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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寸-第19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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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了所里的楼门,发现所里人员基本都到齐了,其中还有2个本已经休班的协勤人员,他们穿着整齐,准备参与这场夜巡行动。“小王啊,你回来就好,市局刚刚发了一个协查通报,你看看,一公安部a级逃犯进入我市,犯罪嫌疑人的手中有枪,在原籍打死4人重伤4人,还抢了一家珠宝店,然后潜逃,是一个十分危险的家伙。”李所又扫了一眼协查通报的传真件,递给王风。
这是一个十分危险的人,他甚至从这张协查通报上,就能感到一种危险气息。对危险气息,他可以说是一个天生敏感的人。这就如同面对死亡,第1次和第2次不一样。死过一次的人和没有闻到过死亡气息的人,又不一样。
他还记得自己第一次面对死亡时的情景,那就像他第1次面对战场一样,内心有着对死亡的深深恐惧。第1次看到作战环境,是他所在中队的队长带着他去的。队长是W省人,高高的个子,他的脸上有些麻子,但不是那种很大多的,只在脸颊出现,有北方大汉的特点,性格直爽,善于喝酒,尤其是冬天,他的酒量就更大。一到冬天,北风一吹,他的脸冻得红红的,那些麻点也更加的明显了。
王风对他印象最深的就是他说完话后咧起大嘴爽朗大笑的样子,整个一个没心没肺的模样,使人感觉他是一个毫无心机的人,但这只是他表面给人的印象,如果你被他的表面所迷惑,那么你就大错而特错。他平时十分注意自己的仪表,喜欢用手梳头,没事的时候就用手指梳理他稀疏的头发,有事没事的都梳几下,这几乎成为他的习惯动作,以至于王风到如今都无法忘记他的那个梳头的动作。休息的时候,他爱和战士们在一起讲笑话。混得熟悉了,战士们还可以和他开些无伤大雅的玩笑,活跃一下这个封闭训练环境的沉闷气氛。在王风的眼里,如果说找出一个军官能跟战士打成一片的,他是其中一个人。他喜欢用四川话的发音叫王风的名字:“小王啊,你怎么这个样子呢?”因为他说话的样子很滑稽,就引得战士们一阵哄堂大笑。连王风这个原本就很少跟大家开玩笑或者与大家一起发笑的,都被他逗得跟着笑,何况那些本来就十分开朗活泼的战士们了。加上作战环境下,战士们发现这里实在没有什么可以令大家大声发笑的事情了。
唯一觉得还算得上是可笑的原因,就是这些北方人到了南方以后,突然听这些来自五湖四海的战士们,说着五花八门的方言,都觉得别人所说的当地方言好玩。
没事的时候,就互相学习学习,交流交流,算是多掌握了几门语言吧,说起来也不是什么坏事情。而王风的语言掌握能力是最强的,因为他的过目不忘的本领,无人能敌。这时的队长在王风的心里,还是一个很好的队长,很尽责,很关心战士的疾苦,与战士们打成一片。
训练之后的休息时间,大家都爱用云不云,川不川,山东不山东的各种腔调来自娱自乐一番,因为大家实在是太寂寞了,寂寞得让人难以忍受,尤其是这些18、9岁,刚刚离开家乡的战士,正值跑跑跳跳活泼好动的年龄,突然被一列闷罐车,拉到这个山林里,一下失去了方向般,刹那间不知所措了。所以,无论大家谁跟谁,用什么样的方言开玩笑,都不算过分,也没有人去计较这些。说句直白的话,在战场环境下,生死都无法保障,谁还会去计较这些无伤大雅的玩笑?一次战斗下来,原本在一张饭桌上吃饭的兄弟,可能就再也回不来了。
刚刚接触的时候,王风对他很尊重,他对中队的管理宽严相济,能跟战士打成一片,一副和蔼可亲的兄长样子,这是他的优点。也许因为文化的差异,这个靠刻苦训练以军事素质过硬直接提干的人特别的刚愎自用,容不下不同的意见,喜欢唯我独尊,偏听偏信,且特别喜欢听那些会说话的兵们对他的奉承,这是他的缺点,这也为后来的悲剧埋下了伏笔。
第2章 危险气息﹙2﹚
王风因为作战勇敢,成为这个反恐特种作战中队的队长,有几次战斗,在制定作战计划时,王风和他的想法和观点都有较大的出入。而上级最后往往采纳了王风的计划,这让他的心里很不舒服,在这个中队他才是队长,所谓一山不容二虎。因此,他对王风一直意见很大。
在一次中队聚餐,他喝了点酒,借着酒劲当着中队其他几个干部的面,重提王风在军校时违纪的旧事,大家闹得不欢而散。在以后的工作中,他处处针对王风,使王风深感不安,要知道这是作战时间,直接上级对你有看法会很麻烦,他一个不慎,自己就会陷入极大的危险中,这危险往往是致命的。王风苦恼地想:一个男人的心胸应该开阔点,不然的话,活着会很累。
一次作战行动,原本作战方案已经拟定好了。由王风带领一个小队,在一个峡谷里潜伏,等待一伙恐怖分子从这里经过,打他们个措手不及,达到全歼的作战意图。
王风在这个山谷里已经埋伏了3天3夜,简直要到了弹尽粮绝的地步,而队长的任务是带领一个小组去监视恐怖分子的行踪,等确定这伙人出了老巢后,便从后面跟进包抄。当接近王风的埋伏地点后,给王风发出战斗信号,前后夹击,给对手予以致命一击。
结果王风在那里苦苦守候,却一直没有他们的信息。原来是他太相信自己的文书了,是文书将方位搞错了,看错了地图,导致他们在山里迷了路,稀里糊涂地跑到人家恐怖分子的地盘上去了。被那伙狡的猾恐怖分子发现踪迹后,他不但没有冷静下来想想该怎么带领战士们突出重围,而是匆忙间投入战斗,被恐怖分子来了个前后夹击。匆忙败退后,被这伙恐怖分子从屁股后面追着打,12个人的侦察班,只有6个人活下来,其中还有2个是重伤,可谓损失惨重。而大队精心计划的这次作战行动,也只好被迫取消,这让王风很是恼火,因为为了这次作战行动的成功,王风曾带领一个侦察班先后3次来这里潜伏侦察,已经基本摸清和掌握了这伙人的活动规律,只等摘取胜利果实了。
队长的失误,使王风白白地遭了一回罪。
在生死关头,大队指挥部不得不撤消了这次行动,并给王风所在小队下达了这样的命令:你中队一小队共12人前往U区恐怖组织基地一观察哨进行抵近侦察时与敌遭遇,突围后陷于绝境。速令王风小队前往支援,务必保证所有人员都安全返回。此命令,反恐特种作战大队司令部。下面落款是:200X年8月18日09时00分。
于是,王风带领潜伏的整装小队,深入山里去寻找他们的踪迹。虽然王风与他有些观点不同,甚至可以用不能沟通来形容,但这也只是私下的问题,一旦涉及到生死存亡、人命关天的大事,王风是一定要放弃那些私人恩怨的,这是大义,是不能含糊不清的。
当王风带人赶到的时候,队长他们正同恐怖分子交火,子弹已经打的差不多了。
王风凭借自己的追踪术,掩护着他们迅速脱离了战场,才避免了一场被恐怖分子包饺子的厄运。那次,是王风第一次作为指挥员带领战士们进行反恐作战,而且是一次极为惊心动魄的战斗,弄不好,就会全军尽没,死的时候可能连一个收尸的人都没有。
回到驻地后,王风的浑身满是泥土与鲜血混合的泥浆,血是对手的,泥土是在搏斗中留下的,上面粘有草棍、树叶,已经无法分辨是泥土还是血水,出了丛林,被风一吹,被迅速风干,就在也难以分清这是衣服还是盔甲了。不管怎么样,王风完整地将一个小队兄弟安全地带回来,只有几人受了轻伤,没有任何一个人牺牲,这次之后,王风有幸成为这个中队的队长,而王风和老队长的关系也有了较大的缓和。因为王风必定救过他的命,他的心被打动了。但他们共事没多久,反恐作战阶段总结下来后,队长因指挥不力,背了一个降职的处分,被调到大队作训股当了副连职参谋,王风就接任他当了队长。而由王风接任这个中队的队长,也是他极力推荐的结果。他的总结是,王风有头脑,会打仗,可以带好这个中队。
在离开中队之前,中队的干部为他送别,在酒桌上,他们喝着当地的那种劣质酒,一喝满嘴的土惺味,极其难喝。这样酿出的酒也许跟当地的水有关吧,水不好就自然不好,王风当时这样想。尽管如此,他们还是喝了很多。在酒桌上,他抱着王风痛哭失声。
在那个时候,应该是他的真情流露吧。
王风终于从回忆中回过神来,看到李所面色沉凝地坐在他对面的办公椅上,严肃地看着他,面对这个杀人不眨眼的凶残之徒,这同样是大义,是不能有一点马虎的,一旦让此人从S市逃走,他还将继续一路杀下去。
阻止他继续为恶的最好办法就是将他留在这里,不惜一切代价。“有没有更详细的资料,我想看看?”王风放下手中的协查通报,很认真地问李所。
李所对门外喊了一声,不一会儿,新来的内勤蒋姐就把一份内部传真送过来。
看着上面打印的内容,王风陷于沉思中。
这是一个地地道道的杀人狂,因怀疑自己的妻子与别人有染,便将妻子和所谓的“奸夫”杀死,逃离现场。为了生存,他又接连不断地抢劫杀人,谋夺不义之财,以供自己挥霍。此人自幼习武,是北派武林一个老前辈的传人,曾在L省散打比赛中获得第2名,有较强的实战和技击经验。抢劫杀人时一刀致命,不计后果。该人身高1米80左右,身体极为壮实,会武功,善于潜藏,野外生存能力较强。逃亡期间,一直坚持练功不辍,从未有一天的间断过。该人一路逃亡,一路抢劫杀人。有些案件是否与他有关,因各地公安机关未做过详细统计,没有及时上网公布信息,S时刑警的技术部门很难做出串并案。
他到过L省的几个城市,都曾遭到过警方的围捕和追踪,但都被其逃脱。此人早已经成了惊弓之鸟,一有风吹草动,他就会立即潜逃。这是一个比狗的嗅觉还灵敏,比狼还凶狠、还狡猾的人,王风在心里给这个人下了这样的定论。
为了抓获这个人,市局要求全局所有的警种不分昼夜,在重点部位、重点路段,进行不定时的守候与巡逻。
王风和大兆分在一组,重点在几个路段上巡视,并互相调好了对讲机的频道。
第3章 孤狼
“在战略上要藐视敌人,在战术上要重视敌人。”这是在军校学习时,军事教研室主任重复得最多的一句话。
饭要一个口一口地吃,仗要一场一场地打。
莽撞与轻敌,最终都将会付出代价,这个代价很可能是生命。尽管他并没有将这个背负4条人命的凶犯放在眼里,但回到现实中来,他又不得不对这人重视起来。因为对手有枪,子弹是不长眼的,它可不管你是谁。王风的身体虽经神秘红光的改变,但还没到不死不灭的程度,头部就是他最大的弱处,一旦子弹击中头部,他也是必死无疑。
王风和大兆坐在车里,重新看市局发过来的传真材料。这份资料里没有过多介绍案犯在F市杀人抢劫的经过,而此人最近在S市做的几起劫案,几乎没有留下什么痕迹物证。这也是抢劫案件的一个特点,案犯实施抢劫后迅速逃离,作案工具随身带走,地面人多且杂,自然没有可供提取的足迹,更不可能留下指纹。
警方一般会要求被害人到现场,详细描述被劫经过,这有利于警方判断劫匪的作案手段,同时通过案犯的犯罪行为习惯等进行串并案件,这对案件的侦破是至关重要的。
之所以认定这几起案件是他做的,是市局刑警的技术处根据案犯的行为习惯串上的。案犯选择的都是年轻的女人,而且从背影看很窈窕,很有风情,这跟案犯受过婚姻伤害有关。被杀死的几个女人都符合上述条件,年轻美丽,看着很有魅力。
闭着眼睛,坐在车里,王风在想着这样一个既简单又复杂的问题:一个人要想在一个陌生的城市里生存下去,哪里最适合停留且又很安全?
这让他想到了草原上的孤狼,它会到哪里寻找食物?
它不会到城市去,它不敢,即便它再凶狠,也怕人类。聪明的狼会苦苦守候在荒漠里,寻找那些落单的猎物伺机下手进行捕杀。而作为在这个世界上智商最高的人,他会怎么选择?王风敢断定这个以杀人为乐的变态狂,一定会选择一个很安全的地方藏身,而这个地方还不能离市区太远,太远来回作案不方便。想来想去也只有东西南北4郊最适宜他落脚,特别是城郊结合部。
建筑工地?烂尾楼?
当王风的头脑里出现这两个词汇时,他们已经在社区的楼群里转了几天了。他们白天在街道及社区到处巡查,搜寻防护的死角,晚上就在一些划定的重点区域内蹲守。
这两个词汇的出现,犹如一道闪电划破苍穹,王风的灵感瞬间被调动起来,他在材料上重重的写上一行字,他一定藏在这里。究竟是建筑工地还是烂尾楼,他很难取舍。全市郊区的建筑工地很多,烂尾楼也很多,这两个加起来,则更多,他们没有那么大的精力去转遍这些地方,就只能在这两个词汇里选择一个。
想到建筑工地,他的脑际里会出现这样一幅场景:喧嚣的声音,杂乱的砖石材料。因到处施工用水,到处是湿漉漉泥地,夏天的热气与楼房里飘出的潮湿气息混合在一起,构成了工地独特的气息。搅拌机轰隆轰隆地转动着,高高的塔吊将一罐罐的水泥、一捆捆木料、一摞摞砖等材料吊上楼去。脚手架上,工人们在挥汗如雨忙忙碌碌地紧张工作着,他们在工头的吆喝下,争分夺秒地赶着进度。
这里的一切对王风来说实在是太熟悉不过了,读高中的时候,每年的暑假,他都会被师父撵下山去,到F市去打工挣学费。别的工作他干不了,只好到建筑工地去找活干,那里的活是最累的,待遇是最低的,吃的是最差的,睡觉的环境是最糟糕的,老板的心是最黑的,干完活是最容易得不到钱的,这是王风过后总结的。就是在这样艰苦恶劣的条件下,他要凭借自己的力气,挣够一个学期的学习费用。王风知道师父的“薪水”,师父是完全有能力供他读书的,师父的“薪水”就是山上的香火钱里面的提成。按照那些师叔师伯的想法,只要师父黑一点,师父他都能开上大奔。但师父一直坚守本分,从未有过什么歪门邪道的想法。尽管这样,师父还是有些体己钱的。师父让王风去打工,纯属于为了磨练他的意志,师父认为他总有长大的一天,早早地体会一下如何做一个自食其力的人,也是很大的收获。道家管这个叫入世,一个人的武功是否高明以及道法是否精纯,取决于心境,出世入世都是一种修炼。
整日坐在山上炼气,未必是最好的修炼。
在工地上,王风很能吃苦。就连带王风的那个瓦工师傅都惊叹,这个孩子很坚韧,力气也很大,跟成年人差不多,他怀疑王风的体力是天生的。这些当然来自于训练,王风的师父青云子对他的训练是及其严酷的,偷一点懒都不行,无论是身体还是灵魂都完成了一个蜕变的过程。王风很快适应了工地的一切,他几乎干过建筑工地上所有的工种,熟悉诸如瓦工、架子工、油漆工等等。特别是刚开始当力工时,每天运送砖料都要在刚刚砌起的墙上走过来走过去,十分的危险。由于砖是浸泡过的,长时间搬砖,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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