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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身萨满-第7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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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切!不去就不去!身为长在新中国,生在红旗地二十一世纪穿越女,怎么能被十二世纪的帅哥炮弹打垮。不就几只锅吗?我明天上杂货店买几只就是了,爱怎么挑就怎么挑!”少女………也就是失踪以久,扰得某些人求之不得,辗转反思的罪魁祸首一甩头发,非常不屑的小声嘀咕着,“反正以后都是要被人抓回到五国城当猪一样圈养的,以后要是我回去了,要怎么看就怎么看!”
那你就是说,我是被打垮的啦!李师师表情很臭的看着完颜寻,一脸哀怨状。
想当年,她也是一介新中国大好青年,谁知道就因为在马路边捡了一分钱,没交给警察叔叔,她竟然就穿越了!
咬牙!同是穿越,都是穿回来做妓女!为什么那个XX穿回古代是被和自己有暧昧的爱恨情仇的帅哥,而且是个大帅哥强*奸,而自己一穿过来就是被一个赵姓盐商给开苞?
要不是自己精通流行歌曲,又熟读纳兰容若诗词,外加还会跳点芭蕾、钢管之类的舞蹈,又时不时绣个十字绣什么送人,怎么能把一大堆男人迷得这么神魂颠倒,不可自拔,又怎么能拥有这么多粉丝。
“听说信王也会去!”李师师咬牙切齿,又不怀好意说道:“小正太啊,才十五啊,正是青春年华当推倒的年纪。”
对于完颜寻这种人,她是十分了解的,典型的一个毒舌正太控!若不是大家都是穿越女,而且完颜寻极有正太控的素质,不会乱恋上大叔老赵,她才不留完颜寻在东京住下来。
东京纸贵,长居不易,你以为身份证边防证暂住证这些东西好办下来么?还不是要靠自己出卖色相!
身为名人,李师师虽然拥有绝对的自主权外,但李师师本人简直是东京时尚的代言人,她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甚至是新梳的一个发型,都会被百余年前某戴姓奇人所创造的大宋第一八卦杂志…………《大宋时代周刊》在第一时间报道,并迅速成为东京人追捧的对象。
无数的东京人,不分贵贱贫富、无分男女老少的痴迷着她,以她的喜为喜,以她的怒为怒,甚至连身份至尊到顶点的天子,在她面前也必须时时陪着小心。古之幽王,为博红颜一笑,不惜烽火戏诸侯;今之赵官家,为求师师一乐,不惜将大内半数以上的珍宝搬到师师的小楼。
所以,她的一切衣食住行都是东京甚至整个大宋最好的物件。很多完颜寻见都没见过,听都没听过名字的东西,对李师师而言,那不过是宫里送来的寻常物件罢了。
在常人眼中已经享尽一切人间荣华的李师师,其实也有自己的烦恼…………名人没有隐私。她不能随意的哭、任意的笑,肆意的发泄,只是因为她是李师师。
她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在经过《大宋时代周刊》的报道而名扬东京时,也会招来一些卫道士、假正经的嘲讽和批判。
更有不少人,会想借李师师的名而出名,写了不少诸如《师师,今夜请将我遗忘》、《平凡的师师》、《此间师师》、《我和李师师不得不说的一千零一夜》等等之类的小说。
对于,李师师个人是反感的,她常说的一句话就是,“低调,我们要低调。”
为了低调,李师师平常是能不出门就不出门,也很少在人前,特别是赵佶面前开怀大笑,因为她认为女人没风度的开怀大笑时,除了很不淑女、容易生出皱纹外,还很容易摆出一些美感不是很强的动作。
李师师每天必说的口号就是………低调,我们要低调!
但是自从完颜寻来了以后,她本来平静的生活就完全打乱了!
第五卷 第五章 新鲜职业
“师师姐!”听到信王的名字,完颜寻眼前一亮,立刻飞扑上去,抱住李师师的手,眨巴眨巴两下眼睛,两行晶莹的泪水立刻顺着她的双颊悄滑下,她用甜得发腻的声音说道:“我知道,你最好了!”
“咦!好呕心!”李师师打了一个冷颤,抽回手,提醒自己等会要多加件衣服。
“那你带不带人家去嘛?”完颜寻不依不饶的继续苦求着,大有如果今天你不答应,我就烦你烦到死。
“去吧去吧!不过我跟你说,下手推的时候别太猛,小花小草要好好保护,别吓坏了人家。”李师师悄悄退后一点,继续奋笔疾书,心里却在盘算着到底是怎么样的穿越环境才养成了这么一个极品贱人,竟然为了个小正太就这么不要脸,虽然这个小正太也是极品了一点。
俩人口中的“信王”其实就是宋徽宗的第十八子…………赵臻,是死去的刘贵妃的儿子,在宋徽宗的众多儿子中并不受宠,几乎跟个小透明似的。
但问题是,王贵妃当时是宋徽宋最喜欢的妃子,作为一个皇帝最喜欢的女人,长得肯定不能太差,而信王的姐姐又是宋宫第一美女茂德帝姬。
长得帅就算了,最重要的年纪还很小,白白嫩嫩一个小帅哥,而且还很老实乖巧,看见女人还会脸红不好意思,调戏这种小正太是完颜寻最喜欢干的事,而且调戏完还可以不认帐,扮演受害人。
“知道啦!”完颜寻摆摆手,无所谓的神情告诉李师师,自己绝对没有把她的嘱咐放在心里。弄得李师师也只得摇摇头继续码字…………不对,是写稿。
完颜寻看了一眼李师师,自觉无聊的她继续趴在床上想着自己地心事。
她小时候曾经跟着派往大宋谈盟约的使者。来过东京一次。当时年少的她,一心想见传说中地李师师。后来终于在一次偶尔的歌会上,见到了传说中是宋徽宗姘头地李师师。她依然还记得,当她第一次看见手持着钢管、唱着《猪之歌》出场的李师师时的心情,是那么激动。
当时她以为是她那个可怜的掉到下水道的朋友,虽然事后证明不是。但也够她心情乱激动一把,她还记得当时李师师为了测试她是不是穿越人而出了几个很有意思地题目来考她,那些题目真是乱可爱一把的说。。电脑站www;.CN更新最快。
文学题:
请对出以下句子的下联。(每句五分)
1、地振高岗,一派溪山千古秀。
2、天王盖地虎。
请写出括号里空出的语句。(每括号两分)
1、高露洁的标准是()
2、“你好,他也好”是()的广告词。
选择题,单选OR多选。(每题两分)
1、以下哪样不是KFC的食品?
A、深海鳕鱼堡
B、圣代
C、双层吉士汉堡
D、百事可乐
2、以下哪样食物最邪恶?
A、苹果
B、梨子
C、黄瓜
D、水蜜桃
2、以下哪个品牌是国产?
A、诺基亚
B、摩托罗拉C、三新
D、夏新
请回答以下问题,并给出正确答案。(每题五分)
1、杜蕾丝是一种什么产品?是干什么用的?
2、今年过节不收礼,如果非要收礼,应该收什么?
“你笑的那么邪恶。在想什么?”李师师放下笔,伸了个懒腰,看着正趴在桌子上没事傻乐地完颜寻。奇怪的问道:“说起来,你从来没有告诉我。你以前的事喔。”
“我以前有什么好说地?”完颜寻叹了口气。难道能告诉她自己现在穿来后,成为了少数民族人士。变成了中华民族的第五十七民族人士,而且还是大金国地大萨满,著名地金兀术是自己女儿的爹,后来吓得赵构变成阳痿金国将军是她地便宜哥哥兼痴心爱慕者。
完颜寻还是按以前说过的说法,将自己是怎么倒霉,穿到一个贫穷落后的山沟里,见过的最大的官不过是个村长,也没受过什么高等文化教育。后来族里有人来东京做生意,她跟过来帮帮忙罢了,然后正好遇上了李师师。
若是真正的宋人,说说还无妨,现在两国还没有成仇敌,自己也算是个国际友人。但这位可是穿越人,万一她一激动忆起“靖康耻,尤未雪。女子恨,何时灭?”怎么办?万一她要来“壮志饥餐胡虏肉,笑谈渴饮匈奴血”又怎么办?自己现在在人家的地盘上,人家要把自己“待从头收拾”,自己也无力反抗啊!
至于她为什么上次要拒绝李师师让自己留在东京的好意,而这次又主动跑来找她,是因为她那穿来的爹欠了一屁股债要将自己卖到妓院。结果在万般无奈之下,她只好来投奔李师师这个唯一的老乡。
“唉,那你就说个故事给我听听吧?”李师师非常不斯文的趴在桌子上,看着心情有些低落的完颜寻说道。
完颜寻来投奔她后,她本来给完颜寻解决了户口后,才发现工作不好找,完颜寻除了吃喝拉撒睡外,其他什么都不会做。李师师只好让她去《大宋时代周刊》的杂志社写写什么八卦艳史,总之什么耸动人心写什么。诸如“周邦彦临老入花丛,身陷床底门事件”、“皇家二奶李师师摆床,向郑皇后发起挑战”、“高太尉以一本《像高太尉一样踢球》一举夺得第三界大宋文学艺术大赛金奖”之类的社会小新闻。
本着干一行,爱一行的精神,完颜寻将五十七个民族之外的第五十八个民族…………追星族的特性发挥的淋漓尽致。
但凡她看中的名人,没有人能逃过她的魔爪,都必须老老实实接受她的才华,不然……你是想明天的报纸上出现自己又传三角绯闻恋的消息,还是想看自己半夜嗑摇*头*丸开性乱交派对的新闻,自己选一样吧!
冲着这点顽强的八卦精神,完颜寻已经连续两年当选大宋最佳名记。
而她的当选口号就是,讲述咱老百姓自己的事!我的八卦我作主!皇室有义务为东京的老百姓提供茶余饭后的闲话。
而她喜欢用的火星一词,也迅速成为了东京人嘴里流行的词汇,现在东京人们互相见面打招呼都由“今儿,您吃饭了吗?”改成“今儿,你火星了没?”
再后来,完颜寻又在茶舍里找到一份兼职…………说书,每天讲半个时辰的书,书的内容按当年她在起点中文网看到的推荐票排行榜,把里面大海啊,全是水的内容删掉,节取其精华部份,依次排列下来讲给东京老百姓听。
出乎意料的是,这些精减过的故事竟然在古代社会大受欢迎,在金钱的刺激下,完颜寻又将自己讲过的故事透过《大宋时代周刊》的渠道翻印成小说。因为是出书的关系,完颜寻不用担心因为讲到太肉麻的剧情而脸红,小说的色*情尺度是大大增加了,什么不伦、秀色、一夜情、萝莉控、冰恋、S*M、NP全都不少,分尸、爆头、骷髅、死灵、改造统统全都上。
一时之间,东京纸贵,几乎是人手一本完颜寻的小说,甚至连皇宫里都开始流行进来。
那正是,今年过节不收礼,要收就收H书!
虽然有一些理学家老夫子看不习惯,天天上朝叫嚣着要查抄禁书,没事就写大字报来批评完颜寻的小说。
一时之间,东京士民分成两派,一派支持完颜寻小说的发行,另一派则认为这些书有违圣贤之道,里面的**NP什么,大违市道常情,应该全部进行销毁。
正当两派吵得不可开交之时,东京的医生大夫们又对完颜寻书中提及的人体改造事例进行了深入分析、仔细研究、大胆推测、小心求证,得出一个结论就是,书里面提及的理论虽然好,但以现代的医术却无法完成,但想法却是惊人大胆但又符合实际的,写出这本书的人必须是一位国学圣手。
但这一切的一切,对于本小说的销量来说,不但没有一点影响,反而有节节上升之势,一些本来不知道完颜寻小说的人,为了看到底是本什么样的书,才会惹得这么多人批判,所以也会买上一本回家细读。
后来有不愿意透露姓名的消息灵通人士透露,这些寻黑其实都是收了《大宋时代周刊》的钱,故意写大字报来帮忙炒作的。
“那我给你讲一个真实的故事吧……”完颜寻想了想,对着李师师说道。
第六章 往事如烟(上)
习惯性要票,没有PK票,推荐票也成,都砸给天娇吧……
拉肚子拉至脱水的人留……
从前有一个昏君皇帝,没事喜欢到处游玩骑乐,从来不理会政事,也不管百姓死活,只图自己享受。
如果有大臣敢劝诫他,就会被皇帝杀掉。反之,如果大臣拍他马屁,鼓励他去吃喝玩乐,就会得到皇帝的重赏,一时之间朝廷上下都是一片阿谀奉承之声。
皇帝虽然昏庸,但对自己的儿子还是很不错的,他最疼爱的就是自己的第二子,也就是故事的主人,大家都叫他小王子。
小王子从小就很聪明,而且很善良可爱。皇帝很喜欢他,不管走到哪里都会带上小王子,就连巡视国土接见外宾时也会带上小王子。
但小王子却一点也不快乐,因为他没有任何一个同龄伙伴,也没有朋友,甚至连兄弟见面也如同陌生人一般。每一个人见到他不是吓得要死,就是只懂得说好话哄着他。
所以他很想要一个朋友,他每天都向上天祈祷,希望上天能给赐给自己一个朋友。一个能和自己分享快乐、幸福、伤心、难过的朋友,一个和他没有利益冲突,可以让他不需要戴着面具做人,不用担心被人捅上一刀,而是能展现出真我一面的朋友。
也许是上天听到了他的祈祷,很快,这样一个人出现在他的面前。
小王子六岁那年,他跟着皇帝,依照每年的惯例在巡视国土接见外宾时。百无聊赖的他在营中四处乱走时,见到了一个年岁和自己差不多,长得又圆又胖特别可爱地小孩子。这是一个他从来没有见过的小孩子。虽然是第一次见面,但他却仿佛认识了对方很久一般。就像是前世曾经见过,有一种熟悉的陌生感。
后来,小王子知道了,这种感觉叫缘份!
为了接近那个小孩子,一向被人夸聪明机灵地他。。1…6…K;电脑站www;.Cn更新最快。不得不扮演了一次说的好听叫老实可爱纯洁善良,说地难听叫小白痴的傻小子。
面对这样一个傻小子,对方有种挫折的无力感,除了能抱着他好好安慰外,还将自己极品鹿肉干给小王子吃。
小王子其实一点也不喜欢吃鹿肉干,他只是喜欢看到对方一脸心疼的看着自己手中鹿肉干时的表情。
小王子知道对方心里已经恨不得把自己千刀万刮,打死再活埋,但他还是喜欢粘着对方,不为别地。就为了对方身上那股好闻的香味。
明明是香香的女孩子,干什么要假装成臭臭的坏男生?
后来小王子才知道,香香的女孩子原来是邻国的小公主。
当时小王子想着。邻国数百年来都是自己祖国的附属国,每年都会将他们最好的物品、最漂亮的女子贡献上来。如果自己开口。对方应该不会拒绝才是。
可是小王子没有想到。小公主竟然宁死也不肯和自己在一起。虽然当小王子地刀刺破小公主脖子上时,小王子已经感觉到了小公主的害怕和紧张。但她竟然还能够坚定对自己摇头。
当小公主对小王子说“不”时,小王子心里有种酸酸的感觉,他拼命忍住眼中地泪水,看着小公主,他想问她…………难道就这么差劲吗?为什么?为什么你不要和我在一起?
小王子毕竟是王子,小公主虽然也是个公主,但小公主所处的国家国力小,小王子决定强行将小公主带回国。
哪怕小公主会恨自己一辈子,小王子也要和她在一起。
但天真地小王子怎么会想到,他这种行为落在有心人眼里,又是一个罪名。为了消灭这个罪名,小王子地母亲想要除掉小公主。
王妃摸着小王子的头告诉小王子,皇宫就是一个吃人地地方,小公主如果跟着你回了皇宫,那么她就不在是有爹疼有娘爱,三千宠爱于一身的小公主,而是一个弱小邻国无依无靠的公主。没有人疼她,也不会有人爱她,每一个人都只会欺负她,到时候她会像一朵没有养份滋养的鲜花般慢慢枯死。虽然你想保护她,但你的保护却很有可能变成让人想要除掉她的理由,更何况,你不过是一个六岁的小孩子,又哪里有能力有保护自己心爱的东西?
为了小公主,小王子最终选择了放手,他希望见到的是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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