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冲天斗神-第7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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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明帝是一个颇为有趣的家伙。虽然已经表明了自己在落屏山战事上的态度。可是到了杨天鸿这里,他仍然还是命内侍总管东方空,把此前李绍明与周浦、裴良佐二人的争吵重演了一遍。然后,似笑非笑地看着杨天鸿,问:“现在。朕和文武百官都在这里,都想听听你的说法。”
这是好事,只要巧舌如簧,升官发财当然不成问题。
这也是坏事,百官当中太子的势力及其庞大,无论自己说什么,肯定有人提出反对。到时候,一个应对不小心,就会落入莫名其妙的陷阱,适得其反。
这很有些像是另外一个世界的法庭辩论。想要证明被告有罪的证人,往往会在辩方律师的连番追问之下,搞得思维混乱,落入辩方律师精心编织的陷阱。到了最后,无法自圆其说。就算明明看见被告持刀杀人,也会在律师狡猾盘问之下,使自己证词在法庭上失去了作用。
杨天鸿现在身处的局面,就是这样。
能够入朝为官的人,都很精明。太子一系对自己的敌意非常明显。顺明帝表露出来的维护迹象很淡。在这种情况下,唯一确定会不遗余力帮助自己的盟友,其实只有兵部尚书李绍明一个。
无论怎么说,都可能犯错。
闭口不语,同样也是给予对手打压的机会。
杨天鸿明白,这是顺明帝给予自己的机会。是否可以把握,还要看自己如何应对。
可是不知道为什么,他总有一种深入虎穴的感觉。文武百官就像一头头凶猛狂暴的饥饿野兽,只要自己稍微流露出一点点畏惧,他们立刻就会扑上来,毫不留情把自己活活撕成碎片。
想到这里,杨天鸿深深吸了口气。朝着顺明帝行了个武官特有的抱拳军礼,认真地说:“落屏山战事,陛下已有定夺,无需天鸿再言。至于李尚书与诸位大人之间的纷争,天鸿只有一句话。”
停顿了一下,他陡然提高音量:“无论何时何地,天鸿都只是陛下手中鹰犬,甘愿驱使,纵有刀山火海,也绝无半点犹豫。”
大殿上再次变得一片肃静。
有人默默微笑颌首。
有人面露鄙夷。
有人紧握双拳,心有不甘。
还有人若有所思,目光在杨天鸿和顺明帝之间不断徘徊。
很聪明的做法,直接把自己从朝堂纷争中摘了出去。没有界限分明的排位站队,也没有旗帜鲜明立场坚定的表明究竟支持谁或者讨厌谁。很简单的一句话:陛下让我做什么,我就做什么。
看着满面恭敬,神态严肃的杨天鸿,兵部尚书李绍明虽然面无表情,脑子里却对他的这种做法很是赞许。反观户部侍郎周浦和都察院左都御使裴良佐。却面色凶狠,双眼中释放出来的怒火和恨意若是能够形成实质,足以把杨天鸿当场烧成灰烬。
天底下再也没有比皇帝更粗的大腿。
文人都很清高,这种与生俱来的优越感,加上现有的地位、身份,使他们不可能像杨天鸿这样。张口说出“愿为陛下鹰犬”之类的话。然而,他们也无法对杨天鸿的行为贬斥或者责骂。他毕竟是个武将,为人粗俗直接一些,也很正常。何况,顺明帝也在场。
顺明帝有些意外。
说真的,他从未想过,杨天鸿居然会在这个时候,如此直接的表明心迹。
人人都懂得拍马溜须的重要性。比如某个有名望的才子称赞美女,必定会作诗一首。其中不乏“肌肤赛雪,吹弹可破”之类的形容佳句。在这种情况下,就需要美女自身也具有一定程度的文化修养。否则,就算才子吹嘘的天花乱坠,美女仍然还是一个字也听不懂,只会对着你“格格格格”连声傻笑。
你还不如直接告诉她:“你的皮肤好白,你长得好漂亮,好美。晚上有空就跟我一起吃个饭吧!喝点酒。别把你爸你妈要求是晚上十点钟以前必须回家的废话放在心上。我的卧室里有张大床,很软。躺在上面很舒服。”
坐在顺明帝这个位子,好听话听得多了,耳朵都快生了老茧。朝堂历来都是被文官把持,奉承话不外乎“吾皇英明”、“陛下圣明,如尧舜再生”等等。突然之间听到杨天鸿如此直白的话语,顺明帝一时之间也有些让不过弯来。直到短暂的沉默过后。内心深处才不可遏制陡然升腾起一股强烈狂喜。
这才是朕需要的人。
也只有这种脑筋简单,没有太多复杂心思的武人,才会坚定不移的维护自己,保卫大楚江山。
这样的人若是不用,朕还能用谁?
“平定落屏山贼寇一役。玄火营居功至伟。”
轻飘飘的一句话,顺明帝已经把杨天鸿推上了很高的台阶,也表明了他在自己心目中的重要地位。低头侍奉在玉阶侧面的东方空连忙上前几步,示意文书内侍迅速记录下顺明帝口中说出的每一个字。
“拟旨:杨天鸿此役,功劳甚大。升授从四品宣武将军。玄火营扩编为玄火军,兵员定额一万。另授勋爵上骑都尉。”
此言一出,就连一心维护杨天鸿的兵部尚书李绍明也吃了一惊。他也终于明白,顺明帝之前看自己奏折的时候为什么要皱眉。闹了半天,原来是自己为杨天鸿请封的官职太小,陛下想要给予杨天鸿更大的权力。
玄火营改成玄火军,这是什么概念?
定额三千的兵员,骤然提升为一万,不仅仅只是数量上的扩充,还关系到户部和兵部之间的钱粮划拨,物资供应等一系列复杂的问题。
还有,一军之将,绝非普通营官那么简单。既然成军,就意味着玄火营进入了楚国第一等战斗序列,防区不可能再以京师为主,说不定什么时候就要调往边境地带。
这是一副沉甸甸的胆子。
当然,在另外一些人眼里,也是升官发财的捷径,意味着,能够吃更多的空饷,捞更多的银子。
看着背对自己的杨天鸿,李绍明的面孔渐渐缓和,显出了微笑。
他很欣慰。毕竟,杨天鸿从贼人手中救了自己,落屏山一战,也证明了此人有领军之能。尤其是比起其它京师巡防营的拖拉敷衍,玄火营的确表现出众。
这样的人要是有功不赏,那么天下间也就再无公理可言。
……
离开昊天门,从罔景山上下来,徐彪一路上的生活很是惬意。
修士从来不为钱财操心。下山的时候,徐彪从火殿管事那里领取了三千两银子。对于银钱,徐彪向来没有什么概念。也难怪,他六岁就被师傅看中,带入山门。平日里所有衣食消耗都是由宗门负责。不夸张地说,“锦衣玉食”四个字绝不为过。
十三岁和十九岁的时候,徐彪两次跟着师傅下山办事。对于俗世间的人情世故,多少知道一些。但不管怎么样,在罔景山那种全封闭的环境里呆久了,徐彪总觉得这一路上看到的所有事情都很新奇。
在路边小饭馆里点了一盘炒猪肝、一份鸭子烩香蘑、一份卤猪耳朵,一壶水酒。刚吃了几口,徐彪就皱起眉头,放下手中的筷子。
味道很一般……不,应该说是难吃。除了鸭子勉强可以下口,猪肝炒得半生不熟,带有一股子腥味。猪耳朵虽然脆嫩,盐味却很淡。
还有酒,简直就是一壶用来漱口都嫌难闻的酸饮料。
徐彪下意识的想要张口叫过店小二,却留神看了看周围,发现邻座几张桌子上的人,都在看着自己。(……)
第七十八节 两女()
这是一家路边小店。
此地距离州县还远,所谓店铺,不过是在路边搭了个草棚,随便摆了几张桌子,有免费茶水供往来客商取用。由于旁边就是村落,鸭子炖蘑菇之类的菜应该是前几天就提前做好,猪肝算不上新鲜,有时候风吹过来,碗里盘里都是一层灰。
在这里吃饭的人,都是衣着普通的平民百姓。
徐彪身上的道袍全是用丝线绣成。光是这一点,饭馆里的穷汉们就无人能比。何况,徐彪身上还背着铁剑,出手阔绰。
现在正是午饭时间,摆在穷汉们桌子上佐餐的菜,不过一碟泡菜,或者一点辣酱。还有比这更简单的,一勺子酱油浇在饭上,随便拌几下就呼噜噜开吃。老板还算厚道,混杂着高粱玉米的三合饭数量足够,在大海碗里堆起了尖尖。若是不要菜,一大碗饭不过是两个铜板。以最便宜的酱油为例,也只是多加一文钱罢了。
猪肝、鸭子、卤猪耳朵,已经是这家小店里能够拿出来的顶级好菜。只是味道的确不怎么样,根本谈不上鲜美。尤其是鸭子,价钱显然不是穷汉们能够接受,摆在店里也只是为了当做吸引客人的招牌。这种又贵又不实惠的菜,也只有徐彪这种不明就里的外地人才会点。老板显然是考虑到必须把这份鸭子炖蘑菇多摆几天,也不知道放了多少盐,咸的要命。
想通了这一点,徐彪年轻且带有几分凶悍的脸上,露出一丝苦笑。随即摇摇头,从衣袋里摸出一把散碎银子,“哗啦啦”扔在桌上,站起身走人。
在罔景山上杀人。是为了修炼自身。来到俗世,徐彪暴躁的性子也就淡了很多。就算是浪费,总共也花不了多少银两。何况,在修士眼中,钱财根本不算什么。
沿着大道走了九十多里,就是渭州。
徐彪找了一家酒楼。点了几个招牌菜,要了一壶上色好酒,慢慢自斟自饮。
严格来说,渭州只是一个小城市。酒楼旁边就是妓院,这家酒楼的糯米糕味道不错,一群莺莺燕燕浓妆打扮的女子从侧门走进来,一边买糕,一边冲着坐在厅堂里的客人抛媚眼。
喝酒,就是为了品味其中的醺意。徐彪没有刻意运起功力压制。一壶酒下去,浑身都热了起来。正好一个年轻女子从旁边走过,用香料熏过的手帕掉在地上,徐彪淡淡地笑笑,右手捡起手帕,左手已经顺势搂住了女子的柔软腰肢。
“万花楼”应该算得上是很多妓院共同的名字。这个世界没有冠名权,也没有商标侵权之类的说法。老鸨从来都说自己手下的姑娘是鲜花,却也没有哪一家妓院能够真正做多花开万朵的壮观程度。当天夜里。徐彪在万花楼睡了一觉,第二天醒过来。随手从乾坤袋里取出一百两银子,摆在床头柜上。
修士也是人,是人就有**。何况,徐彪还是一个健康正常的男人。
虽说是下山查明沈长佑的死因,但实际上,与外出游历没什么区别。人生五味杂陈。所有事情都要经历一下。偶尔花钱睡个女人,也是男人应该有的一种经验。
女子并不知道徐彪是修士,只是因为徐彪年轻,模样也还周正,这才故意挑逗。都说一日夫妻百日恩。徐彪晚上龙精虎猛,那女人尝到其中甜头,又看见柜子上摆着整整十锭雪花足银,心里早就笑开了花。也不顾衣裳没穿,粉红色的鸳鸯交颈丝滑肚兜还挂在脖子上,白嫩嫩手脚如同泥鳅一般绕了过来,缠住徐彪的身子,张口便是娇声软语。
“大爷,别走,再多玩几天嘛!”
“你就这么忍心丢下奴家一人?昨日刚刚换好,今天你就对奴家没兴趣了吗?”
“再多留几天好不好嘛!两天,就两天可以吧?”
徐彪脸上带着满足惬意的微笑,穿好衣服,带上发冠,也不言语,直接走出了万花楼,留下那女子独自坐在床上,看着他远去的背影,满面悻悻,恨得咬牙切齿。
一直往南,便是通往楚国京城的大路。
两个多时辰以后,徐彪身后的道路尽头,扬起一阵铺天盖地的灰尘。十几个身着箭装,骑着彪悍骏马的壮汉冲了上来,把徐彪团团围在中间。
为首一人是个独眼,右边面颊留有好几道伤疤,看上去丑陋凶恶至极。他居高临下指着徐彪,连声咆哮:“王八蛋,昨天晚上是不是你睡了小桃红?”
太阳光从头顶上射下来,刺得徐彪眼睛微微眯起。他皱着眉头想了片刻,终于想到是昨天晚上万花楼里,睡在身边的那个女人。
“呵呵!小桃红?”
他低声自言自语,摇着头:“好俗气的名字。”
骑在马上的壮汉被这句话瞬间激怒,“嗖”的一下拔出钢刀,明晃晃的刀尖直至徐彪面门,带着无数喷出的唾沫星子破口大骂:“连老子黑星煞魔的女人也敢动,我看你是活得不耐烦了!识相的,老老实实交出你身上所有的银钱。黑爷我也不愿意造太多杀孽,你****赶紧滚蛋。若是还要不明事理,老子一刀砍掉你的脑袋,让你做个无头之鬼。”
银钱?
徐彪忽然想起自己摆在床头柜上那一百两银子,顿时恍然大悟,眼睛里露出一丝讥讽,脸上也渐渐显出浓重的杀意。
以前外出游历的师兄曾经说过:在外面,不要轻易露财。否则,会惹上不明不白的麻烦,甚至还会有杀身之祸。
徐彪没兴趣探究这个自称黑星煞魔的家伙与妓女小桃红之间究竟是什么样的关系。他直接从背上拔出铁剑,运起道术,顷刻之间,十几个骑马的壮汉被杀了个干干净净。
半个时辰后,徐彪返回渭州城,站在了小桃红面前。
那婆娘脸上全是震惊。显然没有料到一个本该死掉的男人居然再次出现。一时间只能用手指着徐彪,浑身瑟瑟发抖,张口结舌,一个字也说不出来。
刺眼的寒光闪过,空中飞起小桃红的人头。
徐彪再也没有任何兴致,阴沉着脸。离开渭州,漫无目的地走着。
渭州旁边,就是渭水。
天快黑了,河边码头上聚集着十几条小船。一群卷起裤管,头戴竹笠,光脚站在船帮上的女人不断吆喝,招呼着往来客人搭乘自己的船。
渭水下游,是乾州、岳州、杜州……
坐船总是要比走路来的轻快。以前往岳州为例,陆路要走好几天。水路就可以缩短一半时间。吃住都在船上,也很方便。
徐彪站在码头上,默默注视着眼前来来往往的人群。
倒不是因为杀了人有心理负担,只是他觉得,俗世与山上终究是两个世界。可是转过来,若非自己手中有剑,恐怕今天头颅掉落的人,就会换成自己。
江水流速平缓。徐彪忽然动了想要坐船的念头。
他信步走上距离最近的一条小船踏板,直接扔给船娘一块碎银。说了声:“我去乾州,开船吧!”
那块银子沉甸甸的,船娘捧在手里有些不知所措。倒是旁边几条船上撑杆的女人看了很是眼热,一边后悔自己为什么没有早点上前拉拢这个有钱道人,一边又嫉妒又羡慕地冲着船娘叫嚷:“月娘今天有福了,这个小道士模样好俊俏。就算不给钱。我也愿意载他一程。”
解缆,开船。
月亮升起来的时候,小船在下游一个渡口附近稳稳停住。
船舱不大,可是做饭睡觉的空间却已足够。叫做月娘的女人从水中提出一个竹箩,捞出几尾鲜活白鱼。动作麻利地掏去肚肠,用香油煎了,撒上盐,连同煮好的米饭,还有两碟咸菜,一起摆在徐彪面前。
虽然没有酒,但饭菜很是爽口。甜萝卜腌得脆脆嫩嫩,嚼在嘴里“咯吱咯吱”作响。尽管徐彪早已辟谷,吃与不吃都行,仍然还是停不下嘴,将矮桌上的饭菜一扫而空。
夜晚,月娘睡在徐彪身边。
行船的女子都有这个惯例。若是客人需要,都会如此。只不过,船上的女人大多皮肤粗糙,谈不上什么姿色,来往客人兴趣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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