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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朱-骗婚女穿越:步步惊心后妃路(完结)-第1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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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就是明媒正娶,身份自然不同……”
清歌道:“可是爹爹怎么就能肯定人家洛公子一定会看上清芸?”
石头的眸子很深邃,“二小姐你有所不知,这几年,
老爷一直在明里暗里帮助大小姐把名声传播出去,
所以,京城中的那些公子少爷,早就听闻了灵州第一美人的艳名,
不少人都蠢蠢欲动有心要和老爷结亲,只是老爷一直都没有表态而已……”
清歌听了,心里说不清是什么滋味。
这些年,唐天重对她们母女不闻不问,任由她们在静心庵里自生自灭,
可是却在唐清芸身上倾注了这么多的心血,
两个女儿在他心目中的位置,孰轻孰重,一眼就能明了。
清歌的心里生出一抹恨来。
同样是唐家的女儿,为什么待遇却是如此的天差地别?
爹爹偏心如此,怎不让人心里怨恨?
她哪点不如唐清芸了?
为什么人人都当她是白天鹅,自己却只能做丑小鸭呢?
清歌的心里不平衡了。
原本她只想平平淡淡的度过此生,不问俗世俗事,
但自从回到唐家后,接二连三的事件让她再也无法平静下来。
她不甘愿就这样下去,
她更加不想看到那对曾经陷害过她娘的母女还能耀武扬威的一路风光,
凭什么她们就得平步青云,而自己和娘亲,
却只能卑微的活着,活在唐家人不屑的眼光中?
清歌的脸色变得有些苍白,她的手指紧紧的扣住了杯沿,
扣得死死的,扣得指关节都泛白了。
石头看她脸色有异,不由担心的道:“二小姐,你没事吧?”
六月六百花节
清歌挤出一丝笑容,“我没事。”
平静了一下心绪,她问道:“石头,你肯定六月六洛公子会来参加百花节?”
石头点头,“嗯,每届的百花节,京城里的那些公子哥儿都会来。
洛公子也每届都来,所以老爷才打算让大小姐在这一天正式让洛公子认识她……”
清歌冷笑,“我想,爹爹让她出场的方式,一定会别出心裁,让人一眼就能记住吧?”
“是的,老爷让大小姐做百花仙子……”
“百花仙子!”清歌一叹,“我就知道,爹爹一定会让她做百花仙子的。
这是她展示自己的最佳时机,到时候,她一出场,一定会吸引所有人的目光,
那洛公子,自然就会注意到她。
只要第一印象好了,接下来的事,也就顺理成章了……”
石头默然。
六月六的百花节是灵州特有的节日,三年一届。
这一天,百花仙子要带领十位百花姑娘一起到娘娘山上去拜祭百花娘娘。
据说,灵州城以前是没有花的,只有石头和树,
百花之神为了能让灵州城的百姓看到各种各样的鲜花,
派了一位弟子下凡来到灵州城,化身成为了百花,
从此,灵州城的百姓终于看到了姹紫嫣红的美丽花朵。
为了纪念这位弟子,灵州城的百姓把她化身的地方叫做娘娘山,并尊称她为百花娘娘。
为了感谢百花娘娘让全灵州城的人都看到了五颜六色的花朵,
人们把每年的六月六日定为百花节,三年举行一次隆重的拜祭仪式。
在这一天,百花仙子要带领十位百花姑娘去娘娘山为百花娘娘,
送上她们灵州城最美的鲜花以及灵州城老百姓的供奉的祭品,
用以表示对百花娘娘的谢意和尊敬。
百花仙子是从城中所有参选的美女中选出来的,
长相要最美,心底要善良,秉性要贤良淑德。
而百花姑娘也是从中选出来的,姿色自然也是不差。
我要让他们竹篮打水一场空!
每届的百花节,是灵州美女展示自己的最佳时机,
因为这一天,会有很多各地人士以及京城中的达官显贵慕名而来,
这样,她们就有机会嫁入豪门,或者,找到她们的心上人。
而且,八方来客也会给灵州当地带来经济增长,当官的乐意,百姓们也开心。
所以,百花节在灵州城,绝对是个不输于春节的大好节日,
所有人都翘首以盼,所有的美女都盛装以待。
就算当不了百花仙子,能当上百花姑娘也是甚为荣幸。
清歌对百花节自然是熟悉的,只是,在唐府的时候根本没机会出去,
而去了静心庵之后,又变得心性淡薄,不屑于这种争奇斗妍的场合,所以从来都没有参与过。
可是这一次不同了。
唐天重并没有让唐清芸参加百花仙子的角逐,而是直接钦定了她,
虽然,有着灵州第一美人的头衔,这百花仙子的地位自然非她莫属。
但,如此明目张胆的护短,这让清歌心里非常的不舒服。
她当然知道唐天重的用意,也知道他们的用心,
若不是这次宋子文事件,她也不会去管这些,
但,既然她们已经把她逼到了这个份上,她就不得不反击了!
凭什么事事都让唐清芸占尽好处?
她唐清歌,哪里比她差了?
她不甘心!
她深吸了一口气,道:“石头,我爹让你负责此事,
你自然对那些王孙公子的行程掌握得一清二楚。
你能告诉我,那个洛公子什么时候到灵州城来?
他住在哪家客栈?”
石头一惊:“二小姐,你想做什么?”
清歌唇边浮上一抹诡异的笑,“我想做什么?我当然想他们竹篮打水一场空!
你别问那么多了,只管告诉我便是!”
石头深深的看她一眼,没再劝阻,只是道:“那二小姐你自己多加小心点!”
清歌点了点头,“放心吧,我自有主意!”
妖孽
回到房中,清歌将石头给她的洛如尘的画像慢慢的打开,
待她看清那画中之人时,不觉呆住了。
只见那画中的男子,青丝飞扬,衣袂飘飘,浓黑的剑眉斜飞入鬓,一双桃花眼似笑非笑。
看上去玉树临风,风姿卓绝,绝美得不似人间所有。
这哪里是一个男人?
简直就是一个妖孽啊!
清歌呆呆的看着画中的人,只觉得手心里攥出了汗,
一颗心忽然间像冰冷的湖面破开了一道小小的口子,然后,慢慢的融化开来。
以前,她一直以为石头是人间少有的美男子,
后来,她救了那个叫子韧的白衣公子,更是惊为天人,
觉得男人长成那样,已是极品了。
到现在,她看到了洛如尘的画像,
突然间觉得世间所有的语言和词语都不足以用来形容他了,
他简直就像一个妖孽,美得令人窒息,
甚至,比唐清芸还要美上三分。
而且,他的笑,简直可以勾魂摄魄。
光看画像就已然觉得如此,要是见了真人,还不定会怎样的夺人心魂呢!
清歌看着那画,半天没有回过神来。
她所见过的这三个美男子,
石头像一颗坚强挺拔而又隐忍的白杨,永远都能给人以依靠和信赖;
白衣公子是一块稀世少见的温润美玉,
气度雍容,浑身上下透着一股子俊朗和贵气;
而这个洛如尘,就如暗夜里闪闪生辉的钻石,他的光芒,
到哪里都掩盖不住,到哪里都是人人瞩目的对象。
难怪唐清芸只看了他的画像一眼便芳心暗许了。
这般出类拔萃的人物,哪个女子见了,不心生欢喜呢?
清歌叹了口气,打开一旁的素笺,那上面是石头龙飞凤舞的字迹,
一一列举着他搜罗到的关于洛如尘的详细资料:
洛如尘:丞相独子,年方二十五,未婚,亦无心仪女子。
似曾相识
洛如尘:丞相独子,年方二十五,未婚,亦无心仪女子。
性格多变复杂,为人亦正亦邪,风流多情,
喜着宝蓝色衣装,琴棋书画诗样样精通。
小时愚钝沉默,不善言辞,七岁时大病一场,醒后宛若重生。
八岁熟读文史,七步成诗。
通晓天文地理,善谋略。
满腹经纶,甚为巧言善辩。
十岁入宫为太子伴读,现为太子谋士,深得皇上及太子信任。
清歌看着这些石头调查到的资料有些出神。
她的目光落在了七岁时大病一场那行字的上面。
为什么醒后会宛若重生呢?
难道生场病会把一个人变聪明吗?
看起来这个洛如尘并不简单,至少从表面上看来如是。
那么,要吸引一个性格多变又复杂,为人亦正亦邪的男人,又该如何呢?
清歌怔怔的,出了神。
她的手轻轻的抚摸过画像上的洛如尘,
为什么,他的眉宇,他的神情,
甚至连他那似笑非笑的神态,都给她一种似曾相识的感觉呢?
这夜,她又失眠了!
…情节分割线………
灵州城,一直以来因为地理条件的优越而四通八达,
交通十分便利,再加上靠近京城,
所以商贾云集,经济非常繁荣发达。
而此次的百花节更是将灵州城再一次推向了热闹的巅峰,
还未到六月六,灵州城里已聚集了一大批前来参加这个节日的八方人氏,
几乎每家客栈都爆满,街头巷尾,
人人都在谈论此次的百花节,以及有烈焰美人之称的唐清芸。
所到之处,无不兴高采烈,充满期待,
人人都在为能目睹灵州第一美人的芳容摩拳擦掌,跃跃欲试。
城东的云来客栈,是一家很普通的客栈,
因为离城中心比较远,所以暂时还没有人满为患的情形,
但因为此地离娘娘山很近,所以也明显比往日的客流量要多得多。
皇上也来参加百花节?
这日,客栈来了位美得像妖孽一样的蓝袍公子,
手里一把折扇,风度翩翩的样子,一下子吸引住了掌柜和小二的目光,
众人心里俱都在想:这是哪里来的美男子?
怎么可以长得比女人还漂亮?
一边点头哈腰的迎了上去:“客官,您来了?是住店还是打尖?”
公子手里的折扇极有节奏的轻轻拍打着左手,没说话,
他身后俊俏的随从上前一步,道:“我们订好的房间,天字一号房。”
掌柜恍然大悟:“哦,你们是前几天就预订下来的天字一号房的贵客呀?
房间给你们准备好了,小二,带客人上楼。”
“好咧。”小二往肩上一搭汗巾,脆声道:“客官这边请!”
说着作出请的姿势,引他们上楼。
蓝衣公子带着随从跟着小二往楼上走去。
边走小二边热心的问道:“你们是来参加百花节的吧?”
蓝衣公子邪魅的桃花眼微微一眯:“哦?你是如何看出我们来参加百花节的?”
小二不以为然,“不用多想,一猜便是。
这些天来住店的,都是来参加百花节的。
你们这次来啊,是来对了,这届的百花节,比以往都热闹呢……”
蓝衣公子随口问了一句:“为什么啊?”
小二笑笑:“因为这届的百花仙子是咱们灵州城的第一大美人唐清芸小姐啊。
大家都是冲着她来的,听说,连皇帝都会微服私访来呢……”
蓝衣公子身后的随从一个没忍住,扑哧一声笑了出来。
蓝衣公子瞪了他一眼,他马上忍住笑,将脸撇向了一边,
但是肩头还是抽搐着,仿佛听了一件世界上最大的笑话一样。
皇上都会来?
这是谁传出的谣言?
皇上这会儿正在宫里忙着批折子呢,哪有这闲工夫来凑热闹?
蓝衣公子也是眼带笑意:“掌柜,你这又是听谁说的?”
小二笑:“都是这么传的啊,是真是假就不知道了!”
晚上咱们摸黑进唐家?
蓝衣公子不禁摇了摇头,真是什么都能传啊!
皇上听到了,不定会笑成什么样子呢。
说话间已到了天字第一号房,小二打开房间,领着他们进去,
“公子,这是你的房间,看看有什么不满意的?”
蓝衣公子眸光扫了一遍,屋子里打扫得纤尘不染,
窗明几净,小轩窗正对着外面的一湖碧水,
对面就是娘娘山,风光无限,美景尽收眼中,
微风徐来,沁人心脾,甚是舒适。
他不由点了点头,“还不错。”
每届的百花节,他住的都是这个房间。
因为这儿离娘娘山比较近,只有一湖之隔,
他喜欢在清晨的时候去湖边散步,然后去娘娘山看日出白雾,
所以便差手下在每届的百花节前三天,就已预订好了这间房。
只不过是今年的掌柜和小二都换人了,所以才没有认出他。
小二见自己任务完成,便道:
“那小的就下去了,客官有什么需要尽管吩咐。”
待小二走后,剑声再也忍不住道:
“公子,那位唐小姐,果真有传说中的那般倾国倾城吗?
莫不是也像皇上会来微服私访那样传的吧?
还是这当地的父母官为了吸引人来参加百花节,故意肆意夸大其说?”
蓝衣公子笑了笑,道:“剑声,你这么好奇,
那咱们晚上摸黑去唐家一趟,不就什么都弄明白了吗?”
“公子!”剑声红了脸,没好气的道:“你又胡来了!
忘了老爷怎么说你的了吗?
你这么不着调,迟早会把太子带坏的!”
蓝衣公子正是传说中的那个妖孽,洛如尘。
随从剑声自小跟着他长大,在他的纵容下,说话也有点无所顾忌,没大没小的。
不过他从来不介意,倒是经常喜欢和手下人开玩笑。
洛如尘一听剑声此话,不由大笑起来,
“剑声,你几时变得这么迂腐了?
那个宫里,闷得要死,好不容易出来一趟,还不让本公子自由发挥?”
你是太子的伴读,不是采花贼!
剑声有些哭笑不得,
“我的公子啊,你可别忘了你自己的身份,
你是太子伴读,丞相之子,不是采花贼!
什么晚上摸黑进唐家,这种事你真干得出来啊?”
洛如尘摸了摸高挺的鼻子,“干不出来还不能说吗?
本公子过过嘴瘾都不行啊?”
剑声无奈,“行,行,怎么不行?
你是公子,你想怎么着都行,
不过不要连累属下再被老爷杖责就是了……”
洛如尘十五岁那年,偷偷的从宫里溜出来,
跑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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