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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最强人生-第114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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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麒麟卫视乃至全香江的演员,都清楚这位小姑奶奶是谁的人,哪里敢去泡她?

    曾嬅倩自己似乎也没有在乎这一点,拍戏的闲暇就到处去画画,倒是显得清闲自在的同时,又为她赢得了不少粉丝的赞赏。

    瞧瞧,我们喜欢的女明星多有品味和格调?

    人家不是去逛奢侈商店,也不是买这样那样,而是去画画,多有文艺范儿啊!

    曾嬅倩去各个景色区域画画的照片,也时不时的会出现在各个杂志上面。

    什么维多利亚港、大屿山、南丫岛、太平山顶、渣甸山、跑马地……等等地方都有。

    曾嬅倩又是非常善于打扮自己的,每一次出去的服装打扮都不一样,拍出来的照片直接都能当海报来用,真是让人看得喜爱不已。

    其实也有许多人都见过曾嬅倩画画的。

    毕竟画画不是一个短时间能完成的,哪怕曾嬅倩只是在外面素描,也常常会花费两三个小时,甚至更多的时间。

    只不过呢,每次曾嬅倩的旁边,都会有好几个女保镖守护着,那些想要签名的、想要和曾嬅倩合影的,只能是在她画画的前后,中途是不允许走近身边的。

    曾经有一个比较痴迷的男粉丝,就想要近距离的和曾嬅倩接触,几次劝说不行之后,女保镖直接干脆了当的把他给扑倒在地,然后交给了赶来的警察。

    这事儿报纸也曾经报道过,不过也是倾向于曾嬅倩这边,因为人家在做正事儿,你去签名、他去拍照,要是都给满足的话,岂不是什么都做不了了?

    今天来见殷俊,曾嬅倩也是特意打扮过的。

    只有19岁不到的她,娇靥上只是略施粉黛,便已经足够的好看。

    一头简单又笔直的秀发,散落的披在香肩上,看起来又是那么的娇俏。

    再加上一套非常配她气质的粉白散花皱褶长裙,绝对一出现就吸引了所有人的目光。

    她是约殷俊出来吃晚饭的。

    正巧少年准备去美国集合团队,开赴欧洲拍戏了,所以空闲时间有点,便爽快的答应赴约。

    “俊哥,你现在都好忙,人家都得一个月才能见你一面了~~”坐在殷俊的身边,曾嬅倩一边小口的喝着饮料,一边埋怨道。

    是的。

    她坐的是殷俊的旁边,而不是对面。

    问题还在于,他们今天吃的是火锅,而不是西餐。

    虽然这样看起来有点别扭,可这也代表了曾嬅倩的态度。

    殷俊也不在意,他本来就喜欢这个可爱的小妹妹,长大了也是一样。

    “事情多了,自然是这样。”殷俊也是一叹气,“我只想拍戏就好了,没想到一天到晚都忙个不停。”

    “嘻嘻,你都是世界首富了,怎么会不忙呢?”曾嬅倩笑道,“今天我给你庆祝一下啰,顺便也是提前为你送行……喂,服务员,拿几瓶啤酒来。”

    服务员自然是认识这两位大名人的。

    曾嬅倩经常在电视上能看到,殷俊嘛……还用说吗?香江有不认识他的人吗?

    所以服务员自然也晓得,这位新晋的世界首富,是不喝酒的,据说在华京跟几位超级大佬吃饭,人家照样喝饮料。

    但这一次叫拿酒的,是曾嬅倩,那又不一样了。

    于是他看了看没有说话的殷俊,很干脆的跑向了柜台冰柜那边。

    “小小年纪,怎么会喝酒了?”等到他离开,殷俊才刮了刮曾嬅倩的琼鼻,“都不怕成为酒鬼?”

    曾嬅倩看到殷俊没有阻止,心里暗自松了一口气,自己的计划还是进行得不错的。

    闻言之下,她笑嘻嘻的说道,“我也酒量不好,大概就是两三瓶,但是灌醉俊哥你,还是没有问题的。”

    殷俊不觉晒然一笑。

    这丫头还真没有开玩笑,自己就是一瓶啤酒的量,多了就得醉,如果她能喝两三瓶,当然就是她赢了。

    之所以没有阻止曾嬅倩,当然是因为在外面的时候,不能不给小丫头面子,特别曾嬅倩的话又说得合情合理,庆贺加送行,她想要喝点就喝好了,身边几桌都是男女保镖,难道还害怕出事情了?

    反正自己不怎么喝就行了。

    不是殷俊吹,就算曾嬅倩去酒吧喝醉了,也没有人敢对她做什么。

    因为香江人都知道,俊少平日里和善,但谁要是惹到他身边的人了,情节严重的话,绝对是沉海底的份儿。

    到时候就是看场子的社团中人,都得拼命保护曾嬅倩,生怕会被牵连。

    然而,事情并没有按照殷俊想的那么发展。

    吃过火锅的人都知道,如果是辣得很的时候,喝一杯冰镇啤酒,那是最爽快的事情。

    曾嬅倩就抓住了这个机会,她叫的是鸳鸯锅,辣的一边是特辣的,美其名曰俊哥是鄂北人,能吃辣。

    等到殷俊吃得辣乎乎的时候,曾嬅倩就毫不犹豫的给两人都倒了啤酒,敬殷俊一杯。

    一瓶啤酒能倒满三杯酒杯。

    殷俊一开始并没有注意,等到他发现的时候,自己居然已经喝了两瓶了。

    “不行了,不行了。”虽然这一次的状态好,只是有点头晕,但殷俊赶紧的捂住了酒杯,“倩倩,我不能喝了……服务员,来一杯冰水!”

    “哎呀,难得吃饭这么开心,就再喝一杯……一杯就好,你看看你额头上多大的汗珠啊?”曾嬅倩撒娇的道,“来,冰镇啤酒配火锅是绝配,我不会让你喝醉的,俊哥,我有分寸!”

    “喔……那就再半杯!”

    或许真是吃得很辣的缘故,殷俊也觉得啤酒喝下去挺舒服的,往日一喝酒就头昏的毛病,居然今天弱了许多。

    再加上这是在香江,周围都是自己人,他的心态自然也放松了一些。

    ……

    两人在这边喝酒吃东西,旁边一大桌吃火锅的保镖,看得是目瞪口呆,然后又互相用眼神说话。

    实在是忍不住的苗为民低声的对旁边的女保镖道,“小蕾,你家的大小姐今天不对劲儿啊!”

    “怎么不对劲了?”女保镖面无表情的道。

    “我看她今天是想要行动啊!”苗为民道,“胆子真大!”

    “什么胆子大?”另一个女保镖也听到了。

    “笨蛋。”她旁边的石强轻咳了一声,“男人把女人灌醉是想要干什么,曾小姐恐怕现在就想要干什么?”

    两个女保镖脸一下红了。

    “臭x氓!”她们怒斥这两个同事道。

    “切,如果待会儿她把俊少带回她家里,你输给我什么?”苗为民挑衅的对小蕾道。

    “倩倩才不会呢,她是那么温柔的女孩子,怎么可能做这种事情?”小蕾白了他一眼道,“别以为俊少就是人见人爱的了,倩倩还是黄花大闺女呢!”

    “哪个扑……”苗为民的话刚说了一半,那边一直没说话的曹军,立刻用眼睛瞪了他一眼,硬生生的把他的话给憋了回去。

    “咳咳!”苗为民马上转移了话题,“这样,我输了的话,我请你吃饭!你输了的话,就陪我吃饭。”

    “呸!”小蕾柳眉倒竖,“你占我便宜!”

    “哈哈!”

    苗为民笑了出声,“好了好了,不逗你了。你等着看吧!这丫头聪明着呢,待会儿肯定不会让俊少回家的!”

    曾嬅倩已经19岁了,因为拍戏工作也忙,所以今年就住进了她自己买的笔架山小别墅里面,平日里就是女保镖和两个佣人陪着她。

    只是在周末的时候才会回家里去和爸妈住两天。

    女保镖们对她也是很熟悉了,保护了她这么几年,一直把她当成小妹妹来看。

    在她们看来,曾嬅倩肯定喜欢殷俊,这是毋庸置疑的。

    但几个女保镖都不相信曾嬅倩会这么做,因为她根本就没有长大嘛!

    然而,等到看到殷俊已经醉得靠在椅子上闭眼休息的时候,曾嬅倩一挥手,大家便走了过去。

    “蕾姐,你帮我把账单结了。”曾嬅倩俏声的道,顺手想要搀扶殷俊起来。

    但少年却真的是喝醉了,显得非常沉,她一个女人还拉不动。

    “我来,我来!”苗为民赶紧的凑了上前,和曹军一左一右的搀扶起了迷迷糊糊的殷俊。

    然后这小子还很狗腿的笑道,“曾小姐,我们是回笔架山呢,还是回山顶施勋道?”

    曾嬅倩娇靥一红,看了看周围的几个人,又看了看殷俊。

    一咬牙,她小声的道:“俊哥现在喝醉了回去不方便,先回我那里吧,我照顾他一下……”

    说这话时,曾嬅倩都觉得自己脸上在发烧。

    幸好喝了点酒,还看不出来。

    也多亏这几个人,不是自己身边的人,就是俊哥身边的人,否则曾二小姐一定得羞死。

    四个女保镖都面面相窥。

    还真是这样?!

    ……

    (谢谢最近读者老爷们的打赏、月票和推荐等支持!!)

第1699章 文静不代表胆小() 
    殷俊醒来的时候,觉得有点不对劲。

    不是自己睡的地方不对,而是自己身边女人的味道不对。

    每一个人都有自己独有的味道,特别是女人,最容易形成体。香。

    即便没有体香,那种经常融合了自己身体和常用香水的味道,也会让人一闻就晓得是谁。

    所以通常对于女人来说,一般坚持用一种香水的,反而是有品位的人。

    那种经常换香水的,不是太年轻了,就是性格多变,这样的女人,最好不要去打交道。

    或者等到她成熟了后再说,不然受伤的多半就是男人。

    殷俊现在闻到的味道,熟悉但却又不熟悉。

    熟悉是因为殷俊的记忆里已经记住了这种味道。

    不熟悉是因为这种香味,他从来没有在自己的床。上闻到过。

    睁开了眼睛的少年,看到的天花板就不是自己家里的。

    再看盖着的凉被,也是素雅的月白色,一看就是女生闺房用的。

    叹了一口气,少年往怀里看去,看到的是一个高挑纤细的女孩儿身形。

    女孩子紧紧的靠在自己的怀里,娇。靥上的表情看不大清楚,但是殷俊记起了昨晚的一些事情,心里就晓得,这丫头肯定不会太愉快。

    喝醉了酒的少年,哪里知道轻重?

    上一次清霞姐姐和法兰西玫瑰联手都差点没有顶住,昨晚幸好殷俊还没怎么喝醉,所以留了点力气。

    两人紧紧地搂在一起,殷俊也察觉到了怀里佳人的心跳。

    这可不是睡着了的人的心跳频率。

    “醒了就不要装睡了。”少年有些好笑,一巴掌就打在了她光滑细腻的臋丘上。

    “嗯”

    曾嬅倩没有睁开眼睛,她扭了扭身躯,小声的道:“疼”

    “疼?”

    “嗯,昨晚”

    好吧。

    这话说了一半,说的人不好意思再说,听的人也脸红了。

    少年心想你丫头也是自作孽,居然胆大包天的灌醉我,不知道男人喝了酒,会更加凶猛的吗?

    可他还是没有把这话说出来。

    归根结底,占了最大便宜的还是他,所以话不能这么说。

    曾嬅倩一个19岁的小女生,能壮着胆子做出献身这种事儿,那就证明了她很爱殷俊。

    本来也是。

    曾嬅倩是聪明人,她知道就算自己和殷俊没有什么爱情的关联,凭借着小时候的交情,殷俊也会管她一辈子的。

    即便是殷俊以后不管她,她这几年已经挣了一两百万,还买了一套别墅,基本上也就保底不用发愁生活了,以后演演戏,找个好老公嫁出去,一点儿难处都没有。

    可问题在于,她并不想这么过。

    从殷俊自那些绑匪的手里把自己救出来之后,小丫头的一颗心就系在了殷俊的身上。

    那时候肯定不懂什么是爱情的,只知道自己想要俊哥一辈子保护自己。

    长大了以后,随着和殷俊的相处,曾嬅倩才晓得,自己是早已爱上了俊哥。

    可惜的是,俊哥身边的美。女太多了,曾嬅倩觉得自己没有太大的优势,所以还有些自怜自艾。

    也就是等到了现在,曾嬅倩终于是忍不住相思,牙一咬,就把事情给办了。

    虽然昨晚是疼得厉害,可成为了俊哥的女人,这种心理上的满足,大大的压过了身体的疼痛。

    只不过呢,现在看到俊哥要找自己算账,曾嬅倩就只能是靠这个来撒娇,逃脱惩罚了。

    还别说,曾嬅倩的这么可怜巴巴的一说,殷俊有什么的气,也都瞬间消散了。

    “啪!”

    殷俊又给了她一记,“你真是不怕死!没弄出事情来,算你运气好!”

    “也没有啦”曾嬅倩很不好意思的把头埋在了殷俊的胸膛,“俊哥你也不凶看着人家哭了,你都轻了许多呢”

    “咳咳!”

    少年老脸一红,转开了话题,“明知道俊哥的女人多,你还凑上来,是不是傻呀?”

    “因为我喜欢嘛”曾嬅倩腻声道,“我不在乎别的,只要俊哥能爱我就好!”

    “万一我不喜欢呢?”少年笑道。

    “那我就一直缠着你,直到你也喜欢我为止。”曾嬅倩抬起了粉臻,如梦似幻的娇。靥上,有着一丝坚强,却又有一丝慌乱。

    “傻丫头,我当然也是喜欢你啰,别乱想!”殷俊正色的道,“不过呢,我想着我的女人这么多,也应该给你更多的选择才好。”

    “我才不要别的选择呢,我就要俊哥你”听到了殷俊的表明,曾嬅倩欣喜的道。

    少年微微一笑,抚摸着她的秀发,没有说话。

    女孩子们的性格是很奇妙的。

    通常我们看到那些长得非常文静和清纯的女孩子,其实大半的性格,和她们的相貌是相反的。

    前世的曾嬅倩就是这样,别看长得别人都想保护她,可她其实性格非常倔强,否则就不会和梁朝韦三分三合,最后被刘佳玲捡了个便宜了。

    然后她结婚了,生了儿子却又毅然离婚,这就是说明她性格非常独。立。

    反而是那些看上去爽朗豪气的江湖大姐,为了男人要死要活,像是小媳妇一样。

    这样的例子也很多。

    这一世曾嬅倩当然没有机会倔强。

    或者说,能让她形成倔强性格的这么几年时间,也就是12岁到18岁这最决定性格的一段时间,她和上一世是不一样的。

    因为她就在这个年龄遇到了殷俊。

    优秀的男人,总是能吸引无数女人的眼光——也包括了女孩子。

    曾嬅倩爱上殷俊,绝对不简单的是因为殷俊救了她。

    在那个年龄,救了曾嬅倩一命,只能让小姑娘感激,说是喜欢都谈不上,更别说什么爱情了。

    爱情的萌发年龄,应该是14…16岁之间,一般的年轻人的初恋都是这个年龄。

    曾嬅倩的这个年龄段,除了学习之外,她在干什么?

    画画。

    樱桃小丸子就是她的成名作,即便是现在她渐渐的放开了樱桃小丸子,每年最多自己画两三期的特别刊,其余的都交给了麒麟文化的编剧部和美工部,但无数的樱桃小丸子迷们,最能记住的就是她这位小美。女漫画家。

    而樱桃小丸子是殷俊给她的。

    可以说,曾嬅倩成为全球闻名的小美。女漫画家,就是殷俊一力推动的。

    少年不但把珍贵的剧本给了曾嬅倩,还在她困难的时候鼓励她,在她想要放弃的时候给她打气,在她获得成功的时候祝贺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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