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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欢喜人生-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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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便如此,宋二柱的提议也有些不靠谱,毕竟宋家庄的人生了病基本都去离得近的卫生所,上县医院的话还是要靠拖拉机的。
被宋卫国抱着下了拖拉机,欢喜抬眼打量着眼前的宋家。
——其实也没什么好看的,这会的宋家庄房子基本都差不多,都是那种泥砖铸就的房子,唯一能够令她庆幸的是家里虽然没有一个像样的女人,但老宋家从大到小的男人都很勤快,因此不论是院子里还是屋里都算得上整洁。
不像后世农村的房子都是好几层的楼房,房间多不说屋子还宽敞。这会的宋家庄都是平房不说,一家也就一两间泥砖砌的房子,住却往往要住上七八个人。
对比起来,宋家的屋子算是大的,因为有宋大柱留下的两间屋子,加上宋二柱后来起的两间,总共有四间屋,住却只住四人。也是因此,欢喜作为家里唯一的女孩,才能早早就拥有一个自己的房间。
听到拖拉机的声音,宋为民从屋中窜了出来,目光第一时间看向欢喜,见她脸色虽然有些白,但看着还算有精神,也不像傻了的样子,不由松了口气,然后开始跑前跑后忙活起来了,又是端洗脸水,又是拿着鸡毛掸子给人拍灰。
“我摘了一把韭菜,还让小婶娘给我加好了米和水,我自己烧了一锅米饭,二哥你再炒两个菜就成了。”看了眼欢喜,宋为民又补充道:“今儿我在鸡窝里摸出了九个蛋,比平日里还多了一个,给欢喜做个蒸蛋吧。”
欢喜颇有些稀奇地看着小大人模样的宋为民,在原身的记忆里,对这个小哥的心情有些复杂,类似想亲近却不敢亲近。一来是因为宋为民是宋家庄的孩子王,二来则是宋为民对着这个妹妹嘴上总是很嫌弃,也不乐意带她玩。
不过看这人这会的表现,对着妹妹却显然很关心,只不过小男孩的心思比较别扭。
南方不睡炕,因此欢喜房间里放的是床,而且意外的这张床还不小,目测有一米五的宽度——后来才知道,乡下人家因为人多,买床是宁愿买大也不买小的。
宋卫国将欢喜放到床上,给她盖好了被子,嘱咐道:“欢喜你先躺会,我去帮二叔烧火。”
欢喜点了点头,宋卫国又给她倒了杯水放到手边,就出去了。
房间里只剩自己一个人,欢喜目光扫过头顶的圆木横梁,暗黄的石灰墙,黑色的泥土地面,灰扑扑的账台……她忍不住叹了口气。
虽说已经有了心理准备,但这环境也实在太糟糕了。
偏偏她现在才是个七岁的女娃,即便想要奋斗一把摆脱目前这种困境,也是有心而无力。
相比农村,她自然是更希望去城市,至少那里再怎么糟糕,屋内的地面也应该是水泥的,房子也会更牢靠。更别说在原身的记忆中,乡下的房子里像老鼠蟑螂的东西根本避免不了。
——虽说老鼠这东西一旦被乡下孩子看到,铁定是逃不过被抽筋扒皮架上火堆的,遇上个精明点的孩子,比如宋为民那种,指不定就会被一锅端。
可惜,这会想要从农村户口变成城市户口就只有两个方法,一个是在城里买房子,一个是成为工人把户口落到集体。
而这两样,以她这会的小身板……先不说能不能做到,即便能做到,她也不敢这样出风头。
更何况,这年代,某种程度上城里比乡下要危险多了。
第4章 牙刷()
晚餐非常简单,米饭、炒韭菜和红烧螺蛳,以及一碗只属于欢喜的蒸蛋。
——当然,对于这个时代的人而言,这顿饭已经称得上是丰盛了。
“螺蛳是我前两天去河里摸的,在水里养了两天,这会泥沙都吐干净了。爱国他们也去了,不过他和敬业两个才摸了一点点。我分了一半给他们,小婶娘看了可高兴了。”饭桌上,宋为民颇为得意道。
见着侄子这般,宋二柱也笑:“为民可能干了,居然能自己把螺蛳屁股给剪了。”
螺蛳做之前是要将屁股用剪刀剪掉的,这个活可不简单,宋为民一个孩子能做到也确实了不起。
“那是,我力气可大了。”宋为民得意得扬了扬下巴,转头又盯着欢喜道:“别磨蹭,把蒸蛋都给吃了。”
欢喜眨了眨眼睛。
说实话,眼前的饭菜除了油少了一点,滋味是真不差,关键新鲜。最让她庆幸的是自己重生到了南方而不是北方,哪怕作为北方人的她习惯以面为主食,但让她选的话也不乐意重生到这会的北方。
土豪爹跟她说过,他小时候在乡下,一年都吃不到几次白面,平日里吃的多是割嗓子的粗粮。虽说北方以面食为主,但那年代,吃的不是苞米饼就是野菜窝窝头,面条和饺子一年也吃不上几回。
欢喜上辈子也看过很多重生的年代文,一般只要是六七十年代的背景,基本上都是以粗粮为主,白面大米那都是稀罕东西。
也是因此,她一直以为六七十年代大家都是这样的,但接收了小欢喜的记忆之后她才发现根本就不是这么一回事。宋家庄虽然只是个小村庄,总共才百来户人家,比起土豪爹跟她说过的老家那动辄上万人的村子,宋家庄简直就是个小虾米。
但是,宋家庄所处的位置却是地地道道的江南,这里本来就是鱼米之乡,农民中的最多的就是稻子和麦子。当然,因为有三分之一的旱地,加上这时候田地产量不如后世高,民众的饭量又大,还要交公粮,单种大米吃不饱,这三分之一的旱地就是用来种番薯的。
但是即便如此,南方能够吃到的白米白面还是要远远多于北方。
也是因此,欢喜这会才能吃到白米饭。
宋二柱给欢喜盛了满满一碗饭,欢喜吃得都发撑,好不容易才就着蒸蛋将一碗饭给塞进了肚子里。
“还要给你添吗?”一旁的宋卫国问道。
欢喜连忙摇头,那边宋为民第二碗饭已经吃到一半了,宋二柱和宋卫国更是已经吃到第三碗饭了。这种情况她倒是不意外,土豪爹曾说过,这年代的人因为肚子里油水少,饭量都特别大,据说他年轻那会能吃上十碗饭,真实性不可考。
她正在一旁发着呆,就有人来了。
“二哥,在吃饭呢?”宋三柱进门就笑道。
在她身后,冯淑华手里抱着才两岁的宋凤贞,后面跟着七岁的宋爱国,五岁的宋敬业和四岁的宋美贞。
“吃过饭了吗?”宋二柱开口问道。
“吃过了,也是吃的红烧螺蛳,多亏为民,几个小的今天吃了荤。”宋三柱回答道。
“三叔、小婶娘!”宋卫国和宋为民喊道。
欢喜愣了下也连忙喊人,等她喊完,以宋爱国为首的四个小萝卜头也在大人的示意下开始喊人。
“二叔、卫国哥、为民哥、欢喜姐姐。”大点的宋爱国和宋敬业还好,下面两个女孩磕磕绊绊跟着,让人看着都觉得可爱。
“欢喜怎么样了?”冯淑华坐到欢喜身边,抓着她的手,一边打量着她的气色一边道:“周家那小子是在是太不像话了,小小年纪就把人推到河里,那会可正是春寒料峭的时候,欢喜被捞出来的时候,可是差点没气了。”
可不是没气了吗。
欢喜微微垂眸。
闻言,一旁的宋二柱脸色也有些不好,宋三柱不由开口对着冯淑华道:“你少说两句。”
“我说什么了?难道不是事实嘛?”冯淑华气道:“你又不是没看到,老周家那是什么做派?知道他们家困难,但再困难也不能这样颠倒黑白啊?他们还说是咱教爱国敬业他们说是周小宝推的欢喜,为的就是能敲他们家一笔,这种话居然还真有人信了!儿子闺女被人这样编排,你就不生气?”
宋三柱叹了口气,“这事说不清,当时又没有大人在旁边,一个村的,总不好撕破脸皮。”他如何不气,但就是知道这事没法有个交代,所以才让媳妇别提这事,也免得二哥心里不好受。
欢喜观察了一下周围人的反应,四个大人包括宋卫国都沉着脸不太高兴的样子,几个小的一脸懵懂,美贞还爱娇地靠在她腿边,指着她脑袋上用纱布包扎的伤口问她疼不疼了。
倒是宋为民……这小子眼睛滴溜溜转着,明显是在打坏主意。
大人们说着一些闲话,欢喜则应付着几个孩子,等到天色微微暗下来的时候,宋三柱一家就告辞了。离开之前,冯淑华还烧了热水帮欢喜把脚给洗了。
“这一家子没个女人就是不方便,以后要是欢喜这有什么事,卫国你就来叫小婶娘。”临走的时候,冯淑华还交代道。
宋卫国憨厚地点了点头。
第二天,欢喜很早就醒了,她估摸着自己大概是这屋里最早醒的那个,果然,不知过了多久,外面才传来脚步声。
天色越来越亮,宋卫国端着一脸盆热水和一个空盆和牙刷水杯走了进来。
欢喜松了口气,昨儿个没注意,刚刚她就想到牙刷的问题了,听她土豪爹说,他小时候虽然有牙刷,但大家都舍不得花钱买,都是用柳枝凑合着用的,还好还好……
等她洗漱完,宋卫国又将早饭端了过来。
看他一个大男人这么服侍她,欢喜心里怪不是滋味的。只是她虽然自认不是她土豪爹嘴里的矫情人,但自己的身体还是注重的,所谓伤筋动骨一百天,她可不想给自己留点后遗症啥的。
目前看来,短时间内也只能做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废人了。
第5章 凶悍()
因为离农忙还有一些时日,因此,宋二柱和宋卫国虽然每天要上工,但并不用太早出门,约莫七点出去就成,反倒是宋为民上学要早上一刻钟。
欢喜原以为自己只能一个人闷在屋里养病了,不想家里的人才出门没多久,小婶娘冯淑华就上门了,她手里还抱着一筐花生。
等她坐下来剥花生,欢喜才反应过来,她这是把活给带过来做了?
看这样子,似乎是来陪她的?
“爱国他们呢?”欢喜问道。
冯淑华将剥好的花生丢到一旁的簸箕里,口中道:“还在睡呢,他们几个晚上打闹得太晚,这会还睡着呢。”
顿了顿,她忍不住抱怨道:“那几个皮猴,也就睡着的时候能让我安生点干活。”
冯淑华之所以这样抱怨,并不是没有理由的,宋二柱宋三柱的父母很早就去世了,他们两家,宋二柱家还好,宋保家早年跑去当兵,吃住都在部队不说,每个月还都会将津贴寄回来,宋卫国则已经能上工赚工分了,两个壮劳力的工分分出来多养两个孩子,勉强还能凑合。可是宋三柱家,却是宋三柱一个人的工分养她和四个儿女。虽说身为队里的出纳,宋三柱每年年底都会有一些粮食补贴,冯淑华在家也养猪养鸡鸭种菜有些收成,但这些极为有限,这会孩子小,饭量也小,勉强还能不饿死,等到孩子大了……
而她琢磨着,家里没有老人带孩子,等最小的凤贞上学,至少也要个五年。而这五年里,她都是没法上工的。
其实,她不是没想过让几个孩子在村里自己疯玩,反正村里这么干的人家不在少数,但就在一个月前,附近村里有人家的孩子被拐子拐去了,而且宋家庄的孩子……也不是没有出过事,几乎每隔几年就会有孩子出事,或是淹死,或是跑上山摔死。
这还都是些大事,像小事……前两年有户人家生了个闺女,一家子大人跑去上工把孩子丢摇篮里,结果孩子让老鼠把鼻子给咬掉了一半,自此没了半个鼻子,也多了个老鼠妹妹的外号。还有一户人家,头胎生的闺女,丢给了大哥家的侄女带,他们这边大孩子带不会走路的弟弟妹妹都是将孩子放在背篓中,到了冬天底下塞上旧棉花和稻草,这样就不冷了,结果一个不慎背篓烧着了,九个月大的孩子烧得不成人形,手指都变形黏在了一起,本来特漂亮的女孩,愣是变成了个鬼夜叉……
类似的事屡见不鲜,冯淑华如何放心?便是再怎么饿肚子,她也不敢这么放养孩子自己跑去上工。
尤其,那老周家孩子多,偏还就喜欢欺负他们老宋家的孩子。尤其是那周小宝,之前她一个不打眼,欢喜就差点淹死,要是自己不在了,那还真不好说。
欢喜翻了下记忆,也知道了小婶娘的苦恼。
她想了想道:“小婶娘,爹爹说下半年就让我去上学,到时候让爱国也一起去吧。我听人说上学能带着弟弟妹妹去,到时让爱国带着敬业,我带着美贞和凤贞,这样小婶娘你就可以上工了。”
别觉得奇怪,这会的乡下都这样,上学都带着弟弟妹妹,便是老师都不会说什么。
冯淑华闻言一愣,这还真是解决的办法,相较村里,自然是学校更安全,但是……
“可你和爱国才七岁,人家都是九岁上学的。”冯淑华犹豫道。
南方都讲虚岁,像欢喜和宋爱国,虽然说起来都是七岁,但讲周岁的话一个六岁一个甚至只有五岁,因此这里孩子上学一般都是九岁或是十岁。
“没事,早点上大不了留级。”顿了顿,欢喜抬头看了眼冯淑华道:“大哥每个月都会寄二十几块钱回来,而一年级一个学期学费只要一块。”
冯淑华很容易就心动了,她自然知道二伯不会吝啬这点钱,更别说一块钱的学费她现在还是拿得出来的,倒是以后几个孩子上学,可能需要开口问二伯借钱。
最重要的是,这年头,工分比钱有用啊,工分能够换粮食,有钱可不一定买得到粮食。
不过,关于让欢喜带两个女儿的事,她还是有些犹豫。美贞还好,那孩子向来安静,凤贞现在虽然小,但已经能看出很是调皮了。而且欢喜向来乖巧,她也担心她护不住两个女儿。
可是让为民带的话,那孩子连逃学这种事都做过,先不说他乐不乐意带着两个妹妹,便是乐意,谁知道他会拐带着妹妹去做什么?
欢喜不知道冯淑华的想法,对于她而言,周围的一切都是新奇的,连带着两个小尾巴去上学也是。
——她上辈子倒是上过幼儿园,但升小学的那年暑假就出车祸双腿瘫痪,一开始土豪爹是打算让她继续上小学的。可惜开学第一天她就因为同学的嘲笑和人打架了,那会她举着板凳把人家的腿都砸断了,代价是自己也进了医院。自那之后,土豪爹就再也没提过让她上学的事,各种各样的家教老师开始在家里进出。
话说上辈子还没变成残废之前,欢喜其实是个很凶悍的孩子。
那会土豪爹在外面打拼,她妈也跟着一起奋斗,就把她丢在了乡下让姥姥带。她姥姥只有她妈妈一个女儿,姥爷又去得早。北方农村的习气向来彪悍,如欢喜和她姥姥这样的老弱势必要被人欺负占便宜。可欢喜向来就是个不服输的,从来不知道怂字怎么写。
那会有一次其他孩子要抢她的八宝粥,她知道打不过,毫不犹豫就将八宝粥给扔河里了,然后拼着头破血流和一群大孩子打了一架,回头对着大人告状他们把她的八宝粥给丢河里了,任那些孩子怎么辩解也没人信八宝粥是她自己丢下去的,还被逼着下河把八宝粥给她捞了回来。
村里总有那么几个喜欢偷鸡摸狗的混混,如欢喜家这样的软柿子自然容易入他们的眼。但欢喜就不是喜欢吃亏的性子,那年月吃鸡的人也少,基本闻着香味就能找到罪魁祸首。欢喜也不理论,直接就逮着机会把人鸡窝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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