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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重生-第1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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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末,振南再一次没有回去,而是带着林秋霜去了县城。因为小卖部该进一些货了。货源前次就已经找好,所以振南只是带她去熟悉一下而已,以后的事情就是她自己完成了。小卖部经过她的努力,不到两周时间,营业额就达到了一千两百多,所以,进一些小货,是足够用了。
看到县城的模样,林秋霜有些兴奋,小脸布着红晕,眸中透着欢欣的光辉。
“没来过县城吗?”
“没来过,中考……我没去考。”想到这事,林秋霜有情绪有些低落。她的成绩并不差,可惜,却没能去中考。不过,她也知道,自己就算是真的考上了,也肯定是无法上高中或是中考的。
“抱歉!”
“没事,我们先做正事吧!”林秋霜现在已经将小卖部当成她的第二个家了。
带着她,两人来到了县城的食品批发市场,在那里,一切小商品应有尽有。
下午,两人就将货物进齐了,想到汽站乘下午两点钟的班车回乡里。“秋霜,你觉得大壮这小子怎么样?”
“老板为什么这么问?”本来秋霜是叫他恩公的,但振南怎么听都觉得别扭,只好让她叫老板了。
“你应该可以感觉得到,那小子喜欢你。”振南静静的看着他,看到她的脸上有些红晕,于是笑了笑,将气氛变得轻松几分。“男欢女爱,这是人之常情,你也不用害羞。虽然他比你小一些,不过,姐弟恋也不是没有的事情。当然,你能不能多劝劝他,让他让心思放在学业上,我想如果有你的鼓励的话,效果会好上几倍。”
“老,老板,我想你误会了,现在的我,根,根本就没有这方面的打算!”林秋霜变得面红耳赤,神情有点扭捏,拂了拂耳鬓,开始不自在的揉起衣角来。她怎么也想不到,振南居然会跟她谈论这种话题。在她的思想里,这种羞人的话题,应该是要在黑灯瞎火的时候,两个人躲起来才能谈的。
“就算没有这方面的打算,你也鼓励大壮两句吧!就当是为了一个朋友的将来着想。”
两人走进车站的时候,却看到一位五十几岁的老妇女坐在车站外的台阶上抹眼泪,看了不由令人心酸。
重生 27。热心
更新时间:2008…12…18 18:08:37 本章字数:3267
老妇人年纪五十许,夹杂着银丝的黑发盘起,用黑色的发网网着,额上与鬓角的风霜展现出岁月的沧桑。身上穿的,是青蓝色的旧布衣,但却很干净。此时,她的双眼已经哭红,在这车来人往的汽车站,人人行色匆匆,虽然很多人都看到有个老妇人在哭泣,但是他们并没有停下。只是用略带几分同情的目光扫了眼老人,然后匆匆离开,或许,他们都有自己的事情要忙吧!
看到老妇人在一旁哭泣,林秋霜的步子停了下来,振南也跟着停了下来。对于需要帮助的人的心情,林秋霜是非常理解的,那种无助,那种彷徨,会让人不由的心里恐慌,手足无措。“老人家,发生什么事了?需要帮忙吗?”林秋霜忍不住举步向老妇人靠近,问道。
或许老妇人实在是没有办法了,虽然碰到的是两个少年,但她依然一把心酸一把泪的将事情说了一遍。原来她进城里来是来看女儿的,只是没想到一出车站,就碰到了一个抱着小孩的妇女,那女子让她将她的小孩抱住一下,好让那女子帮小孩换尿布。好心的老人哪里想得到这是陷阱,于是二话没说,放下行李,乐呵呵的抱着小孩。结果等小孩换好尿布,女子走远了,老人这才发现,自己脚边的行李不见了。
如果里面是几块钱,那也就罢了,但那里面可是放着她女儿给的地址跟电话号码,现在丢了,她连联系她女儿都办不到了。
“报警吧!”吴振南蹙着眉头,说了句。这种事情,他也没办法,如果是用钱可以解决的事情,他宁愿给些钱给老人,让她自己回去。不过显然,她不想回去,而是想在城里找到女儿后再说。
“老板,我能不能明天再回去,我……”
“不行!你先回去吧!我留下。”振南很干脆的拒绝了她的建议。虽然她是外柔内刚的女子,但是以她那颗善良的心,还有那粗浅的阅历,将她一个人放在县城里,简直就跟将羊放进虎群没什么区别。
“那,那好吧!”她也知道,自己的老板虽然年纪小,但做事可比她老练多,成熟多了。
看着林秋霜拉着货品走上回乡的中巴车,振南这才拦了辆车,带着老妇人去派出所报警。
听了老人的哭诉,公安民警很快就拟出了两个方案,一是寻找那拨骗子,二是到晚上的时候如果还没消息,那就让老人上一次电视直播,希望能够通过电视,让她的女儿知道,她的母亲,已经到了县城,现正在派出所。
这种事情,吴振南也帮不上什么忙,于是只好坐在派出所的休息室里,跟老妇人闲聊起来,并安慰安慰她老人家。通过闲聊,振南才知道,原来她来县城,与其说是来看女儿,还不如说是来看女婿的。她女儿从中专毕业,在县城里工作了两年,今年刚找了男朋友,想让她老妈过过目,于是就让她老人家来县城一趟了,顺便也可以带她在县城里好好玩玩看看。
说起她那女儿,老人脸上布满的笑容,说她女儿如何如何的善良,如何如何的漂亮,如何如何的能干,如何如何的孝顺……。总之,她女儿在她心中的地位,比孝女曹娥还要孝顺。
振南听了,只是笑笑,因为不管是谁,当父母的,都会自然的美化自己的子女,这是正常的。没有哪个父母会觉得自己的儿子很差劲的,即使他(她)在外人面前说自己的儿子这没那人不好,那也比他人差,但在他(她)心目中,自己的子女就是最好的,谁也没法取代。
但谈到她的儿子时,她就头疼不已,她的儿子已经十八岁了,可是却整天游手好闲,什么事情都不做,在县城里就会吃他姐姐的。基本上,他从初中毕业开始,就一直是他姐姐养他的。
对于这个年龄段的少年,吴振南深有体会,这年龄,正处在叛逆的巅峰状态,什么事情都不会在乎,整就一副老子天下第一的感觉,觉得打架斗殴才是最热血,最酷,最能吸引女孩子目光的事情。于是,就会渐渐沉溺于其中,无法自拔,直至俞陷俞深,等到后悔,已经无法回头了。
吴振南当年也是如此,整天游手好闲,打架斗殴是家常便饭,也因为如此,他才惹上了县城里不该惹的人,于是落跑江湖,一路到了天海,在那里落地生根,直至他重生。
‘棍棒底下出孝子,拉回家让他种两年田,他就会明白,什么叫苦,什么叫来之不易!’这是振南教老人教训儿子的方法。虽然不一定有效,但总比让他在外游手好闲,打架斗殴来得强。因为一不小心,他就有可能走上自己当初的老路。
两人聊了两三小时,终于见到了一个青年的公安同志抹着额上的汗水,手里拎着个黑色的布包跑了进来,“老人家,看看这个包是不是你的?”
吴振南看到老人见到黑布包时瞳孔顿时放大的情景,知道那包就是她的,于是起身向两位告辞。
“小伙子,婶儿谢谢你的好心。”老妇人向吴振南躬了躬身,直到吴振南的背影消失,老人嘟囔道:“真是个热心的好小伙!”
“老人家,先看看,里面少了什么没有?”公安同志提醒道。
老人这才翻看起布包来,里面除了那些土特产跟用塑料袋包起来的三十块钱不见了,其他的东西都还在。
但对于那些丢失的东西,公安干警一下子也没办法,因为这个包是一个好心的路人在路边捡到的,他们也没有查到是哪拔骗子做的案子。也还好老人的那张记着地址跟电话号码的纸张还在。
走在依然熟悉,又带着陌生的街道,吴振南感慨良多,一种恍如隔世的感觉,让他忍不住仰天啸叫起来。路人都像是看疯子一样的看着他,他也不在意,‘别人笑我太疯癫,我笑他人看不穿’,现在的振南就有这种感觉。
心情有些激动的他,准备找家酒吧去喝两怀。只是摸摸裤兜,只有几十块钱,喝几杯后,回家的路费都没了。不过这酒虫一上来,他也管不了那么多了,直接向记忆中的酒吧方向走去。
他的目标是金凯酒吧!这间酒吧!承载着他当初在县城里两年的大部分记忆。
金凯酒吧!是县城两大帮派猛虎帮的地盘,由猛虎帮老大虎哥看着,在县城里,金凯酒吧也是数一数二的酒吧!不过,那是96年的事情,现在是94年,不知道那里是不是跟以前一样?他当初来县城的时候,也是跟着虎哥混的,可惜,他将县长的儿子给砍断了条腿,结果虎哥也保不了他,只好让他暗中跑路。
对于虎哥,振南心里还是有些感激的,毕竟当时他没有将自己交出去,而是让自己跑路,他所要承担的压力可想而知。一般在这种情况下,没有魄力的老大都会选择将自己的小弟交给县长大人,来讨好他老人家,但虎哥却是偷偷让他跑路,吴振南心里的感激自是少不了,因为没有虎哥的帮助,也就没有之后的吴振南,当然,也不一定有现在的吴振南。
当他来到金凯酒吧时,这里还是跟他记忆中的差不多,心里一兴奋,就冲了进去。不过现在只是傍晚六点多,酒吧里的人不多,除了几个服务员跟调酒员之外,只有稀疏的几个顾客。不过在舞台上,却有个顶着蛤蟆肚的中年人扯着嗓子在那里狼嚎。
那时候的酒吧点歌,自己唱跟别人唱都可以,但一首要一块钱。
唱了两杯后,吴振南打了个酒嗝,摇晃了下脑袋,向舞台上走去。拿起话筒,拍了两下,发出卟卟的声音,振南扯着嗓子,对下面稀疏的几人道:“下面,我为大家献上一首《我是一只小小鸟》,music!”吴振南很时尚的打了个响指,迸出了个英语单词。
“有时候我觉得自己像一只小小鸟,想要飞却怎么样也飞不高。也许有一天我栖上了枝头,却成为猎人的目标。我飞上了青天才发现自己,从此无依无靠。每次到了夜深人静的时候,我总是睡不着,我怀疑是不是只有我的明天没有变得更好……”
“哟呵,这只傻鸟唱小鸟的功夫倒是不赖嘛!”此时,一群打伴时尚,前卫,大胆张扬的青年,嘴里叼着烟,怀里搂着同样时尚前卫的少女,摇摇晃晃地走进酒吧。
重生 28。抽人
更新时间:2008…12…18 18:08:37 本章字数:2788
酒吧里充斥着音乐声,所以,那个家伙的声音,吴振南并没有听清,但从他身旁那一伙少男少女的哄笑声就可以知道,那家伙绝对不会有好话。不过振南也没理他,而是依旧唱着自己的歌,心里却是在暗自感慨,天下何其大,可冤家偏路窄。
那借骂振南出风头的少年不是别人,正是李县长的儿子李向涛,当年吴振南老早就是看不惯他那又嚣张又好色的傻逼样,直到他出口调戏虎哥的女人,这才找到了借口,几个人一起砍了他,只是振南砍得太凶,结果造成了不得不跑路的局面。当然,如果不是怕自己的儿子被吴振南的几位兄弟砍死,顺便也给虎哥一点面子,李县长早就想拿吴振南老家里的父母开刀了。这事,吴振南并不知道,他打电话回家时,也从来不敢向父母提及那些事情,而吴大海夫妇也从未提起过特殊的事。
“傻鸟,再来一首吧!”看到吴振南唱完,想走下台来,李向涛身边电成波浪发的女子笑道。
这回吴振南是听清了,但也只是盯了她一眼,看向李向涛,“管好你家的母狗,别让它出来乱吠!”那女孩一看就不是什么正派货色,吴振南也懒得跟她客气,没甩她两巴掌已经算她运气好了。
“操,居然敢骂我!”女子显然很生气,暴口粗话,骂道。不过显然,她并不觉得这样有什么不妥,反而觉得这是一种‘酷’,多么的个性啊!“涛哥,那家伙居然敢骂我,帮我抽死他!”
“***,你欠揍是吧!”李向涛没有发话,旁边几个狗腿子就忍不住跳起来表现了。“你知道我们是谁吗?”
一看到要打架,那几个打扮前卫的少女顿时兴奋的睁大眼睛,躲到了之前那少女的旁边,“阿钉,钉死他,快点!”其中一个少女兴奋的叫道。看到自己的男朋友打别人,那个少女就感觉自己的男朋友太猛了,太强大了。
“那晚上是不是奖励一下啊?”那个叫阿丁的少男转身嘿嘿笑道。
“一会再说啦!快点,否则晚上你就别进门了!”
狗男女!吴振南瞥了眼那对男女,径直向自己的坐位走去。
旁边的几位酒客也暗自感叹,世风日下啊!想起他们当初谈恋爱那会,拉拉手都要等到黑灯瞎火的时候才敢干呢!如果吴振南知道他们所想的话,那肯定会笑翻的,这样算什么啊!十几年后,当众亲热的男女多了去了。
旁边已经有服务员向楼上跑去了,楼上是老板娘住的地方,老板娘当然就是虎哥的女人了,虽然不是正妻,但她并不介意。在振南的印象中,这个老板娘人还是挺不错的。当然,在振南的记忆中,李向涛调戏的,不是这位老板娘,而是另一位,那年已经是98年,虎哥的女人也多了一个,一个年轻漂亮的女子。
“操,没看到我们涛哥在这里吗?还不过来向涛嫂磕头认错?”那个叫阿钉的一脚就直接向吴振南踹了过去。
振南身子向左转去,堪堪躲过那一脚,左手巴掌随着转动的身子,一抡,‘啪!’正好盖在了阿钉的左脸颊上,将他整个人拍倒在地上。他可是没有留力的,所以这一巴掌,立马让阿钉的脸肿起老高。本来就没什么钱付酒钱的吴振南嘴角微微抹起一丝浅笑,向李向涛走去。
“啪!”一巴掌甩在了那女孩脸上,“带着这样一个傻骚货在身边,你不觉得丢份吗?男人还没说话,什么时候轮到女人来插嘴了?没有一点内涵!本来我是不想打女人的,可是,你让我破例了。”本来眼中喷火的李向涛被吴振南这么一说,再看看身旁的女孩,顿时感觉这女孩太普通了。不过,并不能因为这样就饶了眼前这小子,因为他让自己丢面子了。
“跪下来,叩三个头,说三声你才是狗,这事一笔勾销!”李向涛声音冷冷的说。可惜声音是冷了点,但就是没那气势。如果他身上再带点杀气,那就真像那么回事了。
吴振南笑了笑,大声道:“你才是狗,你才是狗,你才是狗……!”
李向涛脸都绿了,这小子太不识时务了,“阿达,上……”
“啪!”他还没反应过来,脸上就传来火辣辣的疼,振南撇了撇嘴,这些都是欠改造的家伙,左右开弓,又甩了李向涛几个耳光子。旁边那些服务员看了马上报警,因为他们都知道,被揍的少年是李县长的儿子,得罪不得。而风韵犹存的老板娘则站在二楼的楼梯转角处看着这一幕,她也想借这少年之手好好惩戒惩戒这个李向涛。总是仗着他老子是县长,在这里惹是生非,破坏她的生意。其他人也不敢拿他怎么样,就是虎哥,也得给县长一些面子,何况她只是虎哥的情妇而已。
“老板娘,这……”她身旁的服务员不明白的看着自己的老板娘。
老板娘瞪了眼这个不知事故的女孩,那女孩这才乖乖闭嘴。
“***,你以为你是谁啊?是县长大人的儿子吗?靠!”吴振南一边抽一边骂道,当然,那是他故意这么骂的。“***,鸟还没针眼大,就学人家泡妞?***,你就是贱人,就是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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