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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文坛霸主-第1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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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文学!你跟我十分钟里分别写一首现代诗!正好今天高朋满座,作协的领导们也有很多对新诗颇有研究,正好让他们看看,究竟谁才是真正的文学苗子!”

    刘诚此句一出,举座皆惊。

第三十一章 偷鸡不成() 
作协的那帮人立马就睁圆了眼睛,密切注视着这一边的情况发展。

    可以说,虽然刘诚一直以来就仗着自己叔叔刘光光的权势在海上市文学圈里作威作福,但碍于情面,众人还是要给刘光光一些薄面。何况,这刘诚也确实并非完全浪得虚名。

    三两年前,也就是刘诚还在高一的时候,刘诚其实就参加了一次新概念作文大赛。那次刘诚以一篇短篇小说博得满堂喝彩,当时就有编辑想要给他评一等奖。谁知道刘光光觉得刘诚时候未到,就想让他等几年再得,便把奖项给了别人。谁想今年这高三关键时候,当大学自主招生机会真正到来的时候,却又半路杀出个程咬金来。

    刘诚半笑不笑地看着郑龙,仿佛胜券在握的样子。他心里知道,郑龙根本就不敢跟自己正面发生冲突,这样一来,他在海上市文学圈子里也算是又立了一次威,也好让刘光光光明正大地给自己张罗自主招生的事情。

    史一紧张地搓着手。

    胡未来也紧张得一句话都说不出来。

    八月人却是老神在在,似乎一点也不担心的样子。

    周红已经闭上了眼睛,不敢看这发生的一切。

    刘光光这时也转过头来,腹黑地关注着场上的一切。

    所有的聚光灯,好像都射到郑龙脸上了。这一刻,他真正成了会场的主角。当然,如果他处理不当,很可能将会迅速从这聚光灯下被踢出去,而且很可能以后就再也没有机会进到这聚光灯之下了。

    他没有犹豫,直接说:

    “好啊,说就说,你先说好了!”

    刘诚被他的反应吓了一跳,不过旋即便冷笑一声:

    “好,算你有骨气。各位,那我今天就来献丑了,小弟不才,刚刚也写了一首不成调的小诗,希望大家给予品鉴!”

    话说这刘诚实际上也算得上一表人才,身高也比郑龙还要高出一个头来,若不是心胸这般狭窄,却还真有些翩翩佳公子的姿态呢。

    刘诚手中捧着一杯五粮液,走了几步酝酿一番,便像古代诗人那样朗朗吟诵出来:

    “回忆转成新月上的一滴泪,

    四月夜空里

    总若隐若现她的容颜

    转头望去

    生命的溘然长逝

    宛如过往次次灿若朝霞般微笑

    可如今,便是如此的梦境

    也消逝在云烟里

    唯有在失恋中

    才寻得人生真味

    唯有刻骨铭心的爱恋

    在此人生彩虹旅途中

    才能幻化出奇之色彩”

    刘诚吟完诗,回味悠长,会场之中静得好像一根针掉到地上都听得见似的。平心而论,这首诗写得不差,对于一个高中生而言,甚至可以说应该是相当好了。

    会场中的许多人随即露出了微笑,然后把头望向刘光光,仿佛去征求什么一样摇尾乞怜的样子。甚至有人直接拍起手叫好起来。

    刘诚得意地看着郑龙,像是炫耀一样,想要看他窘迫的样子。

    可是,郑龙并没有流露出那样的神色。

    郑龙的脸上仍旧挂着浅浅的,若有若无的微笑。

    难道他已经放弃了?刘诚转过头去看着他的脸,突然间有点不详的预感

    郑龙一句话也没有说,只是静静地站了起来。

    整个会场在这其间,没有一个人举杯,也没有一个人拍手,所有人都在打算看郑龙将会如何应对。当然,更有许多人是打算看他出丑的样子的。

    看热闹的,永远都不嫌事大。即使他们原来可能也很讨厌刘诚,但在这种场合下,只要郑龙应对不出,或者应对不佳,那么他们就会重新将鄙视的目光投向郑龙。

    这就是人性,对弱者最无情的践踏本能,已经深入到每一个人的心底。

    郑龙其实脑袋里一片空白

    他的脑海里闪现出许多许多的名篇,但他真的不知道自己应该选择哪一篇。他知道就凭他现在的水平,要马上写出一篇流芳千古的新诗根本是痴人说梦,也只有赌一把后世里的哪一首诗或许在这个世界里还没有出现吧

    他的脑海里突然间闪现出那一首诗来。或许这首可以?

    不管了,事到如今,管他个什么呢!

    人生在世,又何必顾及那么多呢。

    他想起了那个孤独而又忧郁的诗人,想起他那哀伤而又寂寞的人生轨迹。他想起第一次读那首诗时所经受的震撼,他突然间就无法再控制住自己了,思绪喷涌而出,再也抑制不住了:

    “只要想起一生中后悔的事

    梅花便落了下来

    比如看她游泳到河的另一岸

    比如登上一株松木梯子

    危险的事固然美丽

    不如看她骑马归来

    面颊温暖

    羞涩。低下头,回答着皇帝

    一面镜子永远等候她

    让她坐到镜中常坐的地方

    望着窗外,只要想起一生中后悔的事

    梅花便落满了南山”

    郑龙几乎是以进行曲的姿态将这首诗背出来的,中间的停顿虽然也有,但是在那种充满感伤而寂寞的语调中,这些停顿让人丝毫感觉不到。

    这首诗可以算是诗人张枣一生的写照,也是他一生的缩影,让人唏嘘不已。

    很多人的人生都充满悲哀,很多人的人生都充满无奈,很多人的人生都在无常之中徘徊,很多人的人生都无法自己控制。

    这首诗刚开始时还算比较平凡的,但越到后面,几个极简单的场景的铺垫,让最后那一句名句“只要想起一生中后悔的事,梅花便落满了南山”所带来的情感喷涌而出。

    会场里所有的人都沸腾了!

    几乎有人站了起来。

    甚至有人将酒杯撒了出来!

    这不是一个初中生能够写出的诗!

    这不是一个高中生能够写出的诗!

    这甚至不是一个大学生、大学教授甚至在当代诗人之中,没有一个人能够达到这样的水准!

    尤其在这样一个缺失了信仰,缺失了诗歌,缺失了希望的时代,这样诗歌的出现,简直如同石破天惊!

    而刘诚的诗在郑龙这首诗面前,简直就是小学生对博士的差距,根本不值一提!

    不!值!一!提!

第三十二章 感动!() 
好多人哭了!

    会场中虽然也有许多初高中的文学青年,但更多的是那些平素里稳重的中年人。

    他们曾经或许也有非常朴素的文学梦想,带着一些非常朴实的梦想进入到这个圈子,或许也曾经想过沉下心来写出一些脍炙人口的文学作品,但现实的残酷告诉他们,纯文学丝毫没有市场!

    他们开始沉迷于酒精,开始沉迷于混迹官场,开始在编织自己人脉网络上越走越远。他们离自己的初心越来越远,他们变得跟以前他们所讨厌的人一样,再没有任何区别。

    他们也曾经有许多深爱的人,可那些人大多不会多看一眼这些所谓的文学青年。自从80年代之后,文学已经成为一个笑柄,没有人把这当成一个高尚的行当,所有人只不过是想出名!

    好几个作协的领导都哭了。其中有一个,当听到郑龙略带感伤的语调所吟出的“只要想起一生中后悔的事,梅花便落满了南山”时,双眸饱含泪水。

    他想起了上山下乡的时候,曾经跟一个京城的女知青相爱,但遭到了对方家庭的反对。因为家庭条件的天壤之别,两人只好各奔东西。每当想起这些后悔的事情,他那已变得世俗的心,也会变得柔软起来,变回那个十六七岁渴望爱情的文学青年。

    而另外一个作协的女领导,也想起了曾经高中时遇到过的那个老师。曾经那么暗恋那个老师,可是却无法说出来。等到自己毕业后再去找老师的时候,老师已经得病去世了。从此以后,女领导只能每年到老师坟前上一束花,默默在心底纪念老师的生日。

    甚至连刘光光,自己的眼睛里也包含着许多泪花。他想起了当兵时的那些战友,现在散落在天涯,即使再度相聚了也已是物是人非,人人为了自己的生计奔波,再也没有什么共同语言了。

    只要想起一生中后悔的事,梅花便落满了南山!

    真是写绝了!

    这句中,看似写感情和景色毫无关系,甚至上下文之间逻辑不通,但是就是能够莫名让人有强烈的代入感,让人感慨至深!

    因为人人都有后悔的事,人人都有无法挽回的事,人人都希望有后悔药,可以回到某年某月某日。

    而此时的刘诚已经彻底蒙了,整个人昏昏沉沉的,一下子就瘫坐在地上。

    “我输了,我竟然输了!我输了!”

    他疯似地看着郑龙,眼神中仍充满着不解:

    “为什么,为什么你居然能写出这样的诗!为什么,为什么我居然会遇到你这样的对手!”

    郑龙用怜悯的目光看着他。

    可怜的孩子,你并不知道你到底在跟一个怎样的对手作战

    甚至连刚才酩酊大醉的王刚听到这首诗都感动得热泪盈眶,不过,他似乎又一次诗兴大发举杯畅饮,于是很快又喝得昏沉下去

    八月人激动地语无伦次

    “郑龙你太神奇了!你的身上到底蕴藏着多少能量啊!”

    胡未来则是气定神闲地说:

    “我老胡找的人能错么!哈哈哈哈哈哈哈。”

    而站在一旁的周红和史一也长出一口气。毕竟方才的局势变化太快,让她们也有些紧张得喘不过气来。

    倒是程大仁最快反应过来,赶紧给大家打了个圆场:

    “今天我们的文学盛会真是异彩纷呈,既有几位老一辈文学大师的捧场,更有这样少年文学天才的争奇斗艳,相信我们华夏文坛一定会越发精彩!好了,今天我们的宴会就到此为止,大家如果意犹未尽,可以再私下里约各种酒局!祝大家晚安!”

    说完,宴会场响起了美妙的音乐声,程大仁毕竟也是电视台的金牌主持人,知道怎么应对这样尴尬的场面,就是让大家见好就收,也不至于将来太难做人。毕竟都在这个圈子里混,何必搞得那么你死我活抹不开面呢?

    然而刘诚应该是彻底完蛋了。

    在所有文学青年之中,他已经被彻底孤立。没有人愿意再去搭理他。

    他一个人痴痴坐在一张椅子上,整个世界的繁华已经跟他无关。他好像姑苏慕容复那样被世界遗弃了,仿佛只能在自己的世界里称王称霸。

    “呵呵。呵呵。雕虫小技,雕虫小技”

    而这时候,已经没有人关心他在嘀咕些什么了。

    郑龙回到酒席中,又分别和几个作协的领导敬酒。现在的他借着酒劲,把先前的紧张感一扫而空,整个人又恢复到后世的心智水准了。

    “诗写得太好了!颇有我当年的风范!”

    一个大腹便便的作协领导跟郑龙谈笑风生,他的名字叫陈智明,曾经在八十年代也是华夏赫赫有名的朦胧派诗人。只是现在已经多年沉溺于酒杯之中,再也写不出当年那种朦胧的诗句。但是郑龙今天的诗,真正让他感受到了些许八十年代的感觉。

    “老陈,我看你是喝醉了吧?郑龙的这首诗,别说你我,我看就是整个二十世纪的中文新诗,都没几首能比得上的吧!”

    说话的人是欧阳河海,也是个八十年代的诗人,曾经以写先锋诗歌闻名。后来诗歌不流行以后,他下海经商,开了一家餐馆,倒也做得红红火火。现在在海上市的作协谋了一个闲差,整日就和一些酒吧妹纸厮混,也是久未提笔的人了。

    陈智明看欧阳河海如此揶揄自己,虽然有点不开心,但也无话可说:

    “哎,你说你个郑龙,怎么就生在现在这个时代了。你要是生在我们那个时代,少说有一个连队的妹子倒追你,八十年代的美女,好家伙,那可是货真价实的好姑娘,脂粉都不带施的!”

    “你个老陈,人家还是初中生,这就教坏小孩子啊!”欧阳河海打趣说道:

    “再说了,那时候流氓罪可是判的很重的,你那时候没被抓进去运气真好”

    “你还说我哈哈哈”

    两个中年人有说有笑地回忆起当年的场景来,让旁边的人也不住感慨,郑龙在一旁显得有点尴尬,走也不是,留也不是,更无法插话进去

    这时候,一个风度翩翩的身影朝他走了过来,笑着凑到他耳畔说:

    “小伙子,有没有兴趣来给我写写段子?”

第三十三章 写段子() 
说话的人,正是刚刚主持宴会的程大仁。

    可以说,刚才他看见了郑龙从容不迫地吟出那首诗之后,心里就打定主意了。

    或许,郑龙真的可以帮到自己。反正也就死马当活马医了。

    程大仁是海上市家喻户晓的主持人,也是名校的播音系毕业,毕业之后便在海上市的新闻类节目里展露头角。后来兜兜转转,也曾主持过方言节目,文化类节目,甚至是综艺类节目,知名度虽然很不错,但总归是不温不火的。

    海上市虽然是华夏经济最发达的城市,但其卫视节目一直不是华夏最强悍的卫视。原因在于,海上市人民拥有太多的娱乐消遣方式,因为对电视节目并没有很强的依赖性。再加上海上市的东方卫视多年以来都走高端路线,在华夏全国的收视也一直不算特别好,受众太小,有点曲高和寡的意思。

    而程大仁更是处于一个很尴尬的地位,已经三十五岁了,在台里不上不下的位置,不断有小年轻涌现,而自己最近做的几档栏目的收视率都不算很好,最高的也不过在海上市达到了3%,而在全国的收视率几乎可以忽略不计了。

    因此,程大仁也感到很头疼。他一连想了好几个新节目的策划案,但总归是没有头绪。

    不过,当他今天在宴会上看到郑龙的时候,他感觉好像有了什么灵感。

    虽然他也不很确定郑龙到底可以帮他做什么,不过他觉得这样的人才他一定不能错过。至少不能让别的主持人先拉了过去。

    “郑龙同学,我是程大仁,不知道你认不认识我”

    程大仁笑眯眯地看着郑龙,故意表现出非常平易近人的样子,不想让郑龙有过多的压力。毕竟面的这样的王牌主持人,若是那种花痴型的粉丝,说不定直接晕倒都有可能。

    可是,郑龙却是很直接地摇了摇头然后又点了点头

    “额”

    程大仁感到很无奈

    “郑龙同学,你到底是认识还是不认识我好吧,我叫程大仁,是东方卫视的主持人,希望咱们能认识一下!”

    郑龙点了点头。说实话,他并不是完全不认识程大仁,毕竟他也曾主持过几档全国性质的晚会,但毕竟郑龙不长期在海上市生活,对程大仁也谈不上熟悉,所以说不认识也是可以的。

    不过,人家既然提出要认识自己了,郑龙当然没有理由拒绝。

    他很大方地伸出了手:

    “您好!虽然我对您不是太熟悉我不是海上市的人,我是建福省的,平时可能没怎么看您的节目,不过,您一定是个很好的主持人”

    程大仁听了郑龙的话,差点没晕倒过去不过转念一想,不认识自己也好,倒也可以平等地交流了。

    “好吧,是这样的”

    程大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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