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异界大贤者-第15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就这些了吗?我怎么感到你身上还有魔力波动呢?”尽管心脏被狠狠地刺激了一把,精灵小萝莉芬妮还是不打算就此放过林桑。
“还有?怎么会?我应该全部都取下来了啊?”林桑有些茫然地挠了挠头,突然恍然大悟,“哦,对了,我的衣服、鞋子也是魔法道具,冬暖夏凉,防尘除臭……这个就不用脱了吧?”
“呸!谁叫你脱那个来的?大色狼!”芬妮大窘,伸出小脚就朝正准备脱鞋的林桑踢去。
“对了,这位小弟弟,要不要让我帮你拿?不要太勉强啊!”
“不要叫我小弟弟!我的名字叫做‘格伦’!”精灵小正太格伦抱着两把沉重的单手剑——蓝月的单手剑比普通的双手剑也轻不了多少,看起来就像是两把斩马刀!格伦抱着其实还是有些吃力,不过他很快在两把剑上暂时加上了“漂浮术”,这下拿起来就轻松多了。
“看到了吧?很容易就拿得动!我劝你们还是不要打什么坏主意!”
“什么坏主意?我们不是很配合吗?”林桑笑嘻嘻地说道,“怎么?还要不要在眼睛上绑块黑布,免得我们记下到你们族里的路?”
“好啊,好啊!我怎么没想到呢?”芬妮奇怪地看着林桑,“看你们这么熟练,肯定是盗匪惯犯了!哼!还装得挺老实的嘛……”
“……”
林桑一阵无力,这小丫头似乎就认定了自己是奴隶贩子了,算了,随她们去吧,现在跟他们拎不清,只要等见到了那个被抓住的奴隶贩子,事情总是有水落石出的时候。
不过总算看起来年龄大一点的歌瑞丝还懂得一些人情世故,也不像两个小家伙一样夹杂不清,虽然同样怀疑林桑三人,却也没有做出蒙眼睛这种无礼的举动。殊不知,收取对方的武器、装备比蒙眼睛还要过份,只不过林桑等人并不在意罢了。
其实蒙不蒙眼睛都没什么区别,因为草原精灵根本就没有固定的居所,这有点像是游牧民族,在风之平原各处不断迁移,遇到合适的地方就会停下来住一段时间,由于人员分散,加上刻意与其它种族聚居地保持距离,所以即使是风之平原上住了很长时间的人,也很少有见过草原精灵的。
看得出来,三个草原精灵很少与人类交流,对他们保持戒备之外,又多了几分好奇,频频地打量着林桑三人,那眼神,仿佛进了动物园看大熊猫似的。
走出还没多远,芬妮突然停下来,惊喜地望向远处,摇了摇歌瑞丝的手臂,兴奋地说道:“歌瑞丝姐姐,你看,是格林大哥哥,还有他的第五分队!”
“啊?真的是哥哥他们!”格伦也是十分激动,他们本来就是悄悄出来的,生怕受到责备,不过现在抓到了“奴隶贩子”,哥哥一定不会生气了,说不定还会称赞几句呢……
“格林他们不是应该守卫村落的吗?怎么会到这里?莫不是族里除了什么事?”歌瑞丝有些疑惑地想道。
“他们在说什么啊?我怎么什么也没看到?”林桑使劲地朝远处看,天上有白云飘,地上有青草,哪里有什么人啊?
“你别瞪了,小心把眼珠子瞪出来,精灵的视力比人类强得多,就是比起鹰隼,也毫不逊色。”蓝月解释道,“现在他们的同伴还在很远呢,你怎么可能看得到……”
“谁说我看不到?”林桑不服气地说。“不就是长了副鸡眼吗?有什么了不起的!我要想看,照样看得到!”
“信你才怪!格雷斯,你说是不是?”
“说不定林桑还真有办法。”格雷斯习惯性地扶了扶眼镜,其实魔法师大多眼神都不太好,想想就知道了,从小就经常在幽暗的斗室里研读魔法书籍,其刻苦程度不亚于准备参加高考的学生。就这样,除了个别天赋异禀的之外,不成近视眼都难啊。而自从戴上了眼镜,格雷斯的视野又变得清晰了,而经过他反复的检验,却没有从眼睛上发现一丝魔力波动,因此对林桑更加感到神秘了。
“你要是不信的话,我们打个赌怎么样?”林桑笑眯眯地说道,屁股后面仿佛有条小尾巴甩啊甩的。
“赌就赌!我倒要看看你有什么办法,可以看得和精灵一样远。”蓝月不甘示弱地说道,“要是你输了,就得给本小姐做全套的魔法道具!”
“那你输了怎么办?”林桑其实想问你说的全套到底有多少件,但一想到蓝月身上挂满首饰的样子……
“你说!”蓝月还在想她的“全套”魔法道具,想也不想地答道。
“我也不占你便宜,要是我做到了,帮我打一个月的下手就行了。”林桑故作大度地说道。
“好!成交!”蓝月生怕林桑反悔似的,却不见他屁股后的小尾巴摇得更欢了。
第二卷 帝国军神 第三十五章 林桑之眼
更新时间:2008…10…7 20:02:08 本章字数:2971
精灵除了视力超群之外,听力也是极为出色,特别是草原精灵,说是“顺风耳”可一点也不夸张,再加上林桑和蓝月又没有刻意压低声音,所以那一番话自然是一字不落地进了三个精灵的耳朵。
“吹牛!我才不信人类的视力能和我们草原精灵相比呢!”芬妮对林桑本来就是先入为主,没什么好感,对他的话自然不信。
“就是就是!骗骗小姑娘还差不多,我们才不会上当呢……”精灵小正太格伦连忙附和道。
林桑笑道:“不信就算了,你们又没和我打赌,怎么?难不成你们也有兴趣?”
“谁有兴趣了?看你笑得这么奸诈,一定不是什么好人!”
晕,我的笑容这么和蔼可亲、平易近人,连幼儿园的小朋友都愿意亲近,怎么就是奸诈了呢?林桑郁闷地想道,看来这个世界的小朋友都精明得很啊!尤其是精灵小朋友……
“你应该是个炼金术士吧?难道说你有什么特殊的魔法道具不成?”歌瑞丝倒是颇为细心地留意到林桑胸前的炼金术士徽章,而且好像等级还不低的样子——中级炼金术士的确不低了,当然,她并不知道林桑真正的水平远不止中级炼金术士的标准。
“魔法道具谈不上,其实原理很简单,即使不用魔法也可以。”林桑微微一笑,看来果然年纪大些就要稳重一点,这个歌瑞丝倒还有些眼力,心里暗暗地将歌瑞丝从“小朋友”上升到“同龄人”的等级……
见众人全都是一副“我不信”的表情,林桑叹了口气道:“算了,我还是直接演示给你们看好了,对了,那个谁?可不可以先把空间戒指还我?”
芬妮朝歌瑞丝看去,歌瑞丝点点头,她其实也不太相信林桑等人会是“奴隶贩子”一伙的,不过是为了以防万一罢了,况且她也十分好奇,林桑到底如何能够让人类看得和精灵一样远。
林桑接过戒指,从里面取出一截空心树枝,其实就有些像原世界的竹子,不过空心树不像竹子长得那么均匀,林桑手里这一段倒还勉强可以满足要求。林桑大致将空心树枝内部修整了一下,对格雷斯说道:“帮个忙,在这里面做两个冰透镜……什么是冰透镜?哦,就是中间厚,两边薄的圆冰盘。对对对!就那么大的,刚好要卡在里面,中间最好再稍微厚点!好了,另外一块在另一头,我做了标记的,厚度要跟刚才那个一样……”
可怜的格雷斯!要不是他的魔控力还算不错,早就被林桑折腾得崩溃了,就是这样,两个冰透镜做下来,他也觉得精神力有点透支了。
“好了!完成!”林桑仔细调整了一下两块冰透镜的距离,试着看了看,嗯,效果还不错!
“真的能看得更远?”蓝月倒是等得心急,毫不客气地一把夺过林桑的“简易望远镜”,学着林桑的样子,将“望远镜”举在眼前。
“啊!”蓝月突然一声惊呼,把格雷斯还有三个草原精灵吓了一大跳,“真的!真的看得好清楚!咦?真的有一队精灵朝这边来了,一、二……一共有十个,看得清清楚楚!”
这下不止是格雷斯,就连三个精灵都震惊了,就是这么简单的东西,就能让人看得更远?实在是太不可思议了!
虽然蓝月看得正爽,但众怒难犯,还是只得恋恋不舍地将“望远镜”交给其他人。虽然已经有了心理准备,但当自己亲眼看去的时候,每个人还是忍不住惊讶不已,特别是三个草原精灵,他们的视力本来就极为出众了,没想到使用了“望远镜”之后,居然能够看得更远!只有歌瑞丝暗自舒了一口气,看来这东西精灵族也能使用。原以为对人类不再有视力优势,精灵斥侯的作用将大为削弱,现在看来,精灵依然可以保住这一优势,毕竟“望远镜”的制作方法十分简单,只要看一遍就肯定不会忘记。
刚才还是十分不屑,完全不相信林桑的芬妮和格伦两个小精灵,现在却抢着看那个“望远镜”,林桑见了不由有些好笑,果然还只是小孩子啊,天真烂漫真可爱!林桑突然想起了自己的弟弟林梓,嘴角不禁洋溢着一种幸福的微笑。
“怎么样?蓝月大小姐,现在总该心服口服了吧,我们的赌约你该不会忘了吧!”林桑有些“不怀好意”地向蓝月笑道。
“哼!你先前说过不用魔法的,结果还不是用了……”
“那个不过是为了做冰镜而已,要是你愿意亲手打磨的话,我也没有意见……”见蓝月仍然不服气的样子,林桑笑道:“怎么?蓝月大小姐你该不是想赖账吧?”
“谁说我想赖账的!”蓝月仿佛一只被踩了尾巴的猫,做为一名热血佣兵,往往把信誉看得比自己的生命还重要!“不就是打一个月下手吗?本小姐说话算话,绝不食言!”
“那就好,那就好!”林桑微微一笑,不知道怎么搞的,最近好像总有一种捉弄蓝月的冲动,林桑觉得很有一种小时候看其他小男孩扯女生辫子时的感觉,只不过现在换成自己而已,不过林桑现在总算知道为什么那些小男孩会如此乐此不疲了。
“这东西,的确没有任何魔力波动。”格雷斯作为一名优秀的魔法师,好奇心和求知欲还是很强烈的,“可是,为什么就能看得这么远呢?”
“这个……算了,还是以后有空再慢慢跟你解释。”虽然原理对林桑来说很简单,但对于格雷斯这种光学白痴来说,却不是三言两语说得清楚的。艾瑞大陆的魔法文明如今已经十分强盛了,对各种魔力反应方面的研究已经十分深入了,在这方面林桑其实并没有什么优势。不过,正因为魔法的存在,反而有很多基本的原理并没有引起人们的重视,比如造纸术,一个文明发展到如此地步,居然连造纸技术都如此落后,实在是一件很奇怪的事情。
所以,林桑的优势就在于拥有丰富的物理、化学知识,而这些东西,艾瑞大陆几乎还没有人去专门研究!现在可以说还是一片空白!林桑的另一大优势就在于科学的研究方法,这可以让他少走很多冤枉路,这也是他能够在短短几年内将炼金术掌握到如此水平的重要原因!
“对了,这个东西叫什么名字啊?不如就叫‘精灵之眼’吧!”芬妮兴致勃勃地把玩着“望远镜”,争夺失败的格伦满脸幽怨。
“嗯,有道理,像精灵一样看得远,叫‘精灵之眼’实在是很贴切。”格雷斯点点头表示赞同。
“谁说叫‘精灵之眼’的?”林桑十分之不爽,虽然望远镜并非不是自己发明的,但怎么也跟精灵扯不上关系吧?“要叫就叫‘林桑的千里眼’。”这个名字不错,又威风又有个性,不错,我喜欢!
“‘林桑的千里眼’?你确定是叫这个名字?”格雷斯问道。
“当然!”林桑很坚决地点点头。
“按照惯例,炼金术士有权给自己的发明命名,既然你坚持,那当然没有什么问题。”格雷斯说道,“不过,‘林桑的千里眼’这名字有些长,不如叫‘林桑之眼’好了。”
“林桑之眼”?我的眼睛?林桑一愣,管他呢,“林桑之眼”就“林桑之眼”!林桑倒是十分高兴,狠狠地虚荣了一把,他不知道的是,随着“林桑之眼”的广泛流传,他的大名第一次开始真正为艾瑞大陆所知。
“可是这冰透镜很快就会融化,在炎热的地方不能用啊。”蓝月等人也是连连点头。
“这个好办,用纯洁透明的晶石打磨就行了。”林桑一时也不好跟他们解释玻璃的事情,反正艾瑞大陆上有很多没有魔力的晶石,跟水晶有些类似,不过因为没有魔力的缘故,并不被人们所重视——也就是拿来做做首饰之类的,大概也就只有巨龙会收集这类东西了,反正对他们来说,亮晶晶的东西都差不多……
第二卷 帝国军神 第三十六章 游侠斯科特
更新时间:2008…10…7 20:02:08 本章字数:2984
经历了短暂的“望远镜”风波,远处的那一小队精灵终于出现在了林桑三人的视野中。其实,精灵在人类眼中长得好像都差不多,都是漂亮得一塌糊涂,反正从来没听说过精灵族出过丑男、恐龙之类的。难不成是“资质”不好的一出生就被掐死了,这才造成了精灵族的人丁稀少?林桑有些恶毒地想道。
不过话又说回来了,大多数人类在精灵眼中也是差不多,大概就跟兽人在人类眼中的形象差不多吧!唉,相貌的差距,真的很容易产生代沟啊……
眼前那十个草原精灵长得真的都差不多,林桑三人还真认不出哪个是精灵小正太格伦的哥哥。这十个草原精灵清一色的皮甲长弓,看样子全都是弓箭手,这也很正常,草原精灵不同于森林精灵,魔法师的产量并不高——当然,从概率上来说,比人类还是要高得多,但是,草原精灵弓箭手绝对是艾瑞大陆上最出色的远程狙击手!
这一小队草原精灵一到,林桑等人就完全没有逃跑的心思了,这些成年的精灵可没那么好忽悠,“风之平原”可不是个安生的地方,一看眼神就知道这些精灵手上都是有过人命的!
“怎么回事?歌瑞丝你怎么把他们也带出来了?还有,这几个人类是怎么回事?”一个貌似小队长的男性精灵皱着眉头,满脸不悦地问道。
“哥哥”这几个人是我们刚才抓到的,我怀疑他们是奴隶贩子!精灵小正太格伦赶忙指着林桑三人说道。
“‘奴隶贩子’?”应该叫做格林的精灵立刻警觉起来,“歌瑞丝,怎么回事?”
“其实,现在还不能确定他们是不是‘奴隶贩子’,不过我觉得不太像……”歌瑞丝简单地说了一下刚才的情况。
格林听到望远镜的时候,眼睛明显一亮,从芬妮手中拿过“林桑之眼”看了看,也是大为惊讶。
“没想到还有这种东西,这么说来你真的是个炼金术士?”
“没错!我们都是旅行者,绝对不是什么‘奴隶贩子’!”林桑说道,心想咱好歹也是二十一世纪文明社会来的,奴隶制度这么野蛮的制度早就消灭了。
“我们是‘天都魔武学院’的学生,是出来进行毕业试炼的。”格雷斯和蓝月也出示了学院的院徽。
格林本来也觉得奴隶贩子不太可能还带着一个炼金术士,现在见了院徽自然就没什么疑惑了,于是说道:“这么说来是我弟弟他们误会了,实在是抱歉,我们的营地这几天经常受到骚扰,已经有好几个小孩失踪了……”
“哦?还有这种事?居然有人敢打草原精灵的主意?”蓝月惊讶地说道,“而且还是在风之平原上。”
“我也觉得很奇怪!对方都是盗贼,速度相当快,而且精通隐匿和潜行,偷袭的地点也很分散,我们目前也才抓到三个盗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