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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山寻亿-第24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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闻人拿来一壶,径直咕咚咕咚的喝开了,“酒当真是好酒啊——好久没有喝了。”
宛兰轻轻的说道:“是想找个理由喝酒吧。”手不自觉的伸向其中一壶,闻了闻,那股醇香就急匆匆的往肺中钻去,然后激活了大部分的细胞。她试着喝几口,被呛住了,一大蓬的酒劲儿“轰——”的往头上冲,就要把天灵盖给顶起来了。
“才喝了几口就这样了。”闻人居然鄙视了她一番。
“少要你管。”宛兰也来劲了,又喝了几口,便觉得头晕晕乎乎的。
“怎么样,是不是觉得烦恼少了很多啊?”闻人已经是喝完了第一壶,拿着第二壶,往嘴中就是一倒。
宛兰并没有觉得烦恼有消失多少,反而觉得眼前出现了许许多多的幻影,有些不真实。
最先看到的,就是她心心念念要想见到的千亿。最初的见到的情景,在番禹城南惊鸿一现,在山洞中发誓要保护他。再然后,就是看到千亿进了大牢,她苦苦的相救,却又害的千亿被调到别的县城。接下来,出使夜郎国,来到千亿的故乡也依然没有见到他。最后见到千亿的时候,是在战火中重逢,然后在那狂华的一夜,深深的吻住对方,只求一吻天荒。
想到这些就感到热泪盈眶,忍不住再喝一口酒,只是那些幻影又模糊了。他们之间有许许多多的情感故事,虽然没有山崩地裂,但是那种清新,那种深情让人无法忘怀。
虽然说不清,这份情感到底哪里吸引她了,可以让她这般执着这般奋不顾身,但是,不就像是一种浓浓的茶吗,越喝越觉得回味。
“你就这么想见到他嘛?”闻人有些小迷糊。
“是。”宛兰扶着头,渐渐的迷糊,却对于这种问题十分的肯定:“我就是想要见到他——就当是我的执念吧。”
真是一种长达五年的执念啊,从认识到现在,他们见面的时间,加起来再满打满算都没有一个月时间,其中大部分都各自有自己的生活,然后两人频繁的擦肩而过。
也只有这个痴女子,用了这么多年的时间,用自己的脚步,走遍了大半个中国,只是为了能延续当初的美好。痴傻到什么样的地步呢?离弃了豪宅蒋府,离弃了自己的夫君和孩子,在孤独的路上,一个人出了南越国,孤身一人去往夜郎,再到长沙国,寻找千亿的路上,看不到尽头。
酒中冲劲儿让她浮想联翩,有甜蜜有辛酸,而酒的作用就在于扩大那份甜蜜,将辛酸一点点的冲刷。
宛兰接着酒劲儿,不断的述说自己和千亿的事情,“我不瞒你说吧,我是来自异世界的,然后遇到的第一个男的就是千亿。我不是说我花痴什么的,只是他给我的印象很深很深——嗝儿——与他的经历都是那种很纯洁很纯洁的,就像初恋一样——嗝儿——这就是我们为什么都喜欢寻找初恋一样,觉得初恋就是那么的美好,之后的恋爱都是不好的。”
闻人摇头晃脑,嘻嘻的笑着。
“但全天下就我一人付出行动,对于自己的恋爱,就要敢于追求——嗝儿——至于别人的眼光,我都不在乎。”宛兰揪着他的衣服不放,“所以,你敢嘲笑我,你就滚一边去。”
“我怎么会嘲笑?我肯定陪你继续上路啊。逛这天地,真是自由自在。”闻人说起路上的山川美景,就会眼睛发光。
而宛兰也没有继续回答,而是倒在了一边,昏昏的睡了过去。或许她的脑中,真在酝酿一种大梦吧。
*
等到醒来的时候,发现还是在白天。
宛兰撑着额头,还是觉得有些昏沉。打开窗户,让清新的空气吹进来。却发现床的旁边,开了一枝花,不知名,但很漂亮。
或许酒真的是一种解药的良方吧,喝过之后,除了头晕这样的副作用,但那些烦恼真的消退了许多。
对于千亿的“提前”离去,宛兰反倒没觉得悲伤了,可以这么理解——她习以为常了,很理性的看待这么一件事。现在想想,怎么找到千亿才是主要的。
下楼,看到闻人独自在吃饭,便问道:“有没有给我点东西啊?”
“你都睡了一天了,我以为你现在还在睡觉呢。”闻人夹了一口自己吃。对于宛兰的情况,他可真没有暖男的精神,任她睡个几天几夜。
宛兰坐了下来,也感觉到肚子饿了,看着他饭菜,不禁流着口水。可是闻人明明看到了,也没有喂他一口,实在没有同情心。
“你怎么都不给我喂——哦,不是,给我事先点东西吃呢?”宛兰带着点撒娇的语气。
“我不是说了嘛,还以为你在睡觉。”闻人一脸茫然。
就知道这人没有关照人的心,算了,还是自己体恤自己。乘上饭菜后,又故意让店家再上一些好菜。
“吃这么好,怎么不像昨天那样哭哭啼啼的呢?”闻人很是自觉,夹了好几口宛兰点的菜。
宛兰皱了皱眉头,又从他碗中夹了回来,“托你的解药,我心情好很多了。我打算明天继续上路。”
“你不是不知道怎么去吗?”闻人脸皮真够厚的,试探性的夹了宛兰盘中的一块肉。
宛兰见状,漫不经心的用手拍掉他手中的筷子,不准他得逞。“我想他应该去了长安城了吧。他一直心心念念要去长安,为他的父亲平冤屈。”
“真是同路啊。”闻人将自己面前的菜收拢了一下,像是防止她入侵一般。“我也要去长安,找找杨之水这个老贼。”
“时不待我,我下午就动身去长安吧。”宛兰雷厉风行的再点一盘鸭子,还在他鼻子前晃了晃,然后收入囊中,吃的很欢心。
下午的时候,两人再一次出行,往长安的地方而去。
孤独的路上,没有尽头,但只要心里有念想,什么都觉得有滋有味。
第二十九章 精彩的蹴鞠比赛
更新时间2014…11…14 11:29:54 字数:5540
带着份执着,两人又继续上路,往长安方向骑马而去。
说起长安,两人多少是有些小激动。这长安是什么地方,无须讲太多,单单是汉室的政治中心,就足以让全国仰仗了。
说起来挺惭愧的,宛兰穿越来到这样个异世界,却从来没有去过这样的大都市,而且,还是呆了五年的老汉民。所以要去到这样一个举国大都市,能不激动吗?
况且从汉中出发,到长安十分的近。
“你说去长安,我们要做点什么特别的吗?”
两人共乘一匹马,沿着大大的官道行去。由于难以压住心中的激动,都不断让马加快了速度。
在马上,宛兰不住的问着闻人宏谦,心中则是浮想联翩。既然是全国的政治经济中心,肯定要吃喝玩乐一番,接下来就是大大的购物。只可惜没有照相机,不然肯定多多的美拍几张。
这还没有到长安城呢,就见许多的百姓都往一处赶去,十分的着急。两人停下马,拉住其中一个群众是怎么一回事。
“你们来的可真巧啊,蹴鞠比赛就要开始了。”那个难以压抑激动的心情:“是本地两个很有名的社进行比赛,现在就要开始了。不跟你们说了,我马上就去了。”脚底溜烟,就立马随着大批的群众而去。
“蹴鞠比赛啊,真是好啊,我们赶紧去看吧。”闻人拉着马也想加入这热情的狂潮当中。
宛兰翻了翻白眼,这蹴鞠不就是古代的足球嘛,自己以前都从不看足球比赛,就算是世界杯都懒得去看,一提到足球就要犯困。现在说要去看足球,不就是纯心想让她打瞌睡嘛。
可是闻人早就按捺不住,跟着几百个百姓过去了。宛兰想劝,哪里劝得住呢,虎着脸跟着去。
走了两百多米,就看到一座城,不知是什么名字。这座城不算大,大约就是一千米见方,看不出有多宏大,相反,倒觉得很新。
“这是什么城啊?”宛兰问旁边的一个百姓。
那个百姓却白了她一眼,然后便好好的给她科普一番。据他介绍,这个城俗名叫“蹴鞠城”;建立在长安城东边百多里,其目的,就是为了踢蹴鞠还有斗鸡等。至于其建造的历史,可以追溯到汉高祖时候,他当了皇帝把父亲刘太公接到长安城的未央宫养老,吃穿用度极尽豪华,终日看歌舞伎乐。但他却并不满意,终日闷闷不乐。原来刘太公自幼生活在城市下层,接近凡夫走卒、屠狗杀牛之辈,工作之余的娱乐活动离不开斗鸡、蹴鞠。于是,汉高祖就下了一道圣旨,在长安城东百里之处,仿照原来沛县丰邑的规模,造起了一座新城,把原来丰邑的居民全部迁住到新城,刘太公和刘温也迁住到那里。自此这个城市就是用来踢蹴鞠以及斗鸡。
大体明白了这个城的作用,宛兰更有些无语了。这汉高祖不好好的搞政治,就会搞些下层人民的娱乐活动。是什么样的人,就算当了皇帝,也改不了这坏毛病。
宛兰眼看都见不着闻人了,担心走散,也急忙拥挤进这座城内。
这座城跟其他的城不一样的地方,就是随处可见的斗鸡场所等等。几乎隔一个巷子就会见到有鸡笼,里面放置着斗鸡。再然后就是当街的杀牛宰猪,猪牛悲情的叫着,围观的人则拍手叫好。
果真是下层百姓聚集的地方,就连达官贵族也是舍弃平常的雍拥华贵,跟平头百姓混迹街边,大碗喝酒,大声猜拳,跟平头百姓玩斗鸡玩得脸红脖子粗。
而城中最大的当属是蹴鞠的场地了,就在城最中央的地段建了一个。满眼望去,都是人,黑压压的一片。据说是“买门票”进去。
宛兰挤过拥挤的人群,终于是千辛万苦的找到了闻人,自己差点就被挤成了人干。她见闻人身边的马不见了,大声的问他丢哪去了。
“我放到马房里,放心不会丢的。”闻人向她伸手讨钱。
宛兰瞥了一眼他的窘相,说道:“想要看,自己掏钱去吧。反正我是不想看。”
“机会难得,你就通融一下吧。”钱都在宛兰的身上,闻人可怜巴巴的望着她,期望能给一点门票钱。
宛兰白了他一眼,继续撇撇嘴:“又不是你去踢,有什么好看的。”
“比赛就快要开始了,你就让我进去呗。如果我能上场,我绝对会踢。“闻人眼看就要到他买票了,手不自觉得伸向她的钱包,一脸的委屈,放佛不看就会要了他的命一般。
宛兰也是“通情达理”之人,都到了这份上了,就买了两个人的份。看闻人那欢呼雀跃的样子,她微微一笑——自己也进去看看放松一下吧。
进去之后,两人飞速的找好了位置,盘坐下来。
这内部不算大,四周都是可供坐下的毯子,桌子上摆上些茶水、水果。最中间的当属那蹴鞠场地了,看这样子,长约二十来米,宽约十多米,比现实的绿荫足球场小许多。况且,还不是绿荫场地,是黄土地。
不过,比起现世的足球场,这里的场地有一个很大的不同,在于球门。这里的球门总共六个,三个相互对立放置在场地两侧。并且这些球门——据他们说是叫鞠室,很矮,大约半个人高,用木头搭成且特别像个小房子。
比赛介绍两方队伍,一边是平民组成的队伍,暂且取名叫平民队吧。而另一方则是长安王宫内的士兵或者是爱踢蹴鞠的大臣,暂时命名为贵族队。双方各有十二个成员。
如果在平常,这两个阶层怎么都不会碰在一块。可在蹴鞠比赛中,两方都放下平常那种阶层观念,趾高气昂的对立站着,定要将对方打得落花流水。
场外的局势是一触即发,而场地外,则是各种各样的欢呼声。更有甚者,在搞起了押注活动,押钱看看谁最后会胜利,听旁边的人讲,两方押得都差不多一样的多,看谁能最后胜利。
闻人又不自觉的伸手到她的钱包,马上就被她一拍手给打掉,“少来这套,给你进来看就很满足你了。万一你押注输了,我们喝西北风吗?”
闻人十分相信自己的未卜先知,拍着胸脯说道:“我赌这帮平民会胜利。如果押注胜利了,我们还能赚很多呢?”
“别乱赌博,小心上瘾。”宛兰将钱包捂得死死的,绝对不能给他偷到一毫一文。
还想争辩什么,比赛就开始了。
还有点像现代的比赛,由抢球的一方先攻。从队服上看,是贵族队率先抢到了球——不过说真的,两方的队服太像军队里的军服了。这些贵族们,平日里深处王宫之中,还以为会带着点懒惰等等气息,却没有想到,各个都是英勇好斗的。
且说这里的打球吧,绝对没有像现世里的那么文明,只是用脚来踢球。这里哪有哦,纯粹就是跟橄榄球那样到处撞人。刚刚不是贵族队抢到了球了嘛,准备单刀直捣龙门,夺下第一个球,却没有料到后面冲来平民队的人,用结实的臂膀狠狠的撞开,那个贵族踉跄的往前跌了几步,球就这么给到了那个平民队的人。
如果再现世,早就被判为犯规,结果这狠狠的一撞,引得下面的人欢呼,直夸这一技能够牛。
但传言,帅不过三秒,几个眨眼的功夫,一个贵族队的人——个子挺高的挺秀气的,从斜侧处慢慢逼近,然后紧紧贴着那个抢球的平民队的人。猛然间身子一转,球拐到他脚下,再轻灵的几个转圈,就飞速的传球到己方成员。
果真是技术流的,瞬间迷倒在场的观众。终于在大众的期待中,尖叫中,贵族队撞翻了几个平民队的人,一个假动作欺骗了在鞠室附近的对方成员,很快一脚贯门,直接拿下第一个球。
这着实让支持贵族队的人高兴了一把,而那些支持平民队的则小声议论,品论各种得失还是直接骂一句臭球。
闻人很是兴奋,不停的说道:“你不知道这个蹴鞠,有许许多多的技巧,我以前练习的,都是最普通的。刚才那个抢球,好像是‘风摆荷’,挺炫的姿势哦。”
宛兰虽然看不懂这个古代足球,但是传神的抢球技术,确实够帅啊。听到闻人刚才说的,她又疑惑的问道:“你居然踢过蹴鞠?”
闻人一边吃着水果,一边自夸:“你不知道很多人都喜欢踢蹴鞠吗?不踢一个好蹴鞠,肯定会被人耻笑的。我很小的时候就会踢了,而且从来都是把人打得没话说。”
宛兰耸耸肩,“有本事你就上,没本事就会在这里耍嘴皮子。”
闻人急了,“我想上,可是我又没有报名。”
“不说了这个了,你刚才说的那些踢球技能,还有哪些啊?感觉名字很酷。”宛兰转了个话题,不想听他自吹自擂。
闻人想了一会儿,“名字很多,我记得有——烽回路转、燕归巢、风摆荷、秋风扫落叶、旱地捞鱼、鸳鸯拐、鱼钩吊……”
虽然不是很清楚这些词的含义,以及相应的踢法,但听起来很酷啊。宛兰不禁联想相应帅气的动作。
很快,欢呼声又响起了,原来是贵族队又进了一球。现在看来,就是2:0。
听旁边的人哀叹声,想必是押注押惨了。他不断抱怨道,是平民队的主力生病,不然一定会胜利的。
宛兰又继续看比赛,愈发的发现者蹴鞠的魅力。蹴鞠绝对是各阶层最爱的运动,大到王宫,小到街头老百姓,都爱踢上几脚。
现在局势稍稍逆转了些,有一个平民队的队员,矮个子,挺壮实的,撞开几个比他高出一个头的贵族队成员,连人带球的捅进鞠室。这一进球,给那些支持平民队的人一点信心。
之后比赛又继续,旁边的观众各个都相当的专业,对那些踢法以及相应的队形都很清楚,完全都可以当解说员了。从他们的表情可以看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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