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败者为妃(女尊)-第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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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店上菜的速度比想象中还要快,不大会儿,小二就端着几盘热气腾腾的菜肴上来。
林浣留意了一下,站在柜台后忙着算账的女掌柜和跑上跑下的小二都没有和门口那些大汉有过什么目光碰撞之类的交流,想来若不是心有灵犀,那就真的是各不相干了。
像这种荒野小店,赚不了几个钱,饭菜都比较实惠,大米饭基本上都是可以管够的隔年陈米,尽管如此,对于腹内空空的三人来说,已经构成了莫大的诱惑。
茵子端起一碗白花花的大米饭,抓起筷子就要开动。
“等一等——”封伯一把拍开她的手,从腰间摸出一个小布袋,慢慢解开来,掏出一双竹筷,嘟哝道:“没规矩,不知道要先孝敬你爷爷我么?”
这是封伯第一次主动开口说话,语速不紧不慢正是他一贯行事的作风。
封伯并不是个计较的老人,林浣的注意力自然而然的落到了那双竹筷上,那是一双十分常见的竹筷,因为长期使用磨损的缘故,变得十分光滑,色泽暗淡,上面的花纹都有些模糊不清了。
林浣注意到,他像个挑食的孩子一般拿着竹筷在菜盘里翻拣一番,每样小菜都夹一小块放到眼前看上一看,这才放到嘴里细细的嚼,直到每样菜都尝上一遍,这才耷拉着眼皮点了点头。
“味道都还可口吧?”小二显然是见过大世面的人,对付这种挑剔的客人也很有耐心,说这话的时候看向林浣的双眼充满了期待,很显然,他想当然的将这三人划入了女主人、丫鬟、马夫三个阶层。
林浣也不多做解释,看一眼一直在咽口水的茵子,淡淡一笑,端起米饭开始进食。
这个时候,坐在大门旁的几个大汉似乎已经酒足饭饱,不仅不再高声劝酒说话,还一边整理着随身携带的东西,一边看似不经意的打量起小店来。
“走了,兄弟。”其中一个留络腮胡子的首先站起身来,拍了拍身边的人,扯着嗓子叫道:“伙计,算账!”
这个人极有可能正是这伙人的头头,几个大汉见他发话,都陆续跟着往外走,其中两个到了门外还兀自扭头瞅了林浣三人一眼。
待到店小二笑嘻嘻的拿着账单走过去,络腮胡已经走到了道边上,头也不回的反手一抛,一锭白花花的银子在空中翻了几个筋斗,稳稳的落入小二怀中。
“不用找啦!”他颇有些洒脱的摆摆手说。
“这人耍杂的么,臭显摆!”茵子看在眼里,含着饭菜口齿不清的说。
他们走了。林浣刚要松一口气,忽然记起自己的包袱还在马车里面,他们该不会是趁自己吃饭……这么一想,她即刻起身。
“林姑娘,你吃这么一点就饱了么?”封伯抿一口酒,低声道。
林浣愣了愣,再一看封伯神态自若的样子,恍然清醒过来,就自己这小身板,恐怕连那些大汉的一个手指头都动不了。事到如今,也只能以“钱财乃身外之物”来安慰自己了。
三个人用罢饭菜,自然是林浣付账,尽管心里已经认了,但还是忍不住后悔下马车的时候没有多抓点值钱的揣在怀里,要知道,那个看似不起眼的包袱里,嫣儿可是给装了不少好东西呢!
没曾想出了小店,居然见到那几个大汉并没有离去,而是散坐在大门两侧,倒像无事人一般。
难不成,自己一开始就想岔了,人家并没有看上他们那辆破旧的马车,而是打算劫色?
林浣这么想着,面上却不动声色,径直上了马车,察看一遍车棚里的包袱,并没有任何遗漏之处,便心事重重的任由封伯赶着马车继续前行。
那几个大汉见林浣几人上了路,也不言语,只是相互丢个眼色,便各自牵了马匹骑上,远远的跟在后面。
毕竟只是在王宫里呆了三年,对于这个世界的规矩林浣并不清楚,见到这种情形,难免胡思乱想。难不成,前面的路上有埋伏?念头一动,即刻被她否定掉,对付自己这三个人,那几个大汉足矣,哪里还需要什么帮手。
“封伯,封伯——”茵子也注意到了后面跟着的尾巴,经不住连声叫。
封伯回过头,只是丢下一个安慰的眼神,并无多话。
林浣早就看出,这封伯绝对不是个寻常老头,尽管尚不清楚他的来历,但对于黑衣人和简公子的目的又多了几分好奇。
行至天色渐暗,前方终于有了灯火,看起来有不少人家,应该是个不知名的小镇。
林浣心安之余,再次回首张望,几名大汉早已没了踪影。
难不成,他们是在保护自己?任由林浣想破了脑袋,却也猜不出是什么让萍水相逢的他们做出这样的决定——黑衣人他们既然安排自己乘坐这样破旧的马车,自然不可能又搞一行人明目张胆的跟在后面引人注目,看起来,这几人对附近像是极为熟悉,不然怎么能够那样的来去自如。
进了镇子,林浣发现,这里比自己想象的要大得多,入镇的街口上竖着一块半人高的石碑,上书“盛安”两字。
林浣对于盛安尤为有兴趣,直接无视掉茵子的哈欠连天,要封伯赶着马车在街上转悠了一圈,期间,还兴冲冲的跑下去买了些有趣的玩意儿,这才随便寻摸了一间客栈,安顿下来。
“封伯,方才那些都是什么人?”吃晚饭的时候,林浣终于忍不住开口问。
封伯呵呵一笑,也不说话,带了林浣绕到后院停放马车的地方。
市井里最不起眼的旧马车,林浣实在搞不懂暗藏了什么玄机,看到封伯鼓励的眼神,她还是仔仔细细的查看了一遍。
没想到这一瞧,还真瞧出了不一样,早上出发的时候,自己明明记得整个木制马车除了陈旧之外,外观的磨损也极其严重,以至于边边角角的地方都失去了原有的棱角。
而此刻,她却发现左侧窗棂旁的木块摸上去有些不平整,掌了灯来细细一看,原来上面不深不浅的刻了一个奇怪的符号。那符号状若箭矢,箭头朝上,尾部却并非羽毛状,而是连了一个圆圈,倒像是后世代表“男”性的某种字符。
“这是什么?”林浣觉得有些不可思议,原来这个东西并不是后世人发明的。
第一卷 第十二章 一张保命符(2)
封伯拎着酒壶,浅尝一口,捻须笑道:“林姑娘有所不知,这是世间响马通用的暗号之一……”
“哦?”林浣感兴趣道:“你是说方才那帮人是响马?”
封伯点点头,解释道:“不光是他们,先前你误打误撞救了他性命的那个八成也是。”
林浣有点不好意思,救那个禹敖的实际上是封伯和茵子,但转念一想,自己并没有想要冒领“救命之恩”,心里也就坦然起来:“这个符号究竟是什么意思?”
“如果我没有记错,应该是一张保命符,但凡拥有此符的人物,响马们见到了不仅不会起歪心,还会小心守护一段,直到安全将他送出自己的势力范围之外……”
“这么说来,这保命符是那禹敖所刻?”林浣细细的在脑子里过了一遍,除了他之外,再没有人接近过这辆马车。
封伯赞同的点点头,眼中闪现出几许赞赏的神色。
“想不到这家伙手脚还挺利索——”林浣就站在他身边,却完全没有察觉到他做记号的手段,心中不由得佩服起来,只是有一点,她还有些疑惑:“这符号并不复杂,谁知道了都可以依葫芦画瓢弄上一个,这样一来,只怕不仅是镖局要混不上饭吃,响马们也没有好日子过啊!”
她这个问题十分尖锐,问得封伯都不由得一愣,想了想才道:“依你看来,这符号是怎么弄上去的?”
“看起来像是用刀具之类的利器刻画上去的,但凡有点力气的人都能……”林浣伶牙俐齿的说着,再看那保命符所在的位置,自己也觉得有些不靠谱了——那凹陷进去的部位并没有露出浅色的崭新木质,色泽却是和车体表面一样呈现出接近于腐朽的暗棕色。
只是片刻间的迟疑,等林浣再想开口求教时,封伯却呵呵一笑,已然拎着酒壶走远,只剩下她目瞪口呆的立在原地。
尽管对于一心想要追寻贺兰天佑下落的林浣来说,这不过是一个小插曲,但一向好奇心极重的她今晚却难以入眠。
种种迹象表明,这个世界的勾心斗角、争权夺利并不亚于自己熟知的那个时代,还真的有类似于江湖这种大环境存在,武林高手、绿林好汉样样齐全不说,甚至还有像封伯那样的世外高人。她有一种很不好的感觉,要在这茫茫人海里找到贺兰天佑,实在不是自己一个人能够完成的事情。
幽幽的轻叹一声,她不得不告诉自己——万事开头难,眼下急需要解决的,是怎样才能顺利改道去往北辽。
俗话说,一心不可二用,林浣在想着这些的时候,手里就失了准头,手中的绣花针略微一偏,端端的扎在自己的手指上,一声“唉哟”尚未出口就生生的吞到了肚子里,看一眼旁边的茵子,睡梦中还在兀自砸吧着小嘴,不知又梦到什么美味佳肴了。
林浣莞尔一笑,托起手中纳好的鞋底儿,针脚细致匀称,只要再将鞋面缝制上去,一双漂亮的绣花鞋就完工了。
满意之余,她不由得想起前世和母亲相依为命的困苦日子,别的孩子都穿品牌的服饰,自己却是一身手工缝制的衣裤和布鞋,母亲的手工很精巧很用心,却总是因为没有标签而被人看轻……如今倒是好了,宫里宫外,一干闲杂人士只要愿意都可以学学织绣,以至于不过三年时光,她这个闲人也练就了一双巧手,想来也是和遗传有关吧!
呵,大功告成!林浣一想到茵子哭鼻子的可怜样儿,脑子里不由得浮现出自己在盛安街头挑选针线布料的情形,总算是满意的舒了一口气。动了动已经有些麻木的腿脚,这才发现时辰已经不早了,忍不住不顾形象哈欠连天,一阵春夜的阴寒之气袭来,不由得猛地打了个寒颤。
很长一段日子没有这么晚睡了,尽管冻得直哆嗦,林浣还是心情大好,紧了紧披挂在身上的长袍,赶紧熄了灯烛爬上床去,当然,她没有忘记将自己精心缝制的鞋子放到茵子枕边上,手指不经意的碰触到她的脸颊上,湿漉漉的一片。
——小丫头又哭鼻子啦!
“……娘……娘亲不要丢下茵子……茵子……乖乖的……”
仔细听来,小丫头嘴里还含含糊糊的说着一些不成句的呓语,虽然看不清表情,林浣还是从她略带鼻音的腔调里听出了伤心决绝的味道。
又一个没娘的孩子!只是心头一动,林浣就觉得面上一热,不由自主的紧紧的搂住了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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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浣似乎做了一个很长的梦,梦里的情形都记不太清了,但她记得,那个梦的颜色是粉色的,有一种很温暖很令人舒心的感觉。
但她醒来的时候却感到脑袋又闷又沉,浑身没有力气,喉咙干得都快要冒烟了。
“你醒了,喝点水吧!”拿着水碗跑过来的是茵子,她还和昨天一样光着一双脚丫子,踩在客栈的木地板上咚咚作响。
林浣盯着她那双红彤彤的脚丫,她明明记得自己有把鞋子给放到她眼前啊,难道她还在怄气,但是看这情形也不像呀!
茵子学着大人的样子用手托起林浣的脑袋喂水,尽管人看起来黑瘦羸弱,却没有半分吃力的样子,末了,还不忘摸了摸她的额头,自言自语道:“唔,已经不那么烫了!”
“你的鞋呢?”润了润喉咙,林浣感觉好了不少。
茵子吐了吐舌头,露出一个腼腆的笑脸:“除了我娘之外,第一次有人给我做鞋……”言下之意,看你做双鞋也不容易,这份儿心意我就领了。
这个结果,自然是林浣所期望预见的:“那你怎么不穿上?”——她该不会又像宝贝她娘给做的鞋一样舍不得穿吧!
茵子眨了眨眼睛,大约是除了她娘之外,也再没得到过别人这么细心的关怀,一时半会儿还难以适应,嘴快的抢着说:“我要了这双鞋并不代表什么,我只是没有想到,你一个娇滴滴的女人居然还会做这个,看在封伯的面上,权且是受了你这份情,但得事先申明,因为是你弄丢我娘亲做的鞋在先,所以我们现在是两不相欠!”一口气说完这些,她的脸都因激动而微微的红了。
林浣一直抿嘴听着茵子的话,心道,这丫头还真会得了便宜卖乖,嘴上却顺着她说:“是呀,是呀,我这笨手笨脚的也就权当是练手了,能有人乐意上脚还真是给了我莫大的面子呢!”
茵子咧了咧嘴,按捺住笑意道:“知道就好,你这手工,比我娘亲差远了!”
林浣不想继续和她纠缠不休,挣扎着坐起来问:“封伯呢?”
“方才他已经请大夫来给你看过了,这会子正送人回去呢!”
林浣点点头,知道一时半会儿是不能继续赶路了,索性可怜兮兮的叹口气说:“要是有一碗热腾腾的小米粥就好了!”
茵子一听,二话没说,转身就跑了出去。
第一卷 第十三章 滞留画江城
在盛安住了两日,林浣病愈,三人便再次驱马上路。
临行前,她领茵子到布庄里挑了一身粉色短衣,配上自己亲手缝制的绣鞋,又为她梳上两个小小的抓髻,整个人顿时就显得漂亮了许多。就连封伯见到了,也是眼前一亮,心里对于林浣自是又多了一分赞赏。
一路上,三人之间似乎不再有隔阂,充满了欢声笑语。
林浣这才得知,原来封伯和茵子并无任何亲缘关系,初相见时,茵子不过是一个脏兮兮的流浪儿,封伯见她可怜,赠予食物充饥,哪知这倔丫头从此就认准了似的跟着他,轰都轰不走了。
没娘的孩子最是可怜,林浣心里,早已将茵子当做了自己的亲妹妹一般。
“封伯,你那天试菜的筷子能否借我一看?”林浣忽然想起来。
封伯微微一怔,他没料到林浣还惦记着这事,却是什么也没说,解下腰间的小布袋递过去。
林浣掏出竹筷细细的看一遍,不忍叹道:“没想到封伯居然有这样的好东西!”
原来,这竹筷内部有一细小的镂空,内置银器,从夹取食物的一头露出少许,只要夹菜的时候稍加注意,便可测出食物有无异常。银可测毒,谁都知道,但能做出这么精巧而又实用的物件来,却是费了一番功夫。
“林姑娘若是喜欢,送予你便是。”封伯倒是爽快。
“多谢封伯。”虽是出乎意料,林浣还是收下了。
如此又行了几日,马车已由林间小道踏入崎岖的山路,时有路面狭窄、镶嵌于悬崖山间的险道,好在封伯技艺高超,每每都小心穿越过去。
原来,他们已经离开流芳中原地带,踏入了通往西域的山林地区。
这一日,堪堪的绕过一座大山,前面隐隐出现几户不小的庄园,一打听,原来已经到了流芳国与西域国交汇的地界,沿着山道再走半个时辰,前面便是有名的边界古城——画江。
之所以称之为有名,除了跟城市的繁华程度和人口密度有关之外,因为是两国通关要道的缘故,城里更是龙蛇混杂,平日里闻所未闻的奇人妙事皆可见到。
一踏进画江城,茵子就不再老老实实的呆在马车上,一双乌溜溜的大眼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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