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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原始社会养包子-第3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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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的步骤就更简单了,把放了差不多少半碗盐的碗端过来,然后把蛋黄放到盐中间,当然这个是要把中间放蛋黄的位置给弄的凹陷一点,让盐高过蛋黄或者齐平就好。
厉风让偌在旁边看着火,自己在这里忙活,这个咸蛋黄虽然好腌渍,但是也要放上两天才可以吃的。厉风把蛋黄放进盐碗里之后,接着就把蛋黄用旁边的盐给盖起来,盖得严实一点,最后放上一点水,让盐比较湿润,这样就不会在放置的时候盐太干。
这样下来,这步骤就算是完成大半了,剩下的就是把这装了蛋黄的碗放置在阴凉的地方,放置上两天就可以了。到时候拿出来的话直接用水把表面的盐给冲洗干净就行了,那个时候的蛋黄不但好看,而且还很好吃,直接放在盘子里蒸熟,那咬上一口感觉上就跟Q糖似的,别有风味。
厉风这次做了不少,每个碗里都放了好几个,他们的碗大啊,当然,盆子里也放了不少。这也多亏了他们看着盐井,要不然恐怕厉风是不舍得这么多盐的,虽然后面还可以用,但是毕竟是沾了鸡蛋,而且也有些融化的,总是没有新的好。也幸好他们家里人多,厉风平时做菜也挺多,这盐的用量也不少,应该会给他们解决掉,要不然以后就还用他们来腌渍蛋黄好了,或者是直接腌渍咸蛋?
咸蛋什么的腌渍也很简单,只是这个要差不多一个月才能吃,现在只能先腌渍蛋黄,等他有时间再去腌咸蛋好了。
厉风看看旁边偌看着的白水煮蛋也差不多好了,就赶紧捞出来,然后又继续放了几个生的进去,另外又放置了一些大料什么的,可惜没有酱油和茶叶要不然就能煮个茶叶蛋什么的了,这个他也只是想先试验一下看看做出来的味道能不能吃好不好吃,如果好吃下次就这么做。
而那些剩下的蛋清除了和面做蛋饼之外,剩下的也做了鸡蛋卷,这没有蛋黄的就更好做了,里面夹杂着野菜叶,只可惜没有葱,如果有葱就更香了。大葱炒鸡蛋,葱香蛋饼肯定比着直接野菜的来的香的多了。
这一番忙活说着好像挺多,但是做起来也都是些挺简单不太费工夫的方法,除了那个鸡蛋饼以外,毕竟是要和面的,而且还是他们的主食,这光吃鸡蛋他们恐怕会觉得吃不饱或者是吃不下去啊,毕竟这白水煮的还挺噎人的。所以他才只一人煮了一个,另外那些加大料煮的也是,还得u竟挑些小的,怕到时候吃不完。
至于炒的什么他就不担心了,那些爆炒出来的味道他们是最喜欢了尤其是加了爆炒的姜的香味,不过,比较遗憾的是这里各种调料和原材料不足导致很多美味都大打折扣,如果有什么青椒、西红柿、葱花之类的那不是更美好了吗?不过,虽然遗憾,但是现在这样厉风也很满足了,毕竟这味道纯天然的也不算差不是,比现代那些已经不知道也分辨不出来真假的蛋好多了,现代的蛋他都快吃不出来蛋的味道了。
这饭菜还没做好,大大小小的就都已经围过来了,反正做好的菜他们都直接已经在厨房里就开吃了,如果不是厉风拦着恐怕很快就会被他们瓜分完,他都还没吃呢,而且后面可还有菜,等一下吃饱了后面的怎么办,他材料都准备好了,总不能浪费了。
就在他们几个人千盼万盼的等待中,饭菜终于做好了,这之前厉风其实已经给他们白煮蛋了,都吃完了,还喊着饿呢,估计是闻着这味道更饿了。
这饭菜一上桌几个人就哗啦啦地直接围过来,那速度可是比平时快了不少,毕竟这蛋平时他们可是很少做的,尤其是这么多管吃管够还管饱,多好啊,早就闻到香味了,那只能看着不能吃的感觉实在是太难受了,就连宝宝也伸着小手想要自己下手抓自己眼前那加了姜爆炒出来的炒蛋。闻着那个香啊还带着老姜的辣味,那味道厉他们更喜欢,比那水蒸蛋这种软绵绵的喜欢多了。
本来厉风以为墨会喜欢水蒸蛋的,没想到这小子也喜欢吃那爆炒的,倒是偌对于水蒸蛋还算是支持,当然,最支持的就是宝宝了,因为厉风也不会给他其他吃的,他能吃的就只有水蒸蛋了,软软滑滑的刚刚好。
现在每个人都顾不上说话,手里拿着蛋饼卷着炒蛋,然后筷子里夹着的还是各种煎蛋、蛋饺,这一整桌子就没有一样里面是没有蛋的,不过,他们倒是都吃的挺香,所有的都给吃了个干干净净。
最后,厉风还把自己之前放了好几种大料一起煮的暂时就叫做‘五香蛋’的蛋给端了上来,现在他们每个人都已经是吃的肚圆,就差顶到脖子了,这厉风一端来他们就都懒懒地撇上一眼,然后就又挺尸状地瘫坐在凳子上。厉风看他们五花八门的姿势,顿时黑线,还好没有椅子要不然你们还不得直接二大爷一样的翘着二郎腿在那里闲着剔牙呀?
“喂,你们都尝尝再说啊,这个可是我‘精心’研制出来的,绝对比你们之前吃的白水煮蛋好吃多了。”厉风赶紧卖力蛊惑,虽然现在他自己也不想吃了。现在恐怕唯一没有吃撑的就是宝宝了,厉风可是喂的很小心的,而且宝宝吃饱了也不会再吃的,哪里像他们越大越没有自制力,愣是没控制住自己的嘴巴,非得吃到撑了才行,还美其名曰,绝对不要浪费,浪费是可耻的。。。。。。
瞧这旗子挑的多高,这浪费可耻在这里都愣是被他们这一群原始人给体会出来了,这得吃的多撑才能知道什么叫做浪费啊,吃不完的那才叫浪费啊!
“我不想吃了,你先放在那里吧,等一会我们想吃了再说,现在我是一点都吃不下去了。”偌摆摆手,这里就他吃的最多,都停不住嘴了。
厉风其实也想自己吃来着,可是他自己也是实在吃不下去了,人家都说晚饭呢一定要吃到七分饱这才算是能活到老的一个良好开端,但是他们呢,现在是提前迈入奢侈阶段,直接吃撑了,在这个如此落后、如此恶劣的原始社会,这如果被其他人知道,肯定会指着他们的脊梁骨骂,这蛋都端到你们眼前了,你们居然还敢不吃,还敢浪费?真是欠扁的样子。。。。。。
“墨,要不你吃一个?给,这个小一点。”厉风拿了一个大概是鸟蛋吧,真的是很小的一个递给墨,怎么说也给吃一个啊,当初他还怕煮的少了,因为煮的味道肯定比白水蛋好吃,还怕不够吃,现在倒好,他们反而是要硬逼着吃。
“厉风叔叔,我真的是吃不下了,等一会好不好?”墨看着还没有自己拳头大小的蛋,这点他也不想吃了,实在是太撑了。
厉风转头看看他们,结果看谁谁转头,根本就不跟他对视,就连厉也闭上眼睛装作没看见,这再好吃的东西,你就算是山珍海味,人间珍馐放在吃撑了的人跟前他也不想吃啊,说不定还会想要吐。。。。。。
叹口气,只能暂时把他们放在桌子上,等一下看谁想吃就吃吧,只怕是这冷了就不好吃了,早知道这样当时就不应该煮这么多啊?
这几个‘五香蛋’到最后他们也没吃下去,还是放到了第二天早晨起来厉风给热了一下他们才吃下去,当然味道没有昨天晚上的好,虽然厉风也没尝过,但是想也知道,肯定是刚煮出来的好吃。而且好在这天气降温了,没有变坏,不然他们恐怕谁都会觉得自己这是暴殄天物、罪不可恕啊,尤其是在饿的时候。
厉他们今天还要继续出去打猎的,而厉风则是需要在家里钻研他的毛翁鞋到底该怎么做了,他可真的是只穿过,然后也只是知道大概的步骤而已,自己并没有做过啊,而且,这工具也不齐全,不,甚至说是这工具几乎都没有啊,要想做出来还真的想办法,琢磨在琢磨才行。
厉和布今天都穿上了兽皮的马甲,这也是厉风他们强烈要求他们穿的,这天气比起衣服被弄破,这万一因为没穿衣服生病了相比起来,那可是很不划算的。
厉身上的是厉风用豹子的皮给做的,也不知道当时是怎么打到的豹子,厉风当时拿着兽皮的时候,第一个想到的就是这是豹纹啊,最原始的吃果果的豹纹啊,如果给厉穿上不知道是什么样子呀。
厉的身材是那种很有爆发力,然后又很匀称的身材,简直是比他前世看到的男模还要标准啊,毕竟那男模很多可是都文弱书生一般的,厉这可是完全在野外锻炼出来的。肌肉匀称,身材高大却不显得粗壮,很是均匀流线型下来;在厉风看来厉就跟那豹子一样,身形矫健、爆发力极强,身上每一处的肌肉都被锻炼的紧紧附在骨骼上,不突兀,摸起来也很是光滑舒服,当然如果去掉身上的一些伤疤的话。
现在厉就这么站着厉风的眼前,上身是相当于中袖的豹纹马甲,当初厉风就是怕如果是长袖的话会影响打猎,所以就只做了中长袖,反正也简单,就随便一块兽皮卷个卷缝上就行。胸前是用草绳当成系扣来用的,简单的五个扣子洞,厉只用草绳草草地系上中见到三个,露出胸口大片的麦色肌肤,就连那两个小点也是若隐若现,黄褐色的豹纹马甲勾勒出了厉风相对比肩膀来说有些细的腰身。
这简直就是标准的倒三角、九头身啊,厉风看着眼前的厉在心里呐喊,上面是半裸的豹纹马甲,下面是只遮住大腿根的豹纹兽皮群。。。。。。然后再配上厉风那一头自然凌乱的黑发,这个是他睡觉睡出来的,而且还没有梳头的习惯,就是用手梳也想不起来,这种凌乱美,就跟那在理发店里特意去做的一样,比之犀利哥还要犀利啊。
再再然后,就是那张‘犀利’的脸了,之前就已经形容过了,那叫一个俊美啊,厉风觉得自己也算是半个烂笔头的写文者了,虽然这笔头真的是有些烂,但是好歹也算是写文的了。可是他却觉得自己这一时还真无法形容厉这一瞬间的妖孽表现。
他觉得自己可能鼻血要流下来了,他不穿衣服是对的,尤其是不穿这件豹纹的,这实在是穿着比不穿还容易引人犯罪啊!!!厉风现在万分后悔当初怎么就给他做了这么一件衣服啊,这可真的不能传出去呀,出去了会被吃的渣都不剩的,他可不愿意让厉穿成这样子就出去,所以,厉风决定要让他今天不穿衣服出去,大不了他今天再给他做一件,绝对不要现在这么性感的了。
而且也不要做的这么粗犷了,厉这一穿上野性十足啊,粗犷中带着浓浓的原始风味,比之专门去非洲拍摄什么写真的男模明星甩出去不知道几条街去!
当然这些只是厉风现在自己心里的想法,虽然有些夸张但是也真的是甩出去不少啊,这种最原始、最自然而又不做作的绝对比那些生搬硬套,才锻炼了几天就出来卖弄身材的人好了太多了。
至于,厉到底有没有穿着那性感的惑人的豹纹出去,谁知道呢?
芦毛是采摘回来了,现在最主要的就是要做毛翁鞋了。
这毛翁鞋可不好做,如果想要做的防水又结实那木头底的肯定是上上之选,不但底厚可以隔绝冰冷的地气,还可以防止雨水或者雪水把茅草编编织的鞋子给打湿了,这样的话,那可就是连一点保暖的特质都没有了。
现在这最难的就是要弄这木头的底子了,编的话应该是没什么问题的毕竟他们之前的草鞋也都编过,跟那个差不多,只是步骤上可能要躲一些和更紧密一些罢了。
在这么原始落后的社会里,工具是最需要也是最缺少的,最起码厉风现在想要一个锯子来锯木头都不行,用石刀的话根本就没办法把木头给切割出形状来,而且就算是打磨也不行。这如果要是等打磨好估计这冬天都已经过去了,还穿什么啊,干脆就不要弄好了。
厉风想着的是,这木头底子他主要就是给厉他们做的,毕竟他们是要经常出去的,而像他们并没有经常出去的可以直接编织厚厚的草鞋,然后里面塞上芦毛,外面用芦苇的茎秆来编织的严实一点也是可以的。
厉风把自己的想法和偌说了,偌最近是被厉风带的都自觉地往女性地位靠拢了,也就是说直接把自己的身份往布的‘老婆’名分上靠了,最近都一直留在家里,美其名曰照顾厉风,帮忙带孩子,还有其他需要他帮忙的事情。当然,厉风也确实有很多事情需要他帮忙,或者是两个人在家里比他一个人在家里要好多了,总有人聊天不是,而且偌也挺会侃的,跟他聊天轻松着呢。
“偌,你们平时如果要木头的话怎么弄啊?尤其是平整一点”厉风一边把芦苇的叶子给撕下来一边问同样在另一边撕的偌。
这芦苇的叶子他们是要编织毛翁鞋用的,当然还有上面没摘下来的芦毛,而剩下的芦苇杆如果要编织席子的话还好在湿泥里给卖上然后沤上几天,这样芦苇茎秆就会变得比较结实柔软,而不会因为芦苇杆太干燥而产生断裂,现在厉风他们主要就是为了编织毛翁鞋,席子刚好可以等他们把芦苇杆沤好之后再编织,而且这席子编起来步骤也不少。
一不小心就会把手给划破,那芦苇杆子可是比刀子还锋利尤其是对人的手而言,实在是防不胜防,因为你要一直编织,所以,不可能离开他,又没有什么手套可以戴,只能这么着。所以厉风自己也觉得还是要用好手把毛翁鞋子做出来之后然后再去编织席子比较划算,这样即使手给划破了也不至于会耽误过冬的鞋子。
“这个都是用石刀慢慢砍的,不过很麻烦也很慢。而且你说的平的木头板子怎么做,我们没做过啊?”偌一边跟厉风解释一边跟厉风解释一边忙着手里的活,现在可不能闲着,事情还真挺多。
“难道就没有人做过吗?”厉风自己想想也不太可能毕竟都没有什么合适的工具嘛,但是还是不死心,希望偌可以给出一个意外的答案。
“没有,你看到了啊,我们不是一直用的都是石头的桌子什么的,哪里会有木头的,只有几个木头墩子还是直接从树林里给挖出来的,当初可是费了好大劲了。”偌指指他们房间里的木头墩子,暂时被当做凳子来用的。那表明的确很粗糙,而且一看就知道之前不知道是风吹的还是雷击的断裂的痕迹,然后后面还经过大概是石具打磨的痕迹,凹凸不平的。当初厉风刚坐上去的时候还没感觉怎么样,可是这久了就真遭罪了,屁股都疼了,最后还是他垫了茅草上去才好一点。
偌这么一说,厉风虽然很失望但是也在意料之中,意外中的奇迹哪里会这么容易就出现的,而且这里连铁都还没发现,拿什么来做出可以分解木头的工具,石头的就更没可能了,而且也不会锋利的,只能叹口气,看看能不能想出其他办法来,要不然就只能看看能不能用其他的东西代替了。
“怎么了,要用到的?”偌看厉风一脸失望就问。
“恩,我们做毛翁鞋如果想要更结实也保暖的话就最好用木头做底子,大概就是和我们脚一样的形状就行了,但是现在关键就是这木头我们有很多,只是这木头他不好分解啊?”厉风看着远处的山头,那里树木何止千万可是他们却是只能看着不能用,还真是很郁闷。
而且和最关键的厉风还没说出来,这木头的底子形状弄好之后,就是要在旁边的沿上钻上几个孔,这样主要是用来固定鞋子的,因为编织的茅草和草绳是要从这里穿出来然后再和上面的草鞋编织在一起,这样才会牢固而且还不透风很保暖。厉风现在万分的想念铁啊,都说穿越来的几乎都是万能的,可他怎么就这么可怜的,除了会编个筐子篓子草鞋什么的,就没发现一种可以直接改变整个部落的东西,就比如铁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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