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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骑士-第2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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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啊…!”顿时跌碎了一地眼珠子。
是的,在枪林剑影之中,在两军对垒之前,格里菲利竟然狗胆包天强吻了罗奈歌的月亮,完了之后还巴扎了下嘴巴,似乎还在回味先前香艳的一幕。
柯菲妮还是没有出声,被喷泉浇的全身湿漉漉的她,以一种柔柔弱弱的姿态很平静的接受了格里菲利的一吻,平静的似乎让人们以为本就该这样。
格里菲利在一吻过后,再次裂开了嘴,望着柯菲妮笑的很灿烂,很淳朴,“母亲说,能够时刻亲吻自己的爱人,也是一件幸福的事!”
于是旁人认为,格里菲利这个傻子其实一点儿也不傻,至少在知道柯菲妮是自己的未婚妻后,对于送上门来的便宜,不占白不占。只是他们没有想到,格里菲利占的是如此杀气十足,如此光明正大,还带有一点儿胁迫的侵略性。于是他们感叹,斯德曼家族不愧为武门世家,就是一个傻子子孙吻自己的未婚妻,也会带着一股血腥味去强吻。
格里菲利在吻过,笑过,得意过之后,开始在身上摸索起来。
“难道这个傻子少爷要在大庭广众之下送定情信物!”几乎所有的人都认同了这个想法,似乎这也算是一种另类的浪漫吧。
就连柯菲妮,平和的眼睛也悄悄放出了光亮,这完全是她下意识的行为,她不明白自己为何会任由这个傻子摆布,至少在目前,她内心并没有多么的憎恶格里菲利,反而有一丝庆幸。
“是庆幸自己遇到了一个傻子吗?”为自己这一幼稚想法感到可笑的柯菲妮,脸上露出了一个明媚的笑容,一时间勾住了所有人的心。
在柯菲妮笑容的鼓励下,格里菲利终于从身上搜出了一个纸包,在众人望眼欲穿的目光中,格里菲利很小心,很郑重剥开了众人眼中的“定情信物!”
啊!
众人刚刚捡起的眼珠子再次集体掉到了地上,在一阵整齐的惊愕过后,还在砰然心跳的他们只想畅快淋漓的大笑一场,索尼娅当即趴在侍女身上,毫无形象的呵呵大笑起来。
“这个傻子,实在是,是太能恶搞了,咯咯…,这种定情信物,我、我从未听说过。。咯咯!”
索尼娅差点笑岔了气,其他人却不敢这么放肆,他们只能憋红了一张脸,把所有的笑都吞到了肚子里,看他们的站立姿势,就知道这种滋味肯定不好受。
格里菲利剥开油纸后,里面呈现出来的是什么?
是的,那只是一块点心,丽莎深怕自己嘴馋的儿子挨饿,所以每天在他出门时都会塞给斯德曼一块点心。这块包涵着浓浓母爱的点心,被格里菲利贴身携带着,在练功时反复挤压下,这块点心已经失去了应有的光泽,看起来就像扔在地上反复碾压后,被格里菲利路过时恰好捡起来的一样。
索尼娅还在笑,其他人也在忍着笑,格里菲利却将手中的点心一分为二,留下一半,将另一半送到了柯菲妮的手里,“母亲说,如果你只剩下最后一块食物,那么,分一半给你的爱人吧,那样就是受再多的苦,她也会觉得幸福!”
一席话,好像发自肺腑,又好像按部就班的原述,说的一众人等肃然起敬,说的刚刚还在大笑的索尼娅那张爱恨分明的脸上首次充满了迷茫的色彩。
他真的就是一个傻子吗?有幸听到这句话的所有人都在心里问着自己。
格里菲利望着柯菲妮洒然一笑,将自己的半块点心整个塞进了嘴里,大口咀嚼起来,吃的津津有味,仿若这是世上不可多得的美味。
柯菲妮微微犹豫后,摩擦着手里的点心向着格里菲利浅浅一笑,“傻子!”略带娇嗔,似乎又心满意足,她让开两步,坐在水池边的石栏上,从点心上剥下一小块,放进嘴里小口小口的吃起来,脸上洋溢着幸福的微笑。
“天哪,我看到了什么!”
索尼娅无力的低呼一声,她很认真的认为,这傻子是能传染人的。
禁军骑士退去,黑甲骑士退去,索尼娅不想再看这幅让她如梦似幻的景象,回到了马车上,阿迪达斯也不好意思在这里当电灯泡,从新回到雕像下打起了瞌睡。
水池边再次恢复了宁静,格里菲利仍旧不紧不慢十分认真的刺着水线,柯菲妮仍旧望着斯德曼小口小口吃着点心,这是温馨的一幕,这也是幸福的一幕。
……。
点心本就不大,分开一半后也就没有多少,纵然柯菲妮吃的非常小心,非常仔细,她还是把这半块点心吃完了,当最后一块点心放进嘴里后,柯菲妮将放点心的左手紧紧握住,似乎不忍心将剩余的渣沫扔掉。
她站了起来,将凌乱的金发顺到脑后,微微整理了下已经被风的半干的裙子,缓步走到斯德曼身边微微欠身,“谢谢你的点心,我、我还会来看你的!”
格里菲利好像没有听见,依然十分认真的刺着他的水线。
残阳如血,佳人已无踪迹,只留下一丝浅浅的幽香还在风中荡漾,格里菲利收起枪,狠狠吸了吸鼻子,“跟聪明人打交道真他妈累,不过,还真他妈的香,哈哈哈!”
玫瑰花园广场上,再次穿出了“咯叱”的噪音,住在周围的人们知道,这是斯德曼家的傻子少爷“收工”回家了。
残阳如一朵娇艳欲滴的紫百合,照在回宫的街道上,马车里的柯菲妮在送走了反复缠问她的索尼娅后,平静的脸上荡起玩味的笑容,她松开那只吃完点心后就一直紧握的左手。
娇柔的掌心赫然有一枚金光闪闪的剑兰徽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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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二章 不杀的理由
一些人天生愿意成为一些耸人听闻消息的支持者、追随者和传播者,这种天性大过了他们对于真实的渴求。谣言赖以滋生的条件是社会成见,而谣言内容往往契合了社会热点,具有一定的关注度。
于是,在柯菲妮探望格里菲利的第二天,罗奈歌城的街头巷尾到处都围绕着这件事流传着这样那样的谣言,所有的谣言都围绕着一个主题,“斯德曼家的傻子少爷用武力胁迫了前去看望他的公主并强吻了她,而后,逼迫她吃了半块据说已经发了霉的点心”,他们在围绕这个主题展开丰富想象力的同时,还不忘相互给以忠告,“这个傻子少爷已经色心大作,不管七老八十的老妇人还是七八岁的小女孩,最好离他远远的。”
所以,京都现在最时髦的话题不再是传诵格里菲利斩杀高飒的英雄事迹,转而流行这个傻子少爷如何非礼胁迫公主。换一句话说,这一段时间内,格里菲利将永远站在时髦的前沿。
当格里菲利在玫瑰花园广场的喷泉边,听到阿迪达斯转述了有关于他的谣言后,差点没哽死。在佩服这个世界人们想象力极具跳跃性的同时,他自己却没有一点“人言可畏”的觉悟,对于所谓的“谣言止于智者”他更是没报什么期望,当然,像柯菲妮那样外表柔和,内心疯狂的敢把生命当赌注的人除外。
当日刺向柯菲妮的那一枪被他临时改变角度后,格里菲利就知道,柯菲妮已经戳穿了他伪装的本质——如果真是一傻子,要么不出枪,一旦出枪就不会做任何改变。
所幸柯菲妮也是一妙人儿,她并没有立刻戳穿格里菲利的把戏,而是很配合的同格里菲利把剩下的狗血情节完美的演绎了下去,对她而言,既然嫁给斯德曼已经变成了一个不可改变的事实,不如就此机会先卖个面子给他,至于格里菲利到底打的什么主意,她能猜到一点,但不是全部。
那枚被格里菲利暗度陈仓塞进点心里的徽章,格里菲利相信,凭柯菲妮的智商,一定可以推断出很多种含义。至于到底有什么意义,格里菲利当时也没多想,想这么做于是就这么做了,这完全是一种不付责任的做法吗!
格里菲利此刻站在水池边烦恼着,倒不是为了那些谣言,而是…
他端枪凝神屏住呼吸向着池中的水线飞快的刺出一枪,收回来后不出意外,枪尖那一抹湿痕无情的抹杀了他心里每一次的遐想。他把长枪杵地,脑袋无力的耷陇在枪身上,再次回想着那只眼睛使出的那气势磅礴,用纯粹的力量逼迫出威势的一枪,如果说这一枪是眼睛给他指出的一条修炼之路的话,那该如何修炼?格里菲利自认为自己还没有达到颖悟绝伦的地步,也没有自参自悟的本事。
而老奎奴交给他的修炼方法,无疑是最顶级的,只是一连修炼了半个月却没有任何进步,让格里菲利感到了一丝颓败。心情烦躁的他再次拿枪信手往前刺去,在他漫不经心的看向枪尖时,整个人彻底愣住了。
“老天,你别玩我了好吗?”看着干干净净没有一丝水迹的枪尖,格里菲利欲哭无泪。每次全神贯注的去做时却无一不是以失败告终,而随意刺了两次,竟然全部成功,难道修炼也讲究一个心情愉快,要跟玩似的?
格里菲利开始挖空脑子想像着,回忆着,然后,紧绷的脸上绽放了一朵像花儿一样的笑容。“我真是笨死了,这分明就是前世的打移动靶吗,要讲究一个提前量啊!”
自认为已经“顿悟”的格里菲利,心情也跟着好了起来,以前他每次刺向水线时,都是瞅好了水珠与水珠之间即将断裂的缝隙才刺的,现在,他需要先来判断,根据自己出枪的速度,流水的速度,还有风向风力,林林总总一套计算下来,格里菲利脑子都快炸飞了,把练枪搞的比前世的狙击手还要复杂。
当然,对于再世为人的格里菲利而言,这些都不是问题,只要是一套行之有效的方法,他有的时间来慢慢适应,来把繁琐的过程慢慢精简。
喷泉边的格里菲利再次出枪,第一枪,有水迹,第二枪,还是有水迹,第三枪还有…。。第十枪,这次终于没有,谁知道是不是碰的运气,继续…。
如果说认真的女人最美丽,那认真的男人无疑是最有魅力的男人。
此刻的格里菲利似乎瞬间脱去了他硬套在身上的懒散,整个人散发出一种逼人的英气,上位者的威严和贵气给身边的阿迪达斯仿佛一种离他千万里的感觉。
时间对于勤奋并专注的人来说,低头时才旭日东升,抬头后却发现已经满天星辰。
看着已经日落西山的太阳,看着带着侍女来唤自己回家吃饭的母亲,格里菲利第一次发现时间过的是如此快,当然,心情大好的他如往常一样,大踏步的向着公爵府走去,并用前世的语言大声歌唱…
“日落西山红霞飞,战士打靶把营归把营归,风展红旗映彩霞,愉快的歌声满天飞…。”
当那钢枪划地的“咯叱”声配合如此轻松愉快的曲调,跟在格里菲利身后的阿迪达斯这次没有捂着耳朵,反而很享受的听出了一种很前卫的,欢快的重金属音乐的风格!
这实在是让人难于理喻!
日复一日,夏日将去,清晨的玫瑰花园广场上再也没有了往日的喧嚣,寂静中弥漫这一股淡淡的寒意。
初生的朝阳把广场上黑骑的身影拖的老长,将他们身上的露珠衍射的璀璨夺目。
练了一会儿就腰酸腿软的格里菲利,仰头看了一下太阳在心里诅咒着它爬的太慢,脑海中已经开始幻想中午的美味。
一阵清脆的马蹄声惊扰了格里菲利梦中的乳猪烤鹅,纷纷飞走。格里菲利恼火的举头遥望…。
白马,亮铠,银枪。
不是康朵还有谁。
顷刻间人马已经到了水池边,康朵翻身下马,怒视着懒散的格里菲利。
看着面前英姿不减当日的康朵,只是,她如秋水般深邃的眼睛已憔悴的再无一丝光彩,他猜得到康朵为什么要来,但是这不重要了,在灵魂灼痛中掐日如年的他,能够死在康朵的剑下,了却她一夙愿,也算死得其所。
格里菲利滚动了一下喉结,他拄着长枪站立起来,他似乎有千言万语想要安慰这个痛失亲人的女子,他向着康朵伸出了手,似乎想要把她搂在怀里好好安慰一番。
手,在半途停住,话,却说出了两个字。
“康朵!”
带着无尽的愧疚,无数的自责,还有无力。
康朵握着银枪的手在颤栗,她想跟格里菲利说,跟我战斗,她要用这把枪在格里菲利的身上戳上十个八个窟窿,可是…她真的下不去手,纵然她在心里骂自己没用,可是,她嘴里却说着:“格里…你的身体好些了吗?”
说完康朵都不知道自己到底说了什么,事实上她每天都在心里对自己说一遍要来杀了格里菲利,可是一直没来,直到听到了傻子与公主那幕香艳的传闻后,她终于来了。
“我身上再痛,你比不过你心里的痛。”格里菲利深情凝视着康朵,你可知道,当那得知真相的那一刻,我心里跟你一样的痛。格里菲利没有把这句说出口,他知道康朵今天为什么来,所以,他连道歉的话也不想说,他怕说了康朵再也下不去手来杀他。每天在灵魂灼痛中苟延残喘的他,不止一次想过一死来解脱自己,还有什么,比现在这个机会更好呢?
康朵把脸调向了一边,“你都知道了吗?”
“我回京就听说了,高飒,是你的生父。”
“你不是傻了吗?”
格里菲利算是看出来了,康朵不是来杀他的,是来跟他聊天的,这女人的心思,真的,哎…
“我得了一种怪病,不知道还能不能活过明天,傻不傻,已经无所谓了。”
“所以呢,你想借我的手寻死是吗?”康朵还是那么的冰雪聪明。
格里菲利无奈的笑了笑,他实在不知道该不该辩解。
“格里菲利,我今天不杀你,是因为我现在还是帝国子民,你好好活着,等我,等我以血玫瑰康朵的身份来杀你。”康朵总算给自己找了个理由,说完,翻身上马离去。
“你走的那一天,我会去送你的。”
格里菲利的声音,远远的传在康朵的耳朵里,康朵拼命对自己说,“不要听不要听,”为何,听过后她心里有一抹窃喜,是因为,自己在他心目中,是值得他去疯狂的女人么?
第四十三章 不速之客
对于这个世界的人来说,夜生活虽然没有格里菲利的前世那样丰富多彩,但不管是酒楼茶室还是声色场所,又或者各种艺术品,魔法物品,甚至兽人奴隶的拍卖会,在罗奈歌城的这个季节夜晚除了罩上了一层神秘的面纱外,几乎鼎盛的和白天没有任何区别。
当然,这一却显然跟斯德曼家族的傻子少爷无缘,在公爵府的侍女看来,格里菲利少爷的夜生活也就是睡觉,这让他们无比怀恋以前被格里菲利扒裙子的岁月,要是万一怀上了斯德曼家族的骨肉,这以后乌鸦变凤凰也不是没有可能。而现在,侍女们只能幽怨的望着格里菲利的背影。
他们当然不知道格里菲利是想快点在梦中看到那只眼睛,那只让他有时迷恋有时安抚,现在又有点彷徨的眼睛,在别人看来傻子少爷单调枯燥乏味的夜生活,却因为一只神神秘秘的眼睛,被格里菲利过的丰富多彩。
是的,格里菲利最近一直在体内的眼睛讨价还价,事实上讨价还价的只是他一个人在表演,他总是不停的问眼睛,我得到了什么,我又付出了什么。而眼睛至从上次过后,再也没有跟格里菲利交流过,但是眼睛显然低估了格里菲利的毅力,每当眼睛被格里菲利这种孜孜不倦的锲而不舍逼的烦躁的时候,她就会加大灵魂灼痛的力度,让格里菲利的意识陷入空白…。
很显然,这是格里菲利希望看到的,因为没有意识存在的自己,才没有了灼痛。
但是,今天却不行了,看着母亲递过来的一张烫金的大请帖,格里菲利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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