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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骑士-第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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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格里菲利却不管这些,他一把拽住康朵的小手,来不及消受微凉的滑腻,赶紧想半兽人酋长说道:“您看,这是我美丽的妻子,为表示我的诚意,战斗结束后,我将把她暂留在您的部落,直至我们送来报酬为止。”
不错,格里菲利的算盘打得很精明,那该死的报酬,天知道半兽人有多么的能吃,就让那挨千刀的乌尔萨来赎回自己的女儿吧!
康朵也知道格里菲利在演戏,但是这样被一个男人握着还是第一次,虽然知道格里菲利这样等于把自己卖了,不过总算清楚谈判到了最关键的时刻,不管半兽人能否杀死血玫瑰高飒,重创血玫瑰那是肯定的,这样变相等于给了身在主战场的父亲减轻了压力,所以她只是红着脸微微的挣扎了一下,就任由格里菲利握着,同时在心里暗暗发誓,等到战争结束,非要把他的狗爪子砍下来,嗯。。还有他的舌头。
他们这一亲呢的动作,看的身后的战士顿时目瞪口呆,埃弗顿如果不是顾及身后的追兵,都想暴起杀人了。
半兽人酋长很是怀疑的看了看康朵,眼睛里满是鄙夷,看向格里菲利时眼睛里充满了同情,显然,身材相对娇小的康朵在半兽人眼里那是一个丑八怪,纯粹是审美观不一样。
“好吧,人类,就像你说得那样,交易达成。”半兽人酋长挥了挥手,他周围的战士瞬间从山坡上奔了下来,嘴里“嗷嗷”着疯狂的扑向了格里菲利身后的武器,他本人则大步的走到格里菲利的身边,朝格里菲利伸出了一双大手,脸上露出友善的笑容,“欢迎来到嘎乸半兽人部落,我叫嘎乸。”
很绕口但是毫无新意的名字。格里菲利万分不舍的松开了康朵的小手,握上了半兽人酋长那双毛茸茸的巨手,瞬间一阵钻心的刺痛从手心传离,他甚至怀疑手骨已经裂开了。
看着他痛楚了模样,所有的半兽人都开怀大笑起来,人类,果然如同传闻中的那样弱小。
“今天是个值得庆贺的日子,为了交易我们干一杯。”嘎乸从身后接过两个木质酒杯,当然,在格里菲利的眼里,这个特大号的酒杯算的上是酒桶了,一想起欠下的三年的美酒和粮食,这就愈发坚定了要把康多留在这里的决心。
格里菲利接过一杯,与嘎乸碰了一下后,才看清里面装的是绿色的混沌状液体,散发出浓浓的果香味,这就是果酒吗?格里菲利充满期待的抱着酒杯喝了一口,一股浓郁的酸麻味呛的他差点吐了出来,如果不是看到嘎乸喝的津津有味以及周围半兽人羡慕的眼神,格里菲利差点认为这就是毒药。
不管怎么说,为了交易,为了活着,格里菲利只好委屈一下自己的胃了。
以粮食的名义,你们都下地狱去吧!格里菲利心里喊着口号,一副慷慨就义的模样一口喝干了手中的“毒药!”
第八章 夕阳红 英雄泪 一
在缺少了神迹的苍茫大陆上,正处在一个英雄辈出的时代。不论是卡伦帝国站在魔法巅峰的四名黑衣魔导师,还是美尼德帝国名满天下的八名帝国骑士,又或者奥苏帝国五名把剑术的凌厉与霸绝施展到极致的剑圣,他们都可以说是这个时代凭借自身实力和声望跻身到了英雄的地步。
但是以上这些人还没有达到传奇英雄的地步,传奇英雄不仅仅需要开疆扩土,保国安疆,更需要在所在在职业领域有着过人一筹的实力,从而被广大的民众津津乐道并广为传颂,不管你是个行侠仗义的骑士还是个杀人如麻的刽子手。
可见,在这里恶人也可以成为传奇英雄的。
高飒无疑是一个英雄,一手血炎斗气让奥苏帝国其余四位剑圣望尘莫及,再加上他及他手下的血玫瑰兵团杀人如麻,于是很自然的,他的英雄名号之前加上了传奇。
就算大陆上其它国家的人民嘴里对于他传奇的名号不屑,但是,高飒二十年来凭借手中的一把剑及麾下的血玫瑰兵团,打得大陆上实力最雄厚的帝国,以盛产高阶骑士著称的美尼德帝国节节败退,很快失去了三个出海口中的两个,以及富饶的道拉斯平原大部,这样一个英雄,不管人们嘴里怎么说,心里,其实已经把他跟传奇画上了等号。
是的,高飒是传奇英雄,在他凌厉霸绝的剑下,美尼德帝国第三骑士走了二百回合后败北,拖着一身伤逃回了罗奈歌,从此一蹶不振,现在,高飒的目标,是美尼德帝国第四骑士,有着毒蛇之名的乌尔萨。
由此可见,美尼德帝国皇帝有多么的希望高飒死,为此他不惜抛出了帝国第九骑士这一名号和送出自己最心爱的女儿。
美尼德帝国没有能抵御高飒的骑士吗?
有。帝国第二骑士德隆斐隆,但是比起这个,人们更愿意称呼他为屠龙者——德隆斐隆。斯德曼。熟悉大陆通史的人都知道,斯德曼家族是一个英雄辈出的家族,在美尼德帝国四百多年的帝史中,出现过两名传奇英雄,还有一位实力据说可以比拟半神,在美尼德帝国皇宫门口树立起自己雕像的史诗级英雄。
当然,格里菲利跟他们的先辈比起来,只能算个顶着英雄家族继承人这个荣耀的名号,躲藏在祖辈福荫下的狗熊,至少现在看起来是这样,以后谁知道呢。
帝国第二骑士德隆斐隆,在恶巫峡谷斩杀了一头绿龙一战成名后,就此成为传奇英雄,就在人们期望年轻的他,在以后能够达到祖辈的光辉,再朔史诗英雄的神话时,他抛弃了娇妻幼子,舍弃了家族,在神圣教会总部金刚山上大杀四方后跟一个巫妖走到了一起。。。,正因为这样,德隆已经无法公开的现身在神圣联盟的土地上,跟巫妖一路的他,已经成了邪恶和异端的典范,而这,正是整个大陆人的公敌,就算这样,美尼德帝国皇帝顶住神圣教会的压力,一直未曾剥夺他帝国第二骑士的名号,帝国皇室对斯德曼家族的宠爱,可见一斑。
他自甘堕落跟随着巫妖是为了追寻那虚无缥缈的长生么?不是,据一个荒唐的传闻说,是为了已经转化成巫妖的那个女人,是为了。。爱情。。。
。。。。。
奥苏帝国的传奇英雄,血玫瑰骑兵团的团长高飒,此刻正带着五千下了战马的战士,刚刚开始翻越暗黑之地丛林间格里菲利他们刚刚翻过的山坡。
高飒此刻正行进在队伍的前列,年纪不过40的他已经两斑鬓白,可见这些年连续的南征北战耗去了他不少心力;有着一张和蔼面孔的高飒,很难让人把他同残酷、冷血这些字眼联系起来。
“大帅,我们在山脚下发现了成堆战马的骸骨,一个优秀的骑兵团是不会杀死自己战马充饥的,我坚持认为,这不过是乌尔萨的诱敌之计,目的是用杂牌骑兵牵制我们,他好腾出手来对付我们身后其他兵团。”说话的是兵团参谋卡林,一个颇得高飒喜爱的年轻人,这已经是他第三次提醒了。
高飒微微一笑,嘴里坚定的吐出两个字,“前进!”他犀利眼睛望向山顶,这时泛起一抹不属于一个战场统帅该有的柔情。
卡林无奈挥手示意部下把战马拴在山坡下的树林里,然后全速轻装赶路,天知道等他们回来时,这些产自南部的佩罗以撒烈马还剩多少。
高飒第一眼看到这群杂牌骑兵就在心里清楚了乌尔萨的打算,但是,就算这是一个死局他也非来不可,因为,他有不得不来的理由。为了这样一个理由,他人到中年依然独身未娶,为了这个理由,他像个疯子一样疯狂的发动着战争。。。。
可笑的是,世人皆以为他高飒是为了开疆扩土,是为了成就传奇之名,那里明白他心里二十年如一日的思念之苦,那里明白。。。他只是为了能够有朝一日带领兵马杀进罗奈歌,杀到她的身边。。。。
低垂落日的光线已不再炽烈,高飒站在不归峡谷中央,被那一道道光柱刺痛了眼睛,落下了一滴。。。泪。
夕阳红,英雄泪。
不归峡谷,会是英雄的暮路么?
高飒微微一笑,现在,可不是儿女情长的时候。他的脸上浮现出强大的自信,抬头看向峡谷深处,似乎已经看穿了一群宵小躲在阴影里战栗。
格里菲利也在笑,他做梦也没想到嘎乸身边这个名叫孓骷的半兽人,这个懂得用藤甲武装自己的巨斧战士,竟然是一个觉醒了狂化的半兽人勇士,据说只有受到兽神感召的兽人,才会拥有这一靠血脉传承的强大技能,天知道被兽神唾弃的半兽人,为什么会从他那卑贱的血脉中觉醒狂化,难道说,沉睡中兽神已经神志不清,开始乱点鸳鸯谱了?
不管怎么说,有了孓骷这个觉醒狂化后可以比拟圣棺骑士的强大存在,面对血玫瑰高飒,也不是只有逃跑一途了,至少可以拼着看看,万一要是杀死了高飒。。。,帝国第九骑士啊。。。。格里菲利已经乐晕了,他可记得现在他才是这个部队实际的统领,如果。。。一不留神,在战斗中高飒突然发痴呆了被他们阴死了,那可是要算到他的头上的,他能不笑吗?
但是偏偏有人这时来煞风景,比如凯特,他可不相信格里菲利这个逃跑统领会跟血玫瑰拼命,所以他悄悄的碰了碰格里菲利,问道:“我们什么时候跑路?”
正在自我陶醉的格里菲利顿时一愣,凛然道:“你也好意思在这样的时候说这样的话,你看看,这些恕不相识半兽勇士们正要为了我们去拼死搏杀,再看看我们的部下,明明实力远不如血玫瑰的战士,却依然无所畏忌守在这里准备迎接血玫瑰的**,作为一个正直的骑士,这个时候你怎么能说出这样的话呢?”
面对凯特一副似乎想要重新认识自己的表情,格里菲利继续说,“你看看我们身边的这些人,他们本不必跟着我们在这里等死,但是,他们信任我们,哪怕为了这种信任而丧失生命,他们也要跟我们在一起,试问,我怎么能够扔下他们独自逃跑呢?”
凯特面露愕然,这还是自己心目中那个一有危险就怂恿着别人去杀敌,自己只顾逃命的格里菲利吗?难道战争让他成长成一个合格的骑士了?
不管怎样,格里菲利这一瞬间变化还是让凯特很高兴的,事实上他在心里一直都很鄙夷格里菲利先前的逃跑行为,只是碍于两人打小就培养出来的深厚情意不好说什么。一直做着第九骑士梦的凯特这时拍了拍格里菲利的肩膀,大义凛然道:“刚才是我不对,你说的对,与其像个老鼠一样东躲西藏,不如轰轰烈烈的战死,格里,答应我,下辈子我们还做兄弟!”
凯特说完这话,神情肃穆一副慷慨赴死的模样望着前方,心中竟然在此刻升起了一股,久违的,属于曾经年少时高声朗诵骑士美德时才有的豪情壮志。
一只飞鸟速度极快的闪过峡谷两边的树木,在人们的视线外留下一道道残影,落在了嘎乸那极为宽厚的手掌上,这就是迅隼,暗黑之地极容易驯养成传信工具的鸟类。
当然,在格里菲利看来,被半兽人引以自豪的迅隼,这个有着一身麻斑羽毛,不过拳头大小的小鸟,不过就是一只麻雀而已。这个时候他见身边人的注意力都被那只小鸟吸引过去了,这才悄悄的对凯特说:“死什么死,我不是那意思,刚才康朵一直盯着我们,我迫不得已才这么说的,她的实力我们摸不透,等会打起来后让她和孓骷去跟高飒拼命,我们找机会溜,这次说什么也不能让康朵这个祸害精跟着了。”
凯特气的一脚直接把格里菲利踹下来山坡,顿时哭笑不得。这时嘎乸走了过来扶起了格里菲利,“人类,刚刚我们前方的半兽人潜伏者传来了信,你们的敌人已经进入了不归峡谷,足足五千人,当然,现在他们是我们共同的敌人。”
血玫瑰能追来一点儿也不出乎格里菲利的意料,他现在更感兴趣的是看似粗犷的半兽人是怎样培养出潜伏者的,想想半兽人那魁梧的身躯以及粗重呼吸声,要想躲起来不被精锐的血玫瑰发现,这难度不是一般的高。
“人类,我们能在险恶的阿尔魁斯群山中繁衍生息这么多年,自然有一些你们不知道本事。”面对格里菲利的疑问,狡猾的嘎乸直接敷衍了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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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峡谷激战
逐渐西陲的阳光把山林染成了橘红色,一切看起来都显得那么的脆弱。
高飒右手随意的握在腰间那把闻惊天下的“红荨”细剑上,作为大陆上巅峰强者的存在,他强大的精神力早已探知到了两边峡谷上人数远超他们的敌人。
但是高飒并没有作出任何的改变,他脸上依旧那么波澜不惊,带着一种淡淡的属于强者自信的笑。或许他认为这群由半兽人和人类战士组成的袭击者,并不能给带来多大的困扰,所以他依旧带着队伍向前——只有向前,他才能知道答案。
在半兽人的螺号声中,一只只羽箭和标枪从峡谷两边的密林里宣泄向了峡谷底部,至少作为峡谷山坡上的袭击者来说,他们认为峡谷内的敌人应该是毫无防备的。
但是事实是,当第一支羽箭破空的呼啸声响起时,峡谷内的血玫瑰战士们已经整齐划一的举起了手中的骑士盾护住上半身,另一只手拔出佩剑护住下半shen,其反应能力之快非常贴切他们王者之师的称呼。
面对突如其来的袭击血玫瑰的战士们并没有慌乱,虽然偶尔有那么一两只标枪会给他们带来伤亡,但是他们是战士,久经血与火的真正的战士,在战场上死亡,是对他们最高的嘉奖。
无需高飒指挥,他们迅速把阵型收拢成一条长线,这样手中的盾牌护起来就更加严实,面对不熟悉的地形,他们并没有贸然的出击,因为他们知道,敌人手中的箭终有射完的那一刻…,那一刻到来后,才是他们的舞台,鲜血飞舞的舞台,敌人的…抑或自己的。
在突袭发生后,高飒纹丝未动,也没有任何一个血玫瑰的战士试图上前来保护他。血红色的斗气在箭镞临体的那一瞬间亮起,在他的身体表面流转形成斗气立场,层层叠叠浑厚的有如实质,像一个直立的鸡蛋壳一样把他裹在中间,半兽人战士投掷势大力沉的标枪,砸到这层“蛋壳”上甚至都无法激起一丝涟漪,就无力的滑落到地面上。
这就是强者的实力吗?
格里菲利看着高飒一副刀枪不入的样子心里很是震惊,天哪,这架还怎么打?想到这里就愈发坚定了逃跑的决心。当然,看到高飒像个死靶子一样站在那里,格里菲利很是不服气的抢过身边一个护卫的弓箭,运起半生不熟的箭术,对准高飒搭箭开弓。
这时高飒似乎心有灵犀,望向了格里菲利所在的方向,格里菲利顿时吓得手一抖,结果明显射偏了的一箭却正好射在了高飒身后一个血玫瑰战士的小腿上,这个战士痛的身形一矮,原本严实的防守就露出了一个缺口,一瞬间数百只羽箭就照着这个缺口射去,到血玫瑰的防线再次组织好时,地上,已经多了十几具尸体。
峡谷上两边的战士顿时欢呼一声,显然,这是他们开战以来对敌人取得的最大战果。凯特给了格里菲利一个赞许的眼神,而格里菲利则把目光看向了身后的康朵…
康朵脸上依旧是那种只属于她的惊艳和冷漠,她的眼神越过格里菲利,越过他前面密密麻麻的战士,看向了谷底的高飒。虽然格里菲利期望康朵嘉许的愿望落空了,但是他没有失望,因为他发现高飒突然那莫名其妙的一眼并不是看向他的——而是他身后帅旗下的康朵。
没有比这个更好的嘉许了,任谁也不愿意在战斗一开始就被血玫瑰高飒惦记上,为了让他们的视线能够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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