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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我的时代-第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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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野本身就不是一个爱说话的人,当房间就剩下两个人的时候,气氛一下子尴尬起来。
“随便聊聊吧!我们下去”林野叹了一口气起身让女孩坐下,实际上他倒不是多喜欢这个女孩,毕竟在刚刚见面,而是某些想起来就尴尬的记忆和这个女孩有关。
到了地面的旱冰场,林野发扬了自己后世成年之后的好习惯,一言不合就掏钱,给女孩和自己套上了旱冰鞋。
第五章 我哪没有朋友()
保持着成年人习惯的林野,比起谈感情,还是更愿意谈钱。年少时代谈感情的经历,迟早也会变成用钱说话,与其这样不是一步到位。一般情况下只要条件允许,抠搜这种事不会发生在他身上。
让孟丽坐在换鞋的沙发上,没劳旁边的阿姨动手,林野自己动手把鞋套在了女孩的脚上系紧,然后抬头问道,“怎么样,感觉还合适么?”
“还好了!”透过眼前的刘海看着给刚认识给自己穿鞋的男孩,孟丽心中犹如小鹿乱撞,和自己想象中的不一样,好像没有这么流氓啊……
从外表上林野的长相非常有欺骗性,把这头黄毛弄掉之后会更好,因为他本身皮肤也很白,头发一旦变浅,会更像是小白脸。
这个时候林野忽然抬头直视着女孩的脸,孟丽这个女孩皮肤白皙,一双眼睛特别漂亮,美眸很有异域风情,这种眼镜通常在西北方的少数民族比较常见。
林野对皮肤莹白、眼睛好看的女人毫无抵抗力,可能成年之后审美观越来越朝毛妹方向偏离,就是从现在开始的。看见这个刚刚认识的男孩一动不动的盯着自己,孟丽不由得偏头。
就在这时候被林野抓住了手,从沙发上带起来,一声娇呼,第一次来这里玩的她站立不稳,为了避免摔倒抓住了林野的手臂。
“没事,摔之前我肯定给你垫背。”林野虚情假意的环抱着孟丽,嘴角上翘的样子才是真正的感受,钱不能百花,选在旱冰场认识的好处就是,可以提升身体亲密度。
“嗯!”孟丽用比蚊子大不了多少的声音回应着,一个很漂亮的女孩当然不是愿意和地面总是亲密接触,只能紧紧靠着林野,任由对方抓着自己的手。
旱冰场放着的DJ舞曲,没吸引林野的注意力,他只是二十岁之前比较喜欢这种舞曲。
牵着女孩的手用后世的笑话逗女孩开心,消除刚刚认识半个小时的陌生感,目前看来效果不错,比他记忆力那次成功多了。
“我小时候也住在车队,只不过搬下来的比较早。”挽着女孩手臂滑行的林野笑着道,“过一段时间我准备回去一趟,好几年没回林场了,到时候别迷路。”
孟丽点点头,心中无法平静下来,思考是不是发展的有些太快了,才刚刚认识就要去林场,这种速度有些让她接受不来。
没多大一会儿,赵龙来到旱冰场照顾林野两人去吃串,看了一下旱冰场门口的时间,林野点头,歪着头对着女孩道,“吃点东西,待会我送你回去。”
大金链子,小手表,一天三顿小烧烤,至少部分能概括林野这个岁数刚刚离开学校的少年生活状态,实际上烤串这种东西对他没有吸引力,他不吃牛羊肉。
“我先送孟丽回寝室,然后直接回家了,你们吃,走了,新哥!”最后林野没忘记和这些男男女女打招呼,他和这些人不仅仅是朋友关系。
按照时间大概在一个月之后,他们几个人会多上一层关系,这种关系叫同案,几种最铁的关系中,林野他们几个符合其中一起坐过牢的关系。
“你不和他们一起住?而且你说话很有礼貌。”孟丽不知道何时自然的挽着林野的手臂,似乎过程非常顺利而且水到渠成,
“我每天晚上都要回家住,不在旅店睡觉。他们是完全的学渣,我是偏科型学渣,对人礼貌点好,咱们这里的人比较冲动,因为一句话起冲突的事情太多了。”林野温和的笑着,空出来的一只手摸了一下自己的脸,很平整,那道刀疤还没有出现,他之所以习惯把头发弄得很长,是因为头上还有一个疤,那块地方不长头发。
如果要从头校正林野本人的人生,至少要从两年前开始,他才有可能和叶晴一样成为学霸,来一场人生赢家的套路,现在在中考前夕已经晚了。
孟丽住的地方就在学校旁边的小区,接收住宿生本身就是附近住户赚钱的一个手段,可以说放学到这里的距离用走路算,三分钟就能走完。
“你住的地方,我每天晚上送你回家作为联络感情的办法根本不好使啊。”站在单元门口的林野苦笑,然后对着孟丽道,“你回去把阿宇叫出来,就说我在外面。”
“你认识他?”孟丽有些惊讶,但还是听话的慢跑上楼去叫这家主人的儿子。
“我那有没有朋友?”林野噗嗤一笑,有些嘚瑟的道,“好人不认识,坏人有的是。”
有人说家教严的家长可以避免孩子走弯路,这句话林野是绝对不相信的,例子就是他口中的阿宇,阿宇的母亲是小学校长,然后就教出来这么一块货色,可见没什么是一定的。
吞云吐雾的林野就在楼下等着,不一会儿就听见楼道中的脚步声,陈晓宇的身影在感应灯下出现,见到等在这里的林野,还有些不相信的道,“我还以为孟丽骗我呢,你怎么认识这个女孩呢,行啊,把手伸到我家来了,给我根烟。”
“小心点,别让你妈闻出来了。”话虽然这么说,林野还是第一时间把烟和打火机递给对方,他这句话纯粹是友情提醒,如果阿宇真的被发现挨顿揍,那管他屁事?
林野就把怎么认识的过程给陈晓宇讲了一遍,然后靠在电线杆子上打了一个酒嗝,然后继续道,“她住宿在你家,那就劳烦你这个地头蛇照顾一下了,别让其他学生欺负了。”
“放心,有我,才不到一个小时就护上了,是不是有点快?”陈晓宇把烟头踩灭,一脸的坏笑,比林野还要长的头发随风而动。
“你废话有点多,行了,外面冷,你回去吧,我也回家。”林野不知道现在几点了,非常不习惯,被关押出来之后,他留下了一个习惯,就是对时间特别敏感,随时都要看一下时间,现在身上没有手机和手表的林野,会相当不习惯。
两人分别,林野没有继续跳墙回家,而是绕着贮木场走,这个时间不是所有地方都有路灯,路过一佳菜店的时候,林野停留了脚步,“就是这吧?”确定了一下附近的场景,他确定就是在这里碰到了两个喝多了的男人,结果起了冲突。
停在这里回忆了一会儿,林野摇头不再想太多往家走,他实在不愿意回想那次无妄之灾。
第六章 兜比脸都干净()
林野到家已经十点多,母亲还没有睡觉,听见林野开门的声音喊道,“门灯不要闭,等一下你爸回来。”
“知道!”把伸向开关的手收了回来,事情总有一点规律,可多年以来林野从来没有搞明白一件事,那就是他老爹会在什么时候回家,因为这真的没什么规律。
林野的父亲按照他们那个年代的话来说是一个很精神的小伙子,按照林野朋友的话来说,长的很有威严。把这些言论归纳在一起,林野只理解出来一个字,帅……
熬夜这种事情对已交就不知道什么时候起来的林野来说根本毫无难度,往灶坑填了一点煤,林野对柜子里的剩菜进行清扫,要不说他最不喜欢去的地方就是烧烤,每次花了钱进去,往往还是要饥肠辘辘的出来,这么说也不对,是喝饱了出来。
填饱肚子的林野去后院喂狗,顺便履行以下铲屎官的职责,感受着从河边传来的阵阵气味,这是一个有味道的住宅,继续进行征集的意识流回忆。
经过了一天的嘚瑟,他此时完全可以称得上是兜比脸都干净,现在应该想办法赚第一桶金,哪怕是第一桶水也可以凑合,“是时候表现真正的技术了!”
如果抛去林野最擅长的东西,也就是大号做人小号做狗的键盘政治家角色,他能剩下的也就只有对这片森林的了解,不过考虑到目前的赚钱难度,想要赚钱的难度也不是一般的高,此时母亲一个月的工资才四百块钱。
“上学校去管学生要钱?不行,这个重生者为实是太没出息了一点。”只是想一下林野就觉得丢人,其实林业地区赚钱最快的办法很简单,盗伐林木。
可这里有一个问题,目前林业局正在严打这方面,不要说现在这么干是去撞枪口,连前几年干过这些事的人都在抓,前世在这个时间段林野在看守所,关押的一百个人至少有七十个都是因为偷木头被抓的,那批人全部被重判。
林野此时心中有一个不成熟的想法,当然首先需要一点钱,先摆脱这个兜比脸干净的状态,不然不用畅想未来定计划,明天怎么过都是一个问题。
深夜十一点,终于出现一个救星来拯救兜比脸都干净的林野了,这个人就是……他爹
他老爹林卫东回来了,林野这次还算是运气好的,第二天就见到了自己老爹,运气不好的时候,一个星期都见不到自己的老爹回来。他和自己老爹的关系,在二零零四年应该属于一言不合就互怼,林卫东对林野属于我高兴你怎么都行,我不高兴你怎么都不行的管理。
这种管理模式之下,林野的成长经历就是金钱刺激和棍棒加身交替进行,林野从小到大挨揍的次数自己都有些记不清了,只是不知道今天会是什么模式。
父子俩的对抗一直持续到十几年之后,最后林野服了,不是被棍棒正了三观,而是林卫东得了心脏病,实在扛不住林野接二连三的对抗。林野不是个大孝子,可也不是畜生。
从小就被棍棒加身的林野,单独对自己老爹练习了一种叫做察言观色的专属技能,从目测来看,今天林卫东的心情相当不错,不属于棍棒加身的模式。
林野感觉今天晚上的老爹,应该处在正确的打开模式当中。
既然这样,那还怕什么?观测完毕的林野也开始抖起来,开始尝试第二种沟通,在兜里比脸都干净的压迫下,管自己老爹要钱,“爸,给我点钱……”口气那叫一个理直气壮。
“要钱干哈?”林卫东歪着头问道,掏着兜的同时说了第二句话,“要多少?”转折如此的自如,足以令人刮目相看,一般情况下他都会满足儿子的要求。
“我想要把头发染回来!”林野指着自己的一头黄毛,他相信这招绝对好使。
“早就应该染回来了!”林卫东冷着脸说了一句,然后掏出了一张一百块道。
“快毕业了,我们好像要同学聚会!”林野继续脸不红心不跳的撒谎,一样冷着脸,表情和神态都和自己的父亲如出一辙,意思就是钱不够。
接过了第二张,继续道,“我想买一个礼物给叶晴……”
林卫东噗嗤一笑,又掏出两百给了林野,低声吩咐道,“别告诉你妈,去睡觉吧。”
林野点头,暗道十六岁的自己其实信用度还是很高的,不过好像从这个时候开始,他的信用度会越来越低,主要因为他接二连三的作死。未来会发生这么几件事,一个月后他和朋友会在路上被醉鬼骂了两句,几个人把人打成残疾。
两年后在斗殴中左手手指被砍断,十年后脸上挨了一刀,这样一点一点把自己的信用给挥霍干净,直到那时候开始,林野开始反转,有把自己的信用度一点一点赚了回来。二十七八岁的时候,林卫东对自己的儿子是比较满意的。
第二天摆脱了兜比脸干净的林野,怀揣着四百块钱出门,直接去了建材市场,买了六十条长一米五宽一米的玻璃丝袋,一套雨衣,一双雨靴,一条细绳,十几副手套,加上昨天买的柴刀,在旅店中一起装起来。
“咋的,你要当你要去杀人啊?哎,犯不上……”正好从外面回来的赵龙,连连摆手,也不知道用什么表情在这里叫道。
“死蛤蟆,你给我滚特么蛋。”林野回头喊着赵龙的外号道,“你就不能盼我点好。”
“要是别人吧,我肯定不相信,你可就没准了。你一天摆着一副死人脸,谁知道你天天想什么东西。”被喊外号的赵龙不以为意,说着自认为很有道理的分析,然后正色道,“你买这些东西干什么?”
“以你的智商,我很难和你解释。我过段时间准备回一趟林场呆一段时间!”收拾好东西的林野坐在床上,眯着眼睛看着赵龙,平淡的道,“到时候说不定你还要帮我一下。”
“咱俩就别说帮不帮了,都认识这么长时间了。”赵龙咧嘴一笑转而问道,“你对象呢。”
“什么对象,人家是一个小孩。”林野嘴角抽动一下,抬起手腕看了一眼刚买的电子表说道,“走,先去吃点东西。”他太了解赵龙他们了,好的时候一天好几次饭店,饿的时候浑身上下一毛没有,吃了上顿没下顿,当然,不论在什么时候,兜里都要揣盒好烟,哪怕是饿着……
第七章 靠山吃山()
“不过我听说,庆海要和你断交,因为那个小姑娘?”林野话锋一转问起自己走后的事情,他不在旅店住,不过想起来昨天在串店的坐在赵龙旁边的女孩,好像是他另一个朋友的对象,不得不说贵圈真乱。
“你想劝说一下么?”赵龙不以为意,觉得这不是什么大事,开口道,“两人都不在一起了,这玩意谁和谁在一起,都是自由的,不是么?”
霍金躺的林野点头,用懒洋洋的姿势点了一根烟,撇嘴道,“可能一时之间接受不了吧,反正是你们的事情,我也不想多嘴。反震过两天我就走了。”
“不和新哥说一下?”赵龙插言道,“你这神不知鬼不觉的人就没了,总要说一声吧。”
“不用,以前又不是没这样过。”林野站出来拍拍裤角,他总是隔一段时间就消失的原因,还是和老爹之间的拉锯战。被镇压成功的时候就老老实实的两点一线上学回家,反抗成功的时候,就出来浪一段时间。
两人出去吃了几根西北大串,填饱肚子之后,两人去了网吧。赵龙直接登录了经常玩的传奇私服,歪着头道,“上线啊,戒了?”
林野楞了一下,脸色变幻片刻,他就算是记性不错,怎么可能记住十几年前的游戏账号?这不是开玩笑么,但还是赶忙回答道,“账号给我弟弟了,也没什么意思。”
“要不说我从来都弄不清楚你的脑袋到底装的是什么?”赵龙一副你是外星人的表情,然后自己戴上了耳麦,对于他们这个年龄段的人来说,传奇的吸引力还是非常高。
林野的记忆中,这应该是雪城的服务器,在这几年雪城周边的城市中很是大火过一段时间,开这个私服的人赚的委实不少。
二零零四年正是盛大的巅峰时代,处在谁来打谁的状态中,热血传奇在年度中国游戏产业报告发布会上,被评选为十大最受欢迎的网络游戏第一名,这也是《热血传奇》连续三年蝉联最受欢迎网络游戏的称号。风头远远超过后世的即时通讯霸主,后世那个庞然大物在此时的盛大面前,就好像是一个面对巨人的婴儿,毫无反抗之力,没有后世网络游戏粉碎机的霸气。小鳄鱼开始能吃人,还需要经过几年的时间来成长。
现在的搜索引擎霸主,也不是度娘,而是比盛大霸权更稳固的雅虎帝国,谷狗只是一个刚刚起来的后起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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