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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警察说了算-第1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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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小时前,矮人艾德蒙兹拒绝告诉我赠我鹰刀醉汉的踪迹,拿走了鹰刀,去提升他的锻造技术,相信仿制品不出一个月就能问世,不过我的心却不塌实,总害怕艾德蒙兹私吞了我的宝刀。
当我和史密斯联袂走进舒曼的客厅时,我还心不在焉。史密斯用胳膊肘子顶了我一下,我清醒过来,咳,舍不得孩子套不住狼,由他去吧!
老于世故的舒曼分外亲热,抬起屁股,迎上前来,使劲地拥抱了史密斯,转头望着我,疑惑地道:“这位是?”
“哦,大人,我来介绍一下,这位是我的好朋友,也是我的永久合作伙伴,赵刚先生。”
“哦,久仰久仰,不知赵先生从事什么职业?”
“鄙人从事的职业不登大雅之堂,属于刀头上过日子的那种。呵呵”
“原来是位侠士,我最敬重就是军人了,呵呵。两位请坐啊!”
史密斯眉飞色舞地将合作的内容和事项前前后后、里里外外说了个透彻,停顿的间隙不忘拍老舒曼几个马匹。
老舒曼虽然不露声色,但聚精会神的姿态,已经表明他上套了。只要栓住这匹识途老马,平步青云,指日可待了,我不禁暗自偷笑了数声,这老狐狸里竟然没听到,装聋吧?
“恩,听君一席话,胜读十年书啊?不过这件事牵扯利益方面很多,还得从长计议啊!”
我嘿嘿一笑,掖给舒曼一份红包,悄悄地付上他左耳道:“请笑纳,我说话算数,您有兴趣可以支持我们一下,百分之三十的股份,怎么样?”
舒曼端起茶杯,皮笑肉不笑,平静地道:“谢谢赵兄弟的盛情,这红包你先留着,容我再考虑一下,送客!”
史密斯睁大了眼睛,看了一遍,又一遍老舒曼,不明白老家伙怎么这么不识趣,跟钱过不去是什么意思?
我略微一震,眼珠一转,拉起史密斯就往外走。
“你拽我干啥啊?”
“你还不明白吗?他想偷鹰刀,独吞这笔买卖!”
第二卷 皇城风云 第三十四章 神圣
更新时间:2009…2…8 11:36:38 本章字数:2026
“那,那咱们可得留个心眼,找个安全的地方存放它。”
“哼,想宰我一刀,没那么容易,等着瞧吧!我会给老小子点颜色的。”
“啊!赵兄,他势力强硬,你可不要鲁莽行事。惟今之计是藏好鹰刀,冰川也有融化的时候,愿三月的春风能带走他的冷傲吧。”
藏?我看你脑子是不是发烧烧坏了,保鹰刀谈何容易,再说了,整天提心吊胆,精神会崩溃的。守是下策,主动出击才能攻克此僵局,让那自鸣得意的蠢猪知道老子不是好欺负的。
我表面上变得面无声色,内心却兴起波澜,曲意逢迎地安定下史密斯脆弱的商人心灵,接下来就该我打先锋了。
回到府中,艾力奥斯的管家递给我一封急电,牛皮封上加盖了烽火山林印章,右下角署名:南方军司令奥古斯都公爵。
我打赏了管家几个银币,让他不要让艾力奥斯打搅我,就说我非常想见他,但是我正在练功,万一走火入魔可不是闹着玩的。
我拉上黑色窗帘,一丝光线都透不进来,黑暗中,惟有奇异的墨色亮光在游走,突然这个亮光定格在床榻。
接着一丁点的火星照亮了我阴暗的面孔,这源于右手食指尖的能量在右手的挥动下,划过信封封口处,毫无声息粉碎的牛皮掉落,一股浓浓的焦糊味蔓延在房间中,我抽出信纸,念叨了足足五分钟。内容冗长,意思却只有一个,就是让我尽快达成合作事宜,归队复命。凝思了稍许,我冷冷地再次让信挣扎在血红的烈焰中,直至它化为灰烬。看来此行的任务要提上议事日程上来,老将军挺不了多久了。
开开窗子透了透气,我开始运功。凭借道具地力量,我的精神力又提升了一个档次,墨色的微光飘出窗户,走上大街,寻找早上拜访的那家门房。拐弯之后,跃过舒曼家高大的门墙,到了舒曼的卧室,这时候他和小妾安静的睡在床上,也许是受风着凉,他要起身去上茅房,却与我结结实实得撞了个满怀。
老小子一看是我,撒腿就跑,声音响动,惊醒了他的小妾,我刚想去制住她不要尖叫,后面泼来不知什么东西,反正是液体,还有股子硫酸味,我还没来得及弄清楚是什么东西,就已经感到了彻骨的疼痛,心说不妙。三十六计走为上策,就在我跳出院墙的时候看清了舒曼手上拿的是一个圣杯。
“噗”我喷出了一条血箭,打在白色的大理石墙壁上,鲜明夺目。没想到圣水是我的克星,圣水,神圣显灵?奶奶个皮筋,老子的正道仙术与圣水犯顶,没道理啊!
难道中国的神仙与西方的上帝是敌对的?呜呼,无法想象。
究其本源,不外乎都是破碎虚空的修神者罢了。
我到浴室清洗了嘴角的血迹,猛吞一杯葡萄酒,镇定下心神,心想,拉拢会长之事看来真得从长计议了。
为了填补对神圣教会知识的空白,我捧起一本《神的臣民》津津有味地品尝起来,虽然对那些繁文缛节嗤之以鼻,但圣洁的精神枷锁带给神使者的荣耀和权力粘住了我的视线。在这个愚民满地跑的时代,成为神的使者绝对是个不错的选择。
尽管在我的思想中,教徒与僧侣没有什么区别,不过在权力的光辉下,我还是臣服了。
既然上天赐予我这种欲望必有它的道理,更何况将军委托我办的事与教会有莫大的牵连,我决心为促成同玛雅帝国的合作贡献我的血与灵魂。把灵魂出卖给上帝总比出卖给魔鬼或者凡人强多了。
心意已定,我从衣橱里精挑细选了一件洁白的法师袍换上,虔诚地祷告数遍:“仁爱的主啊,赵刚正式拜倒在您门下,愿您保佑我掌握大权,更好地传播您的福音。阿门!”
仿佛这几遍祷告使我变得圣洁起来,我长笑一声,走到艾力奥斯书房前轻扣门扉,迈出虔诚的第一步。
“请进。”我推门而入,侍立白玉桌案前,艾力奥斯像瞧外星人似的眼睛一眨也不眨地注视着我。
我毫不矜持地坐在对面沙发上一本正经地道:“我已经皈依神门,无所不能的主遣我辅助艾力施主开创新纪元。”
艾力奥斯弹过一个斗气光蛋晃悠悠地朝我脸飞过来,我神色坦然,念动神圣咒语,一个似是而非的半红半白,稍带乳白色光韵的六角形盾牌当在面前。
在我欣喜神圣斗气略有成就的时候,艾力奥斯的黄金斗气炸开了,假神圣盾牌实在不堪一击,如此的脆弱让我汗颜,一片乌云立马笼罩我三寸见方的头部。
等得云消雾散,我的红发已经烧成了黑发,并且根根耸立入云霄,扯都扯不弯。
“艾力,开个玩笑而已,你怎么能毁坏我的容貌呢?”
“别装了,这点小伤,你用德鲁伊的治疗术可以马上还原。以后再开这种玩笑,就不是毁容的问题了,毕竟这个国家视宗教为异端。”
第二卷 皇城风云 第三十五章 迷离
更新时间:2009…2…8 11:36:43 本章字数:2418
精灵之火再次燃着了我的焦发,不过这次不是毁坏,而是复原,碧色绿光的柔和性是不言而喻的,青青的火焰跳着热情的舞蹈,东一撮,西一拨,很快让头发充满了大自然的青春活力,那样的轻软亮滑,绝对比以前更漂亮。
如今艾力奥斯的实力是节节高升,方才的斗气只让攻击范围内受到破坏,决不殃及池鱼,就操纵水平来说,已经达到了炉火纯青的地步。曾几何时这种力量正是我所拥有的,不过现在一场空,我漠然回忆了一会儿,单刀直入:“今天上殿,你可曾提及与玛雅结盟之事?”
艾力奥斯放下手中的卷文,站起身来,望向窗外,叹了一口气,苍松挺拔的身板散发出成熟男人的魅力,才不过28岁的他有如此的派头真让我惭愧。
“我呈上了奥古斯都的议案,不过事情并不像想象得那样顺利,大势力都没有明确表态,群臣意见也不统一,这让我迷惑不已。”
“哦?如果奥古斯都是单枪匹马,对咱们可就十分不利。混水才可以摸鱼啊,水清至底就不好办了。”
“这一切还在我预料之中,唯一让我头痛的是,半路杀出个大祭祀——泰罗西。这个国家虽然没有宗教团体,但是它却有自己信奉的神——光明神摩克德比,而大祭祀则是神的代言人,其分量可想而知。他理直气壮地列举了与异教徒合作的诸班罪状,让我乱了阵脚,与他辩论了半上午也没分出胜负,只得明天再议。”
“不管怎么说,你也尽力了。”这个打击是沉痛的,不仅是单纯的任务问题,还牵扯到我进军商业的步伐。
艾力奥斯黯然地回视我,道:“事情比预想的还糟糕,兴许我太小看那帮老狐狸的手腕了。在这个节骨眼上,他们在背后又捅了我一刀。真是祸不单行啊,南方洛克镇近日出现官逼民反的局面,民匪集结在镇西的山头,与官兵呈对峙之势。昨天已经攻陷了镇政厅,那帮怕死的混蛋贪官、乡绅们吓得逃之夭夭。兵部和户部乘机使出调虎离山之计,力谏我去剿匪。我们绝对不能让他们的奸计得逞是吧,所以这件事儿我已经决定交给你来处理。”
“汗,我没有领兵打仗的经验啊!”
“你别无选择的余地,分给你100名骑士,再派法师辅助你,明天起程。我相信你的能力,你应该能搞定。就这样,奥古斯都将军那边我会替你打理。”艾力奥斯头也不抬地又一次扎在一叠叠的文件堆成的纸山中。
退出艾力奥斯的书房,虚掩过书房的青色硫金大门,我长长束了口气,叹道:“乖乖,让我喘口气。谋事在人,成事在天,希望风云不要来得太猛烈。”
漫天的小雪结着冰凌在狂风的推动下暴虐地抽在田野里,砸在花岗岩砌成的崎岖山道上,捶在我率领的一队人马的胸口上。
面对这突如其来的该死天气,白狮骑士团第二十二支队的兄弟们都穿上了盔甲,披上厚厚的利米兽皮斗篷,连战马也不例外。
体质虚弱的几位法师在队尾呼着粗气,鞭笞着胯下已经声嘶力竭的赤骝驹,报怨个不停。
从帝都到事发地点要横跨七个州郡、一千三百里路,就算风和日丽,快马加鞭,也要走上七天,何况在这种鬼天气里行军。已经是出发后的第五天了,才行了三分之一的路程。
在上一个乡镇搜刮的粮食所剩不多了,这么冷的天,吃不饱的后果会变得极其严重。
前方是巨魔族经常出没的森林,尽管危险系数不低,为了不饿死,我还是咬了咬牙调整了队伍,一拨守着仅存的一车粮食原地待命,另一拨追随我到密林中打点牙祭。
几个法师主动申请留守,我也不好怠慢这些温室里的花朵,挥了挥手,二十几个指定的骑士把他们团团保护起来。
我审视了一遍其余七十三名白狮骑士,总觉得有些不对头。心神不宁地望着幽深诡秘的森林,一望无际的银松上的墨绿枝叶让我恍然大悟,他们缺少的是隐藏工具。
由于降雪量小,再加上银松自然法力强大,不畏严寒,枝叶上没有积雪。一片莽莽绿海中,七十四个银色铠甲、红艳斗篷的队伍移动,太过招摇了,不被神秘的自然属性极高的巨魔发现才怪。
唯有同舟共济才能渡过难关,于是我放下队长的架子,把我现下所想的一切与骑士们沟通。
据他们说,骑士的自然抗性光环一天只能使用一次,持续时间也仅两小时,幸好还有几个弱不经风的法师可以利用。五个法师的级别虽然不高,三级而已,但身为帝都的法师,法器装备绝非一般的精良,药水也带了不少,足够维持一个月的军旅生计。
我欣喜若狂地剥夺了法师们几瓶极效自然抗性药水,心疼得他们几乎晕厥过去,我当下允诺此次剿匪成功,少不了他们的功劳,这群“金丝鸟”才幽幽地醒转、振奋过来。
一刻钟后,我带着一群经魔法加工披风的家伙,谨小慎微地穿梭在前方名为安妮眼泪的银松森林中。
曲指轻弹身上蕴涵着自然抗性、火焰抗性、阴影抗性、加速术、魔法增益、力量、耐力等附加效果的绿装,信心油然而生,我两眼放着金光,开始搜寻猎物。
去前、右、左三个方位侦察的三名机警探子来报,方圆三十里并无自然魔法气息,我暗叫幸运。
尽管如此,我还是让他们在远方三十里边缘放哨,因为敌人随时都有可能给我们致命的打击,丝毫的马虎大意,其结果就是被“生吃活拨”。
安插完岗哨,我双退一夹马背,越过阴暗的浓茂藤蔓,后边的骑士一字甩开,一条“绿蟒”游向丛林深处。
这片森林看来已经久无人类的痕迹了,横枝烂条把一条小径挡得严严实实。我这个假装柔弱的法师不得不退到第二的位置上,让一名白狮骑士顶上去,斩棘开路,一道鲜明的黑脚印落在雪白的林地间。
第二卷 皇城风云 第三十六章 巨魔
更新时间:2009…2…8 11:36:47 本章字数:2880
“嚓嚓……嚓嚓…”这种轻微而润耳的踏雪声在赵刚烦躁的心中形如蚊子哼哼的噪音,挥之不去,躲之不及。
已经搜查了方圆三十里内的大半领域,毛都没看见,气喘吁吁的声音此起彼伏的响应着他心中的不安。
我擦了擦汗,依在一棵歪曲的小银松树的怀抱里,放眼望去,永无止境的绿涛汹涌地拍打着,瞭望天空,一只云雀闪电般飞过。喉头已开始黏着食道,一阵虚火上升,我死死盯着飞远的那只鸟,恨不得用目光把它射杀,解解馋。
“大人,您累了吗?我们是不是要歇一会儿?”副队长菲克米儿翻下马背,来到近前,舔着脸,讪笑着说。
我笑眯眯地看着这位冲锋在前、年轻有为的骑士,若有所思的摇了摇头,微微道:“人是铁饭是钢,还有二十几口子兄弟在冷如刀刃的风道上等待咱们的好消息呢,你觉得该休息,还是不该休息?”
“不该。”
“那还不快去找!”赵刚吼了起来。
太阳慢慢地爬到了最高点,如果说早晨不吃饭还可以忍受,那么一上午剧烈运动的消耗已经让这队人马陷入了癫狂的地步。
顶着晃眼的日光,搜索队继续了旅程,搜寻安全领域内的最后一片林丛。我与他们拉开了一段距离,端着“风神仪”和三个哨兵沟通。
“有没有不寻常的情况。”
“大人,一切正常。”
“恩,好的,坚持就是胜利!你们是白狮骑士团的骄傲,我会向尊敬的艾力奥斯阁下汇报你们的业绩。”
“谢谢大人的栽培。”
汗刚刚消去,背脊一阵冰凉,像冰片贴在上面一样,我不由地打了个寒战,翻身上马,紧跑几步,跟上了大部队。
看来不扩大搜索范围是不行了,尽管危险系数又会提升不少,可总比饿死强啊。正当我犹豫不定的时候,一个骑士打马来报,前方发现巨魔族村落。
妈的,那三个白痴不是说方圆三十里没有自然魔法气息吗?
难不成这个村子都是不会魔法的平民。
哈哈,我放声大笑,贪婪的眼神充满了火光,好象看到鲜血飘洒在天际,落在这群干瘪骑士的中,金钱、粮食、美女在前方向我们招手。
如果说一个精灵奴隶价值不菲的话,那么一个巨魔小妞的价值就可以用成群的女精灵来衡量了。精灵的纤美是称得上平庸贵族香槟的话,巨魔的丰满泼辣则是最上成的威士忌。巨魔是珍宝,可遇不可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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