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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都市最强仙尊-第5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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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说,想泡上黄莺这样的完美女人,那不是有几个臭钱便能搞定的,更不是无条件地付出就能感动她,继而让她脱光衣服和那个男人上床。
撩这样的高分妹,需要精湛的套路、技巧、外加自身的优秀素养齐聚一身,甚至要故意与她产生距离感,营造神秘感,才能追到她这样的高分女人!
而秦铮,做得就要比林逸翰出色许多。
他从没有刻意地去讨好黄莺,更没有公开表示过他所爱慕的女人就是黄莺。他和黄莺之间始终保持着一点距离感,没有刻意地讨好,也没有故意的与她疏远。
甚至在某些时候,他往往能给黄莺带去心灵上的震撼!
比方说当日在九龙医院里徒手治好快要死翘翘的苏子阳,再比方说礼拜五比赛那天三记舍我其谁的霸气灌篮!
这些画面,均让黄莺感到吃惊和好奇,她如今的确非常好奇秦铮到底是个怎样的男人?貌似没有什么东西能够难倒秦铮的。
不知不觉中,秦铮将他自身的优秀基因通过某种方式‘低调’地展现出来,无形中在黄莺心目中留下浓墨的一笔,致使黄莺每次闭上眼睛的瞬间,脑海里第一个闪现出的身影是秦铮,而非林逸翰那个傻比。
与此同时。
林逸翰关掉笔记本电脑,活动了一下筋骨,本想叫上蒋天元、周涛他们去学校里看看,结果门外传来敲门的声音。
他打开门,赫然发现是父亲林广义。
“爸。”
林逸翰恭敬地叫了声,在偌大的林家,让他感到畏惧的人只有两个,一个是他父亲林广义,另一个则是他爷爷——林昭德。
因为他目前所得到的一切,均是这两个人给予他的。
卧室门前,林广义夹着一根软中华香烟,看到林逸翰的脸色苍白而铁青,便说道:“逸翰,最近几天我发现你的脸色很不好,是不是生病了?”
除了平日里对林逸翰的要求很苛刻以外,在内心深处,林广义还是比较疼爱林逸翰的。
因为在林家第三代小辈当中,林逸翰的表现最为耀眼。
林逸翰的那几个堂弟和堂哥,能与林逸翰一较高下的,仅仅只有一个而已。
那是他大伯家的儿子,目前在林氏集团里任职商业总监一职。
只不过林昭德偏爱林逸翰,对他大儿子家的那个孙子,不怎么感冒。
若非如此,林昭德也不可能在他七十岁大寿那天,当场宣布林逸翰将是他们林家的第三代接班人。
这份虚荣,让林逸翰在同龄人眼中宛如神灵一般的存在。
他的几个堂弟和堂哥,在平日里均是可劲地巴结他,只希望跟林逸翰混个脸熟,将来林逸翰执掌偌大的林家后,能给他们一点肉汤喝喝。
这会儿林逸翰听到父亲林广义的话,当下有些恼怒道:“没有生病,还不是因为秦家那个废物,他坏了我的好事。”
“哦?怎么个情况?”
林广义询问,随后道:“逸翰,你是不是在担心苟家和潘家的悲惨遭遇会复制到我们林家人身上?”
苟家和潘家相继走向灭亡,这件事林广义在发生的当天便已得悉,心中的想法和林逸翰一样,也认定是秦铮从中作梗,这让他很惊讶,以前秦铮就是个不学无术的废物,脑子明显不够用,现今却在弹指间灭掉苟家和潘家,不知他利用什么方法得到那两本黑色笔记?然后又将苟家、潘家送往深渊。
秦铮的这一系列操作,让林广义对他刮目相看,看来以前那个猪脑子的秦家少爷,终归是长大了?
纵然现在秦铮变得挺可怕,他并不担心秦铮有那个实力扳倒他们林家。
比起苟家和潘家而言,他们林家在杭湖城的地位,足以用根深蒂固来形容,一个小小秦铮想让他们林家步入苟家、潘家的后尘,那只能是痴人说梦话。
想到此处,林广义宽慰道:“逸翰,虽然我不得不承认秦家那个目中无人的狂妄小子确实比以前成熟多了,也难对付多了,但是你也不用太过担心,他目前还没有那个实力对我们林家怎么样,至于他想利用祸害苟家和潘家的办法祸害我们林家,只能说他想多了。”
林广义弹了弹烟灰,不屑地说道:“一来,我们林家没有那种形式上的笔记本。二来,即使他那里有我们林家一些不正当的证据,也扳不倒我们林家,我们林家在你老太爷那辈便开始运营各种人际关系,长江三角洲这一带的大人物,都和我们林家有些渊源,就算他再用祸害苟家、潘家那种方式祸害我们,也翻不起多大的浪花,甚至他自己还会惹火烧身,届时不用我们去收拾他,自会有人宰了他的小命,真以为我们林家在长江三角洲这一带混迹这么多年,是吃干饭的不成?”
“爸,我不是在担心这个问题,就像你说得,就算他得到苟家和潘家那种形式上的笔记本,也对我们林家造不成太大威胁,仅仅是走一趟检察院罢了。”
林逸翰正色说道:“我现在生气的主要原因,是他那个废物最近几天和黄莺走得很近,这眼看黄莺对他有点意思,让我,哎……”
林逸翰有苦难言,林广义曾给他安排的任务,让他利用大学的四年时光,务必将黄莺追到手,现在没有追到不说,眼看黄莺和秦铮走得越来越近,这不禁让他急火攻心。
追不到黄莺,他在林家的地位就有些尴尬了,必须要找到一个强有力的靠山,利用黄家在北方的能量,帮助他们林家顺利进军北上。
只有这样,他做出一定成绩后,才能比拼下大伯家的那个竞争者,此后林家第三代接班人的位子,非他莫属。
(本章完)
第124章 下血本()
林广义也深谙这点,儿子林逸翰只有在林家做出一定成绩后,在不久的将来接班掌舵人的席位,其他那些同辈佼佼者才不会说闲话,尤其是他大哥家的那个儿子——林跃飞。
林跃飞在林氏集团里做得业绩非常耀眼,目前是林逸翰唯一的竞争者。
想到这儿,林广义颇为隐忧地说道:“逸翰,我知道你心里在想些什么,无非是想着做出一定成绩后,等到两年后你毕业,顺利接手林氏集团的各项业务,和你堂哥林跃飞一样让集团里的那些老家伙们器重,可是单凭你一己之力,还是很难有什么大作为的。”
“除此之外,你们几个小辈在暗地里斗智斗勇,像我们这些做叔叔的、做伯伯的,没法去帮助你们,否则的话,家族里那些妇人们会说三道四,你大伯母的那张嘴,你也是极为清楚的。所以说,想让你爷爷和集团里那些老家伙们器重,唯有靠你自己,路我已经帮你铺好了,接下来至于怎么走,完全看你自己的发挥。”
林广义看似漫不经心,实则早已为林逸翰铺好了一条通天大道。
若非如此,他也不会给林逸翰下达那样的一个任务,让他务必利用大学四年时间,争取将黄莺追到手,其后成为他们林家人的媳妇。
林逸翰深知父亲的良苦用心,郑重道:“爸,逸翰知道这些年里让你为逸翰操心了,您放心吧,我绝对不会让您失望的。”
“嗯。”林广义不以为然地点头,突然开口讽刺道:“可是你现在已经让我很失望了!”
咯噔——
听闻林广义这席话,林逸翰心里咯噔一下,他明镜林广义为什么这样说。
在很早以前,林广义便告诫过他,让他不要把心思放在秦铮那个废物的身上。
在林广义眼里,秦铮充其量就是个瓦罐,而他儿子林逸翰则是瓷器。
瓷器没有跟瓦罐硬碰硬的必要,因为那样做不值得。
灯光下,林广义出言教训道:“逸翰,这几天里,你的脸色很不好,如果不是生病的话,一定又跟秦家那个不知天高地厚的小子较真了,我早先就跟你讲过,那小子充其量只是个瓦罐,他一无是处,你完全没必要跟他较真,更不要被他的所作所为影响到你的心境。因为你们根本不是同一路人,他整天混吃等死,而你却不是,你身上还背负着重大的使命,在未来的三十年里,我希望林家能在你手中发扬光大,让我们林家的产业遍布整个祖国,尤其是北方地区,现在有一个很好的机会摆在你面前,想办法和黄家那丫头处好关系,不要再让我失望,至于你刚才说黄家那丫头现在极有可能和秦家那个无知的小子走得近?这点是绝对不可能的,你觉得依照黄家那丫头眼高过顶的脾性,她会看上秦家那个废物吗?”
林广义一口气说了N多,希冀林逸翰能看透事情的根本,依照黄莺那眼高过顶的眼光,岂会看上一个废物?用脚趾头想想都不可能。
而林广义讲了这么多,无非是给予林逸翰自信心,让他不要胡思乱想,黄莺喜欢上秦铮?那除非太阳打西边出来。
林逸翰虽说追女人的情商不是很高,可他胜在城府极深,小聪明挺多,大局观欠妥。
一听父亲林广义这话,他立马会意,语气恭敬道:“爸教训的是,以后逸翰绝不会再让那个瓦罐影响到我的心情,更不会跟那种混吃等死的烂仔较真。”
“嗯,你这样说我就放心了。”
林广义欣慰地点点头,话锋一转道:“逸翰,早上我听你说,今天是黄家那丫头的生日对么?”
“是的,爸!”林逸翰知无不言,将他在学校里发生的事情,均告知了林广义。
“那好。”
林广义再度点头,之后笑道:“今天是黄家那丫头的生日,爸这里有一对宋代时期的翡翠玉镯,听说在西南边境那边出土,上下有着一千多年的历史,这是我当年在东海古玩市场里经由熟人介绍买下来的,花了我将近两百多万,你今晚带着这对玉镯,去给黄家那丫头过生日,她看到这对玉镯后,肯定会喜欢的,女人爱玉,就如同男人爱权。当年我刚买回来的时候,你妈很想戴上它,可我舍不得,不过今晚是黄家那丫头的生日,为了你的前途考虑,把这对翡翠玉镯送给她当生日礼物,爸觉得值。”
林广义领着林逸翰来到书房,从一个古朴精致的锦盒里,拿出一对耀眼夺目的玉镯,质地和色彩一看就属上乘,价格在当今社会最起码不低于百万。
林逸翰望着灯光下莹白亮光的翡翠玉镯,心头不禁一震,看来父亲林广义为了让他傍上黄家那艘大船,也是下了血本啊,连这对宋代时期的古朴玉镯都拿了出来。
五年前,林广义在东海古玩市场里买下这对玉镯的时候,林逸翰是知道的,那时董晓红想戴上它出门装逼,林广义都不肯。
而今天黄莺过生日,林广义却拿出他整天爱不释手的宝贝,送给黄莺当生日礼物。
看来……让黄莺进门做他们林家人的媳妇,林广义是志在必行了。
顿时,林逸翰有些感动,他深谙林广义这么做的原因是什么,无非让他傍上黄家那艘大船后,在林家内部做出一番成绩,为日后的顺利登基做铺垫。
没由来得,林逸翰当即再度道谢,“爸,谢谢您!”
“呵呵,你小子跟我还那么客气干什么?”林广义笑骂了一句,“以后你顺利成为黄家人的乘龙快婿,我们林家便能彻底打开北方的市场大门,待到那时,我们林家要多少钱财和地位没有?一个人若想成大事,必须要懂得取舍,现在丢出去一对玉镯,将来会有更大的回报!”
林广义明里暗里教导林逸翰怎么玩转这个社会。
林逸翰不傻,听出父亲的弦外之音,恭声道:“爸教训的是,逸翰谨记于心!”
“嗯,那就好。”
林广义笑了笑,将宋代时期的玉镯递给林逸翰,道:“好了,你去吧,我要看会儿书,希望今晚过后,黄家那丫头能对你有所改变和看法,在不久的将来,你带着她来咱们家做客。”
“好,逸翰尽力。”
林逸翰满脸欣喜地答应着,转身走出林广义的书房。
大厅里,林逸翰脸上的郁闷一扫而空,有了林广义的开导,对于追求黄莺的信心,又回来了几许。
今晚上,他要在黄莺的生日宴会上大放异彩,让黄莺对他改变看法,甚至答应与他交往下去。
(本章完)
第125章 见色忘友啊()
风暴SOS CLUB酒吧,位于杭湖城西区黄龙大道888号。
在整个杭湖城,风暴SOS CLUB酒吧名声远播,是杭湖城最为知名的一家酒吧,室内装修豪华、金灿炫目,墙壁使用鎏金打造,酒水也全部是由国外正宗厂家空运而来。
晚上八点钟的时候,秦铮、萧善宇他们五人,外加黄莺为首的四大校花,另外还有黄莺所邀请的那几个学生会的文艺部女生,前来这家酒吧里为黄莺的生日大摆庆宴。
风暴SOS CLUB 门前,停泊着一辆辆国内外知名豪车,能来风暴SOS CLUB 酒吧消费的人群,无一不是上流社会那些富家公子哥。
因为风暴SOS CLUB 酒吧之所以名声在外,不仅是它室内装修豪华,酒水正宗。
最主要的原因,是每逢周末两天,风暴SOS CLUB 酒吧的老板,会邀请经常在电视上露面的那些二流、三流港台歌手,前来酒吧里驻唱。
这一来二去的,风暴SOS CLUB 酒吧逐渐在杭湖城打出名气,是一些凤凰女和富家子弟最向往的娱乐场所之一。
尤其是酒吧三楼的贵宾区,包下一晚上,就需要六万五。
当然,前提是酒水和果盘什么的,均已计算其中了。
而在白天的时候,黄莺便包下了一个超为豪华的包厢,正处于风暴SOS CLUB 酒吧三楼的贵宾区,门牌号是999。
这间贵宾包厢,只招待那些权贵大人物,而身为燕京黄家人的掌上明珠,黄莺自然有那个能力包下这间全酒吧最牛掰的999包厢。
夜幕下,黄莺驾驶着她那辆炫酷吊炸天的白色玛莎拉蒂总裁,载着刘诗雅、韩欣妍二人,现身风暴SOS CLUB 酒吧门前。
至于秦铮,则依然开着黄莺那辆经过改装的奥迪A4汽车,载着萧善宇他们四人紧跟玛莎拉蒂后面。
除此之外,苏珊开着她那辆路虎揽胜车,载着学生会文艺部的四位漂亮女学生,也来到了风暴SOS CLUB 酒吧门前。
一行三辆车,齐刷刷停泊在酒吧门口,放眼望去,就数到秦铮驾驶的那辆奥迪A4汽车最便宜,也最寒碜。
不过,秦铮并不在乎这些莫须有的东西,他若想换辆好车,马上就可以去4s店里提车,只是没那个必要而已。
黄莺首先从玛莎拉蒂总裁车里钻出来,扭头望向跟在她后面的一辆奥迪汽车,一辆路虎揽胜SUV。
“好了,已经到了,这里就是我白天时找的场所了,今天我们尽情地在这里嗨皮一晚!”
黄莺冲车里的秦铮、苏珊挥挥手,示意停车,然后进入酒吧三楼的999包厢。
秦铮降下车窗,笑道:“黄莺同学,你是多心了,我在杭湖长大,岂会不知道这里就是你白天找的场子?”
“就你多话……”黄莺睥睨他一眼,扭着浑圆的翘臀率先朝酒吧大厅里走去。
秦铮坐在车里,扭头看向挤在后车座的萧善宇、王鹏、曹兵他们三人,以及副驾驶上的汪洋,乐呵呵道:“刚才在校门口的时候你们也都看到了,黄莺叫来那四个文艺部的女生,以我的眼光看个顶个都是水灵白菜,你们四个家伙今晚上能不能顺利脱单,就全凭个人本事了。”
秦铮笑颜,他发现今晚黄莺叫来的四位文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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