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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种田也逆袭-第1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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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了。
虽然,自己跟那位张同学不一样,情书不是自己写的,而是别人写给自己的。但终归是情书,要是传了出去,肯定也好不到哪里去。
沈晓秋扫视了一眼,发现纸张是最常见的信纸,字体很潦草。乍一看,让人觉得字体的主人很浮,第一印象减分。再看看上面的内容:
“沈晓春同学,
从见你第一眼,我就想亲昵的称呼你春儿。
还记得,那是美丽的日子。
蔚蓝色的天空,倒影着你美丽迷人的倩影,
微风拂来,三千青丝划出美丽的弧度,
晃了我的眼,更是晃了我的心。
你的笑容,犹如冬日里的暖风,将我的心都融化了
你的身影,意如呼吸,一刻都不能停止
遇见了你,我才明白生命或缺了什么
亲爱的春,你愿意让我的人生变得完美吗?”
小男生的情书,带着卖弄文采的意味,空间图书馆中那么多的小说,沈晓秋那可不是白读的。
这男生,一点担当都没有,就连情书的末尾也没有留下名字,只有某某时间某某地点见。却在开头点出了沈晓春的大名 ,让人想要忽视都不行。
这封情书,要是落到了一些心怀不轨的人手里,或者是对沈晓春心怀不满的人手里,那么头一个倒霉的就是她。至于撰写着,连个简称都没有,想要找个嫌疑人都不行。
“姐,你知道谁写的?”想了想,沈晓秋决定不先发表自己的意见,小心翼翼地试探的看法。想到刚才大姐那副少女怀春的样子,有些暗暗着急,可别真有意思啊。
“啊……不知道,他又没留名字。”对着信看了一遍,字迹还真不熟悉,好像不是自己班的人。沈晓春是班里的课代表,每天都要收作业,对班里同学的字体还是有所了解的。
“姐,我看你脸红红的,好像对这情书很有好感,你是不是准备按照上面的地址去见人呐?”沈晓秋支着胳膊,戳了戳沈晓春的胳膊。
“啊,我是有这个意思,你不觉得上面的句子写的很美吗?”沈晓春满脸的向往,觉得能写出这样的诗句的男生,应该有着诗人的气质。
沈晓春完全忘了,眼前“八岁”的沈晓秋能够能体会到那美妙的字句。家里跟她年岁最为相近的是沈晓夏,可是偏偏沈晓夏是个大嘴巴子,不管什么秘密到了她嘴里都守不住。 也就沈晓秋,比较的实诚,沈晓春一点都不担心她跟别人说。
“姐,你还是趁早打消这个念头吧,你看……”掰着手指,将刚才看到情书想到的,都给沈晓春理了一遍,沈晓秋害怕不够保险,又加了几句,“姐,你看你长得好成绩也好,在学校应该有人会嫉妒你吧,要是这是嫉妒你的人弄出来的局呢?专门等着你上钩,那可怎么办?”
沈晓春的眼睛是双眼皮,原本就又圆又大,如今吃惊之下,更是瞪的圆圆的。在三妹的分析下,她怎么觉得这个男的虚浮、胆小、没有担当,比女人还不如?继听到第二猜想之后,沈晓春整个人都风中飘零了,自己生活的校园有这么危险?
思想一下子冲击太大,沈晓春决定先静下心来消化一下刚才得到的信息。面对沈晓秋“你还去不去”的眼神,疲惫的摇了摇手,沈晓春轻吐:“不去了,你先让我冷静冷静”。
听到大姐说不去了,沈晓秋赶紧的会自己的房间,还不忘把沈晓春的房门带好。当然,那封情书也被沈晓秋顺了出来,这种东西还是不要让大姐看到比较好,要是看着看着她就想去了,那可怎么办?
不过,这毕竟是沈晓春第一次跟她分享情书的秘密,要是直接毁掉好像有点不好。万一等会大姐想把它留下作纪念呢?弄没了可不好解释,让大姐心里不高兴那就更要不得……
思来想去,沈晓秋觉得先把情书放到空间里,冷藏一段时间。大姐要是想起来了,想要回去,那就给她;要是她忘了,那么自己也就顺势遗忘好了。
第二天,沈晓秋一直偷偷的注意着沈晓春,情书上说的时间就是今天下午亮点。虽然昨天沈晓春似乎决定不去了,沈晓秋还是觉得不保险,盯准大姐的举动,要是大姐真去了,自己就偷偷地跟着,万一苗头不好,还能帮忙。
中午吃过饭,沈晓春换了一身干净的衣裳,骑了自行车就出门了。
看着车子消失在视线范围内,沈晓秋瞧了瞧自己萝卜头身材,暗自恼恨自己,怎么就忘了不是想跟就能跟的上的啊……
第25章()
正当沈晓秋一筹莫展的时候,耳边传来了轰轰声,顺着声音的方向望去,有人正骑着摩托车往这边来。现在还不到12点,离约定的时间还有不少,要是能搭便车去,那时间还是绰绰有余的。
看到是村里的范治国,沈晓秋连忙招手大喊道“治国叔!……”
范治国是村里出了名的老好人,年纪轻轻的,就在镇上开了一个理发店。据说收入很好,从他那辆村里独一无二的摩托车便可看出一两分。
“原来是晓秋啊,找你治国叔有事?”范治国听到有人叫自己,远远的就看到一个小萝卜头,听声音有些熟悉。等停下来,发现原来是沈晓秋,看着水嫩嫩的小丫头,沈治国觉得天都没那么热了。
“治国叔,你这是要到镇上去吗?”黑漆漆的大眼睛,充满希冀的看着范治国,沈晓秋可劲的卖萌。书上说了,小孩子卖萌,那是对待大叔的利器。虽然不知道范治国是不是怪蜀黍,沈晓秋还是尽量的装可爱,这年头还是很招喜欢的。
在空间泉水的蕴养下,沈晓秋透着一股灵气,让人有种发自内心想疼爱的感觉。范治国就觉得自己有个这样的女儿就好了,摸摸下巴的胡渣,想着:自己是不是该结婚了呢!
女儿那得等娶了媳妇才能有,现在就先拿眼前的小丫头解馋好了,等以后自己有了女儿那也有哄孩子的经验。眼里带笑,范治国决定把小丫头弄到店里面去玩玩,那些大妈应该会很喜欢这个小丫头的,“是啊,晓秋要不要去?晚上治国叔可以开车送你回来哦……”
眨巴眨巴眼睛,歪着脑袋,沈晓秋咬着音软糯的说道:“真的吗?治国叔,你的店在哪里呀?”
最近,沈晓秋发现自己的声音变好听了,说话的时候糯糯的,又不失清脆,尤其是撒娇的时候,简直能够沁到人心里去。
“在灵芝桥头,那旁边还有一个灵芝公园,叔叔不忙的时候还可以带你到公园里套娃娃,怎么样,想不想去呀?”越看越觉得这丫头可爱,范治国刚才还是半真半假的打趣,现在那是真相诱惑小丫头去玩玩。
“灵芝公园?”沈晓秋的眼里都亮的发光了,这不就是情书男约大姐见面的地方?连借口都不用找,就可以搭顺风车,真是太好了。“那治国叔,你跟我爸说一声带我去玩呗!”
“拿成,来上车。”范治国弯腰将小丫头抱到前座,开着车就往沈家的方向去。
后座位置比较大,范治国不放心让沈晓秋一个人坐后头。要知道去镇上的路可不是那么平的,万一噔一下,小丫头没搂住摔出去了那可就不好了。还是放在前面,自己的手箍着比较保险。
到了沈家大门外,透过院门,正好能够看到沈爸坐在院子的杏树下抽烟。烟雾缭绕的,连沈爸的脸都显得不那么清晰。
“卫国哥,我带晓秋到我店里面去转转啊!晚上给你送回来!”话说的那叫一个亲切啊,范治国今年25,叫沈卫国大哥不为过。
对村里的人来说,范治国今年都25了,还没结婚,都成老光棍了!要说范治国,从小就是吃百家饭长大的,脑袋瓜聪明,会动脑筋。虽然没上过学,但是凭着那股子灵活,愣是赚了不少钱。
他样貌那就是放到镇上还是拔尖的,家底也丰厚,愿意嫁给范治国的女孩不少。偏偏,范治国自己看不中,给他介绍了不少姑娘,结果愣是一次都没成。村里的大婶看到这样,觉得范治国要求太高,后来也没给他介绍了、
范治国觉得,接他介绍的人,出生好的姑娘都太傲气,看不起人;漂亮的都心思不正,冲着钱去的;实打实的村姑有太土,连话都说不上几句。想找一个合心意的怎么就那么难呢!
宁缺毋滥,范治国觉得要是碰不到理想中的人,就这么拖下去好了,这不都成老光棍了……
带着一个小孩,范治国骑车的速度放慢了不少,就这样两人也只花了25分钟不到便已经到理发店了。
范治国的理发店叫做“美发屋”,占地约莫50平方。两面的墙上贴着镜子,一边三个,旁边还有一排木头沙发,应该是给等待的顾客准备的。这个时候,理发店能够开到这样的程度,已经算是非常大了!
“叔,你的店真大啊!”沈晓秋转了一圈,暗暗地算了一下,一个月光租金可就得花不少了。“这么多的位子,你一个人照顾的过来吗?”
“哈哈,小丫头,心思还蛮多的嘛。这店里还有一个我徒弟,两个人正好。”摸了摸沈晓秋的头,范治国开始烧热水。将蜂窝煤放进煤炉里,点燃,在放上水壶就开始烧了起来。旁边一溜的热水瓶,那都是用来装热水的。
现在是中午,天热的很,一般都不会挑这个时间来剪头发。水一烧起来,屋子里就有热气缭绕,闷热的很。
做头发的设备很齐全,墙上还贴着一些画报,画里的人有短发,有长发,有直发,有卷发,无一例外都是靓丽的美女。
“治国叔,这么大的店子,你一个月得花多少租金啊?赚得回来吗?”天真无邪的语气,沈晓秋的问话随意的紧,仿佛就是随便乱问的。只有她自己明白,这是为将来做打算呢!
“二十块钱一个月。”范治国倒是一点都不犹豫,直接把房租说了出来。这东西也不是秘密,周围的房租都是这个价格,一问就问出来了。再说,对方就是一个孩子,能有什么心思。“怎么,晓秋害怕你叔喝西北风不成?”
记得大姐暑假的时候打工,工资加上提成总的也就三十二块钱一个月。范治国这房租,都已经占到三分之二了。看样子,房租还不是一般的贵。现在萝卜五分钱一斤,一个萝卜两斤左右,可以卖到1钱,相当于每天卖10个萝卜就可以了。
换做其他人,1毛钱一个萝卜那几乎都是没赚钱的,可沈晓秋若是从空间里拿出来卖,那就是无本买卖。菜市场的价格肯定更便宜,不过沈晓秋还是更喜欢有一个单独的门面,里面既可以卖菜又可以卖水果还可以卖生禽,就跟个生鲜超市一样。
空间之后又扩大了几次,沈晓秋现在已经拥有十一块地了。而且,每块地的产量从17个萝卜到了68个萝卜,拿一部分出来卖完全可以。
自己要不要趁星期六星期天的时候,先到镇上的菜市场摆摆摊子,试试看呢不过,这有可能被认识的人撞到。虽然村里很多人都不常上街,但是总有几个人经常往镇上跑得。到时候问起来,那可就不好解释了……
说李奶奶的?太容易拆穿了!帮别人看的?谁愿意找个八岁的小孩来看摊位,这不是儿戏嘛…… 直接推荐给饭馆?现在能开的起来的一般都是公家的(私人的饭馆,当官的一来吃饭就打欠条,生意再好都给拖垮了),有关系人家才愿意买……
啊啊啊啊,当个小孩子可真麻烦,连卖个菜都实行不起来。
沈晓秋坐在实木沙发上,盘腿而坐,双手撑着下巴,在那思考着人生大计。
一张小脸表情丰富多彩,一下子笑了,一下子皱眉,是不是的撅嘴巴,现在更是抓狂似得挠头。范治国在旁边看的乐死了,这小孩怎么可以有这么多的表情,实在是太有趣了。
想了半天没想出到底怎么办才好,沈晓秋干脆不去想了。抬头看了看墙上挂着的圆钟,已经一点了,那还是先到灵芝公园看看大姐怎么样勒。站起来,揉揉因为盘坐而有些发酸的腿,直起身子,发现范治国正看着她偷笑。
“叔,我到灵芝公园里玩一会儿!”小孩子情绪本来就多,想的东西更是乱七八糟的,沈晓秋根本就不担心范治国看出什么来。
“晓秋想一个人去公园?这可不行,要是被拐子骗走了那可怎么办?”打量了一下沈晓秋的身高,范治国很不放心。长得这么小巧,皮肤还那么白,简直比镇上的小孩还要白净,拐子最喜欢拐卖好看的小孩了,范治国说什么也不愿意。
在店里翻了好一阵,范治国终于从一个犄角旮旯里找到了一本不知道什么时候弄来的小人书,把它递给沈晓秋,“晓秋乖乖坐在这里看小人书,等会叔叔买棒冰给你吃,晚点没那么热了,再带你去公园玩。”
沈晓秋无奈的捧着一本小人书,坐在靠窗的位置,眼睛却是一直看着窗外。
范治国怕沈晓秋不乖,偷偷地溜走,所以每隔几分钟就往沈晓秋所在的位置扫视几眼。有种人一不见就跑出去找的架势,胳膊拧不过大腿,沈晓秋只好硬着头皮呆在房子内。
现在这个临窗的位置,那可是沈晓秋转了几圈之后,找到的最好的位置,正好可以看到灵芝公园的北大门。
大姐收到的那封情书上写的就是北大门左边的榕树,要不是发现这里能够看到,沈晓秋才不管范治国看的有多紧,早就溜出去了。
咦,难道是记错地方了,怎么一个人都没有?自从发现空间泉水的好处,沈晓秋可是天天都喝,视力也比平常人要好了很多。(沈晓秋自己,想喝就能喝,很多好处早就发现了。身体的各项功能实在是好的太出奇,因此,给家里人的茶水加空间水,也只坚持了一个月就停止了。)
趁着范治国不注意,从空间里拿出情书,确认了一下,的确是这里没有错啊!
大概到一点四十的时候,有人出现在了榕树下,粉色的上衣推着一辆自行车,沈晓秋一眼就看出了那就是大姐沈晓春。
心里估量了一下,从理发店到北大门大概要五分钟的路,要是等自己发现不对劲,在冲过去可能就来不及了。
“治国叔,你看我大姐在那里,我去找我大姐玩行不行!”
那么远,范治国当然看不太清,不管肯定这就是沈晓春。陪着沈晓秋走了一段路,直到看到沈晓春的脸,这才放心。
第26章()
碰巧,理发店来顾客了,一位身形微胖的大婶,估计是位急脾气,一刻也不想等,正站在大门口高声喊“范老板!”
瞧着也没几步路了,范治国犹豫了一下,朝着沈晓春那方向喊了一句,“沈晓春,过来接一下你妹妹!”
偷偷摸摸出来赴约,沈晓春心里正紧张着呢,既期盼对方是个真材实料的才子,又担心跟昨天晓秋说的一般。猛地听到有人叫自己,有那么一秒的发懵,转过头看到沈晓秋正俏生生的站在那里,笑着给她打招呼。
“姐……” 撇开范治国的手,晓秋满心欢喜的朝沈晓春跑去,淡绿色的发带随风一颠一颠的。若是沈晓秋身上穿的不是打着补丁的花衣裳,而是一条漂亮的公主裙,那简直就画里跑出来的小精灵。
“三丫,你怎么来了?”沈晓秋的出现,显然不在沈晓春的料想之中。
难道是跟着自己出来的?这个念头一出,沈晓春当即否决了。从村里出来可不方便,三丫只不过是一个八岁的小女孩,连交通工具都没有,怎么能够跟踪自己……
“我在路边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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