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螭吻-第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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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丫头,你又在唱什么啊!”碧龙公在旁边打了个呵欠,“好好一个春眠,又被你吵醒了,八岁的丫头片子懂什么情爱的,去去去,叫你画的空山新雨图你可画完了?”
“爱情不分年龄,瞧你那傻样也是不懂我伟大的志向,老泥鳅,拿了东西一边去,别打扰我感伤。”我不客气地把画轴往碧龙公一丢,继续感怀自己曾经的黄金时光,“想我多才多艺,博学多闻,天上难寻,世间少有,人见人爱,车见车载,兽见兽喜,花见花开……不对,花见了我都会自卑地谢掉,贼老天你一定是妒忌我啊妒忌我!自古红颜多薄命,爱恨红尘来复去,天长地久有时尽,此恨绵绵无绝期……”
“得,淑人你慢慢唱吧,对了,反正你闲着也是闲着,有空再给老夫我画个20张避水符,上次那些又用完了。”
我挥挥手没理碧龙公,继续埋头哀叹自己前生的英年早逝,还好死不死穿到一个小女娃身上,这女娃叫什么不好,竟然取了“淑人”这么个不男不女又俗气的名字,怎么听怎么像“薯人”,我还番薯呢!啊呸!
古代的死规矩就是多,说什么母亲所赐之名应感恩地接受,还不许我换名字,换到现代我绝对要上人权协会投诉去,这么难听的名字我还怎么出去混啊,对了,还要上法院告你们虐待儿童,用名字进行语言攻击!
尤其要告我那神经不太正常的娘……
打死我也不会承认,那个喜欢给女儿穿男装,给儿子穿女装,有恶性变装癖的女人是这女娃身体血缘关系上的娘!还有我外公哦,明知道他女儿把我们的性别给颠倒了,居然还对外宣称我是他的孙子,请了无数夫子教头来教我识字和武术,害我每天起早贪黑又是读书又是扎马步,精神和体力严重受损。
出生在这个不正常的家庭,简直是糟蹋我的天仙美貌和天资聪颖,天可怜见啊!
见我又在自怨自艾,碧龙公摇头叹息,屁股往树阴下挪了挪,正要躺下睡觉,忽然想到什么又回过头来。
“丫头,你的词唱得挺好,就是脸长得寒碜了点,有空把你的词拿给滟漓,她唱更合适。”说到这里,碧龙公不住“轻声”嘟哝,“明明是双胞胎,怎地就差了那么多?”
我最受不了别人诋毁我的脸!
随手我一把抄起凉亭石桌上的茶杯就丢过去。
“老泥鳅,你给我有多远滚多远!下次你就是穷死也别想我再帮你作画!”
碧龙公一脸贼笑躲过茶杯,嘿道:“小丫头恼羞成怒了?”
“你个毛!睡你的大头觉去,再废话小姐我不干了,谁爱画你的鬼画符你找谁去!”
“什么鬼画符,是道符……别!你画,你快画,我闭嘴还不成么?”见我作势要撕画符的青纱知道动真火了,碧龙公赶忙认错,乖乖躺到树阴下当个专业的“挺尸”。
哼!早这么识相不就好了,非得姑奶奶动真格,小样的,有求于我还和我拽什么二五八万似的,不过鉴于碧龙公上了年纪有严重的老花眼,小姐我就不计较那老泥鳅看不清我的美貌这一诛九族的重罪吧。
还有,说起滟漓我就来气,一个好端端的男孩子竟然起了个女人的名字,偏偏又那么好听,虽然不想承认,但滟漓的脸长的确实比我要适合穿女装,更可恶的是那个臭小子还是我的双胞胎弟弟,这意味着——本小姐每都得面对他存在于世上的这个残酷事实!
既生瑜,何生亮,有我这么完美的人才了,为什么要还让那臭小子降临人世?苍天呐,你太嫉妒我的完美,所以想尽办法要打击本小姐吗?
小姐我不是自夸,才华洋溢这词就是专为我造出来的,想我前生就是拿着毛笔长大,我家那“爱国”的老爸老妈非要发扬中华民族的传统艺术,从小就手把手教我熟练运用毛笔,实则以“爱国”之名行“小气”之实,毛笔和圆珠笔的差别在于毛笔不用换笔芯,我学习使用毛笔不仅节约了笔芯费,我们学校还有书法比赛,他们就盼着我拿奖金了好少给我一点零花钱。
长期体验夫唱妇随的吝啬政策后,由楷书到狂草,从山水画到仕女图我无一不是随手拈来。
吃得苦中苦,方为人上人。在前世爱国兼发扬党“勤俭节约”的教育下,今生我“神童”之名当之无愧。
不是我吹,论字画,就是宫里那些翰林学士也未必是我的对手,泰山不是堆的,学问不是吹的,中华民族五千年文化的累积也不是盖的,古人前辈们创造的书法让我在这个世界自成一家,反正这年头没人会告我侵权,那些经碧龙公转手卖的字画少说也能赚个一千两银子,尤其是狂草的草书更是千金难求。
其实我很怀疑他们是怎么看出狂草卷上面写的是个啥,因为那通常是我发呆时的涂鸦之作,我自己都不知道写了什么,但越狂越草那些大老爷们就越喜欢,后来我才发现,虽然看过的人每一个都对我的狂草赞不绝口,但从没人提到狂草卷里的内容,由此可见他们是不懂也要充懂来装文学素养深厚。
多亏他们的显摆心理,我钱庄里的存款也呈直线上升,经此我发现自己的画很有走毕加索道路的天赋——抽象派。
有如此天生优势,注定我将成为上流社会的一颗明星,加上我对自己的容貌一向都很有自信,正所谓“天生丽质难自弃,帅哥美男泡个尽”。
然而……
卷一 穿越重生 第二话 人生不如意之事
更新时间:2008…11…1 1:39:07 本章字数:3115
人生不如意之事,十有八九,而我最不爽的事,除了名字,莫过于自己如今的衣着。
所以说古代人在男女问题上就是偏心,比如我,不但起了个叫“淑人”的难听名字,我那老娘还要我穿男装!
穿男装意味着什么?
意味着我从此就得很帅哥们保持距离,可远观不可亵玩,正常向的帅哥只把我当哥们,就算勾肩搭背熟到烂了,也没能产生一丁点的暧昧让我回味,其实只要能吃到帅哥的豆腐,我真的不介意世人的眼色,但是我娘家可不允许,堂堂天家的子孙要是被人当成龙阳癖,天家的脸可会被我丢尽。
因此我去哪里身边总会跟上几个侍女侍卫,与其说是保护我,不如说是天家派来监视我顺便为我不适当的行为收拾残局,然后我就等着回家挨训。
呜呼哀哉,有帅哥却不能表示过度关注,美男近在眼前我依然得当做没看见,这日子不是女人过的!
更叫我伤心的是我穿女装的人妖弟弟每次都在宴会上把帅哥抢光了!
真是不公平!
我靠近帅哥就要被重重限制,怎么就没人去限制滟漓那小子,不是说古代男女观念很重的么,为什么他又能进人家小姐的闺房,又能在美男堆里穿梭,我娘他们就不怕养出一个双性恋的变态吗?
碍于身上华丽得刺痛我眼睛的男装,我连吃美男豆腐的机会都没有,而且我的绝色美貌穿起男装来还被一群小丫头围着“小哥哥”、“小哥哥”地叫个不停,每一声叫唤都像有根针在我心头扎了又扎,扎了再扎,扎了还扎……直把我的心扎成千疮百孔了。
拿出随身携带的小铜镜端详自己的面孔,我忍不住为自己感叹。
“唉,人美就是没办法,不管穿什么都好看,瞧我多受欢迎啊,来参加宴会女生都跑我身边来搭讪了。”
碧龙公在一边凉凉地说:“是啊,那是因为男孩子全跑去奉承滟漓了,女孩子没得挑才找最闲的你吧。”
我二话不说,将桌上刚研好墨的墨砚用力砸过去,听得一声类似重物砸碎头盖骨的声响,我很满意世界就此安静,只可惜古代没有汽车,不然我一定买辆法拉利开满档辗给他死!
对着随身携带的小铜镜,我用手抚摸自己的脸颊,继续叹息:“唉,老天为什么要让我如此完美呢,可惜我不搞蕾丝,注定要让无数春心萌动的小丫头失恋了,自古多情空余恨呐。”
“你就尽情吹吧,我等着看天上能飞几头牛。”一边的碧龙公早司空见惯了,打了个哈欠,熟练地将墨砚放到一边,从袖子里抽出两团棉花朝耳朵一堵,翻个身接着睡,看得我直想在他那条“老”蛮腰上跳一段迪士可。
我怒!我瞪!老家伙!有眼不识金镶玉,难怪当神棍只能红半边天,等你将来知道你口中的小美女“滟漓”是个男生的时候,看你还好意思在宴会上见人就夸自己火眼金睛么?
说起来,我认识碧龙公也是在一个宴会中,虽然他年纪老了点,皮肤皱了点,身材矮了点,头发乱了点,嘴巴臭了点,目光浊了点,笑容猥琐了点,做人失败了点……
但是,他是第一个向我搭讪的男人!
记得当初碧龙公才一见面就为我倾倒,专程行了个五体投地的大礼,特地躺在我即将行经的清水渠上,可怜他年已花甲,还对我如此痴迷,为了不浪费碧龙公对我的倾慕之情,小姐我只好不推辞地从他身上踩了过去,没让水渠里的水沾到新买的鞋子上,也算不辜负他一番好意。
尽管旁观的路人都认为在一系列举措中,碧龙公脚下那块某个没公德心的人丢的西瓜皮起了莫大的辅助作用,但我还是觉得他是一个值得结交的人,因此当碧龙公提出帮我卖画的时候,两人一拍即合,碧龙公成了我的代理商,你要认为是我不懂卖画的行情又想偷偷赚钱才答应的话本小姐也不反对啦。
混得熟到快腐烂了,有一天碧龙公忽然告诉我他不是普通人,而是在封建时代非常具有“钱”途,号称“骗死人不偿命”的职业神棍,可就是太职业了,正所谓人怕出名猪怕壮,碧龙公只要往街上一站,马上就会被一大票人围追堵截,因此每次要来找我拿画他都不敢走正门而约在我家荒废的后院,还得是翻墙进来,由我把风,闹得跟做贼似的。
虽然我很想在碧龙公翻墙的时候叫人来逮,让世人知道他们敬奉的神棍有多浑,可我更想喂饱自己的荷包,天晓得小姐我穷啊,穷得一身女装一件首饰都没有,只能成天穿丝绸锦绣的男装拿把羊脂玉骨的扇子……
别说,拜碧龙公挂的“当代著名半仙级神棍”大名之赐,由他经手画的价格还能抬高一倍不止,因此每次我都很合作没把和碧龙公替我卖画的事告诉别人,省得我娘把银票充公。
后来碧龙公表示,他接近我的目的是看小姐我天资聪慧,想收我为徒。
对于碧龙公的坦白,本小姐用鼻孔透气回答他,即便我现在穿了,可怎么说我前世好歹也是诞生于文明新时代,受过高等教育的爱国爱党人士,党的政策教育我们——要用科学的态度对待世界,坚决反对封建迷信,警惕所谓“江湖术士”的非法传教,随时保持正确的、合理的、科学的世界观和人生观。
见我拒绝得如此坚定,威胁加无实质利益的劝诱均无效之后,碧龙公才坦诚交代,他是为了让我帮他画符才搞那么多把戏。
碧龙公已是上了年纪,拿笔手老是颤抖,要知道,符的字体形状直接决定符的作用,手抖上一抖,原本鬼才看得懂的符就得变得连鬼都看不懂了,那还驱个屁鬼,直接自己做鬼得了。
近年梅毓盛传我的神童之名,自然也传到碧龙公耳朵里。
碧龙公心想:世人都太现实了,没点利益哪会帮他画符,而且他的符可都是他自创的独家符咒呢,要是画符的人不安好心,侵犯他的版权,那他就亏大了,他要坚决捍卫自己的合法权益!
既然大人不行,拐个孩子总不难吧,想来以他媲美天王巨星的的高知名度,哪家父母不乐颠乐颠地把孩子送给他当徒弟,他还能以“尊师”为名让小徒弟兼任跑腿和清洁工,为了不让仆人做内贼偷他的符纸和丹药,他从来都是自己照顾自己的,多个徒弟保不准自己能过上“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小日子了,那叫个舒畅。
谁知,闻名不如见面。
和我接触之后碧龙公才发觉孩子有时候也可以比大人还要现实,连原本想到的卖画三七分账他七我三也被我说成他三我七,而今我一点也没有对宗教和他的敬畏,别人巴望不来的徒弟“肥差”我就是不上当,逼得碧龙公一急只好全盘脱出,不指望我尊师重道,但求我能答应有空闲的时候顺手替他画几张符就好。
听到这里,我都要忍不住佩服自己当初的英明果断,没有被他的神棍教义给蒙蔽,由此证明封建迷信在伟大的科学面前是无用武之地的!(汐》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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