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伴君左右-第3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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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他了。司徒澈那里我已经安插了眼线,一旦他有什么异动,到时候利用凤九霄来牵制他也未必不是一个办法。”
凌云听了一会儿,不由得也有些佩服起凤屿来了,不过是转眼之间,他就已经把事情想得如此远了。尤其是这中间还夹杂着一个凤九霄,能控制自己情绪不过是上人之资,然而能连自己的心能一并控制住,提到利用凤九霄的时候,根本就是认真之极,到如此程度,其实凌云也说不上这是厉害,还是有些可怕了。
凤屿没有看凌云,自然也不知道凌云在想什么,只是忽然又想起什么似地,一个激灵坐了起来,眼睛也完全地睁开,面色严肃地说:“我差点忘了,宫中的监视一概不许放松,尤其是皇帝周围的那些人。皇帝人虽然死了,但是他生前有所警觉也不一定,他手中还有一支中路军,那个中路军大将军李瀚,虽然没有那种通天彻的本领,但是到底是个硬骨头。说不定凤隆会将兵符放在什么地方,然后托付个可以信赖的人,告诉他,要是自己发生什么不测,就将兵符转交给凤九霄之类的。你说,如果这是真的,兵符,他会交给谁?”
凌云略一思索,答案便脱口而出:“曹德。”
“没错,曹德这个老家伙永远是安静地不动声色,你派个信得过的人去监视他,如果他与凤九霄,或者凤九霄身边的人有一星半点的联系,立刻通知我。”
“是!”凌云快速应答了一声,也是立刻出去办事了。
该吩咐的事情全部都吩咐好了之后,凤屿揉揉额头,又重新靠在椅背上。
按照凤屿心中的计量,他现在应该是站在朝堂上,接受自己父皇一点点“禅让”出来的权势,然后不用多久就可以光明正大地夺位才是。如今,这一切的步骤都省略了,他现在要做的事情,就是帮凤隆安排一场隆重的国葬,然后按照祖制祭天,登基称帝。
“也许正是因为这一切都有些过于顺利了,所以才会有些不安吧!”凤屿心中淡淡想到,试图抚平心中的那一点疙瘩。
紧绷着的神经一旦放松下来,凤屿不由得想起就在不久之前,御书房里面发生的事情。手不受控制地抚上了自己的双唇,细细摩挲着,似乎在回味着当时的味道。不过他此刻脸上的表情让人绝对看不出来他在这么做就是了。
“真是的,这么多年了,还以为你真的长进到能跟我对抗了,结果还是一碰就碎啊!”凤屿心中怅惋,“至少能长进到被我抱紧而不会发抖就好了啊!”
因为皇帝遇刺身亡的事情实在是事关重大,凤屿处理完府内的事情之后,不得不赶回宫去,掌握大局。
为了避免引起不必要的恐慌,经过三位皇子的商议之后,决定先隐瞒皇帝驾崩的事实,先放出消息,就说皇帝忽然生了重病,三日后再将人病故的消息公布出去。至于捉拿刺客一事,决定交给凤屿全权负责。
说是三位皇子共同商议,其实也就是凤屿一言堂。凤屿赶回皇宫的时候,凤九霄已经从御书房出来了,不过人没有离开皇宫这一点,倒是让凤屿有些意外。他认为凤九霄现在一定会躲得离自己远远地,早就躲出宫了才对。事实上,当小包后来见到凤九霄的时候,都忍不住怀疑,凤屿是不是对凤九霄下了毒手,因为凤九霄看起来就是一副快要死掉的样子,害得小包当场被急的还掉了会儿眼泪。但是其实凤九霄好歹也是个王爷,独自面对了凤屿那么多年,怎么会真的如同稚子一样,害怕就光明正大地躲得远远地。现在离开皇宫,在有心人眼中意味着什么,他还是很清楚的,所以再难受,他也只能忍耐,要躲也是之后的事情了。议事的时候,他根本就站在一旁,尽量不引起任何人的注意,头一直是低着的,除了偶尔应付两句凤惠泽的关心之外,再也什么话都没说。
至于凤惠泽,这种事情,问他基本上也只是白搭,加上凤屿进宫之前,夜千度曾经把他拉到一旁,深切嘱咐过他,呆会少说话。凤惠泽虽然不知道夜千度为什么这么做,但是夜千度说的话一向很有道理和见地,凤惠泽最近已经渐渐习惯了听他的话做事了。更何况凤惠泽觉得凤屿说得确实很有道理,他根本没有必要反对,也就是附和了两句。
商量好之后,凤屿又提出,而因为天气炎热,为了防止凤隆的尸体有所腐坏,要将凤隆的尸首放入宫中的冰窖,而且为了表示他们的孝心,没有不敬之意,还特意亲自把凤隆抬了进去,亲自上锁,还亲自派人在这里轮流守卫。
这本是无可厚非的事情,旁人自然没有多想。就只有曹德,深邃地看了凤屿一眼之后,重新恢复了平静。
凤屿这一招不可谓说不狠,因为他不得不考虑各种各样地状况,比如凤隆诈死之类的。亲自抬尸首,让凤屿有足够的时间看清楚这里躺着的是不是凤隆本人,而且,如果凤隆只是装死,这三天的时间呆在常年都被巨大寒冰包裹着的冰窖里,还不得吃喝,身上穿的还只是一身夏装,即便是凤屿自己,估计也熬不过去的。不过这一切,不过是加倍证实了凤隆确实已经死了这个事实罢了。
处理好这些事情之后,凤屿因为身为太子,即将继承大统,就暂住皇宫了。凤惠泽因为牵挂家中的儿子凤南,就回去了。而凤九霄,根本是事情一结束,谁都没有注意到的情况下就已经走了。
小包战战兢兢地跟着凤九霄回了王府,几次想要说话,一看凤九霄的脸色,他就开不了口。凤九霄那会儿的脸色,摆明了是不想和任何人说话,若是不知死活地吵闹,搞不好就算是凤九霄也会发火也说不定。
第二天,早朝自然是被免了,而凤惠泽也带着凤南搬到了宫里,夜千度倒是不客气,极其自然地就随行了。至于凤九霄,便早早地就让小包去皇宫通知,他生病了,而且病的相当严重。虽然是借口,不过也是事实,不管哪个大夫过来瞧上一眼,基本都会同意他身染重病这个事实,更有甚者说他已经病入膏肓,马上准备后事什么的也是有可能的。
当然夸张是夸张了点,不过凤九霄确实憔悴的很。小包有心给他找个大夫瞧瞧,但是凤九霄不让,只是随便喝了几口补品,就一直呆在床上,不是坐着发呆,就是手里拿着本书发呆,再不然就是被小包扶着躺下后继续发呆。搞得小包以为他傻了,哭着就要上前抱住他,不过被凤九霄有气无力地,而且明显是心不在焉地白了一眼后,小包只好摸摸鼻子不再耍宝了。
入夜之后,已经是约定好的第三天了,在一个几乎是与世无争的小镇呆了焦躁不安的三天之后,居然早早地就在京城南郊的树林中焦急地等待了。随着时间一点一滴地流逝,天渐渐黑了,又渐渐亮了,终于等第二天的太阳高高升起之后,居然确定,自己等不到人了。
“靠!放我鸽子,大师兄越来越没有诚信了!”居然一脸郁闷地低啐了一声,只是一只手握拳,抵在胸口,胸口的衣襟里面,是卢皓月交给他的书信和玉佩。另一只手却是紧紧地握拳,试图缓解心中的不安了。
在居然眼里,一只有两个神一样的人物,一个就是那个不成器的师傅,另一个则是他大师兄卢皓月了。至于那个丁锐,居然始终固执地认为,这是被他大师兄降服地绝世魔头。所以,能伤害他们的人,估计还没有出生,即便一时出了点什么事情,也总是能化险为夷的。而之后,伤害他们的人,那下场一定会是凄惨无比的。
怀着这样的信念,居然把脑子所有的不安都给丢到了马蹄下,朝着卢皓月说得断金城去了。路过京城大门的时候,居然不是不想进去看看凤九霄,只是怕自己这一去,又会耽误不少功夫,要是耽误大师兄的事情就不好了。还是早点把事情结束了,早点回去守着他的小九儿最实际。
因为这样,居然全然不知道,京城中发生了如此严重的事情,等他得到皇帝驾崩的消息,已经是将近一个月之后的事情了。不过这是后话,总之,策马三日之后,居然终于到了那个,比京城还要热闹百倍,而且是金碧辉煌的销金窟,断金城。
第六十二章 断金城
东临国一直以来就是个富饶而和平的国家,在东临的国都东隅的临近处,有那么一座小城,其知名度丝毫不比东隅要低,那就是断金城。若是要去形容断金城的话,绝大多数东临的人会告诉你八个字:千金一掷,沧海桑田。
断金城便是东临过最大的销金窟,其中青楼楚馆林立,其中的姑娘小倌,各个还都是国色天香级别的美人。饭馆酒楼也都是国内数一数二的大家子,在旁处也许你只是听说过的珍馐佳肴,在这里也许就只是道普通的开胃菜。更不用说那些个古玩珍宝店,随便一样出售,都是价值连城。不过,这些都只不过是个陪衬,断金城的真正当家行当,一是赌场,二是当铺。
赌,而且是豪赌,在断金城的赌坊,虽然没有什么明确的钱财限制,但是低于千两的赌金根本是拿不出手的。因此,来这里的人,必定是家财万贯之人。断金城的赌,不仅赌资大,而且也赌品一流。胆敢在这里出老千的人,轻则断手,重则丧命。至于闹事砸场子的人,除非你有能力独自一个人面对整座城的打手,否则还是乖乖地呆着吧。
为了避免出现些不必要的麻烦,在断金城的赌坊中,有三条规矩:第一,赌钱不赌命,想自杀或者自残,出了门请随意;第二,没钱请出去,赌坊不会借赌资给客人,他们根本没有那个时间去放高利贷;第三,赌资不过万,也就是说,你想赌大的,一次性赌金绝对不能超过一万两。不过这个规矩与前两条略有不同,前两条都是绝对的没有任何的回旋余地,但是赌资不过万那是平时,每逢初一十五,也就是每月两次,夜晚时候开始,赌资上不封顶。这样的夜晚,是最叫赌徒疯狂的,多少人就在这一夜输的倾家荡产,也有不少人能在这一夜赢个两倍的身家来。
许多有钱的人,为了享受一下这种刺激,都会不远千里前来豪赌一把。有人一夜暴富,自然也就有人一夜之间一贫如洗,那个时候,想翻本?行,当铺就在旁边,绝对不用担心你的宝贝价格太高,人家收不起,你就是把皇帝的玉玺拿来,这里照收无误。还不用担心当铺不守诚信,故意压价,或者将活当当做死当将收来的东西卖掉,这里的当铺和赌场一样,堪称业界的楷模。
没有人闹事,也从不对赌徒门赶尽杀绝,断金城的气氛倒是好的很,也见不着有那些常见的卖儿卖女卖老婆的戏码,当然这与来客的身份也分不开就是了。总之,因为这些,那些有钱无处花的富豪们,每年都会有那么一段时间到这里来奢侈一把,等到将身上带来的钱挥霍完了再离开,等到来年再来。
当然也有不少人沉醉在这里的酒池肉林,软玉温香当中,将家产挥霍一空,从此不思进取,落得个穷困潦倒的地步。或者干脆就豪赌一把,一次性输个倾家荡产。不过这种人就算不是在断金城,也迟早是会败家的。
千金一掷,沧海桑田。在这儿,除了少数真正控制断金城的龙头之外,没有谁是永远的有钱人,也没有谁是永远的穷光蛋。很多人喜欢这儿,多少,也是冲着这份豪气去的吧!
居然虽然是个向来有宝必到的主,不过这里,他还真的就只是路过几次,也没下手,随处看看而已。一来,这里的打手,个个不是省油的灯,比朝廷里那些个官兵不知道厉害多少倍。二来,这里的宝是宝,可惜就是流动性太大,你偷个东西吧,说不定一下子牵扯上三户人家,还都是那有钱有势的主,开罪谁都够他喝一壶的。居然虽然不怕麻烦,带并不代表他爱惹麻烦。人们都说不怕贼来偷,就怕贼惦记,贼也是这样。居然不怕捕快来抓,也怕那捕快惦记着自己。
总的来说,居然还是个很本分的贼啊(众:…_…|||这样那样的事儿都没少干,这还叫本分啊,你把小九儿置于何处啊!!!阿虚:……【望天中】)。
除了这个,还有就是居然本性就不是个风流的人,对这种纸醉金迷的地方本就没那么多兴趣,再加上他大师兄在他刚出江湖不久也叮嘱过,没事儿少往这儿跑,这儿就是一大染缸,花花绿绿虽然好看,沾上就干净不了,最后还得烂在里面,也只有那么少数的人,不把自己弄脏不说,还显得更有气势了。话说那会儿卢皓月说这话的时候,可是一丁点儿相信这孩子是那种极品的意思都没有。
不管怎么样,当居然再一次来到这里的时候,还是忍不住感慨了一下这里的奢华,比皇城东隅城还要光鲜亮丽。
居然把马寄送到这里一家专门负责照顾过往来客车辆,马匹的马场,这里人都叫这儿是马栈。这马栈别说是整个东临国,就算再加上周围的大宛跟桑梓两个国家,也就这断金城有这么独一份。毕竟像断金城这样,有超过一半的人都是过客,而且流动性如此巨大的城镇,还是很少见的,马栈也总算是适应市场需求的产物了。
当下居然就一路问路边的摊贩打听那西街,朝着万贯赌场去了。小摊贩们几乎都是带着一样的职业微笑,然后帮他简单的指一下路,就一个字也不多说。居然寻思了一下,不由得感慨,这里的小商小贩也都是见过大世面的人了,所以待人处事的态度都比别的地方要高上几个档次。热情而又客气,不让你觉得有种明明是初来乍到,却受宠若惊的怪异感,又能让你在这里不会感觉到不自在。
不过,居然这回却想得稍微有些偏差了,那些小商小贩对他是这样没错,可要是换个金主过来,立马是烈日一般的笑脸,舌灿莲花,积极向你推荐这里一切的衣食住行,没办法,这里是个商业城市,而且这些小商贩都是有在各大店铺拿回扣的。
至于居然,凤九霄随身护卫做久了,总是出来了那么点护卫的味道了,至少衣服不会像以前一样,华丽而贵气,现在是朴实中带点气质的感觉了。尤其是,居然多少有些着急,连着赶路赶了三天,也没有找个地方好好歇息下,都是直接露宿野外,吃了些干粮。现在看起来风尘仆仆的样子,让这个才十八,还是个少年心性的居然,至少在外表上看起来,沧桑了。
于是几乎所有人都认定了,眼前的居然应该是哪个客人的仆役之类的人,所以才会只是指路,而懒得跟他废话了,至于那招牌式的微笑,因为都习惯了,见人三分笑,况且,大户人家的仆役,也总是大户人家出来的嘛!
总之,对这一切毫无所觉,还一路东张西望,习惯性看看哪儿有宝贝的居然,被认为是没见过世面的土包子,后面的小摊贩们的微笑是越发职业了,话也越发少了。
当居然走了老半天,终于找到那么一间中等规模的赌坊,看起来倒也普通,门外旗杆上竖着面小旗,写着大大的“赌”字在上面,进门处的门帘也是那种赌坊常见的两块布,并在一起又是个“赌”,门头上挂着一块匾额,书写着“万贯赌坊”四个大字。
根据居然的观察,这一切都很普通的赌坊,就只有这块扁看起来很不普通,那块匾额上的字,灵气十足,隐隐还透着一股霸气,普通做匾额的师傅是写不出这种字的,或许卢皓月能写出这样的字来。想着,居然发现,这字虽然不是卢皓月的字体,但是还是有那么点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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