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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幸福一点点-第1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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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剧老师。
23老师
SD孔子学院来了一位年轻的中文老师,她喜欢穿淡雅的新式唐装,喜欢用一支简单的竹簪将秀发盘起,圆圆的脸上总是带着甜甜的笑容,配上一双大眼睛,给人一种很可爱的感觉。新老师看起来很年轻,说话声音软软的,外文水平也不错,据说是从美国归来的留学生,所以,校长将她安排在专门招收外国学生的特殊班。
外国学生们性格都很活泼,在他们看来,老师不仅仅是师长,还应该是朋友,年轻的新老师以亦师亦友的教学方式很快的融入了班级中……
这位新来的老师,就是刚刚从美国归来的余晓菲。
大概是因为在美国留学的原因,余晓菲对外国学生的教学采用的是中西结合方式;加上对外国人学中文的某些了解(迈克小哥的中文学习),在教导中文的时候根据外国人的语言特点进行讲解,使得外国学生在学习中文时的障碍减轻了不少;再加上视觉效果(优雅不失可爱的中式装扮+年轻……咳,还算漂亮的中国MM),余晓菲的中文课受到大多数学生的喜爱,有些中国学生也好奇的来听一听。
虽然略有“福态”的余晓菲并不符合现代“骨感美”的标准,但是在大多数人眼中她也算是一个小美女——至少那些写情书给她的人是这么想的。
余晓菲愣愣的看着办公桌上的情书和鲜花,有点儿反映不过来,没想到自己也有人追?她还以为除了路德,很少有人喜欢自己这种胖胖的女生(其实那是路德随时随地的冷气威胁,将某些想行动的少年们冰冻了)。不过,这老师写情书也就算了,为什么还有学生给自己写情书呢?
好吧,我们要理解,外国少年在某些方面是很超前的,据说很多国家的男孩子从幼儿园就开始追女孩,更何况这些大学生呢?!
对于同校老师的追求,余晓菲委婉的拒绝了,虽然不想承认,但是路德少年在她心中的地位要比想象中来的重要,她总是在不经意间将追求者与路德比较……咳,再次重申一下余晓菲的另类审美,像路德少年这种走动漫路线的“帅哥”毕竟是少数。所以,只能对那些正常人眼中的帅哥们说声抱歉。
至于那些学生们的情书——好吧,大概是男孩子们的耍帅心态,这些情书全部是用中文写的。虽然为了追女生,男孩子们下了苦功夫学习,但是,学外语是没那么简单的,尤其是以难学闻名的“中文”,一个方方正正的汉字所表达的意思可比它写起来更难。所以,余晓菲采取了最简单也是最有效的方式,将情书当做学生上交的作业,批改后再返回原创者……
看到自己写的错误百出的情书,男孩子们表现出了他们不向挫折低头的坚韧精神。于是,情书继续写,余晓菲继续当作业改……如此循环之下,居然让写情书者的中文水平有了很大的提高,成为班级中的中文尖子生?!
大概是看到了写情书的好处,学生们开展一场“情书风暴”,不光是男生,连女生们也开始给余晓菲写情书——咳,当然,只是为了提高写作水平,与爱情无关,我们这是BG文,没有GL情结。也许,在这些写情书的学生心中,已经忘记了最初的目的,已经把写情书当成了中文课的一个特殊作业?!
余晓菲在批改情书时,也根据每个人的水平不同增加一些特殊的文字。比如:现代爱情诗句。对于某些“高材生”,更是增加了中国古典爱情诗词。可以想像,当这些外国学生再去追求中国情人的时候将会写出怎样高水平的中文情书。所以,在孔子学院的外国学生中出现了“想要在中国追求另一半,请给余老师写情书吧”这样的传言,也许不算传言?!而余晓菲在批改情书的过程中也找到了很多乐趣,外国学生的组词和语法错误有时候也是很有意思的嘛。
得知此事的校长大人,则是摸摸自己刚刚长出胡茬的下巴,若有所思——也许这可以发展成一个学习中文的新方法,年轻人就是有活力啊!
至于同校的老师,赞扬者有,无视者有,反对者当然也有。不过,这都没有影响到事件的当事人。
每周日余晓菲都会去戏剧学院代课,当然,她所负责的只是新生的基础课教学。原本教学的女老师怀孕休假,李老师便把自己的弟子叫来代班。
看着面前闪着兴奋光彩的小女孩们,余晓菲感慨万千。自己也曾经像这些小孩子们一样兴奋的看着老师的,幻想着穿上华丽的戏服登上舞台。
大概是最近国内对传统艺术的宣传和重视增加,余晓菲教导的新生要比当年她们那些孩子人数多了不少,再加上现代教育的水平的提高,现在的小朋友们可比她们那时候聪明多了。所以,学习能力上面也提高了不少。唯一的问题就是,在的小孩子的自尊心和攀比心理也比她们那时候强了很多,虽然这样可以激励孩子之间的竞争心理,不过……余晓菲有些头痛的看着站在自己面前的两个互不服气的小女孩,原本天真童趣的孩童年代掺杂了些许功利心。
唉,比起自己当年的小同学们,这淡定之心可是差了不少啊,平常心啊~
好不容易调解了两个小女孩的矛盾,其实也不过是同样出色的两个人在竞争学习中的一点小摩擦,那边的两个又为了丁点小事发生了争吵。余晓菲难得板起脸,惩罚两个吵架的小孩面对面坐着,将刚学的唱词默背五十遍。现在可不能体罚学生,个个都是家长们的心头肉。哪有自己小时候的孩子乖啊,老师说什么就是什么,错的也是对的——咳,跑题了,不过现代的小孩子的确不好教。
不过在吃苦上,大多数孩子还是很有毅力的,争强好胜的心态到成为了他们学习的动力,就是耐心方面还有待提高。要知道,学习可不是唱流行歌曲,“台上十分钟,台下十年功”这句话可不是空穴来风。
李老师从教室窗口看着里面教导学生的余晓菲,微微一笑:这孩子的性格还是满适合当老师的嘛,可以考虑再给她加点儿课(喂,老师,你这是压榨学生啊?!)
在孔子学院任教后的第二学年,余晓菲很荣兴的成为了特色班的代理班主任——咳,这个,最近不少女老师怀孕(听说是为了争取生一个有福气的猪宝宝),学校老师出现短期空缺,所以,资历尚浅的余晓菲也被安排暂代班主任。于是,余晓菲的工作也随之繁忙了起来。
24相遇
史密斯先生是一位成功人士,虽然只有三十岁,却已经在商界闯出一片自己的天地。英俊的外表加上丰厚的家底,合他成为了一位名符其实的“钻石王老五”。史密斯先生对中国文化很有兴趣,在美国的时候就经常去唐人街,每到中国节庆他都会提前让秘书将这一天空闲出来。从这点可以看出,他是一位很会享受生活的人。不像现在某些“成功人士”,将挣钱和工作当成了自己生活的全部。
说到史密斯先生的外表,用余晓菲的话来形容就是一“美大叔”,或者还能称之为“腹黑”。精制的金丝眼镜加上温文尔雅的气质,随时挂在脸上的微笑,如果他的发色再深一点,就是一活脱脱的“蓝染”大人。当然,是摘下眼镜之前的五番队长老好人式的形象。不过,商场上的人可不会把他当做是老好人,对于竞争对手的“快”“狠”可是他成功的秘诀之一,与他合作接触过的人都称他为“笑面虎”。
史密斯先生的表弟威廉同学受到表哥的影响,对中国文化也十分的向往。于是,在高中毕业后便申请来中国留学,所在学校就是余晓菲教学的SD孔子学院。
虽然史密斯先生在行内有“笑面虎”之称,但在对待家人方面他可是一位真正的好好先生。所以,他在表弟准备来中国留学后安排了一些中国分公司的事务,跟着一起飞到了中国。
史密斯先生对于表弟在中国的学习很关心,工作之余经常会翻看一下表弟的功课。让他最感兴趣的,是中文课的“情书”作业。都说中国人是很保守的,居然还有这种作业,难道,是为了方便留学生追中国女孩吗?
后来了解到“情书”作业产生的最初原因之后,不仅失笑。没想到,这位中文老师这么有趣,这种回复情书的主意也能想出来。于是,对这位中文老师的兴趣又增加了不少,便也写了封情书借表弟的名义交了上去。
收到批复后,史密斯先生不禁失笑,这位老师不单单将情书中的错字和语法错误进行了批示,还将里面某此夸张的咏叹句进行了修改。使情书看起来虽然不再那么华丽,却充满了情感。
看来中国的老师也没那么古板嘛,于是兴趣盎然的史密斯先生将表弟的情书作业全部包了下来,很有兴致的开始他的“功课”。虽然威廉同学不是很情愿,但在金钱(收到一辆最新款的跑车)的诱惑下,也没再反对,反正他现在写情书的水平提高了很多——收到情书的中国女同学已经愿意和自己交往了。
-----------------情书是好物--------------------
余晓菲照例将收到的情书当做作业批改,有些纳闷的看着手中刚刚拿起的一封情书。这封情书是一名叫威廉的学生写的,对于这位学生她还是吸印像的,是一位开朗的美国大男孩,笑起来脸上有两个可爱的小酒窝,就像一只憨态可爱的小熊。
之前威廉也写过情书,内容是热情洋溢,充满的活力,当然,错字也是层出不穷。
可是现在拿在手中的这封情书,虽然也是热情洋溢,却运用了很多华丽的修饰词,语法词汇也用的比较到位。感觉上并不像威廉写的,难道是找了枪手?可是这个并不是自己布置的作业,应该没这个必要吧?不过,如果是威廉自己写的,这进步也太快了,风格也不太像啊?
算了,也没什么好想的。
将手中的情书放下,深思片刻,标了几处错误,稍做修改,便放到了一边。
于是,在不知不觉中,余晓菲和史密斯先生便开始用一种特殊的方式开始“情书”交流。
经过一年的“情书”交流,史密斯先生对于这位中文老师的兴趣是越来越大,渐渐的不满足于文字间的交往(余晓菲:什么交往?我只是在批作业),很想见一面。
正好威廉说起要开“家长会”,史密斯先生摸摸下巴,自己是威廉的表哥,也算家长不是吗?!
家长会这天,史密斯先生换上了一套精美的西服,开车来到孔子学院。当看到站在最前方的余晓菲时,轻轻的笑了一声:原来是她。
史密斯先生并不是第一次见到余晓菲,之前我们说过他非常喜欢中国文化,经常去唐街,尤其是在中国节庆的时候。
第一次见到余晓菲是在一家手工店,当时史密斯先生听说这家手工让店进了一批中国绣品,非常精美,于是想来挑选几件当做礼物送给家人。
那时余晓菲刚到美国不久,稚嫩的面容让她显得比实年龄要小很多。所以,史密斯先生对她的第一印像是:一个可爱的中国小女孩。当得知这些绣品是这位中国小女孩做的时候,很吃惊。不过也中是想这个小女孩手工不错,并没有太放在心上。不过当他看到店中的双面绣时,惊叹不已。之前去中国时曾经有一位朋友送过他一幅山水绣,据说是名家的作品。那位朋友在向自己介绍过中国刺绣时曾提到过“双面绣”,那可是刺绣中的绝技,没想到自己还能在美国看到,而且是出自一个中国小女孩之手。
第二次见面,是在苏夫人的旗袍店。史密斯先生的母亲很喜欢中式旗袍,经常来苏夫人的旗袍店定制服装。那次,史密斯先生是来拿母亲订做好的旗袍。
一进门正好看到准备出门的余晓菲,小女孩大概是有急事,走的很快,一不小心撞进了他的怀中。女孩很小声的说了句“对不起”便低着头从身边跑开,中国女孩真容易害羞啊。
旗袍拿回家后,史密斯先生的母亲很高兴,对上面绣上的牡丹赞叹不已。
是那个中国女孩绣的吧,史密斯先生心中这样想道,的确很好看。
第三次,是在他的车上,咳,想歪的去面壁。当时他正在赶往公司的路上,坐在车中随意的看向车窗外的风景。当路过一街边花园时,正好看到正在练功的余晓菲。因为前两次的印像,他一眼就认出这位会刺绣的中国女孩。
让司机将车停在路边,看着正在锻炼的女孩。一对中式长剑被她舞的优美华丽,随意束起的马尾随着舞动的身体划出一道弧形。
原来,这个女孩还会功夫,中国功夫还真漂亮。史密斯先生看着女孩收功离开,默默的想着。
第四次,是在美国演出的中国戏剧时。当得知有中国戏剧巡演在美国进行时,史密斯先生第一时间买到了一张前排贵宾坐。
当看到出现在台前的女角,他马上就认出,又是那个中国女孩。
按理说,京剧的角色的扮相与现实中相差很大,很难从中看出扮演者的样子。可不知道为什么,一看到那双灵动的大眼睛,史密斯先生就非常肯定,是那个女孩没错。
当演出结束后,史密斯先生便来到后台,能够多次相遇,也是缘分,他突然想认识一下这个女孩。不过,当看到女孩向身边男孩微笑的样子时,他最终没有再向前。兴是默默的看着女孩开心的拉着男孩的手离开。
后来,史密斯虽然还偶尔能看到女孩,却再也没有迈出相识的那一步,只是默默看着女孩的欢笑、天真、伤感和偶尔展现出来的迷糊……
没有想到,在中国还能和她相遇。史密斯先生看着台上的中国女孩,嘴角翘起。这难道就是中国人常说的“缘分”?
25追求
讲台上的余晓菲感觉有一道视线总是盯着自己看,顺着视线看去,在众多的学生家长中发现了一个修长的身影。当看清楚身形的相貌后,余晓菲在心中大呼“美大叔啊!”
余晓菲是个“大叔控”,这点大概和她重生有些关系,毕竟上辈子加上这辈子的年龄算起来她也可以是“大妈级”(余晓菲:保持童心,姐很年轻)人物,虽然小正太也很可爱,但比起美大叔还是有差距的。当然,路德少年是个例外,少年老成的路德在余晓菲的心目中的定位是“伪大叔”。具体可以参考下网球王子中的两们大叔级人物:手冢冰山和真田皇帝。所以,余晓菲一直没把他划分在“正太”范围内。
史密斯先生看到余晓菲注意到自己,回以一个微笑。余晓菲的脸红了一下,这大叔也太美形了,再配上一付金丝眼镜简直帅呆了!不过,很快她就调整好面部表情,换上恬静的微笑回答起家长的提问,只是心中的小人不断的扭动着身体,捂着红通通的脸颊高呼:美大叔!腹黑!眼镜!鬼畜(这娃自从美国回来后又重新投入到JJ耽美世界,最近哈虐恋BL文)!
看到余晓菲的表现,史密斯先生笑意更浓了,自己无往不利的笑容居然还有失效的时候(如果大叔知道余晓菲心中所想,不知道还能不能保持笑容?!)。
余晓菲对史密斯先生注意了很久,这不只是因为他是一位“美大叔”,还因为总觉得他有些面熟,好像自己从哪里见过。要知道,余晓菲最大的爱好之一就是看帅哥,虽然没记的不是很清楚,但对于这个曾经偶遇过几次的美大叔还是有点儿印象的。不过,话说回来,这大叔保养的可真好啊,儿子都这么大了还跟三十几岁的人一样(史密斯:我是表哥,不是老爸,大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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