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耽美 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第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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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库抬头看向天空,指着一只飞过的巨鸟:“佩尼堪。”
再指着另一种鸟类:“平克。”
孙志新便知道这两个名称不再是统称,而是具体细化到鸟类的某一种的名称。
如此一整天,孙志新都在跟布库学习,并慢慢摸索这个非常古怪的语言。按照他以前的发音规则,有十九字母他能用得上,然后自己根据布库的发音,又杜撰出九个发音字母,大至将布库的发音归纳了进去。
毕意是站在巨人的肩上,有着先进的学习手段。通过感性的识知后再理性的思考、总结、归纳,孙志新学习语言的速度只能以火速前行来形容。
随后又跟着布库去营地里转了一圈,宁神静听别的对话,竟连类似:这是什么;那是什么;奔跑;大笑;柔软;美丽;我要去干什么;他在做什么这类的复杂一些,包含了比较抽像的代词、动词、形容词、连接词的内容,甚至一些短句都学会了一些。
他这种海绵一样的语言吸收学习惊得布库目瞪口呆,到后头连说话都变小心谨慎起来,担心自己说错话会给毕达拉察拉查造成什么错误的示范。同时他还被孙志新弄出一个小爱好,就是去看孙志新听人说话,然后准确的复制一遍说出来,看被复制的人惊得也像自己先头那样目瞪口呆,只觉得好玩无比。
而孙志新确实有吓人的本钱,等到掌握了发音规则以后,无论别人说什么,只要句子不太长,他都可以准确无误的复读出来,就像一台人形的复读机。然后通过手比眼划,再加上自行领悟,到得下午时分,他已经可以说一些简单的句子。而且发音清晰,词句流畅,谁听了都被吓得不轻。
走在部族中的孙志新无论怎么看都显得与从不同。和整个族群的高大身相比,他站到女人群中也只是普通身高。虽然仅着一块兽皮围在腰间,但一身小麦色的肌肤细腻晶莹,就是打眼得很。他本来相貌就生得好,眉长眼大鼻子英挺,眼瞳漆黑如墨,又灿烂生华,像是极品的墨玉,乃是很典型精致东方人长相。混到一堆五官粗犷的史前人类群中时,就如同野鸡中站了一只仙鹤,让人一眼看过去时目光便会不由自主的凝在他身上。
放□段敞开心胸认真打算在这里生活后,孙志新真正露出了自己原本的气质,几分大大咧咧、几分温和狡黠、几分对万事万物都事带着好奇探索的求知欲,包括性格里的自立自强韧性、宽容热情爽朗对人态度、那分男性本能里带着的小粗鲁,他迅速自我准确定位回到了穿越以前的那个孙志新。
具有如此性格的人无疑是极讨人喜欢的,再加上整个部族的人性格纯朴善良,丝毫不带后世文化的虚伪狡诈,早已经在三十几里被人所接受的孙志新现在更加的融入了人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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族里小孩对孙志新这个‘白人’一直都很感兴趣,原先只是因为他身上的那种排外气场不敢接近。此时孙志新全身上下开始散发原来的亲近,小孩们都开始试探着靠近他。
对小孩这种生物,能拒绝得了他们的成年人稀少得很,孙志新同样也是。就在他还十足厌恶纳鲁的时候都不曾给过布库观看,引时一群小鬼小心翼翼的试图亲近自己,孙志新只是面带微笑的鼓励。
终于有一个年纪四、五岁那么大的光屁股小丫头勇气的抱住了孙志新的大腿,孙志新也不拒绝,反而把她抱起来,冲她嘿嘿的笑。如此就有更多的小鬼头围过来研究这个一直让大家都很感兴趣的‘白人’。
小孩子,全都是多动而话多的。一但叽叽喳喳的开始说话就很难停得下来。从那边嘈杂的声音里,孙志新自然将整个部族的语言学得更多。跟大人说话时有组织有条理的语言相比,小孩子说话大多都是简单的简句,正适合孙志新现在这种咿呀学语的阶段,因此便学得更快。
族长最年长的长老一直在暗中观看,面带的微笑的点头,但从头到尾不曾干预半分。
等到纳鲁在天色擦黑时回到营地,眼光刚看到孙志新,便听到孙志新清楚的道:“纳鲁,你……打猎……回……回……来了吗?”组句是结巴着的,但已经可完美的表达自己想要表达的意思。
纳鲁大惊,瞠目结舌的呆了半晌,随即又狂喜,肩上扛着的羊轰然落地,一步冲过去紧紧抱住孙志新,喜极而道:“毕达拉察阿苏,你会说话了!”
作者有话要说:第五章当真被人举报了……
有件事情我想不明白。耽美这东西吧,其实说白了早已经就违背传统道德的人文常伦。既然都看耽美了,还会觉和一些情节描写违规?
我怎么不知道JJ是佛门清修之地?看耽美的还有道家佛门子弟?
真是天大的笑话……
10
10、融入 01 。。。
一股浓重的血腥气息夹着滚滚的男性雄厚味道扑面而来,透着强烈的原始阳刚狂野味道,再被滚烫厚实的胸膛紧紧拥抱,孙志新只觉得呼吸一窒,说不出是喜欢还是厌恶,但本能的把纳鲁推开,用才学会的话道:“放开!”
又见纳鲁的热情被淋头浇了一盆冷水而脸色黯了下去,心里微微升起一丝不忍,孙志新又转头对他说了一句:“还会……只有……只会,嗯,很少……一点点。”
孙志新并不结巴,但要一边想着发音,一边又要组织语言,着实不容易,只能变成结巴。
纵然这样,纳鲁还是高兴到了极点。毕达拉察阿苏不再不说话,而是开始学习说这里的话,是不是代表着他开始喜欢自己,喜欢自己的部族?
纳鲁兴奋得双手互搓个不停,马上就忘记了孙志新的排斥,道:“毕达拉察阿苏,真聪明!”
布库也道:“爸爸,毕达拉察阿苏真的很厉害,才教了一天就会说很多东西。”
孙志新偏头仔细的听,大致听懂了一半,通过布库的猜到了另一半,便厚颜无耻冲纳鲁一笑,神情很是得意。
这样的孙志新纳鲁从来没看到过,在以前孙志只会摆着一张臭张给他看,要不就是动不动就以命相搏,从没有像现在这样带着亲近的气息冲自己展颜而笑。纳鲁看到他面带笑容,神情飞扬,精神从没像这般焕然一新。夕阳的橙红光芒照在孙志新的脸上,那精致俊美的脸蛋儿上便被染上一层红中带金的光辉,两只漆黑的眼瞳里泛着反射出来的橙红金光,就像点着两把火焰,配着俊美的容颜就像古老传说中的人物一样。这样的人,这样的长相,配合着散发出来的与众不同的气息,除他以外,自己从来没有看到像这般好看的人。
纳鲁微微有些呆楞,目不转睛的瞪着孙志新看。
孙志新被看得既不耐烦,又心里发毛,那样的浓情眼神他隐约有些懂,又更多是不懂,心里却是忌惮得很,当下屁股又隐隐作痛,张嘴便怒喷:“看个毛!”情急之下,说的却是中文。
跟在纳鲁身后的一群野男人哄的一声笑了,虽然听不懂,可心里明白是纳鲁被骂。大家便在纳鲁背后用拐来拐去的古怪的发音学孙志新说话:“看个毛!”
两种语言的发音规则明显不同,腔调发音那帮子人学了个四不像,喷人的口气倒是学了个十成十。几十号粗人用千奇百怪的语调骂人,那场景是极有趣的。孙志新呆了呆,忍不住放声大笑。头一次,他觉得这帮野男人其实挺可爱的。
纳鲁知道孙志新在骂自己,但不知道为什么,听到孙志爽快的笑声他就是觉得很开心,便也咧着大嘴笑得没心没肺。就只有他那大儿子奥格,先是惊异孙志新的能力,随后又撇嘴,显然不像布库那样喜欢孙志新。
接下来就是分配猎物,打猎归来的勇士趁这个时间休息会儿,由族里的老人、妇女熟练的将猎物去皮,男人们再将猎人分割来,堆到纳鲁面前安静的等他分配。
孙志新搞不懂纳鲁是通过什么方法来计算猎物的总量,但他总是可以做到很平均的将猎物分配下去,每一户所得到的量并不是绝对相等,但大体上都差不多,就像心中有一个很准备的计量器。
都说认真的男人最是好看,孙志新看着用庄严态度分配猎物的纳鲁,心里不得不赞同这个观点。那男人将猎物快速的分配出去,眼神专注而神情认真,虽然满手都沾着肉块的血迹,可那认真的模样配合着他刀削斧躁一样的侧脸,孙志新就是没来由的觉得心里一颤,竟微微有些脸红。
肉块被分配下去,内脏则被抛弃扔到河边等其它的食腐动物来取用。这个举动孙志新懂,就跟以前时空的原始部族一样,对获得食物的大自然感恩,自己无法取用的部份返还给大自然,心里留存一颗感恩的心,感谢它赐与了生存的食物。
头颅这帮人同样也不懂食用,也被抛弃到略远一点的河滩上,等它们自然腐烂,所剩下头骨有完整而雄壮威武的就会被收捡回来,当作战利品或是装饰品,代表着某个勇士的光辉战绩。这其中又有一个原始的法则,只有自己亲手猎到的才有权利将它捡回来,别人没那个权利,很浅显的表明着这个部族朴素的荣耀观:别人获得的荣耀不相干的人无权拥有,光辉的战绩只有自己去亲手挣取。
如此朴素的荣耀观让孙志新忍不住动容,在看多了前世出现无数人卑鄙的用一种理所当然的态度掠夺别人的成果这种卑鄙的事后,眼前这个部族表现出来的独特荣耀观无疑很打动孙志新。孙志新深深觉得这是一种非常宝贵的品质,禁不住再一次对这群野人刮目相看。
结果最后分配的剩余表明,纳鲁心里那个计量器也不见得当真很准。他分到最后,余下的就是自己一家的,只是那份量只有别人的一半。
分配不均啊……接下来怎么办?重新分配?孙志新微垂着头,斜着眼去看纳鲁,看他要怎么面对这个结果。结果的结果,就跟孙志新想像的一样,纳鲁只是笑笑,带走了那份部并不足够的余额。所有人的表情都很平静,连脾气不好的奥格,小家伙布库也很平静,甚至可以说是是一种习以为常的神色,如同这样的情况经常发生。孙志新心里动了动,突然觉得纳鲁那张平静的英武脸庞又好看了几分。这大约就是身为族长的义务吧,宁可自己吃亏,也不能叫族人吃亏。真是……挺可爱的人。
孙志新心中动了动,转身回到分割场地,拾起一副鹿肠,飞快的跑到河边将它清洗好,又奔回来将还没凝固的血液往里装,再理所当然的支使纳鲁拾起一起同样也丢弃不用的内脏,剁碎了装向肠里。
像这种处理法孙志新隐约知道大致如何做,并没有真正的干过,所以只是试着看能不能成功。
纳鲁一家则不在明白孙志新的意图,纳鲁当然肯依着孙志新的吩咐做事,虽然他不懂,但如果这样可以取悦到孙志新的话,他倒是不介意做这个,反正又不累人。布库看着父亲忙碌本能的上来帮忙,而奥格只是用一种轻视的眼光撇了孙志新几眼,就把一双大脚伸进河水里泡着消除奔波了一天的疲劳。孙志新不经意看到光裸的脚上被磨出了血泡,有心想帮他处理一下,又见得奥格从头到尾都没正眼搭理过自己一下,心里恼怒就懒得他。他可不是什么圣母型的性格,拿热脸去贴别人的冷屁,他没这个兴趣。
灌制完简单的血肠,孙志新正在水里搓洗手掌,却被纳鲁捉住了手,浇着水给他清洗。孙志新的手掌修长而骨肉均匀,纳鲁的手掌则宽大而粗糙,指节分明,两双手合到一处时有种古怪的合谐感。整双手被他合握着仔细擦拭,给人带来的感觉非常奇怪,像被人怜惜着。身为男人被另一个男人怜惜?孙志新又被惹毛了,一手肘顶开纳鲁,脸色微红的自己搓洗。纳鲁吃了一手肘倒也不怒,自己去搓洗手掌上血迹,侧脸看着孙志新又露出那种阳刚爽迈的笑容。
你姥姥的……孙志新暗自头疼,别他妈笑得像只大型犬一样好不好……他对这种生物没什么抵抗力。
作者有话要说:第五章全改,天黑到天亮一笔带过~各位大大只有对不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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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融入 02 。。。
回到自己的帐蓬,布库开始忙碌,制做今天的晚饭。今天的晚饭份量不够,也只能将就着手头的东西吃。孙志新心里升起一个冲动,又不知道会不会被人接受,便谨慎的按捺不动。
很快晚饭弄好,四个人便坐在地上分食。今天的量明显的不足,除了孙志新,其余三个人的食量都大得惊人,就算是布库都不例外。吃完了煮好的,纳鲁揉揉肚子,抱起布库打算进行每天的父子对话。他是成年人,会控制自己饥饿的欲望,布库却不行,被纳鲁抱着眼光时眼光一直盯着陶锅,仿佛那只是陶锅是个聚宝盒,可以再一次变出食物来。奥格也是怏怏的,明显还没吃到五分饱,不过他丝毫没有任何抱怨,继续磨自己的石枪,脸色露出坚定毅然的神色。
孙志新看着这仨父子,没来由的就是心软成一片,决定试一试。他原来趁明天纳鲁出去打猎时再试,现在所有人包括他自己都没有吃饱,只能把计划提前。像纳鲁和奥格,明天还要消耗大量的体力去打猎,不吃饱怎么行?
叹了口气,孙志新站起来,重新把陶锅拿到火上烧。
纳鲁怔了怔,停下逗弄布库的动作。奥格停下磨枪,不明所以的看过来。
“毕达拉察阿苏,你要做什么?”
“做饭。”孙志新头也不回,往陶锅里倒上一点水,把黑泥一样的盐巴放进去。
布库呆呆的问:“你会做饭吗?”
我去!说得做饭好像是很高深的功夫,孙志新撇嘴。开玩笑,做为一个长年独立生活的新人类,又是一名户外运动的爱好者,不会做饭自己照顾自己那才是见鬼了。
片刻,水开了,孙志新将盐水倒出来,去掉陶锅底部的黑色泥沙,重新将盐水倒回陶锅里。
“可是,我们已经没有食物了啊。”布库又道。
“有的。”孙志新道,将灌好的血肠放进锅里煮。血肠其实是一道挺有名的菜,将宰杀的动物血液,脏器剁碎一起肠衣后煮制,也可晒干后煮制,风味各自不相同。两种处理办法相比,现做的鲜香肉厚,风干的带着风干处理食物的醇香耐嚼,都是美味。煮制血肠时加葱、姜、蒜去腥,加入少量的八角、陈皮之类的香料,配以烧酒,实在是风味独特的美味。现在嘛,葱、姜、蒜,烧酒啥的没有,孙志新仅能做到的是将沙盐精制一下,去掉怪味。
包括纳鲁,三人都在看孙志新在那里忙碌,奥格眼里露出奇怪的光芒,只觉得孙志新的动作熟练得很,一点都不像智者所说的天上下来的神,倒跟平常只一般。纳鲁则在孙志新开始动作时就一直盯着他的背影看,眼神一会专注,一会飘忽,像是透过孙志新的背影在看时么,脸上露出满足的浅浅笑容。
布库从纳鲁膝上跳下来,紧紧的挨着孙志新。锅里的东西他从没有见过,好奇的道:“当真可以吃?就是你刚才让父亲做的那个?”
孙志新听了个半懂,猜到了全部,伸手摸摸布库的小头颅,道:“能吃。”孙志新以前没有亲近过布库,可是小孩敏感,孙志新的手掌一摸上他的头,他就明白了孙志新的亲近意味,仰脸冲孙志新咧嘴笑笑,把小身体趴在孙志新腿上又拿馋嘴的眼光去看锅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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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格已经不磨石枪了,倚在撑起帐蓬的木桩子上看孙志新忙活。纳鲁也没看,眼光一直追随着孙志新,眼神越来越炙热。他虽然不懂孙志新具体在做些什么,却知道他是在为他们父子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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