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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豆蔻年华-第5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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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次轮到苏夏这一组值日,丁亦轩甚至一直在校外等着她,等到苏夏打扫完班级卫生的时候,就猛地出现在她的面前,让苏夏躲都躲不掉了。
丁亦轩,向苏夏告白了。虽然他的话说的隐晦,说的不那么直白,但是无论苏夏还是丁亦轩,都知道,他确实是这个意思。
苏夏态度冷淡的拒绝了,丁亦轩的神色一下子落寞起来。
回到家后,苏夏忍不住趴在被子上大哭了一场。她以为自己什么都放下了,什么也都不在乎了,但是在看到丁亦轩独自离开的孤单背影的时候,还是忍不住有了泪意,回到家后,再也忍不住的就将眼泪爆发了出来。
这一哭,就是整整两个小时。在这两个小时里,她想了很多很多,想到前世,想到现在,想到未来……渐渐的,她痛哭的也不再是自己那段永远不可能开花结果的初恋,而是自己那段不能跟人诉说,只能埋葬的过去。
沈素梅回到家的时候,看到苏夏通红的眼眶,很是吓了一跳。苏夏向母亲解释这是不舍得这里的好同学才哭的,沈素梅叹了口气,想到她们再过半个月就要去北京了,苏夏舍不得同学所以伤心也是有可能的,所以就没有继续追问了。
第二天去学校的时候,丁亦轩没来,范晓琪却已经知道了昨天所发生的事情。她冷着脸在课间的时候将苏夏叫出来,冷冰冰的跟苏夏说,虽然丁亦轩拒绝了她的告白,但是她是绝对不会放弃丁亦轩的,哪怕她从此去了北京,但是范晓琪仍然会将苏夏当做自己的劲敌,总有一天,要在学习和感情上都超过她。
苏夏这时候才知道,就在昨天丁亦轩跟自己告白之后,范晓琪居然选在了那个时间表白。只是,她同样得到了拒绝的回应,而且还从丁亦轩口里得知苏夏已经在之前拒绝了他,所以今天才会气不过的把苏夏喊出来。
对范晓琪明显的挑衅态度,苏夏表情淡淡的,只是告诉范晓琪:她没跟她抢丁亦轩的意思。还有,苏夏因为自己要去北京了,所以就不能在今年年底代表学校去参加新概念作文大赛了,因为范晓琪是班里除了苏夏之外作文写的最好的,所以她已经跟班主任推荐了范晓琪去参赛,现在告诉范晓琪知道,希望她能够认真备课,在年底的时候为学校捧一座奖杯回来。
范晓琪略有些得意嚣张的态度顿时就被苏夏给噎住了——她没想到自己居然还有捡苏夏不要的东西的一天。她的注意力顿时就被转移了过去,气冲冲的跑到老师办公室去了。她要去跟张巧芝说:苏夏不要参加的比赛,她绝对也不要顶替对方的名额去参加!那对她范晓琪来说,是一种侮辱!
于是,严楠自己主动退却了,丁亦轩被苏夏拒绝了,范晓琪也成功的被转移了注意力——这三个最让苏夏从心底里觉得复杂难言的人物,都在这个时候,难得的消停了。
心情烦闷难言的时候,码字也是一种很好的解决途径。当写作的思维不再限制在非要写具有代表性的小说之中的时候,苏夏脑海中的灵感如泉涌。
每天捧着从北京带来的大量书籍阅读,每读完一篇之后,苏夏就深刻的分析着这本书里面所要传达出的思想,然后写上一篇少则几千字,多则几万字的读后感来。说是读后感,其实也是散文,或者是杂文。
苏夏所读的书,大多都是国内买不到的珍贵书籍。大部分是王文起自己出国时候买的,或者是国外的友人赠送给他的——只买到了这些书也不算什么,难的是将它们带进国内,并且完好的保存起来。这是一件很少人能做到的事,偏偏的,王文起就有这个能力做到,所以他那一大屋子的收藏,那让国内多少文人眼巴巴都瞅不到的珍贵书籍们,让苏夏捡了个便宜。
苏夏自己研究透了一本书后,写完杂记,就觉得这么好的书只有自己能看到,国内大多的人却看不到,有些太可惜了。但是她也不敢明目张胆的将书籍内容发到网上给大家看,因为这些书籍现在大多还是被禁止的。但是,原文不能发到网上,读后感却是可以的吧。所以,苏夏在乌托邦注册的那个ID,就在此时被派上了用场。
苏夏一直以为以自己的能力,写写小说编编故事还行,做其他的就不行了。但是没想到她写的杂文也能获得网上那么多读者的追捧,每天只书评区给她的留言都有几千条,并且还逐日递增着——当然,大家追捧她现在所写的杂文,也有可能是因为她之前所积累的名气的缘故。
不过,不管是因为什么原因,苏夏进驻乌托邦社区的第一炮,是打响了,而且还打的很红火。在出版社的刘主编跟苏夏通话的时候,甚至还透露出了这么一点意思:如果苏夏三四天一篇的杂文都能收获如此良好的反应的话,出版社甚至在考虑专门给苏夏出一本杂文集。
这样优厚的待遇,让苏夏觉得受宠若惊,哭笑不得。而让她更加哭笑不得的戏码还在后面。
乌托邦是个文学社区,而且还是个大型的文学社区。换句话来说,现在国内有条件上网的人们,凡是爱看点文学作品的,都知道这么个地方。而现在国内有条件在网上发表作品的作家们,也十有八九都呆在这里。再加上前阵子有家出版社为乌托邦的几个年轻小作家们做的秀,准备帮他们出一本什么《80后作家小说精选集》,更是将这个社区抄的轰轰烈烈,从现在起就有了那么几分日后的全球中文网络文学第一站的那么个意思来。
可想而知,现在的乌托邦也不是最初那个干净剔透的文学社区了,已经开始有了一点点你踩我我踩你的那么个意思在。这里面的作家们一方面互相学习共同进步,一方面又害怕别人步子迈的太快,把自己给撇下了。
苏夏刚空降到乌托邦的时候,用的还是苏夏这个笔名。那时候刚发第一篇杂文,还被有的人嘲笑“想出名想发疯了,居然敢拿着苏夏的名字来发表自己的文章,真是恬不知耻!”然后就是被一群好事的人狂踩,留言之中真是什么说辞都有,让人看着不觉得可恨,反倒觉得可乐。
苏夏深知越说越多,越多越错的道理,于是只是淡淡解释了句自己就是苏夏,也不跟人争吵,也不去回他们的发言,只是每天看自己的书,发表自己的杂文。
日子久了,发表的文章一多,就有细心的人看出来这文章行文语句确实是苏夏独有的那个味道。名字可以作假,人可以作假,文笔风格却是做不了假的。而且这些杂文确实言之有物,有那些懂的多的,一眼就看出来这篇文章是在说哪哪一本书,那一篇文章是在谈论什么什么故事……这些书,可都不是一般人买得到的。联想到真实的苏夏或许有几分这样的能耐,有的人慢慢的也就信了。
然后,适当的,出版社在自己发行的杂志报刊上为苏夏在乌托邦的专栏做了点广告,说是未来文学的发展,网络必是不可缺少的一个重要媒介之一,苏夏作者已经看到了这个前景,于某年某日进驻了乌托邦某专栏等等等等……于是众人的风头再度一变,从之前的众人狂踩,到现在的一致狂捧。
甚至还有那么几个人天天在苏夏的留言区内为自己的新书打广告,也有人每天锲而不舍的留言来问苏夏要联系方式的,也有死命的追着要看《初恋这件小事》续的,更有那些不知道是恶作剧还是真的是编剧的,来冲苏夏挖角的……苏夏只要一烦闷了,每天看着这些留言,都能笑疯了。
这段日子里,除了写杂文,苏夏还酝酿了一部小说。
经过王文起先生的提点之后,苏夏也想开了。阐述文学的方式有许多种,题材有许多样,不必扎进一根牛角尖里,再也钻不出来。
西方立足现代,有现实主义文学,立足古代,有魔幻文学,诸如《指环王》《纳尼亚传奇七部曲》之类的,而在后世发行超过四亿部,造成巨大影响《哈利波特》系列此时也已经在西方社会发行了两部了,第三部也已经定在了今年九月发行,着实是掀起了一股轰轰烈烈的魔法浪潮。而这股浪潮,也快要刮进中国社会了。
但是在国内,虽然神话传奇特别多,像是《西游记》《搜神记》《封神演义》之类的名著。但是却没有一本是在现代社会写成的,用白话文来诠释的上古时代传奇,唯一一本写的极为出彩的还珠楼主的《蜀山剑侠传》,还够不上名著的边儿,并不为大众所熟知。而在后世会出现的《诛仙》《飘渺之旅》等书,又因为是通过网络平台输出的,网络文学意味特别浓厚,有刻意拉长故事走向的嫌疑,少则几百万字,多则将近千万字——因为太长,虽然能成为网络文学经典,但却并不能像《哈利波特》系列一样,因为独特的英伦魔法风,和虽然长达七本却可以让人一口气读完的酣畅感,而为世界人所熟知和热爱。
苏夏的打算,就是用白话文正统文学的手笔,结合古代那么多的神鬼传奇,来写一部她自己的修真演义。
作者有话要说:PS:我有不定时的刷新评论看大家留言的习惯,楼十七同学的留言让我想了很多,虽然现在多数读者希望我维持现在的风格继续写作,但是我盘算了一下,这文到时候还是过长了,是违背了三分之二正文内容开V的规定。大家现在觉得文章挺好看,但买V买多了,谁都会烦的。
所以,我一直在想,是完结了正文后重新开一篇文,将番外什么的全免费放进去呢,还是将正文分成两部来写呢。
虽然我有加速情节进展的决心,但是因为写文不喜欢做细纲,不知什么时候字数又会超出预期了,那时候就没办法跟大家解释了。
所以我跟编辑商量了下,将这篇文分成两部来写。第一部30W左右,到主角上高中那里完结。然后开第二部,主要写高中,大学,事业,感情和女主的婚姻。第一部我是10W字左右开V的,30W完结正好,第二部我不知道要写什么,能写多长,不过顶多也不会有第一部长了,因为该交代的都交代了,路铺好了,只剩下走了。所以第二部开V也是在8W左右。这样的话,能为大家多省点钱,我自己心里也好受点。
因为忍不住想说这些的缘故,所以今天更早了。以上。
66
66、婚礼前奏 。。。
九九年六月份,期末考试过后,苏夏带着又一次全年级第一名的成绩从A市一初中退学,暂时在家休息,复习初三以及高中的课程,顺便忙碌新书的准备事宜。六月底七月初,沈素梅带着信用卡户口本奔赴北京,先用按揭的方式认购了一套小户型单元房,又买了原先就看好的两个商品房门面楼。然后,又和施兴中在北京民政局领了结婚证。
7月中旬,施兴中陪着沈素梅回了A市,办理沈素梅和苏夏母女两个的迁户手续,顺便在A市某酒店置办了酒席,请了沈素梅娘家的亲朋好友聚了一聚,宣告了两人结婚的事情。七月底,苏夏和母亲跟着施兴中一起回了北京,从此算是长久的在北京定居了下来。沈素梅嫁进了施家门,苏夏也从此多了一个继父,和一个姐姐。
施兴中和沈素梅两个人的性格都属于喜欢低调一点的,也都不怎么喜欢太过热闹的场面,而且两人是二婚,彼此还都有差不多要长大成人的女儿,所以两人最初的打算是不置办酒席,只领了证一家人吃顿饭就可以的。
但是A市的风俗却是结婚要结的热热闹闹的,要大办婚宴的,婚事的程序还特别的繁琐,就算是再婚的夫妻,只要两个人都是正派作风的人物,结婚的理由又光明正大,那么也是要宴请宾客收获亲友们的祝福的。沈素梅一开始就和母亲以及兄妹几个商量着,她和苏建国离婚的风风雨雨还没消散干净,现在又要再婚,就低调行事不要办酒席了。赵元荣虽然不太高兴,但想到女儿嫁进施家门就要当继母,还要去北京生活的难处,于是为难的同意了。沈国强却觉得两个人真这么低低调调的结婚了,显得太不庄重。
就在沈家人为这件事烦恼的时候,施兴中却主动提出来要在A市置办酒席宴请宾客。他心思细腻,对A市的风俗有所了解,也担心两人只领证的话沈素梅不好向自己的亲戚朋友交代,以后回娘家也脸面上无光,所以还是选在了A市唯一的一家五星级酒店置办了十桌酒席,请的都是沈素梅的亲戚朋友。虽然没有进行迎亲,抠门,敬茶,送嫁等程序,只施兴中沈素梅两人换了隆重的服装陪了陪酒,但是因为饭店的高档以及施兴中的身份,来参加婚宴的人都对婚礼赞不绝口,甚至有那么几个人还用酸溜溜的语气说:都说女人嫁人跟投第二次胎似的,可也从没听说过第一次投胎没投好,第二次投胎却能钓上来一个大金龟的!所以说人这命啊……
当时苏夏就笑了,是笑,也没觉得尴尬,因为那女的说话的语气特别有意思,让人一听到就知道她话里差点满溢的嫉妒羡慕之情。苏夏虽然坐在主桌上,却距离这吃酸醋的女人极近,也认出来了这女人就是母亲以前单位一个同事的老婆,所以她只是笑着瞅了瞅那女的,没说其他的。但是那女人的老公却识得苏夏,听见自己老婆的感慨,又看到苏夏似笑非笑的眼神,一个胳膊肘就冲着自己老婆捣了过去,咬牙切齿的叮嘱自己老婆:“这个小姑娘,就是素梅她女儿……”
那女人瞬间就呆愣住了,然后脸上的红晕层层叠叠的犯上来,跟煮熟的虾子一样,看也不敢看苏夏一眼。周围也都传来低低的笑声,倒多是善意的。苏夏知道这女人只是拈酸了一点,那话里也没恶意,于是也笑了笑,就没再理会她。
到北京的第一天,施兴中就领着苏夏母女去拜访了他的父母,也就是施颖的爷爷奶奶。两位老人在之前已经见过沈素梅了,对她还算满意,又怜惜儿子单身十几年,好不容易才终于决定再婚,享受正常的家庭生活。所以在这次苏夏和母亲继父一起去拜访两位老人的时候,老人们表现的非常和善,不止对沈素梅态度很关爱,还给了苏夏一个厚厚的红包做见面礼。
只不过两位老人在得知两个人不准备在北京办婚宴的时候,表现的有点不太高兴。在他们看来,儿子如今事业有成,又自己带着女儿过了十几年,这次再婚大办特办一次都是有必要的,更何况他们两人已经在A市办过酒席了,那么就该在北京再办一次。儿子不愿意委屈新进门的媳妇家的亲戚,难道就愿意委屈他们施家的亲戚朋友么?
两位老人的意思表现的很明显,直接下了命令:既然已经在A市女方那边办过酒席了,那么就不能厚此薄彼,北京这边也必须再办一次。该请的亲戚朋友,一个都不能少!
这个命令一下来,施兴中顿时就觉得有点头大了。在北京办酒席可不比在A市,沈家的交际面毕竟小,也没多少利益上的牵扯,办酒席一是为了面子二是为了热闹,顶多费的就是一天半天的功夫,办完了也就过去了。但是施兴中为鸿远集团工作了这么多年,他本人就是一位高层领导,认识的人多,交际面也广,他要结婚办酒席,那过来参加婚宴的可就不止十桌八桌的亲戚朋友了,施兴中那些交好的上司下属不能不叫,那些有着不错关系的大客户及他们的家人也不能不叫……施兴中的人缘是出了名的不错,他只要下了帖子,人们是十有八九都会到的,简单算一算,开个三五十桌的酒宴的人都有。而且一旦办起酒席,到时候也不可能只夫妻两个出来陪陪酒了,正规的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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