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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归云 (天朝女提刑,完结)-第3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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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殿下好意,我若真有不适,定然不会勉强。”我说道:“那许稳婆可曾找到了?”
“昨日去万年的人亦回来了。据说那许稳婆四月之前,急病而亡。今日差役带着我的手令去了,她的棺椁明日便送到京兆府,先生不必担忧,明日再来。”
四个月之前就死了,还真是凑巧。齐王接着道:
“已派人拿了我与光凌的手令,去各县寻访,若有媒婆死在这几个月的,尸身便都运来京兆府。凤小姐,此案还需倚重小姐,请多多保重。”
于是乎,我便被这几尊大神联手送回了谢家,不过这一病也好,原来想着推掉齐王府的邀约,借口便送上门了,福祸由来相依,中国最有智慧的老人家的话,多听听总是不错的。
作者有话要说:vip了果然是vip,虽然偶已经很勤劳了,还是会掉收藏,郁闷啊。留言也是越来越少,心里越来越没底,偶只有坚持再坚持。
去者不可追,所以还留下来的人,mua乃们一百遍啊一百遍。本章里,如花的女配登场,加上睿王小小福利一下,希望大家继续支持,偶期待的长评啊长评,还有短评啊短评,偶深情的呼唤乃们~~
好女儿
“卿卿,身体可好些?”马车停下,帘子打起,我忍住晕车的感觉,睁开眼睛,睿王和程潜一左一右站在我面前,皆是一脸关切看着我。
平常的时候都无所谓,我只要抵抗力稍有下降,就一定会晕车。早上去的时候,昨夜他安抚的效果还在,所以还不太觉得,可是经过了刚刚的验尸之后,便露出了原形。
只是再难受也还是要顶住,如果他们二人真的联手封杀,把我挤出这个案子才叫糟糕。我挤出一个笑容,扶着车壁站起身,回答程潜道:
“真的不妨事,休息片刻就好。”
事实证明,做人果然不能太铁齿,我才走了一步,马车便晃动了一下,眩晕果不其然又来了,我眼前一花,糟糕糟糕,“前不着村,后不着店”,我该倒向哪里比较合适?
待这阵眩晕过去,我才发现,我又不争气地被睿王抱在了怀中。头顶上,车棚已换成了水蓝色的天空,而眼前出现的,绝非我半熟不熟的谢府二门,而是雕刻着“梅雪图”的汉白玉影壁。
“不是说回谢府,这又是何处?”
睿王将我轻轻放下,程潜也到了我身侧,说道:“寒舍。”
“这是光隐府上?”
“是。”程潜回答道,不过接下来的话,便是连珠炮的训话了:“以我的意思,你今日便不该去京兆府。尸房本就阴气森森,味道也重,你又受了寒,必是冲撞着了。都这般脸色了,还说不妨事1
“本来说要送你回谢府上,光隐与我商议过,若你回去,一来路远颠簸,二来清儿少不得登门寻你。光隐府上距京兆府最近,你在此停留半日,调理好些,再回府也不迟。”睿王倒是不疾不徐,将事情交代清楚。
“我——”我才要说话,便被程潜又打断了:
“莫要再推脱,寒舍距京兆府,只有谢府过去一半的路程。你一向警醒,今日却不曾察觉时间有异,下车时气息亦是不稳,想必难受已极。若你再不进去,程潜唯有安步当车——”
“我适才要说的,不过是恭敬不如从命罢了。”我有些没好气地说道:“有劳光隐引路。”
这座齐王夫妇惦记了两日的宅邸,倒先偏了我了。照顾到我身体不好,什么前厅叙话的程序,一概都省了,进了这间寝房,他们二人止步于外间,我则被训练有素的两个小丫鬟扶到了床上,脱了外裳,又去了簪子,让我舒服地倚在引枕靠垫之上,这才撩起了隔断的帐子,让他们二人也进来。
这两人才坐下,便听得外边敲门声响。
“公子,妾身萧隽隽,姑娘的黑珍红枣饮已备好,请您示下。”
地道的官话,却带着吴侬软语般的娇媚,格外入耳。萧隽隽?我突然想起齐王说起那位“碧窠之宝”小姑娘的时候,隐约听到程潜回话里,有半个“绢”音,莫非这位便是那传说中的萧姑娘?
“快端进来。”程潜说道。
我转过头,看向隔断门,还未见到了人,便闻道了一阵沁人心脾的暖暖花香。我对植物的研究,仅局限在草药之上,所以这香味到底是什么,我还真不知道。
想这碧落朝,真是造化神秀,人杰地灵。我所认识的女子有一个算一个,都是难得的美人儿。这位萧姑娘也不例外,她缓缓走到我身边,将手中的托盘举起。白皙修长的手指,衬着乌木的托盘,更显美好。低垂的脖颈,让人分外想到“最是那一低头的温柔”的诗句。容貌还在其次,只这绰约的姿态,好似娴花照水,我见犹怜之处,犹在昨日那位秦小姐之上。
“多劳萧姑娘了,凤君不敢当。”我忙说道。
那萧姑娘抬起头,对我微微一笑,如百花初绽的美丽。我忍不住咂舌,说起来,程潜还真是“吸纳美人儿”的体质。
“隽隽姑娘,你来的正好。我们在此处,卿卿亦不得休息,殿下与我待她喝了这羹,便先去了。你素来仔细,留下好生服侍。只要她有不适,便打发人去前面寻我们,莫要轻忽。”
“公子所托,隽隽定倾力以赴,公子和殿下请放心。”
两尊大神一走,我的心情也轻快了很多。程潜对我“热爱工作”的行为摆明了是反对。睿王虽然没有说什么,但是他的眼神攻势,比起程潜的言语更有压迫感。
“凤小姐,这羹趁热喝了吧,若凉了反而不好。”
“谢过萧姑娘。”我接过来,心下却有些嘀咕,看来昨日那位太医当着我的面虽然不曾说什么,想必对程潜,还是交了底的。所谓黑珍红枣饮,就是黑木耳加上红枣熬制的,正是“大补”。
不过事到如今,唯有装死。我接过玉碗,以最快的速度毁尸灭迹。那萧姑娘方才从她一起带来的食盒中,将点心一一摆上,说道:
“公子今晨起来便吩咐了隽隽,命隽隽做几样滋养又可口的膳食,说是晚些时候送去谢府上给小姐进补。却未想到半个时辰之前,又说小姐往府上来了。仓促之下,膳食简陋,还望小姐海涵。”
这萧隽隽的措辞以及气质,不像是平常人家出来的女子。程潜与她,到底是何种机缘结识,我倒有些好奇了。
“饭食是隽隽的拙作。这些点心,却是扶桑的一片心意,请小姐品尝。”
无论饭食还是点心,都是我素日里喜欢吃的,程潜还真是有心了。我有些感动,那日在露台上,他对我说的话,蓦然在耳边中响起:
“我想与你赌一个开始……”
可是他所要的开始,真的可以吗?程潜确实是知我懂我的那个人,我也相信他可以抛下红尘俗事,与我携手天涯,将他许给我的那些美丽图画,一一实现。只是——
我的脑海中,属于另一个人的双眸浮现。虽然他都是面无表情,但是我却从没有见过还有谁的眼,比他的更会表达。柔和、坚韧、暴烈、甚至嗜血,都从那双全天下最美的双眼中,传达出来,每一瞥,都是触目惊心。
造物主本就不该让这样的美,降临于尘世间的男子。我甚至可以理解他“天煞孤星”的命格,上天是公平的,强极则辱,情深不寿,成就这样的完美,就算是以拥有的一切去祭奠也不够。
“小姐,小姐。可是这饭菜不合脾胃?”萧隽隽有些担忧地问道。
我这才从已飞出了八百里的迷思中惊醒,微笑地回应:“不会,姑娘的手艺精湛,乃凤君平生仅见。”
这并不是我恭维她,眼前几道,虽然是家常小菜,却是色香味俱全,入口更佳,让人恨不得把舌头都吞下去。而扶桑的点心,也保持了一贯的水准。虽然抱病在身,我不得不说,这是来到这碧落之后,吃到的最美味的一餐。
“多谢萧姑娘,还要有劳姑娘,若得见到扶桑,请转达凤君的谢意,若改日得见,凤君必再亲身谢过。”
“这都是我等应为之事,小姐这般客气,隽隽反而不知何以应对。”她起身撤了剩下的饭食,交予一旁侍立的丫鬟,转身微笑地看着我,眸光之中,竟都是钦敬。
我有些意外,按照齐王的说法,这位萧姑娘与程潜之间,应当还是有一段英雄美人的故事的。没想到她对我这个“上门情敌”,倒并没有什么歧义,难道这其中,是有不为外人所道的隐情?
“姑娘也请坐吧。”我指了指身边的椅子,说道。
“谢过小姐。”她向我告了罪,方才坐下,脸上的表情未变,却意外地向我打开了话匣子,开门见山:
“小姐与公子相交,已非一两日。隽隽斗胆,敢问小姐以为,公子为人如何?”
“光隐人如其名,光华内敛,皎如朗月。最是难得的,在魏晋风度之外,于他人的悲苦,亦有同理之心。”
程潜是个难得的好人,我一直相信,他对阿恒的好,并不仅仅是因为阿恒是我的徒弟。否则以阿恒的颖慧,断不会对他如此折服信任。他虽然是天潢贵胄,却只将这身世看做浮云,不曾以此自矜。
举个最简单的例子,若那日在水月庵中,与我一起抓人的他,他绝对不会如齐王一般,只说什么“玷污佛门清静之地”之类的话语,而会说“出家之人,本应慈悲为怀。何况她与你们朝夕相处,如何下得去手1云云。
这也是我之所以相信睿王和程潜的原因。我愿意去相信肯为了家国百姓,放弃了尊荣安逸的人,相信为了不为任何私利,肯为整个社会视为“低贱”的风尘女子而张目的人。这便是人性的差异。就算是二十年来吃斋念佛去养什么“神仙之气”,也不过修炼了皮囊,在意“佛性”远大于“人命”的齐王,终究脱不了私利的沟壑。
“小姐慧眼独具心如明镜,果然是公子的知己。世人都以为公子风流不羁目无下尘,又岂知他们所见的,不过是皮相罢了。”
那萧姑娘提起程潜,双眼水润晶亮,那目光透露出来的,不像是男女之情,更像是二十一世纪的“粉丝”见到了“偶像”,近乎狂热的信仰。也不待我问起,便又踢爆了有关自己的一个大新闻:
“隽隽与公子相识于五年之前。彼时公子是圣上钦点的翰林大学士,而隽隽不过是花满楼一歌妓。因还有些微末的技艺,是以京城的贵家公子们,都点招隽隽琵琶佐酒。隽隽及笄的第二日,嬷嬷便同隽隽说,欲为隽隽破瓜。恰逢公子前来听曲,隽隽一曲弹罢,谁知公子竟听出了隽隽的心事。”
难怪她这般娇柔,古时候培养一个青楼花魁,比培养一个大家闺秀,要困难的多。真正的花魁,都是气质出众,见之忘俗的,看她的言谈举止,想必她说的什么微末的技艺,也只是自谦罢了。
她看了我一眼,道:
“隽隽家贫,六岁上便被买入烟花之地,于这神女生涯,早已心冷如铁,可终究还是不愿从了这命。公子虽踏足烟柳,却从不曾有鄙薄之态。隽隽便和盘托出。公子听过之后,只问了一句,若能出得那见不得人的地方,我有何打算。我便说,若能脱籍,惟愿洗尽铅华,自食其力,至于与人为妾,不如留在此地。”
“五陵少年争缠头,到门庭冷落车马稀,也不过转瞬之间。姑娘能有这般的决断,凤君不胜感佩。”我说道。
果然风尘之中多奇女,这萧姑娘,俨然是另一位“严蕊”,这“山花插满头,莫问奴去处”的人生,比起“宁其死为留骨而贵”的锦衣玉食,是更艰难的选择。
“那晚,程府便送了一封书信与纹银千两来,指明为我赎身。那书信上写着,这纹银千两,只算是暂借于我,若我暂时没有去处,便先随来接我之人安排。我无论如何也未想到,他竟将我安排至‘碧窠’学厨艺。我这才想起,有一日他来楼中,曾吃过一块我闲暇时弄的点心,没想到他竟将我这点喜好,记在了心上。我记忆之中,从未有人于我如此关怀。如今隽隽小有所成,公子又终得回京,隽隽便立时请辞了‘碧窠’,入府中掌事。公子于隽隽恩同再造,便穷尽一生,也无从报答。可笑世人竟以为公子与隽隽有私,活色生香传遍京城,隽隽为公子不值,公子却只说世人都是人云亦云,不如便随他去。公子不放在心上,隽隽却不能够。世人的眼光皆可无视,唯有小姐,隽隽不能再拖累公子1
程潜可是在家里说了什么?还是这位萧姑娘看出了什么?我抬头看着她清澄的双眸,她也毫不回避地看着我,接着继续道:
“在‘碧窠’随着师傅学艺一年,方才得允许做师傅的二厨。那晚,我来到府中求见公子。隽隽无以为报,只有献上所学,为公子整治一桌酒席。除此之外,隽隽所有,不过这具皮囊罢了。如今想来,动那样的心思,真是荼毒了公子——那夜公子与我,都喝了许多酒,我本想借着酒意自荐枕席,却被公子拒绝了。公子说的那番话,隽隽一生不敢忘。”
“公子说:以此法表达感激,与从前的你,又有何异?若你真的还想不通这此间的区别,不如直接回去花满楼,以纹银百两,买你巫山一夜又有何难1
果然是程潜的风格!若真的接受她这样的“报答”,那程潜也不是程潜了。
“小姐,隽隽真是羞愧难当。不过一念之差,隽隽竟将公子陷于那等狂蜂浪蝶的境地。便是到如今也是如此,这全天下,只有公子,若愿以隽隽为妾,隽隽不觉羞辱,反觉荣耀之极。”那萧姑娘真是说得毫不犹豫:“只是隽隽清楚,便是为妾,隽隽也无论如何配不上公子。唯有日夜焚香祝祷,公子能得有情人共偕白首。今日见到了小姐,才知道隽隽终于如愿。”
我和程潜?八字还无一撇的事情,她竟言之凿凿!
“小姐,隽隽虽然愚钝,却也能看出公子于小姐,一往情深。若我那冤家有公子一半,我便是做梦,也是要笑醒的。”
看她眉宇之间那份带着小甜蜜的幸福,想必现在真的让她嫁给程潜,她也不肯了。
“萧姑娘已有心上人了?”我试探着问道。
“是。他呀,不过是个莽夫!本在睿王殿下麾下为伍长,好歹立了些战功回来。本以为就此安定了下来,偏又调去了东边轮戍,明年方才回来。”她皱起了眉,虽然是埋怨的语气,却没有半点生气的意思,整个人都生动了起来。
人和人之间终究不同,这世上有些人一次动情终身不改,有些人会在第二次才遇见真爱,还有更多人在寻寻觅觅,找不到方向。
“姑娘能有今日,也是姑娘奋发图强所至。凤君不胜感佩。情之一事,如人饮水冷暖自知,唯有从心之音。姑娘的好意,凤君心领了,只是凤君尚无暇情事,而光隐,他亦值得更好的。”
“隽隽自说自话,竟打扰了小姐这许久。今日之事,都是隽隽太过一厢情愿,还请小姐恕罪。”她向我报以歉意的笑容,然后扶我躺下,道:“小姐还是稍睡片刻,莫要再劳神了。”
“能与姑娘一席倾谈,也是凤君所愿。”我朝她颔首,慢慢躺下。
其实程潜真的是个幸运的人,能有人这样将他放在心上,以他的幸福为己任。不是所有的感情都需要开花结果,这样的相逢,于他们彼此而言,已经是一生的幸运。
就像那句老话说的,人生得以知己足矣。我希望无论未来会朝哪个方向走,到最后我与程潜都还愿意相信,遇见彼此,是一生的幸运。
作者有话要说:那个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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