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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小地主1-947-第20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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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让连蔓儿高兴的是,菜园子里种的玉米成熟了。

    菜园子里的玉米比地里的玉米播种的早,在地里的玉米刚刚出苗的时候,菜园子里的玉米就已经有连蔓儿的腰那么高了。现在,地里的玉米大多数刚刚结了玉米棒子,而菜园子里的玉米棒子,已经可以吃了。

    玉米要完全成熟,指的是玉米粒灌满浆而且变硬。现在菜园子里的玉米,玉米粒已经灌满了浆,但还没有变硬,这正是吃煮嫩玉米的时候。

    连蔓儿一直关注着玉米的长势,也一直盼着这个时候,可真看着那一棒棒饱满的玉米,她又犹豫了。

    是吃还是不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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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晚上争取二更,这几天比较忙,弱颜的身体也不给力。(未完待续) 

第三百四十二章 金玉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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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连蔓儿犹豫了半天,最后还是吃货的意识占了上风。

    “娘,晚上咱吃煮玉米啊。”连蔓儿回了屋里,跟张氏打了个招呼,就提了个篮子,重新回到菜园子里。

    雨水充足,加上肥力够,菜园子里的玉米长的都很好,一棵玉米杆子上大多都结了两棒玉米棒子,有的还结了三个。

    玉米棒子外,都包裹着青青的玉米皮,连蔓儿挑大个的,翘起脚尖,从玉米棒子的尖端将玉米皮撕开一些,露出里面的玉米粒,然后用小指甲在一颗玉米粒上轻轻地掐了一下,感觉浆水饱满,而又不至于太嫩的,煮来吃最好吃,而且有嚼头。

    嫩玉米如果太老了,就没那么甜,而如果太嫩,则没什么嚼头。前世连蔓儿就爱吃嫩玉米,也很会挑怎样的嫩玉米才最好吃。

    连蔓儿一连掰了六棒玉米棒子,装进篮子里,提回屋里来。

    五郎和小七正好从私塾回来,小七看见连蔓儿掰了玉米回来,立刻就凑了上来。

    “姐,玉米能吃了?咱真吃啊?”小七就问连蔓儿。

    从几天前,看着玉米就要成熟,连蔓儿就一直念叨着要不要吃玉米,小七也就跟着惦记上了。

    “嗯,能吃了,咱晚上就吃,大家尝尝鲜。”连蔓儿笑着道,“小七,来,帮我把玉米剥了。”

    “哎。”小七痛快地答应了,抱起一棒子玉米,就学着连蔓儿的样子剥起来。

    玉米棒子最外层是青色的硬皮,在往里面则是有些泛白的软皮。将这些全都剥掉,再将玉米胡子也都撕捋干净,玉米就剥好了。

    大锅刷干净,不能有油星,也不能有异味。然后将几个玉米平放进锅里。倒入清水,将玉米淹没。把锅盖盖严,在灶下烧火。等将水烧开之后,再加上一小把柴禾。等这把柴禾也烧完了。再等上一会的工夫,锅里的玉米就熟了。

    玉米熟了,还没揭开锅,就有甜香的味道从锅里一丝丝地冒了出来。

    小七就站在连蔓儿身边。一双大眼睛眨也不眨地盯着锅盖。

    “姐,能吃了不?我都闻见香味了。能吃了吧。”小七催促着连蔓儿。

    “别着急,去打半盆凉水来。”连蔓儿就笑道。

    小七吧嗒吧嗒地跑开,一会工夫,就端着半盆清水过来了。

    “姐,给你水。”

    连蔓儿就接过水盆放在锅沿上,这才将锅盖掀开。一股热气,带着更加浓郁的玉米的甜香立即扑面而来。

    小七的眼睛里立刻冒出两颗大星星一闪一闪的。

    连蔓儿就用筷子将玉米从锅里夹出来,放入水盆中,这样可以让玉米快速的凉下来,好入口。

    结果这天晚饭的饭桌上,饭菜都没动,连蔓儿、小七、五郎和连枝儿一人抱着一棒玉米在啃。连守信和张氏则是分吃一棒,留了一棒说是给连蔓儿和小七,让她俩多吃些。

    “真好吃。”小七一边吃,一边道。

    “嗯。”连蔓儿的模糊不清的声音附和着,久违了的味道,入口后,让她幸福的想流泪。嫩玉米不仅好吃,而且营养价值很高,尤其是对眼睛很有好处。

    五郎和连枝儿看连蔓儿和小七吃的这么香,两人就将啃了一半的玉米棒放下了,说要留给她俩吃。

    连守信和张氏也是小心地吃了几口之后,就不再吃,说是剩下的给连枝儿和五郎。

    “爹、娘,哥,姐,你们吃啊,咱园子里还那老些那,都够吃了。”连蔓儿就道。

    “蔓儿,你不是不舍得吃吗,说要卖钱,还要留种啥的?”五郎就道。

    前两天,连蔓儿冲着玉米留口水,嘴里念念有词的样子,大家伙都看见了。

    听五郎这么说,就是小七也停下了嘴,虽然肉嘟嘟的腮帮子还一鼓一鼓地嚼着嘴里的玉米粒,却迟疑着不肯继续下嘴了。

    “哎呀,咱这就是先尝尝味,不耽误卖钱,也不耽误留种。”连蔓儿就忙道。

    劝了半天,大家才肯接着吃。

    “姐,咱拿这个玉米,咋卖钱啊?”吃完了玉米,小七就问。

    “这事我都想好了,明天,咱把武掌柜请来……”连蔓儿就如此如此,将她的计划说了一遍。

    第二天,是五郎和小七的休沐日,五郎一大早就去了镇上,将武掌柜请到了早点铺子里。

    “……我这一听说有好吃的,我立马就来了。”进了里屋,寒暄了一番之后,武掌柜就笑道。

    “已经给你准备好了。”连蔓儿就端出一个冒热气的碟子,揭开碟子上的纱布,露出里面两小段刚出锅的煮玉米。

    “金玉米,武掌柜,你尝尝。”连守信就将一段玉米递给武掌柜,每段玉米的玉米芯子上都插着一根筷子,方便拿着。

    “这就是玉米,就是那个你们从沈家淘弄来的玉米?”武掌柜显然没见过玉米,但是他听说了连蔓儿从沈家得了玉米种子的事。

    “没错,就是那个玉米。”连蔓儿笑道。

    “这可是稀罕玩意儿,闻着就挺香。”武掌柜没急着吃,而是翻来覆去地看了半天。

    武掌柜看的时间有点长,连蔓儿就抿着嘴笑了,将另一段玉米递给小七,让他吃。

    小七极聪明,一下子就明白了连蔓儿的意思,就当着武掌柜的面吃了起来。

    武掌柜见小七吃了,这才下嘴。

    一段玉米吃完,武掌柜意犹未尽。

    “不愧是皇宫都宝贝的东西,这味道还真不错。 我今天也是饱了口福了,咱们这一府一县,怕还没有几个吃过这个金玉米啊。”

    连蔓儿点头。完全成熟的玉米有没有人吃过,这她不能肯定。但是这煮嫩玉米,肯定没人吃过,否则这么美味的东西,沈小胖不会不说。

    “武掌柜,如果这么稀罕的金玉米,在你的酒楼里卖,你看会怎么样?”连蔓儿就问。

    “姑娘这是打算在我的酒楼里卖这金玉米?”武掌柜问道。

    “对。”连蔓儿就点了点头。

    物以稀为贵,许多有钱人就喜欢吃一个稀罕。不往远处说,就以锦阳县来说,这嫩玉米也就只有她连蔓儿家有。(府城的沈家肯定有,但是他家肯定不会将嫩玉米拿出来卖。所以连蔓儿家这个,还真称得上是独一份。)这样稀罕,以嫩玉米本身的美味,再加上它来历的不凡,连蔓儿相信,很多有钱人都会愿意花钱买这玉米来尝一尝。

    “姑娘打算定价是多少?”武掌柜想了想,又问道。

    “这样一段,五十文钱咋样?”连蔓儿就道。

    连蔓儿将一棒玉米切成四段,给武掌柜端出来的两段玉米,是一棒玉米的二分之一。每段玉米卖五十文钱,一棒玉米就是二百文钱。

    昨天连蔓儿跟一家人说了这个定价,连守信和张氏都担心太贵,怕没人买。后来被连蔓儿用物以稀为贵等道理游说了半天,他们才接受了这个价格。

    其实,定这个价格,连蔓儿自己也需要克服心理定势。连守信他们只是觉得五十文钱是很多钱,买这小小的一段玉米,怕人舍不得买。而连蔓儿,在她前世,玉米是普遍种植的一种作物,和高粱的价格是差不多的。而在这里,高粱还不到十文钱就可以买上一斤。

    “姑娘是打算把这金玉米都给我们酒楼卖?”武掌柜问连蔓儿。

    连蔓儿看了武掌柜一眼,不知道是不是错觉,她觉得武掌柜刚才眼睛里似乎有一道精光闪过。

    连蔓儿心中一动,就将原先的打算在心里又修正了一番。

    “要在酒楼里卖,我们当然是先选武掌柜的酒楼。除此之外,我们的铺子里也要卖,另外,我们还打算运些去县城卖。”连蔓儿想了想,就说道,“这金玉米不同别的东西,在武掌柜的酒楼卖,算寄卖。我把金玉米送过去,武掌柜先不用给我钱,等把金玉米卖掉了,咱们再结算。若是当天的金玉米卖不掉,我会收回来,不会向你要一文钱。”

    “金玉米稀少,每天,我只能给武掌柜的酒楼送去十二段这样的金玉米。”

    “啊,是这样。”武掌柜似乎是有些失望地沉吟道。

    “武掌柜的意思是?”连守信就问道。

    “金玉米要卖,这个价钱恐怕不行。”武掌柜慢悠悠地道。

    “这个价,还是定高了?”连守信有些迟疑地问。

    “不会,这个价,已经定的很低了。”连蔓儿看着武掌柜的神色,很肯定地道。

    “五十文一段不行,一百文一段,这事咱立刻就能定下来。”武掌柜道。

    张氏、连守信等人自然是吃惊,就是连蔓儿也有些出乎意料,不过转念一想,不由得不佩服武掌柜,果然老辣。

    看来她还是嫩了一点,不够狠。好在思绪周密,弥补了这一点,即便如武掌柜这样的老狐狸,也不能占她的便宜。

    “一百文一段,能卖的出去?”连守信问。

    “比五十文一段,还要卖的好。”武掌柜点头。五十文钱吃一个稀罕,一百文钱,吃的是一个身份。

    “这话我信。”连蔓儿笑道。那一颗颗金黄的玉米粒,仿佛变成一粒粒的金瓜子,向她滚滚而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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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四十三章 财源滚滚

    “武掌柜,那就听你的,这金玉米就卖一百文一段。”连蔓儿果断点头,“武掌柜,这寄卖费用,咱们怎么算?”

    双方一阵商议,最后将寄卖费用订在两成,这个点数是相当低的,而且连蔓儿只要送玉米进酒楼,不管酒楼这一天是否能够将那些玉米卖出,银钱都要照样付给连蔓儿。

    当然,与此相对应,连蔓儿也向武掌柜承诺了几个条件。

    这嫩玉米,除了在她自家的店铺里卖,只交给武掌柜所在的武仲廉武大老板所有的酒楼里寄卖。每天供应的玉米数量要相应的提高,具体是多少,等武掌柜进县城和我武大老板商量之后,再来和连蔓儿确定。另外,连蔓儿家铺子里卖金玉米,价格要和武大老板那些酒楼中的一致。

    “对,咱把这价格就定在这。谁也不能加价,也不能压价。”连守信道。他觉得这些条件对双方来说都是公平的。

    “我会马上去县城,和我们东家商议,要如何宣扬,让这金玉米显得更矜贵,引得更多人来抢着吃,这都包在我们身上。”武掌柜就向连蔓儿道。

    “我也正要给沈家写封信报个讯。”连蔓儿就道。

    “这样,那就更好了。”武掌柜立刻点头道。

    武掌柜又要了一段煮玉米,就立刻回了镇上酒楼,坐了马车直奔县城去了。连蔓儿则坐下来,摊开信纸,给沈谦写信。

    这玉米的种子是从沈谦那得的,于情于理,现在有了收成,都要和小胖说一声。而且小胖还不知道这嫩玉米不仅能吃,而且还很好吃。当初因为怕无法解释,所以连蔓儿没告诉沈小胖。现在在她“试吃”了之后,就完全有理由告诉沈小胖了。

    写这封信。当然还有另外一个目的。

    庄户人家民风淳朴,但是在巨大的利益面前,也不能保证每个人都是君子。连蔓儿家的玉米是新作物,到现在还没人觊觎。一来是因为大家还不知道玉米能带来多大的利益,二来就是大家都知道,连蔓儿家的玉米种子得自于沈家,所以轻易没人敢打连蔓儿家玉米的主意。

    这封信,就是再次加强与沈家的联系,同时昭告众人,她家的玉米。是得了沈家的许可,别人沾不得。

    连蔓儿这封信和上一封不同,她这次写的并不长,最后特意加了一句,让沈小胖待她一家给沈六问好。

    信写好了,连蔓儿又亲自去了菜园子里,选个头最大,老嫩最适中的玉米掰了几棒下来。用篮子装了。这次她没有剥玉米的外皮,因为这些玉米是打算送去府城的,这样没有剥去外皮的玉米。可以保持新鲜,吃起来味道不会变差。

    当然,她在信中已经写清楚了这嫩玉米的吃法。

    “这要给沈家送去?这是应该的。可咱这离府城这么远,咋去,咱谁去?”连守信道。

    “爹,咱谁都不用去。我把这个送到镇上石太医家,石太医家有人会给咱送府城里去。”连蔓儿就道。

    石太医家常年有管事的和家丁守着,沈六不止一次说过,他已经给这些人留了话,只要连蔓儿有事找他。可以让石太医家的管事给捎信。

    五郎和小七也是知道这件事的,就都点头。

    五郎就把小黄牛牵出来,套了车,五郎赶车,连蔓儿和小七坐在车里,三个孩子就到了镇上。

    来到石太医家门前。和看门的说了一声,就有管事的出来将他们让了进去。

    连蔓儿就将来意说了,把书信和那篮子玉米都递了过去。

    “……六爷留过话,说是连姑娘有事,要我们不可耽搁。我现在就起身,骑快马,估计天黑的时候就能赶到府城了。”

    沈六的话果然管用,那管事的一点都不敢怠慢,即刻就收拾利落起身。连蔓儿、五郎和小七是站在石太医家门口,看着他骑马出了镇子,这才回了三十里营子。

    傍晚,连蔓儿一家正打算回老宅吃晚饭,武掌柜和武仲廉就坐着马车到了。武仲廉让连守信领着他去菜园子里,看了看那一片玉米,转回铺子里来,就立刻要定契约。

    “每天十二段太少了,那是按一个酒楼算的。我那些个酒楼,每天起码要这个数的十倍。”武仲廉就道,“这金玉米,我只打算在府城和各县城的最大的酒楼里卖。”

    “也好,那就一百二十段段。”连蔓儿想了想,就道,一百二十段,就是三十棒玉米,按照菜园子里玉米成熟的速度,差不多可以供应得上。只是这样,她们自家怕是没有嫩玉米吃了。原本连蔓儿的打算,是要自家留一半吃的。前世每到夏天,在嫩玉米下来的季节,她的一日三餐,至少有一顿是只吃嫩玉米的。

    接下来又谈了一些细节的问题,连蔓儿就拿出笔墨纸砚,这次由五郎执笔,写了一份契约。一式两份,写得了就让武仲廉看。

    武仲廉拿起契约,从头到尾看了一遍,又低头看了看正在收拾纸笔的五郎,不觉点了点头。去年,第一次和连家兄妹做生意,是买蒜香花生的方子。那个时候,这几个孩子还连他们自己的名字都写不好,这还没到一年的工夫,五郎已经能写契约,而且字迹端正、颇有风骨。

    连家的几个孩子勤劳爱学、脑子灵活,不是池中之物,他们的父母则是敦厚、朴实、勤劳,这一家子兴旺发达是迟早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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