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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做个农家女-第11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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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擦掉莫煜脸上蹭上的灰尘,清璃笑着说道“找你们帮忙啊。”

    “妹子,帮什么忙,跟哥哥说说。”拍拍手,一言提着一袋子木炭走了过来,对于清璃需要他们帮忙的事情很是好奇。

    在他眼中,璃璃很多时候都不像个女孩,大夏天的,跑到地里去除草,不怕晒黑,不怕中暑。

    一点都不像有些女孩,一点点太阳又是防晒霜又是遮阳伞的,还要配个大墨镜,好像一点太阳就能晒黑似的。

    以后他找老婆也要找璃璃这样的,不矫情还省心。

    “去河里摸田螺河蚌,你们去不去”想了想继续说道“你们不去的话,我自己去摸了。”

    “我们去,你不许下水,站在岸上看着,明白没”一听清璃想自己下水摸田螺河蚌,莫煜架子也不装了,捏捏她的鼻子叮嘱道。

    “嗯,嗯,我很乖,我就看你们摸。”点点头,清璃笑得别提多乖巧了。

    拖住莫煜的手往河边走去“我们快点去,等下给你们吃个新鲜的菜。”

    一听清璃的话,明远和一言的眼睛亮了,对视一眼,跟在两人往河边走去。

    好吃的,他们最喜欢了,新鲜的,也不知道会不会好吃,以璃璃的手艺,想来不差,等下一定要多摸点,不然会不够吃。

    “你们去哪”

    “我说明远,人家小两口亲亲热热的去谈恋爱,你们两个超级大灯泡跟上去干什么”

    “范哥,他们可不是电灯泡,他们现在是苦力,下河摸田螺,河蚌去。”挽住莫煜的胳膊,清璃笑意盈盈的解释道。

    “真的啊,我也去凑凑热闹。”一听摸田螺,范高新笑了,站起身往几人面前走来。

    “我也去,上一次去河里摸这些东西,还是小时候的事情,现在都几十年了。”

    “是啊,今天我们也去重新体验体验。”

    齐沐阳几人都站了起来,跟个孩子似的,兴致勃勃的往河边跑去,还不忘回头喊慢吞吞的几人“你们到是快点啊,磨磨蹭蹭的,孵蛋呢”

    “哈哈,看把你心急的。”摇摇头,范高新笑着说道。

    “你不懂。”齐沐阳摆出一副高深莫测的表情摇摇头,坐在水榭上的木椅上开始脱鞋脱袜子,卷裤脚。

    “记住,你不许下水,在岸上等着。”在清璃脸上碰了下,莫煜脱掉鞋袜,卷起裤脚顺着斜坡走了下去。

    站在清璃旁边,陈紫瑶看着河里高兴摸田螺河蚌的人,眼里满是羡慕“我也想下去啊。”

    清璃摸了摸鼻子,看了她一眼,扭头盯着河里的莫煜。

    莫煜的白衬衫袖子卷到手肘上面,露出手臂上流畅完美的线条,西装裤也卷的高高的,修长的小腿在水里不停的走着。

    弯下腰,从水里摸出一只河蚌。笑容灿烂的对着岸上的清璃晃了晃。

    对上莫煜邀功的表情,清璃噗嗤一声笑了,竖起大拇指给他点赞。

    大家都还没摸到,只有他摸到一只河蚌,她男人太棒了,必须点赞。

    看了会,蓝沛沛狐疑的看着清璃“我前几天看见河里很多啊。怎么一下去就摸不到”

    清璃靠在柱子上。眼睛盯着莫煜走动的身影,解释道“你前几天看见的水清澈,哪里有河蚌田螺一目了然。

    今天这么多人下水。走动的时候带起河里的淤泥,水浑浊了,就看不清,只能靠手凭感觉去摸。”

    听了清璃的话。蓝沛沛恍然大悟的点点头,想起以前看过的一则新闻。继续问道“这河里有藕吗”

    “有啊,喏,那不是嘛”指着贴在水面的荷叶,清璃指给她看。

    “我听说挖藕的人。手脚都会变形,可你们村有藕,也没见有人手脚变形啊。所以新闻也不能全信。”看着荷叶,蓝沛沛的话让清璃陷入沉思。

    新闻没说错。长时间挖藕不但会让人的手脚变形,还会得严重的风湿和腰间盘突出。

    特别是那些挖藕十几年的人,虽然工资是高,那都是挖藕人透支自己生命和健康为代价换回来的。

    不是没办法,没人愿意做挖藕工。

    上辈子,她有个表姨,生了个脑瘫的孩子,表姨两口子都是老实人,为了给脑瘫孩子治病。

    表姨夫什么活都干过,苦力,捡垃圾,下煤矿,只要能赚钱,估计要他卖自己身体的器官他都会卖。

    下煤矿的那一年,矿洞出事,表姨村里去的几个人除了表姨夫全埋在里面了。

    那次是表姨夫运气好,刚好拉肚子,没下矿,不然也回不来了。

    被吓坏了的表姨死活不让表姨夫继续去煤矿了,他们村有一个人承包了几百亩地,挖成池塘种植莲藕。

    莲藕一般都是过年的时候开始挖,可那个时候太冷,没人愿意下水在淤泥里挖藕。

    那个老板就找上了表姨夫,表姨夫同意了,冷他不怕,只要能赚钱,他要养活孩子和妻子。

    就这样,表姨夫开始了他长达十五年的挖藕生涯,在清璃离开那个世界的时候,表姨夫身体已经不行了。

    这十多年长时间浸泡在冷水里,他的器官已经开始衰竭,哎,只能说活着都不容易。

    这也是为什么她能接受自己死后活在另一个时空,因为她知道,死总比活着容易,爸妈知道了,也宁愿她好好活着的。

    “是真的,只是你们接触不到这一类人,挖藕工都是用生命和健康为代价换取自己的酬劳。”

    说出这番话的清璃很矛盾,话里带着无尽的愤怒和不平。

    人活着,为什么会有这么多的不公,有钱人,一件衣服一辆车或是一件首饰,就能让贫苦家庭过上好多年了。

    穷苦人,为了能吃顿好的,能看的起病,买的起药,什么累活脏活都愿意做。

    因为他们知道,做了还有一点,嫌弃这个活苦,那个活累的话,什么都不会有。

    这个世界上,没有谁会无缘无故的对谁好,没有付出就不会有回报。

    当然了,付出了也不一定能有回报。

    在过几年,城里会涌进大批农民工,脏活累活都是他们在做,一张草席,一床被子,桥洞,偏僻的小公园都是他们歇息的场所。

    他们用自己的劳力自己的双手,背井离乡来到大城市只为谋一份生机,不偷不抢,踏踏实实的干活。

    就这样,还要忍受城里人的白眼,鄙视和指指点点。

    p:感谢夜伴萧声、agl4、alu这三位亲的打赏和月票。

    文中挖藕工的事情是真实的,在作者老家,很多人都在做挖藕工,长时间的拿着铁锹在寒冷的冬天弯腰在满是淤泥冷水的池塘里挖藕,手脚严重变形。

    推荐同组作者的一本书,是末世文,喜欢的亲可以去看看。

    书名:末世之格格重生

    书号:

    简介:黑暗末世

    前世她单蠢惨死

    今生,哪怕无所不用其极,她也要博一个悠悠生途

    。。。

一二一 傲娇() 
连乘坐公交车,满车的空位,宁愿坐到地上,都不敢坐到椅子上,就怕自己身体的脏衣服会把椅子弄脏,招来一片骂声。【 //////】

    哎,她只是个小人物,国家的民情是这样,她改变不了,也没办法改变。

    作为农民的孩子,不管是上辈子还是这辈子,她从来没觉得丢脸过。

    不像她的一个同学,一进入大学,拿着父母的血汗钱买这买那,拼命把自己朝城里人打扮。

    和同学从不说自己是农村人,只会说自己是城里人。

    记得有一次,那个同学的爸爸去他们学校隔壁的市里打工,挑着扁担来看她。

    扁担上挂着两个袋子,一个是她爸爸自己的行李,还有一个袋子是她妈妈给她带来的一些家乡小吃,怕她一个人的时候想家。

    她当时刚好在那个同学后面,看着那个同学把她爸好一顿臭骂,带来的东西让都拿回去,她不要。

    这还不算,居然跟她爸说,别来她学校找她了,她丢不起这人。

    她就不明白了,你用着你父母的血汗钱装城里人,充大款的时候怎么不觉得丢人,你老父亲千里迢迢的来看,居然觉得丢人。

    那个同学走了,她不知道她的父亲站在校门口很长时间,满头的白发,沧桑的脸庞,本来就不是挺直的脊梁一下子弯了下去。

    这个坚强的男人没有被生活的苦难所打倒,反而被自己放在手心疼宠的女儿所击垮。

    男人离开的时候,背影萧瑟,如迟暮的老人,步履踌蹴。跌跌撞撞的离开了。

    那天的火烧云特别漂亮,在红艳艳的火烧云下,看着男人的背影,清璃忍不住哭了。

    她的爸爸也是这样,年轻的时候高大威武,可以把她举的高高的玩,骑在脖子上带着她到处跑。

    等她上大学。爸爸也老了。一直挺直的背脊弯了,为了省钱,也为了不让同学瞧不起她。

    爸爸一把她送到校园就急急忙忙的往回走。转身的时候,眼角流下的泪她看见了。

    坚强了一辈子,割稻谷的时候,腿上活生生割掉一块肉的爸爸都没哭。为了女儿,居然哭了。

    那天她哭了很久。那时候她就告诉自己,这个世界上,谁都可以瞧不起农民,只有她不行。

    她的祖祖辈辈都是面朝黄土背朝天的农民。泥土的芬芳是融进她骨子里的味道。

    其实她蛮庆幸这个身体和她一样,是农民的女儿,真要是像里一样的重生在豪门里。她会憋屈死的。

    豪门的一切她都不会,不管是社交礼仪还是两面三刀。还是挥金如土都不适合她,她只适合生活在黄土地上。

    “想什么呢?”莫煜刮了刮靠在柱子上两眼放空,神游天外的人儿小巧的鼻梁。

    回神的清璃抿着嘴不好意思的笑了,她好像想的太专心了,都忘记时间了。

    “好了?”

    点点头,莫煜把拎着的篮子给她看“这是我摸了,一言他们那里还有。”

    听了莫煜的话,清璃探头望去,这一望开始后悔了。

    早知道他们战斗力这么强,她就不应该提议吃田螺,河蚌还好说一点,个头大,撬开后把肉割下来就好了。

    可田螺不一样啊,特别是大的田螺,为了让味道更好的融入进去,必须撬开上面的盖子,剪掉尾巴上的一截。

    还要把肉挑出来清洗干净,然后剁碎,加入剁成肉糜的腌制过入味的猪肉,在把肉塞进螺壳里,加入高汤,慢慢的炖煮。

    看那几个男人手里提着的袋子,这些田螺都快上百斤了,这么多人吃饭,不说全做,起码也要做一半,才够大家伙吃。

    她的手今天还能完好么?

    看了看自己的手,清璃觉得好疼,心里的泪哗哗的流。

    她真是自讨苦吃,完蛋了。

    “哪里不舒服了?”见清璃苦着脸,可怜兮兮的看着自己。

    莫煜急了,放下手里的篮子,抓着她的肩膀,焦急的问道。

    “手疼,你要给我帮忙。”瘪瘪嘴,清璃看着莫煜的眼神满是委屈和信任。

    叹了口气,莫煜无奈的捏捏她耳朵,眼里满是宠溺“你呀,就是吃定我舍不得你手疼,真是个小坏蛋。

    别愁眉苦脸的,我都帮你做了,这样满意吗?”

    “这还差不多。”清璃满意的点点头,倾身上去吻住莫煜的脸,一触即分,笑着问道“这是答谢,满意不?”

    挑挑眉,莫煜薄唇勾起一抹弧度,眼里闪过一丝邪气“你知道的,我要的不是这个。”

    清璃羞红了脸,莫煜话里的意思她当然明白了,要不晚上给他一点福利,不然真憋出问题来了,吃亏的还是她啊!

    眼神四处飘的清璃正想着怎么开口说,这时明远的声音传了过来“别光顾着谈情说爱了,快来准备了。”

    “晚上我们在说,现在先去干正经事。”拍拍莫煜的手,清璃转身离开“来了。”

    站在水榭里,莫煜的肩膀一阵抖动,发出无声的大笑,太好了,小丫头会心疼他了,是不是代表他在她心里的地位越来越深了。

    今天真是个好日子,不但看明白了那丫头的心,还有福利,简直不能更棒。

    接下来的时间,莫煜顶着一张春风满面的笑脸,看得明远他们一阵牙酸。

    擦,这家伙今天吃错药了,脸上的笑容是怎么回事?

    不觉得酸和肌肉疼吗?

    墨轩开车回来的时候,太阳已经斜挂在山头,满天的晚霞印得天空一片通红,村口一片热闹非凡。

    “东风吹,战鼓擂,今天喝酒谁怕谁。。。”一张桌子前,范高新和齐沐阳脚踩在凳子上。袖子卷到手肘上,正在划拳。

    随着旁边围观人群的起哄声,输了的齐沐阳一口喝掉碗里的酒,伸出手,满嘴酒气的说道“来,继续,我还不信了。今天赢不了你。”

    “来就来。谁怕谁,看我怎么把你喝趴下。”眼一瞪,范高新红光满面。

    今天运气好。等把老齐喝趴下,找几个人来一圈,这么好的风头,总得从他们身上赢点钱回来。不说多的,机票钱赢回来就可以了。

    “这么热闹啊。”把车停好。墨轩拿着钥匙大步往莫煜他们所在的地方走去。

    “哟,我还以为你死了呢,邓公子是从哪里来啊?”拿着一串鸡翅在啃的明远。

    眼尖的看见穿着黑色衬衫,上面两颗扣子解开的墨轩。骚包的走了过来。

    啧啧,这家伙还是公职人员呢!

    看这性感的小锁骨露的,看着头发梳的整整齐齐的。看这皮靴擦的油光发亮的,一点都不正派。全身都散发着一股妖气,狐狸精。

    哼,还是一个平胸狐狸精。

    “轩哥回来了,辛苦了。正好,刚烤好的肉串,给。”洒上调料,清璃把手上烤好的肉串递给他。

    接过肉串,墨轩和一言几个点点头,看了明远一眼,走到他跟前,弯下腰凑近他的脸“我说明远啊,想哥哥直说,用得着这样酸言酸语,口是心非?”

    明远傻愣愣的张着嘴,嘴边还露出一根细细的鸡骨头,卧槽,这不要脸的家伙是谁?

    谁想他了,谁酸言酸语,口是心非了。

    “哈哈,明远,你的毒舌去哪了,还是懵逼了?”这家伙改性了,被这样埋汰,居然没喷毒液。

    真该让市被他喷得死去活来的人来瞧瞧,赵公子也有改性的一天。

    多少女人要抱着欢呼了。

    点点头,明远看着墨轩说道“我是想你啊,想你怎么还没死,我还等着给你送花圈呢!”

    “够了啊,交流感情就交流感情,谈什么死不死的,明远,你就是个口是心非的小傲娇。”

    听不下去的清璃一手拿着刷子飞快的给烧烤架上的串刷油,一边凉凉的吐槽。

    噗嗤~

    咳咳~

    “妹子,傲娇是什么意思?”把嘴上的液体擦掉,一言好奇的问着烤烧烤的清璃。

    见几人都好奇的看着她,就连明远都高傲的斜瞥着她,清璃笑了“(亦常翻译为外冷内热,蛮横娇羞,恶娇,娇蛮)是指平常说话带刺,态度强硬高傲。

    但在特定的情况下,害臊的粘腻在身边的人物。我觉得明远就是这样的人,你们难道没发现?”

    很明显的好伐,明远这人别看嘴巴毒,但只要被他接受,他就会全心全意的对那人好。

    几人盯着明远一阵打量,回想着他平时的态度,别说还真有那么回事。

    “哥们,抱歉啊,我一直以为你精分来着,弄了半天,你是傲娇啊!”

    拍拍耳朵尖都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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