格瞧他一眼,他就下意识的涌起一股子冲动:想把他的眼珠子挖出来踩暴!
三个人,新志新、泰格和奥瑞克便在这种怪异的气氛里等待纳鲁回来。
过得一阵纳鲁终于回来了,带着满脸的惊喜:“孙志新,我今天猎到了一头角牛。”
角牛孙志新见过,有点像恐龙里的三角龙,又有像点像现代的牛,差不多是两者的结合体外加放大版的模样,皮粗肉厚且力大无穷,平时很难猎到。它皮粗肉厚的外表下,全身的肉质都出奇的细嫩美味,加之平时实在不易猎到,所以一但猎到这种猎物,收获它的猎人总是很自豪。
换了平时,孙志新肯定是要欢声叫嚷一通,再因为不被充许参与猎人打猎而吃不到葡萄说葡萄酸的去打击纳鲁。但今天听到纳鲁说猎到了角牛,孙志新只是心不在蔫的嗯了一声,整个人显得有些无精打采。
纳鲁觉得有些奇怪,问道:“你怎么了?”
先是苦笑了一下,在心里做好迎拉纳鲁狂暴的准备,孙志新深吸了口气,道:“纳鲁,我有话跟你说。”
孙志新做事,从来就不是一个拖泥带水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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